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上饶市本级]上饶市广丰区永丰北大道创美2间店铺招租(五年)

所属地区:江西上饶市 发布日期:2025-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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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江西 上饶市 采购单位
招标代理机构 江西佳禾拍卖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上饶市广丰区永丰北大道创美2间店铺招租(五年)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上饶市本级]上饶市广丰区永丰北大道创美2间店铺招租(五年)
  • 【信息时间: 2025-02-28】

项目编号: ZC25JX11015749
项目名称: 上饶市广丰区永丰北大道创美2间店铺招租(五年)
标的名称: 上饶市广丰区永丰北大道创美2间店铺招租(五年),挂牌价239,500.00元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转让标的企业名称:
所在地区:江西省·上饶市·信州区
经济类型:
所属行业:
注册资本: 万元
法定代表人:
职工人数: 人,其中,在编: 人,在岗: 人,需安置: 人。
资产状况:
以下数据出自评估报告数据,评估基准日:
资产总额: 万元,其中固定资产: 万元,流动资产: 万元,无形资产: 万元,其它资产: 万元
负债总额: 万元,净资产: 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最近一期财务报表,报表日期:,报表类型:。
资产总额: 万元,负债总额: 万元,净资产: 万元,营业收入: 万元,利润总额: 万元,净利润: 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审计报告:
信息披露期: 信息披露首日:2025年02月28日 信息披露期满日: 2025年03月06日
延期处理方式:
项目简介: 创美2间店铺坐落永丰北大道;面积约:120(㎡);首年起拍价:4.75(万元);竞买保证金:5(万元)。
重要信息披露: 1、本次挂牌转让的重大事项揭示及瑕疵见上饶市盛业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饶盛业评报字【2025】第011号
2、标的新旧、规格、质量、数量、状况、性能、面积等均以现状招租,招租方提供的有关材料及说明仅供意向承租方参考,具体交付资产以交付时现状为准。转让方、拍卖公司不承担面积误差责任,不论面积是否增减,均不影响拍卖成交以及成交价格。意向承租方应认真咨询、看样、核实,明确本次招租标的的现状和可能存在的瑕疵。
3租期五年,租金第一年至第三年起拍价每年为47500元,第四到第五年,每年为48500元,第四年到第五年的成交价在首年成交价基础上递增(递增比列按起拍价时递增的比较计算)、承租方按照最终竞得价缴纳租金,租金缴纳方式为先付租金后使用的原则,每一年为一次缴纳期,合同押金为一个月房屋租金;合同期满后房租押金由招租方按照相关约定无息退回(不计息)。
4、此次房产招租不得经营违法、扰民等影响周边居民的行业。
5、租赁期间物业费等相关费用及民事、刑事、经济、安全风险、人身安全、财产安全、自然灾害等原因造成的经济损失全部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6、承租方应负责保护房屋的整体结构、不得私自拆除和改建房屋。如因此发生的安全事故由承租方负责,且赔偿因改造房屋和结构给出租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合同期内,因房屋外墙脱落、空调外机掉落、玻璃门窗掉落、空中抛物以及设施设备使用等造成的安全事故由承租方承担全部责任。
7、合同期满后,承租方投入的一切可移动的设施、设备自行处置,不能强行要新承租方收购。而对于承租方装饰、装修的不可搬动(移动)的部分无偿归招租方所有,承租方撤场时不得破坏。未按期撤除的设施、设备出租方有权进行处理,并不予任何补偿。
8、未经招租方同意,承租方不得擅自将租赁权转租第三人,承租方违规转租的,招租有权解除租赁合同,并追究承租方违约责任。
9、在承租期内,如遇国家政策调整或者地方政府征迁等原因需要收回标的的,承租方需无条件退出标的,不能要求招租方任何补偿及赔偿,招租方退还剩余租期对应的租金(不计息)。
10、合同期内,承租方负责做好门前“三包”,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环境卫生、消防治安安全等工作以及处理好承租房屋周边的邻里关系
11、原承租户在同等价位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权。若本次标的由原承租户竟得,则租赁期从2025年3月5日开始计算)。
12、标的由招租方交付给受让方,拍卖公司及江西省产权交易所上饶办事处不负责标的交付。本次租赁权拍卖已披露的瑕疵,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受让方资格条件:
投资方资格条件:
1.意向承租方应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它组织。
2.意向承租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与转让相关的其它条件:
增资扩股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1.【尽职调查】本项目信息披露期间为对招租标的实施尽职调查期间,招租方对意向承租方实施的尽职调查给予必要的配合与支持。
2.【风险承担】意向承租方提交承租申请后,视为意向承租方对招租标的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并自愿承担除因招租方原因引起的其他一切交易风险。
3.【优先权行使】优先权人应在报名期间向江西省产权交易所递交承租申请,并按规定交纳保证金,进场行使优先权。若形成竞价,应在竞价过程中以同等条件行使优先权。上述程序作为优先权人参与该项目行使优先权的程序条件。
4.【交易方式】“挂牌期满后,如只有一名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按要求交纳了交易保证金,则不成交;如有两名以上(含两名)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按要求交纳了交易保证金,则采用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确定承租方。
5.【合同签订时间】承租方被确定之日起,交易各方须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交易合同
6.【交易税费】
(1)本次招租所涉及的税费由承租方自行承担;招租方承担的税费部分在依法缴纳后三日内,承租方应凭票将相应税款支付给招租方。依《拍卖法》规则,拍卖佣金由承租方承担;交易服务费由承租方承担。
(2)费用承担方应在交易合同生效之日 3 个工作日内将相关费用(政府税费除外)支付至江西省产权交易所上饶办事处指定的专用结算账户进行无息结算。
7.【交付】合同签订之日后,招租方将标的10个工作日交付给承租方,标的以交付时现状为准。
8.【报名登记】意向受让方须在报名期内,通过江西省产权交易平台(https://jxcq.jxggzyjy.cn/)完成该项目的报名登记。
报名登记截止时间:2025年3月 6日17 时前。
9.【拍卖手续办理】意向承租方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到拍卖公司完成参加竞拍的手续办理,并按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否则不能取得竞拍资格。
详情咨询:江西佳禾拍卖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19079331197程女士 18370063175李女士
10.【保证金账户】意向承租方须按要求交纳全额交易保证金至以下账户(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户名:上饶市产权经纪服务有限公司 帐号:793901442700016
开户行:江西银行(上饶分行)
11.【拍卖时间与地点】
拍卖时间:2025年3月 7日14时 30 分
拍卖地点:上饶市信州区锦绣路2号广信大厦A栋裙楼三楼
其它需要披露的内容: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后,如只有一名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按要求交纳了交易保证金,则不成交;如有两名以上(含两名)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按要求交纳了交易保证金,则采用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确定承租方。
价款支付方式:
每一年为一次缴纳期,合同押金为一个月的房租租金;租赁期限自标的交付时开始计算。承租方按照最终竞得价缴纳租金,租金缴纳方式为先付租金后使用的原则。承租方应于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租金、租赁押金及交易费用付至江西省产权交易所上饶办事处指定账户实行进场结算。江西省产权交易所上饶办事处在收到招租方提交的书面转款申请及标的完成交接证明文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租金、租赁押金无息转付给招租方。
联系方式: 详情咨询:江西佳禾拍卖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19079331197程女士 18370063175李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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