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泰和县城区停车场二期建设项目-上田大道(澄江大道西延至澄明路段)林荫停车场建设(城市微更新)项目

所属地区:江西吉安市 发布日期:2025-02-22

【招标结果】泰和县城区停车场二期建设项目-上田大道(澄江大道西延至澄明路段)林荫停车场建设(城市微更新)项目: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江西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江西 吉安市 采购单位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名称 泰和县城区停车场二期建设项目-上田大道(澄江大道西延至澄明路段)林荫停车场建设(城市微更新)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 江西南滨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 ***
联系方式 ***
招标投标格式文本十六 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 中 标 通 知 书 360826202411260201-SG002 江西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印制 二0一七年 江西南滨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决定泰和县城区停车场二期建设项目-上田大道(澄江大道西延至澄明路段)林荫停车场建设(城市微更新)项目工程由你单位 中标承建,希望双方按照招标、 投标文件确定的条件,积极配合 ,共同努力 完成此项建设工程。 请在接到本通知书30天内,到招标单位签订工程承包合同。 工程项目现场组织结构表
姓名证号
注册建造师李志赣2362021202299139
技术负责人
施工现场专业人员施工员洪香花0362110400068000033
质量员程有皇0362210900068000022
安管员(C证)刘晓锋赣建泰C3(2022)0141655
标准员
材料员程飞顺0362211100068000033
机械员
劳务员
资料员
特此通知! 招标人:(章) 法定代表人:(章) 经办人:*** 联系电话:*** 2025年02月19日 中标工程主要约定条件和经济技术指标
工程名称泰和县城区停车场二期建设项目-上田大道(澄江大道西延至澄明路 段)林荫停车场建设(城市微更新)项目
建筑面积6000.0平方米建筑结构/层数框架/地下0层,地上0层
工程类别1类中标工期60 日历天
招 标 控 制 价***.52 元
竞争条件下浮让利系数β=0.97
市场价格调整系数μ=0.98
中 标 总 造 价***.59元
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质量等级合格
中标工程 范 围 该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市政设施建设,含道路绿化,非机动车道,人行道及停车场建设等。(详见工程量清单)
工程质量 创优奖罚 措 施/
工 程 款 支付办法 合同正式签署后乙方出具无条件不可撤销、见索即付的等额银行保 函或保证金的情况下,30天内,向承包人预付合同价款 25%工程预付 款。当工程款付至第一次支付工程款时,开始抵扣预付款,工程结算前 将工程预付款金额全部扣回时,预付款开始抵扣工程款。按工程进度支 付,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总价款的70%,养护期满一年并补栽 完成后支付至合同总价款的80%,养护期满两年并经决算审计后付清余 款。付款前须经监理工程师和项目建设单位等审核签字后有效。
中标人 诚 信 承 诺响应招标文件
投标人对 招标人的 优惠措施 及其他条 件 说 明
备注
注:本表一式四份,招投标监管机构、招标单位、中标单位、监管部门各存一份。
件 说 明
备注
注:本表一式四份,招投标监管机构、招标单位、中标单位、监管部门各存一份。
履 约 担 保担保金额合同金额的 5%
担保期限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8天内退还。
担保方式履约保证金
支 付 担 保担保金额121260元
担保期限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8天内退还。
担保方式支付保证金
合 同 补 充 条 款 1.合理低价法中的“招投标人须知”和报价承诺法中的“招投标人须知”为施 工合同的补充条款。
其 他 需 要 说 明 的 问 题1.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订立背离合同 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无效。
招 标 单 位 意 见招标单位: 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2025年02月19日招 投 标 监 管 机 构招投标监管机构: 单位章: 签收人: 2025年02月19日
招 标 单 位 意 见招标单位: 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2025年02月19日招 投 标 监 管 机 构 签 收招投标监管机构: 单位章: 签收人: 2025年02月19日
注:本表一式四份,招投标监管机构、招标单位、中标单位、监管部门各存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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