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莲花县]莲花县城区生活污水处理提质增效系统化治理项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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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江西 萍乡市 | 采购单位 | 莲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莲花县城区生活污水处理提质增效系统化治理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莲花县]莲花县城区生活污水处理提质增效系统化治理项目(网)
- 【信息时间: 2025-03-24】
招标投标格式文本二
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360321202412200101 招标编号: 赣建莲招字[2025]第3号
招标条件及工程基本情况 | ||||||
招标单位名称 | 莲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招标工程项目 | 莲花县城区生活污水处理提质增效系统化治理项目 | |||||
工程项目建设地址 | 莲花县城区 | |||||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 | 莲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批文名称及编号 | 关于莲花县城区生活污水处理提质增效系统化治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关于莲花县城区生活污水处理提质增效系统化治理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 莲发改环资字【2022】39号、莲发改环资字【2024】62号 | |||||
建筑面积 | 0 平方米 | 层次 | 0 层 | 结构 | 框架 | |
项目总投资 | 17557.05万元 | 本项目投资 | 114945112.12元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资金来源 | 财政和自筹 | |||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 ||||||
招标范围 | 污水管网安装、雨水管网安装、检查井安装、水泥路面破除与修复、沥青路面破除与修复、化粪池改造、隔油池改造、现状排水设施清淤修复(含雨水口及排水沟)、建筑立管混错接改造、雨污管网混错接改造、土方开挖及回填、人行道与绿化带恢复、现状管线迁改与保护、现状管网修复(含开挖及非开挖修复) 其中:污水工程包括新建De110~De160PVC 污水接户管4019米,新建DN200~DN300HDPE增强结构壁B型管53734米,新建DN300~DN300球磨铸铁管13716 米,采用DN400~DN600球墨铸铁管顶管施工1832米,采用Ⅲ级钢筋混凝土管顶管施工 346米,新建钢筋混凝土检查井498座,成品塑料检查井2395座,顶管工作井42座,顶管接收井18座,改造化粪池1571座,新建隔油池6座,改造建筑混错接立管8761 米,对现状DN300-DN1000 排水管网清淤修复5295米(含开挖及非开挖修复),改造现状混错接点300余处。 同时对现状水泥路面及沥青路面进行破除与修复,对人行道与绿化带恢复、现状管线迁改与保护。 雨水工程包括新建DN200~DN500HDPE增强结构壁B型管2488米,新建 DN600~DN1000Ⅱ级钢筋混凝土管595米,新建钢筋混凝土检查井123座,新增雨水口 224座,清淤修复现状排水沟2759米,新建排水沟8308米,同时对现状水泥路面及沥青路面进行破除与修复,对人行道与绿化带恢复、现状管线迁改与保护。 | |||||
标段划分 | 一标段 | 莲花县城区生活污水处理提质增效系统化治理项目 | ||||
二标段 | / | |||||
投标(申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 ||||||
企业营业执照 | 经营范围应该符合招标要求 | |||||
企业资质类别及等级 | [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一级] | |||||
注册建造师类别和等级 | [注册一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 |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在有效期内 | 标段选择要求 | 一个标段 | |||
资格审查时投标人应提供的业绩材料 | ||||||
资格审查时应提供的证件或证书原件(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为复印件) | ||||||
资格证件 | ||||||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 法定代表人证书或委托代理人委托书、本人身份证 | |||||
项目负责人 | 拟派建造师注册证书、本人身份证 | |||||
技术负责人 | 项目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书 | |||||
关键岗位人员 | 拟派关键岗位人员【施工员、材料员、质量(检)员、标准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具有有效的岗位证书或培训证书,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需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 |||||
其他要求 | 1、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采用工程总承包(EPC)模式进行公开招标。2、投标单位对本项目提出异议的方式:①招标人联系方式:联系人:***、***联系地址:莲花县322国道与勤王路交叉口处;②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联系人:***、***联系地址:江西省萍乡市安源区萍乡开发区江西安源路桥集团有限公司5楼(天一驾校旁)③行政监督部门:莲花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联系电话:***。3、异议提出与答复:①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通过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通过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作出答复。 ②投标人对开标现场有异议的,应在开标过程中提出,投标人可将异议内容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至本项目不见面开标大厅“开标异议文字提问”栏中;招标人在收到异议后即时在不见面开标大厅作出答复。③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按照“关于规范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与投诉处理实施意见(赣建招〔2017〕13号)”的相关规定书面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按照“(赣建招〔2017〕13号)”相关规定进行书面回复。4、未尽事项详见招标文件。 | |||||
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资审文件的发布(获取)时间 | ||||||
公告发布时间 | 2025年03月24日 至 2025年04月23日(公告发布时间最短不得少于5日)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5年03月24日 | |||||
获取方式 | 请到江西省公共资源数智交易平台-交易系统https://ggzyjy.jxggzyjy.cn/tpbidder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 | |||||
获取资审文件时间 | ||||||
获取地址 | 请到江西省公共资源数智交易平台-交易系统https://ggzyjy.jxggzyjy.cn/tpbidder资审文件领取菜单领取资审文件 | |||||
联系人 | 肖丽、李正韬、张翠娇 | 联系电话 | *** | |||
招标代理机构:(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章) 2025年03月24日 | 招标人:(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章) 2025年03月24日 | 招投标监管机构:(单位章) 经办人:(章) 2025年03月24日 |
注:1、本表一式三份,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招投标监管机构各存一份,本表属”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材料之一。 2、有标段划分的招标项目,当各标段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要求不一致时,招标人应在”投标(申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栏目中的”企业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建造师类别和等级“栏目中将各标段的资格条件要求予以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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