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GZGX2024-YD-G002品目一]于都县2024~2025年度重点区域生态保护和修复(赣江源区生态综合治理)项目(一标段)

所属地区:江西赣州市 发布日期:2025-01-11

【招标结果】[GZGX2024-YD-G002品目一]于都县2024~2025年度重点区域生态保护和修复(赣江源区生态综合治理)项目(一标段):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江西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江西 赣州市 采购单位 于都县林业局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名称 于都县2024~2025年度重点区域生态保护和修复(赣江源区生态综合治理)项目(一标段)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 河源市海森环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 ***
联系方式 ***
于都县 2024~2025 年度重点区域生态保护和修复(赣江源 区生态综合治理)项目(一标段)施工合同 建设单位(甲方):于都县林业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3607320146994228 施工单位(乙方):河源市海森环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623323252413Q 为了全面实施好于都县 2024~2025 年度重点区域生态保护和修复(赣江源区生态综合治理)项目(一标段),根据甲、乙双方招、投标文 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项目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如下合同条款: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于都县 2024~2025 年度重点区域生态保护和修复(赣 江源区生态综合治理)项目(一标段)。 2.项目建设地点:见作业设计图。 3.项目建设内容:见作业设计。 4.项目范围:工程量清单内的工程内容。 5.开工日期:2025 年 1 月 10 日。 6.竣工日期:2027 年 12 月 30 日。 7.质量等级:达到合格标准,并符合国家及地方有关林业工程质量 验收规范的规定。 8.合同价款:人民币(大写)叁佰玖拾柒万零叁拾贰元整, 1 小写 ***.00 元。 二、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1.组成合同的文件。 2.投标文件。 3.招标文件。 4.中标通知书。 5.施工图纸、设计变更文件。 6.现场签证及其他经双方认可的文字记录资料等。 三、合同文件适用标准及适用法律法规 1.适用标准:约定适用于国家标准,国家标准没有的约定适用于工 程所在地地方标准。 2.适用法律法规:适用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及本省地方性法规。 四、图纸 1.图纸提供日期:甲乙双方签订合同 3 天内由甲方提供。 2.图纸提供套数:3 套。 3.图纸特殊保密要求和费用:绘制图纸的费用均由甲方承担,如设 计变更需乙方绘图,费用由乙方承担。要求图纸保密,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外泄。 五、甲方代表职权 负责现场管理、监督工程建设的质量、进度、工程进度款审核等。 六、监理单位(项目检查、质量监督、成效监测服务单位)及总监 理工程师. 2 1.监理单位(项目检查、质量监督、成效监测服务单位)由甲方确 定。 2.监理员姓名、职称告知乙方。 3.总监理工程师姓名:胡源旭,联系方式:13607976362,总监理 工程师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负责工程质量控制、进度控制、工程计量 管理、工程进度款初审、施工组织协调、成效监测、组织阶段验收和竣 工预验收等,未经甲方书面同意,监理单位不得更换总监理工程师。 七、乙方驻工地代表职权 对本项目的合同及相关文件的签署、项目实施及管理、往来款项进 行控制,履行承包人委托的职权。 八、甲方工作。 1.将作业设计范围内的林地交付给乙方施工,因林权民事纠纷影响 乙方施工的,由甲方负责调解,调解不成造成改造面积减少部分由甲方 视情况负责调剂。 2.提供作业设计书、开展技术培训和技术指导、质量检查验收,如 发现乙方质量不达标的有权责令其返工直到达标为止。 3.需要协调各施工单位之间关系的工作内容和时间:由甲方积极配 合乙方协调。 4.办理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甲方在乙方配合下办理施工 许可证及其它证件、批件等相关手续。 5.会审图纸和设计交底的时间:签订合同后 3 天内。 6.甲方批准进度计划的时间:收到乙方进度计划 5 天内。 3 九、乙方工作 1.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和技术说明现场交底,向甲方提供施工 方案。 2、提供项目施工班子,施工班子要求与投标文件提供人员相符,施工过程中需更换施工班子成员的,乙方应提前七天以书面形式向甲 方提出申请,并说明更换原因及拟更换人员的资质证明等材料,经甲方 书面同意后方可更换。未完成苗木种植前,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 更换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 3、按照施工设计保质、保量、保工期、保安全完成施工任务,2025 年 3 月 31 日前完成造林,年度抚育每年 8 月 31 日前完成; 4、按要求向甲方提交工程进度表。 