【招标公告】原华夏农业发展公司资产第二次网络拍卖

所属地区:江西赣州市 发布日期:2024-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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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江西 赣州市 采购单位 宁都县登峰工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名称 原华夏农业发展公司资产第二次网络拍卖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原华夏农业发展公司资产第二次网络拍卖
项目编号: ZC24JX07014576
项目名称: 原华夏农业发展公司资产第二次网络拍卖
标的名称: 原华夏农业发展公司资产第二次网络拍卖,挂牌价18,290,000.00元

信息披露期: 信息披露首日:2024年11月27日   信息披露期满日: 2024年12月25日  
延期处理方式: /
项目简介: 受宁都县登峰工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委托,我公司定于2024年12月26日09:30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第二次公开拍卖原华夏农业发展公司资产,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重要信息披露: 一、 竞拍方式:
1、 本次拍卖采用网络竞价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买受人。
2、自由竞价时间、延时竞价周期及加价幅度:自由竞价时间均为30分钟,延时竞价周期均为120秒,加价幅度均为10万元/次。
二、本次拍卖相关时间:
1、竞买报名截止时间: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12月25日17:00止;
2、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5日17:00止;
3、网络竞价时间:2024年12月26日09:30开始。
4、拍卖会地点: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拍卖。
受让方资格条件:

1、为满足潜在招商引资企业生产需要,本次参加竞买的企业需为本县的招商企业,报名前需提供有关资料至宁都县登峰工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进行资格审查,凭资格审核合格通知书,自行到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报名,报名时需上传资格审核合格通知书,否则竞买资格将不予通过;
2、不接受联合体竞买;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与转让相关的其它条件:

一、报名事项
1、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应在竞买报名截止时间前办理网上报名且在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前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方可获得竞买资格(详情见《网上报名及竞价流程》)
2、竞买人自行登录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网上报名,须在2024年12月25日17:00前完成网上注册、报名且获取网上自动生成的竞买保证金账户;竞买人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须在2024年12月25日17:00前到达指定账户;
3、如需要拍卖公司协助办理报名相关事项的竞买人,请在竞买报名截止日前携带网络报名相关证件原件到赣州正鸿拍卖有限公司办理;
4、竞买人如在报名注册等程序中遇到技术故障请联系国泰新点。
二、特别提醒
1、本次竞买标的依现状拍卖。产权单位所提供的有关资料及说明仅供竞买人参考,竞买人在竞买前必须亲自审验竞买标的情况,产权单位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竞买人一经应价、报价,即表明竞买人完全接受标的现状,竞买成交后竞得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履行相关款项的缴纳、文件的签署以及承担的义务。
2、竞买人务必详细查阅帮助文档《竞买人操作指南》、具体的网络竞价须知及其他交易文件,以了解交易规则和系统对交易的要求。并充分了解报名、竞价具体事项以及网上交易系统的使用。竞买人在竞价前必须熟悉本次网上竞价的所有程序及操作。如果在竞价过程中因操作失误或网络故障等产生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行负责。
3、第一次使用时,需要安装系统驱动,请在网站【帮助中心】栏目下载最新系统驱动安装包。
4、该网上交易系统要求电脑配置达到以下标准:操作系统:windows7以上;IE浏览器:版本IE9以上;辅助软件:建议使用office2010 。
5、产权交易服务费:竟得人须向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都县分中心支付产权交易服务费,产权交易服务费按标的收取。收费标准为:江西省发改委赣发改收费[2017]922号、赣州市赣市降成本办字[2017]17号和赣发改公管[2019]275号等文件规定收取。成交额在1000万元以下的按1.25%收取,超过1000万的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成交额如达不到最低收费,则按450元的最低标准收取。竟得人须在成交当日起3个工作日内凭拍租公司核定的缴款单到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都分中心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二股开具产权交易服务费缴款码,然后凭缴款码到建行、农行、工行、中行、邮政银行、农商银行、江西银行或通过手机支付宝赣服通缴纳至宁都县财政局账户,缴款完成后凭银行开具的缴款凭证或赣服通缴款截图到中心综合部开具产权交易服务费发票。
6、拍卖佣金:本项目拍卖佣金按成交价的2%计取,拍卖佣金由买受人支付,由买受人支付并在领取成交确认书前从其注册地基本账户(自然人参加的,从其本人的同名账户)所在银行转入到赣州正鸿拍卖有限公司指定账户。
7、本次标的为现状拍卖(含瑕疵),竞买人在报名前必须亲自查验标的,清楚了解与标的有关的所有情况,并对参与拍卖的全部行为负责。拍卖成交后,由资产方提供有关手续并协助买受人办理产权过户,所涉税费按照税法及国家有关规定,各自承担。

其它需要披露的内容: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委托人的要求作如下特别约定:
一、拍卖款项的缴付及期限:
买受人应于拍卖成交之日起15日内付清下列款项:
1、成交价款;
2、拍卖佣金:拍卖佣金按总成交价的2%收取,由竞得人承担,该费用在拍卖成交当日起15日内汇入赣州正鸿拍卖有限公司指定账户。
3、产权交易服务费:竟得人须向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都县分中心支付产权交易服务费,产权交易服务费按标的收取。收费标准为:江西省发改委赣发改收费[2017]922号、赣州市赣市降成本办字[2017]17号和赣发改公管[2019]275号等文件规定收取。成交额在1000万元以下的按1.25%收取,超过1000万的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成交额如达不到最低收费,则按450元的最低标准收取。竟得人须在成交当日起3个工作日内凭拍租公司核定的缴款单到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都分中心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二股开具产权交易服务费缴款码,然后凭缴款码到建行、农行、工行、中行、邮政银行、农商银行、江西银行或通过手机支付宝赣服通缴纳至宁都县财政局账户,缴款完成后凭银行开具的缴款凭证或赣服通缴款截图到中心综合部开具产权交易服务费发票。
二、标的交接
1、拍卖标的拍卖成交后,在买受人交清全部款项之日起15日内由出让人将标的交付(移交)给竞得人。
2、交接过程中出现纷纠由委托人负责调处。标的移交前,该标的所欠税费全部由委托人负责;产权过户所产生的税费,按照税法及国家有关规定,各自承担。
三、其它事项
本次标的为现状拍卖(含瑕疵),竞买人在报名前必须亲自查验标的,清楚了解与标的有关的所有情况,并对参与拍卖的全部行为负责。拍卖成交后,由资产方提供有关手续并协助买受人办理产权过户,所涉税费按照税法及国家有关规定,各自承担。
拍卖标的在买受人交清全部成交价款、产权交易费及拍卖佣金后15天內,由资产方交付给买受人。本次拍卖的面积为原来证件的面积,过户办证面积实测有细微偏差时以办证面积为准。办证面积不论偏差多少,本次拍卖的成交价和拍卖佣金均不作调整。
联系方式: 宁都县登峰工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陈先生 13925554663
赣州正鸿拍卖有限公司:黄女士 13184531799
国泰新点技术支持:400-998-0000(服务热线)
0797-8161315 18179120533 赖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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