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鄱阳县油墩街镇马墩村自建房部分份额转让

所属地区:江西上饶市 发布日期:2024-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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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江西 上饶市 采购单位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名称 鄱阳县油墩街镇马墩村自建房部分份额转让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鄱阳县油墩街镇马墩村自建房部分份额转让
转让底价: ¥ 12.075000 万元 项目来源:上饶办事处
  • 项目编号: JX2024PZ02022
  • 保证金: 3.000000万元
  • 企业性质: 国资
  • 支付方式:银行转账(不支持支付宝、微信转账)
  • 转让方:鄱阳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 挂牌起止日期:2024-12-09 至 2024-12-23



公告
    该项目处于征集意向受让方阶段,期待您的参与(请联系交易机构报名)!如有意向,请点击此处 。


用户指南



竞拍
流程

  • 第一步
    阅读公告

  • 第二步
    填写报名信息

  • 第三步
    上传附件材料

  • 第四步
    开始竞价

  • 第五步
    竞价成功

  • 第六步
    项目交割


  • 标的信息
  • 转让方信息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报名联系方式
  • 意向受让方应提交的材料
  • 补充披露信息
  • 特别声明


  • 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点击查看全文隐藏

    1. 本次转让标的权属清晰,我方对该标的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本次转让不存在任何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转让标的,符合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已依法报政府有关部门审核。
    2. 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 我方已认真考虑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4. 我方所提交的《信息披露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5. 我方已充分了解并承诺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江西省产权交易所相关交易规则及各项规定,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6.我方承诺按照江西省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省产权交易所")收费办法及相关交易文件的约定及时支付交易服务费用,不因与受让方任何争议或合同终止等任何原因拒绝交纳或主张退还交易服务费用。
    7.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标的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JX2024PZ02022 监测编号 GR2024JX1000776
    标的名称 鄱阳县油墩街镇马墩村自建房部分份额转让 转让底价(万元) 12.075
    挂牌日期 2024-12-09 挂牌截止日期 2024-12-23
    资产概述 重大注意事项详见附件清单(请下载)
    房产具体信息
    房产证号 地址
    建筑面积 建筑结构
    建成时间 已用年限
    经度 纬度
    详细信息 暂无


    资产地图位置

  •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鄱阳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转让方
    基本情况
    注册地(住所) 鄱阳县商业大道(农村信用社附属楼二楼)
    法定代表人 欧阳辉 注册资本(万元)
    经济类型 国资监管机构或政府部门 企业类型 其他
    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1136093066200764X5 经营规模 小型
    内部决策情况 其他 关于盘活万年县、余干县法院移交的部分涉黑资产决定

