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用】[JXJC-2024GK-001]永修县公共卫生服务能力提升建设项目----永修县梅棠镇卫生院DR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信用】[JXJC-2024GK-001]永修县公共卫生服务能力提升建设项目----永修县梅棠镇卫生院DR设备采购项目: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江西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江西 九江市 | 采购单位 |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永修县公共卫生服务能力提升建设项目----永修县梅棠镇卫生院DR设备采购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政府采购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永修县
(永修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以下简称甲方)和 (江西赣江新区宇麦克贸 易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 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同意按照下面的条款和条件订立本政府采购合同,共同信守。
一、政府采购合同文件
本政府采购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政府采购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的更正公告、变更公告;
3.中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条款;
5.中标通知书;
6.政府采购合同的其它附件。
二、政府采购合同范围和条件
本政府采购合同的范围和条件与上述政府采购合同文件的规定相一致。
三、政府采购合同标的
本政府采购合同的标的和数量为政府采购合同货物清单(同投标文件中投标 产品价格明细表)中所列货物及相关服务。
四、政府采购合同金额
根据上述政府采购合同文件要求,政府采购合同的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捌拾肆万陆仟元整 ,即 RMB ***.00 。该合同总价是货物设计、制造、包 装、仓储、运输、安装及验收合格之前及保修期内备品备件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不变。
注:存在分项产品的必须清晰列明分项产品明细,包括名称、数量、分项报 价等,并作为合同组成部分。
五、付款方式及条件
1.付款时间:2.付款方式:3.付款条件: 签订合同后支付合同金额的 30%;
设备到场后支付合同金额的 30%:
设备安装完成后支付合同金额的 20%;
预验收支付合同金额的 10%;
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金额的 5%;
余款 5%在质保期结束后无质量问题一周内无息付清。
本合同供货单位指定的收款账户:
户 名: 江西赣江新区宇麦克贸易有限公司
开户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西赣江新区分行
账号: 1502007809000084532
六、交货时间和交货地点
1.交货时间: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0 个日历天内
2.交货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七、售后服务
1.乙方应为甲方提供免费培训服务,并指派专人负责与甲方联系售后服务事 宜。主要培训内容为货物的基本结构、性能、主要部件的构造及处理,日常使用 操作、保养与管理、常见故障的排除、紧急情况的处理等,如甲方未使用过同类 型货物,乙方还需就货物的功能对乙方进行相应的技术培训,培训地点主要在货 物安装现场或由甲方安排。
2.质量保证期为: 叁年 ;质保期自甲方在货物质量验收单上签字之日起 计算,保修费用计入总价。
3.质量保证期内,乙方负责对其提供的货物整机进行维修和系统维护,不再 收取任何费用,但不可抗力(如火灾、雷击等)造成的故障除外。
4.货物故障报修的响应时间为:工作期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8:00-18:00)为 0.5 小时;非工作期间为 4 小时;售后服务电话:400-815-8800。
5.若货物故障在检修 72 工作小时后仍无法排除,乙方应在 72 小时内免费 提供不低于故障货物规格型号档次的备用货物供甲方使用,直至故障货物修复。
6.所有货物保修服务方式均为乙方上门保修,即由乙方派员到货物使用现场 维修,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7.保修期后的货物维护由双方协商再定。
八、验收要求
乙方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或甲方的最终用户按照上述政府采购合同文 件列明的标准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的,乙方需按照第八条第 2 款的约定承担相 应违约责任。
九、违约责任
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拒付货款的,由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总价的 0.5% 的违约金。
2.甲方应在合同规定时间内向乙方支付货款,每逾期一天甲方向乙方偿付欠 款总额的 0.5% 滞纳金,累计滞纳金总额不超过欠款总额的 0.5% 。
3.乙方逾期供货的,每逾期一天向甲方支付逾期供货金额 0.5 %的违约金,逾期 10 日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
4.乙方交付的货物不符合约定的,乙方无条件更换符合约定的货物,并按照 最终提供合格货物的日期遵照前款承担违约责任,更换一次货物后仍不符合约定 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
5.甲方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天向乙方支付逾期金额 0.5 %的违约金,逾 期 10 日的,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
十、争议解决
双方因履行本协议而产生的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或调解不能解 决争议,则提请仲裁委员会按照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或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 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合同生效
本政府采购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永修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江西赣江新区宇麦克贸易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或自然人)(签字):
地址: 地址:江西省赣江新区直管区新祺周管理处神
农西大道 333 号 1#厂房 451
联系人: 联系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 货物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单项合计 |
1 | 摄影 X 射线机 DR 设备 | 新东方 1000F1 型 | 台 | 1 | ***.00 | ***.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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