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修水县传统古村落保护与提升建设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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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江西 九江市 | 采购单位 | 修水县宁创城市运营服务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九江修建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修水县传统古村落保护与提升建设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 | 江西省恒厦建设有限公司 | 中标金额 | *** |
联系方式 | *** |
修水县传统古村落保护与提升建设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招标编号:JJXJT-GC-2025-02)
公示结束时间:2025 年 02 月 24 日
一、评标情况
标段(包)<001>修水县传统古村落保护与提升建设项目: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 1 名:江西省恒厦建设有限公司,投标报价:44500 万元,质量:合格,工期/交货期/服务期:730 天;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江西省恒厦建设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赣 ***;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江西省恒厦建设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中标候选人(江西省恒厦建 设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4、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江西省恒厦建设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合法合规;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 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提 出质疑。质疑函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投标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质疑事项;
(4)事实依据和证明材料;
(5)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质疑函应当署名。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 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公章。
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在收到供应商书面质疑函后 7 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
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
本项目要求供应商必须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否则将不予接受。供应商 的书面质疑函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直接送达招标代理机构,不接受其他送达方式。
三、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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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修水县监管。
五、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修水县宁创城市运营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良塘新区江渡大道 75 号广裕发大厦 1111 室 联 系 人:***
电 话:***
电子邮件:796546582@qq.com
招标代理机构:九江修建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九江市修水县秀水大道文化体育中心 联 系 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53067638@g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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