  • 交易条件
    挂牌开始日期 2024-12-09
    挂牌公告期 10个工作日
    是否自动延牌
    交易方式具体内容 挂牌期满后,如只有一名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按要求交纳了交易保证金,则采取协议方式交易,直接确定其为受让方,该受让方应按照本公告要求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且交易价格不得低于本公告挂牌底价;如有两名以上(含两名)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按要求交纳了交易保证金,则采用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确定受让方。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价款支付要求:受让方应于成交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成交价款至江西省产权交易所上饶办事处指定账户实行进场结算。江西省产权交易所上饶办事处在收到转让方提交的书面转款申请及标的变更登记证明文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无息转付给转让方。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本次挂牌拍卖的重大事项揭示及瑕疵见江西海川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赣海川评报字[2024]第HC1103、第HC1104号】。 2、标的新旧、规格、质量、数量、状况、性能、面积等均以现状拍卖,转让方提供的有关材料及说明仅供意向受让方参考,具体交付资产以交付时现状为准。转让方、拍卖公司不承担面积误差责任,不论面积是否增减,均不影响拍卖成交以及成交价格。意向受让方应认真咨询、看样、核实,明确本次拍卖标的的现状和可能存在的瑕疵。 3、本次拍卖的房产及车辆为涉案移交资产,房产土地性质不详,房产无产证。仅处置法院移交的部分份额价值,其余份额价值不在本次拍卖考虑范围之内,相关事宜须由受让方自行与原房产(原车主)共有人协商解决,转让方、拍卖公司不参与协商事宜特此申明。请意向竞买人自行调查了解,充分考虑其中风险。 4、本次拍卖的房产及车辆的份额通过法院裁定的方式取得,但未办理相关房产及车辆过户登记,本次拍卖转让方、拍卖公司不承担办理房产、车辆过户的担保责任,所有房产、车辆过户责任及手续均由受让方自行负责承担,过户相关的所有税、费均由受让方承担。本次转让标的若需进行两次过户登记的,两次过户登记所产生的所有税、费均由受让方承担。 5、车辆由于长期停放,车辆在评估时未能发动,车辆机动车登记证书可能遗失或无法取得。车辆还可能存在油箱无油、电瓶无电、轮胎无气、不能启动、轮胎规格不符等情况,受让方在提车时遇到上述情况,由受让方自行解决、费用自理。 6、本次拍卖不包含车牌,车辆过户、提档的所有手续由受让方负责办理,并承担办理过程中发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脱检及违章罚款、脱检及违章扣分、缴纳车辆保险、补检车辆、车辆购置税、托运、维修、补办证件等),转让方协助提供相关材料。车辆一经拍卖成交,受让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退车退款。 7、标的交付由转让方负责,拍卖公司、江西省产权交易所上饶办事处不负责标的物交付。 8、其他份额持有人享有优先购买权。 9、未尽事宜,以实际状况为准。
    下载【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尽职调查】本项目信息披露期间为对转让标的实施尽职调查期间,转让方对意向受让方实施的尽职调查给予必要的配合与支持。 2.【风险承担】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后,视为意向受让方对转让标的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并自愿承担除因转让方原因引起的其他一切交易风险。 3.【优先权行使】优先权人应在报名期间向江西省产权交易所递交受让申请,并按规定交纳保证金,进场行使优先权。若形成竞价,应在竞价过程中以同等条件行使优先权。上述程序作为优先权人参与该项目行使优先权的程序条件。其他份额持有人享有优先购买权。 4.【交易方式】挂牌期满后,如只有一名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按要求交纳了交易保证金,则本项目协议成交;如有两名以上(含两名)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按要求交纳了交易保证金,则采用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确定受让方。 5.【合同签订时间】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在付清所有费用后交易各方须在10个工作日内签订交易合同。 6.【交易税费】 (1)本次转让所涉及的税赋:房产过户登记产生的所有税费均由受让方承担;交易服务费承担:由受让方承担。依《拍卖法》规则,拍卖佣金由受让方负责承担。 (2)费用承担方应在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相关费用(政府税费除外)支付至江西省产权交易所上饶办事处指定的专用结算账户进行无息结算。 7.【交付】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转让方将标的交付给受让方,标的以交付时现状为准。 8.【报名登记】意向受让方须在报名期内,通过江西省产权交易平台(https://jxcq.jxggzyjy.cn/cqjy/004/004001/project_center.html )完成该项目的报名登记。 报名登记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3日17时前。 9.【拍卖手续办理】意向受让方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到江西省新洲拍卖有限公司完成参加竞拍的手续办理,并按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否则不能取得竞拍资格。 拍卖代理公司:江西省新洲拍卖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江西省产权交易所上饶办事处:0793-8337993 10.【保证金账户】意向受让方须按要求交纳全额交易保证金至以下账户(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户名:上饶市产权经纪服务有限公司 账号:793901442700016 开户行:江西银行(上饶分行) 11.【拍卖时间与地点】 拍卖时间:2024年12月24日14时30分 拍卖地点:上饶市信州区锦绣路2号广信大厦A栋裙楼3楼
    处置方案
    组织交易方式 拍卖
    报价方式 多次报价
    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必须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它组织。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是否允许网上报名 允许
    保证金交纳规则
    收取方案 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3.000000万元。
    交纳时间 报名就交纳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帐时间为准)
    交纳方式 银行转账(不支持支付宝、微信转账)
    收款账号
    收款单位:上饶市产权经纪服务有限公司 账号:793901442700016 开户行:江西银行上饶分行
    处置方法
    发生以下情形(1)的,相关责任主体交纳的全部保证金在抵扣省产权交易所应收取的交易费用后,剩余部分予以返还;发生以下(2)——(8)任一情形的,相关责任主体交纳的全部保证金在抵扣江西省产权交易所上饶办事处应收取的交易费用后,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偿: (1)意向受让方提出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在受让方被确定之前单方撤销受让申请的;(2)意向受让方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的;(3)意向受让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侵害转让方合法权益的;(4)意向受让方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转让方的商业秘密,侵害转让方合法权益的;(5)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和项目信息披露公告要求签署交易合同的;(6)合同签订后,受让方阻碍合同生效的;(7)受让方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或交易费用的;(8)受让方有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情形的。 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在抵扣江西省产权交易所上饶办事处应收取的交易服务费后,剩余部分可以按合同约定转为等额交易价款(多退少补),交易凭证出具前,保证金性质不变。保证金在指定账户期间产生的利息按照相关规定返还原提交账号。其他未成交方交纳的保证金及其利息在受让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返还原提交账户。 保证金在指定结算账户期间产生的利息按同期江西银行活期存款利率计算,计息方式按照通行规则进行,即日利率为年利率/360天,计息天数算头不算尾。

  • 报名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联系人 江西省产权交易所上饶办事处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0793-8337993
    交易机构联系传真
    交易机构联系邮箱
    交易机构联系地址
    交易机构网址

  • 意向受让/承租方应提交的材料
    材料名称是否需要原件是否需要复印件是否需要电子版下载模板
    联合收购协议(若需要) 需要 不需要 需要
    授权委托书(若需要) 需要 不需要 需要
    响应该项目受让条件的材料(若需要) 需要 需要 需要
    除以上材料外,法人意向受让/承租方还应提交的材料
    被授权人身份证(若需要) 不需要 需要 需要
    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需要 需要 需要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不需要 需要 需要
  • 补充披露信息
    暂无补充披露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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