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抚州市妇幼保健院6S管理物品采购公告

所属地区:江西抚州市 发布日期:2025-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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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江西 抚州市 采购单位 抚州市妇幼保健院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名称 抚州市妇幼保健院6S管理物品采购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抚州市妇幼保健院拟对科室6S管理物品进行院内询价,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提交相关资料。
一、采购项目名称
(一)项目名称:抚州市妇幼保健院6S管理物品采购项目。
(二)采购内容:
序号
品名
数量
单位
预算金额
备注
1
6S管理物品
1

***.5元
详见附件

报价说明:报价含采购的货物、运费、劳务工资、安装调试、税金等一切费用。 
二、供应商应提交的资料
(一)报价清单(详见附件,加盖公章)。
(二)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或者三证合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三、商务要求
(一)交货期:自签订合同后 15天内完成供货、设备安装、调试完成。
(二)交货地点:抚州市妇幼保健院。
(三)质保期:自验收合格起1年。
(四)售后服务要求:
1.成交供应商承诺所有设备符合国家规定的“三包”要求,质保期内需提供免费维护等服务;
2.在质保期内,成交供应商提供更换或维护服务,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3.成交供应商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的货物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未经使用的全新货物;
4.在质保期内,凡在正常使用中出现质量问题的,成交供应商应负责免费包修、包换,其人员的差旅、食宿等费用和包修、包换所产生的货物包装和往返运费等费用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5.在质保期内,同一设备、同一质量问题连续两次维修仍无法正常使用的,须更换同品牌、同型号新设备。在质保期外,提供设备的更换、维修只收取成本费用,不收取人工技术费用。
(五)验收及付款方式:供应商在完成货物供应及调试安装后,由采购人及时组织使用科室进行验收,所有货物须满足科室需求,验收合格后30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货款。
四、公告时间:2025年3月19日-2025年3月27日。
五、报名方式:供应商将需提交的资料密封盖章(封面注明各供应商名称及联系方式),采取现场或邮寄报名方式。
六、联系方式:抚州市妇幼保健院(抚州市高新区仙临路666号)基建办 ***
备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不允许分包、转包。
附件:
附件:/uploads/soft/250319/2-250319155300.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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