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用】[JALHFZFCG【2025】02号]吉州区金樟职教园项目(一期)校园文化项目合同公示

所属地区:江西吉安市 发布日期:2025-03-28

【招标信用】[JALHFZFCG【2025】02号]吉州区金樟职教园项目(一期)校园文化项目合同公示: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江西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江西 吉安市 采购单位 吉安市中等专业学校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名称 吉州区金樟职教园项目(一期)校园文化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吉州区金樟职教园项目(一期)校园文化 项目合同 甲方:吉安市中等专业学校 乙方:吉安市吉州区天祥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吉州区金樟职教园项目(一期)校园文化项目合同 甲方(采购人):吉安市中等专业学校 乙方(中标人):吉安市吉州区天祥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甲方就吉州区金樟职教园项目(一期)校园文化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项目编号:JALHFZFCG【2025】02号),经评标委员会评定,乙方为中标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 典》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甲乙双方就 本项目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吉州区金樟职教园项目(一期)校园文化项目 1.2项目编号:JALHFZFCG【2025】02号 1.3项目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1.4项目内容:甲方委托乙方就【吉州区金樟职业教育园(一期)校园文化建设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或“项目”)提供【吉州区金樟职业教育园(一期)校园文化建设 项目】景观、雕塑、宣传栏、导览导视、楼体字、校园文化标语、生活区座椅、校园文化 墙等,双方的约定实施工作。 第二条、合同的转让 乙方不得擅自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第三条、合同价款 合同价款:根据上述政府采购合同文件要求,政府采购合同的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叁佰贰拾肆万叁仟贰佰捌拾壹元叁角陆分即人民币(小写)***.36元。该合同总价是 货物设计、制造、包装、仓储、运输、安装及验收合格之前及保修期内备品备件发生的所 有含税费用。 第四条、付款方式 4.1项目完工后付至合同款的70%,综合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金额的90%,剩余金额在验收合 格一年后无息付清。 4.2甲方使用业务产生的本合同费用,以银行转账向乙方支付。甲乙双方银行账户信息和纳 税人信息如下: 4.2.1银行账户信息: 乙方:吉安市吉州区天祥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安中寰支行 银行账号:36050110080900000015 4.2.2纳税人信息: 甲方:吉安市中等专业学校 统一信用代码:1236100349244052XB 单位地址:吉安市吉州区跃进路3号 电话号码:*** 乙方:吉安市吉州区天祥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税号:91360802MA35FTXX8L 单位地址:江西省吉安市吉州区融媒体中心B806 电话号码:*** 第五条、施工要求 5.1实施方案及深化设计:本项目以设计图纸为基准,乙方需对本项目进行设计深化,完善 存在的漏项,深化后的内容需经过甲方审核通过后才能开始实施,整体费用不另行增加,深化设计所用时间计入合同工期内。 5.2乙方根据设计方案制定出完整的施工方案,施工过程安全、合理,符合项目所在地的各 项法律法规和安全条例。严格按照设计内容和要求进行施工,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改 动。施工期间,乙方须全程保障施工技术人员充足,保证施工顺利完工。 5.3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的60日内 第六条、双方权利义务 6.1甲方权利义务 6.1.1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和金额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 6.1.2及时组织项目实施验收。 6.1.3因甲方人为原因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6.2乙方权利义务 6.2.1乙方秉持专业精神和专业水准,按合同约定保证优质高效地完成本项目工作。 6.2.2乙方应保证提供货物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或其他权利的投 诉。一旦出现侵权,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6.2.3乙方在履行本合同义务期间,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第七条、质量保证 7.1交付货物的质量应符合产品制造厂商有关技术手册、产品说明书的标准;应符合招标文 件、投标人投标文件中的规定要求,招标文件、投标人投标文件中没有规定的应不低于国 家或行业相关标准。 7.2乙方保证提供给甲方的货物是产品原生产厂商制造的,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 甲方在采购时提出的需求。 第八条、验收 8.1符合现行的国家标准、部颁发标准、行业标准或通用国际标准。 8.2按甲方审定的项目设计方案内容及要求进行验收。 8.3甲方、乙方共同派代表对每批到达现场的货物进行验收,同时根据检测验收标准对货物 的外观、质量等进行检查。 8.4在产品安装中,如是产品本身的质量问题,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 8.5对于不合格的项目内容,乙方必须在2个工作日里及时更换并重新申请验收。 8.6项目完工后,甲方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验收工作。 第九条、售后服务 9.1乙方应为甲方提供及时周到的技术、施工支持。 9.2必须严格按安全操作规范进行安装,安装中如发生工伤事故,甲方不负任何责任,均由 乙方自行承担。 9.3.质量保证期为3年,乙方承诺本合同项目的质量保证期为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36个月。 9.4质保范围: 9.4.1质保期内,乙方负责免费修复或更换因设计缺陷、施工质量问题或材料不合格导致的 损坏或故障; 9.4.2非乙方责任(如人为破坏、不可抗力、使用不当等)导致的损坏,乙方可提供有偿维 修服务,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十条、违约责任 10.1在项目实施履约过程中,乙方在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人员、货物等,必须与投标文件 中的内容一致。所有投入本项目人员,必须到现场履约,不得更换。如未按照投标文件中 的实际投标内容实施,每发现一次按合同总金额的10%予以处罚,发现三次以上甲方有权终 止合同,并按合同总金额的10%赔偿甲方损失,报财政部门追究其虚假应标的相关责任,并 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其他相应法规处理。 第十一条、争议解决 11.1在合同执行中,如发生纠纷,双方应友好地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将争议 提交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11.2在仲裁期间,本合同应继续履行。 第十二条、不可抗力 12.1如果双方由于不可抗力的任何事故(须经双方认同),致使影响合同履行时,履行合同的 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相当于事故影响的时间。 12.2本条件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双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这些事件包括但不 限于:战争、严重水灾、台风、地震以及其他双方商定的事件。 12.3签约双方中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影响合同执行时,发生不可抗力一方应尽快将事故 通知另一方。如乙方受不可抗力影响,仍然有责任采取必要的措施,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 的方式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第十三条、其他条款 13.1本合同附件及双方认可的来往传真、会议纪要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 有同等法律效力。 13.2本合同签订后,如需要修改,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作为 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3甲方和乙方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乙方的投 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乙方不得与甲方再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13.4乙方指定***(联系电话:***,邮箱:173811987@qq.com) 作为乙方履行本 协议的联络人,如乙方需变更联络人应提前三个工作日通知甲方。 第十四条、签约时间及合同生效 本合同于2025年3月27日签订,本合同一式<肆>份,以中文书写。甲方执<贰>份,乙方执< 贰>份,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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