十、 延期开工 如由甲方原因造成延期的,乙方可延期开工,工期相应顺延。 十一、 暂停施工 如监理工程师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工 期相应顺延,若由于乙方的原因造成停工,工期不予顺延。 十二、工期延误 1. 如果由于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的延误经甲方代表确认后,乙 方有理由延期完成工程或部分工程,甲方应同意乙方协商决定延长竣工 时间的期限。(1)额外的或附加的工程数量;(2) 由甲方原因造成的延 误、障碍、停止;(3)不可抗力;(4)不属乙方的过失或违约造成的。 2.非上述原因,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完成,应承担违约责任,并向 4 甲方支付赔偿费。赔偿支付办法按以下规定执行:总进度计划未完成的,按限额处罚。即:延误一天处罚 1000 元,当处罚款超过工程总价的 5% 时,招标人有权取消承包人的承包合同,并清退出场,乙方应承担由此 给招标人造成的一切损失;甲方可从应向乙方支付的任何金额中扣除此 项赔偿费,此赔偿费的支付并不能解除乙方完成了工程的责任或合同规 定的其他责任。 十三、检查和返工 乙方应认真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规范和设计要求施工,随时接受甲 方代表的检查、检验。如由乙方造成的质量原因返工,所有费用由乙方 自负,且工期不予顺延。 十四、工程质量等级 工程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有关规范、规程、标准及设计文件 规定的合格标准。 十五、检查验收 由工程监理对每道工序进行全程监理,甲方和设计单位可以派出技 术人员随时随机对苗木、肥料及乙方施工过程中的各道工序进行抽查验 收,并将抽查验收结果反馈给项目监理单位和乙方,经甲方抽查或监理 监督质量不达标的由监理单位对乙方下达整改通知,限期整改销号,未 按时整改销号每推迟一天扣减整改小班总工程量的 10%,未整改销号的 小班一律不计工程量并在工程总量中扣除未整改小班工程量的 10%。每 道工序经项目监理方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本项目分阶段验 收、年度验收和竣工验收;阶段验收和第二年度验收由监理单位组织,5 甲方抽查;竣工验收由甲方视具体情况,采取聘请第三方或其他国家规 定的方式组织验收,甲方对验收结果随机抽查。 十六、合同价款的确定及调整 1.中标人的投标价即为中标价,中标价即为合同价,包含完成本项 目所有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人工、材料、机械、管理、保险、税金 等所有费用)所需的全部费用。 2.合同价款的调整:以下情况可调整合同价款。 经设计单位发出并经招标人认可的设计变更; (2)经监理工程师计量签证并经招标人认可的工程量变化或因招标 清单工程量计算错误引起的工程量变化(或甲方供应材料发生的费用); (3)经招标人委托施工的新增(项目)工程量; 3.合同价款的调整方式: (1)工程量报价清单中已报价的项目按报价计价; (2)工程量报价清单中未报价但是本招标工程其他中标单位中标的 标段有类似中标价的项目,按照其他标段中标价的算术平均值计价; (3)不符合上述二个条件的项目由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提出结算 单价,由招标人询价小组与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结合市场实际情况进行 定价。 十七、工程量的核实确认 1.乙方提供工程量报告的时间和要求:按完成工程量提供付款报 告。 2.甲方确认时间:收到工程计量报告后 5 天内。 6 十八、工程款支付 项目结算总价等于乙方中标工程造价+签证造价+设计变更增(减) 工程造价+新增工程造价。工程进度款支付的前提条件为乙方完成相应 阶段工程,并经甲方或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由监理单位、业主单位及 其他相关职能部门签署质量验收意见,由甲方根据项目进度分次付款给 乙方。具体付款方式: 乙方严格按照作业设计要求的树种、苗木规格、造林密度造林;各 种改造类型以小班为单位进行计算工程量,造林树种按作业设计配置且 造林成活率大于或等于 85%(含)为阶段合格小班,造林第三年保存率 大于或等于 80%(含)且苗木平均生长量达到作业设计规定要求为按小班 中标价结算,造林第三年保存率大于 80%(含)且苗木平均生长量低于作 业设计规定要求的按小班中标价核减年度抚育施肥工程量结算,每低于 一个年度生长量扣减一个年度抚育施肥工程量,造林第三年保存率大于 41%(含)低于 80%(不含)的小班纳入验收核实面积,工程量按照保存 株数折合造林面积核减第二第三年抚育施肥工程量结算,保存率低于 41%(不含)小班不计工程量。 ①第一年度付款:第一年完成新造林第一次抚育,经验收合格,乙方提交经监理单位审核的付款申请及相关资料后一个月内支付完成 合格工程量的 70%;完成第一年第二次抚育,经验收合格,乙方提交经 监理单位审核的付款申请及相关资料后一个月内支付至完成合格工程 量的 80%。②第二年度付款:人工造林、更替修复、补造修复在完成第 二年度所有改造工序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支付至完成合格工程量的 7 85%;③竣工年度支付款:项目竣工验收后一个月内支付余款。每次申 请结算前,乙方必须先支付完所有工人工资,并提供经全体工人签字确 认的工资支付表及工资发放凭证,经甲方审核确认后方可进行验收结 算。若乙方未按时足额支付工人工资,甲方有权从应付工程款中直接扣 除相应金额,用于支付工人工资,并追究乙方法律责任。 十九、设计变更条件 1、经业主及监理工程师确认设计的施工图与现场条件不一致。 2、经业主确认市场无法采购到施工图中的苗木。 3、经业主确认不适宜山上种植的苗木。 4、业主要求的其他变更。 二十、竣工验收 1、乙方提供竣工验收资料的内容:乙方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 日起两周内向甲方提供①竣工图 4 套;②竣工报告 4 套;③竣工验收资 料 4 套。 2、乙方提交竣工报告的时间和份数:竣工后 15 日内提供 4 套。 二十一、保修 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二十二、争议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及时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 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十三、违约 1.违约的处理: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8 2.违约金的数额: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3.损失的计算方法: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二十四、索赔 双方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二十五、安全施工 乙方施工应遵守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严格执行工程安全标准,随时接受建设主管部门安全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安全 隐患,乙方应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消 除安全隐患。因乙方安全管理不到位造成安全事故的,乙方承担全部 责任及费用。如甲方因此遭受监管部门的处罚或承担对第三方的赔偿 责任,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二十六、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的认定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不可抗力损失费用的计算:属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承包人的直接损 失费用,根据不可抗力的条款规定处理。但属于应该预防的因素,因承 包人没有及时预防或预防不力造成的损失,发包人不负责赔偿。属施工 技术组织措施失误造成的费用、工期损失均由承包人承担。 二十七、保险 乙方应为本项目办理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并承担保 险费用。乙方应在保险单生效后将保险单副本提交给甲方。 二十八、合同生效与终止 合同签署日到质保期满,质保金结清为止。 9 二十九、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6 份,甲、乙双方各执 3 份。 三十、其它约定 1.施工图纸中未明确部分由施工单位提出,报甲方、监理公司认可 后由施工单位进行深化设计并经原设计单位和甲方、监理公司认可后施 工,工程量清单中工程量有误部分应予以纠正。 2.如果属非乙方主要原因造成延期开工或工期延长,且造成了人 工、机械、材料等价格上涨或下降幅度超过 5%,其合同价款相应予以调 整,否则,其合同价款不予以调整。 3.乙方绘制的竣工图需盖有单位竣工章及相关技术人员签字,在竣 工验收后 14 日内提交监理审核,竣工验收报告图必须与实际情况完全 一致,否则甲方有权推迟付款。 4.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克扣、拖欠工人工资,若发现此现象,甲方 有权予以双倍拖欠工资的处罚,此款项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5.甲方组织的会议,需要乙方参加的,无故缺席的按每次 1000 元 处罚,并承担对会议内容不了解的完全后果。 6.本工程严禁转包与违法分包,一经发现,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 由乙方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7.乙方应做到文明施工,做到材料、机械、设备堆放整齐,垃圾及 时清理,注意维护环境卫生。 8.乙方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转至甲方指定帐户。履约 保证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 1 个月内退回乙方(不计利息)。 10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理人(签章): 或授权代理人(签章): 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河源市兴源路支行 账号:944167013000213459 日期:2025 年 1 月 10 日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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