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江西省上高县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填埋场临时覆盖HDPE防渗膜采购项目询价采购采购公告

所属地区:江西宜春市 发布日期:2025-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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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江西 宜春市 采购单位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名称 江西省上高县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填埋场临时覆盖HDPE防渗膜采购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招标公告


江西省上高县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填埋场临时覆盖HDPE防渗膜采购项目询价采购采购公告


江西省上高县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填埋场临时覆盖HDPE防渗膜采购项目询价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江西省上高县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填埋场临时覆盖HDPE防渗膜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赣云采交易平台获取询价文件,并于2025-04-03 09:30:00(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2025-CMJC-XJ-003
2.项目名称:江西省上高县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填埋场临时覆盖HDPE防渗膜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询价
4.项目预算金额:18.98万元、项目最高限价:18.98万元。
5.采购需求:

包号

标的名称

采购包预算金额
(万元)

数量及规格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01

江西省上高县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填埋场临时覆盖HDPE防渗膜采购项目

18.98

光面1.0mmHDPE防渗膜10000㎡

质量合格,满足国家现行相关标准(GB/T17643-2011等);采购文件要求。

光面0.5mmHDPE防渗膜7000㎡

投标本项目采取总价包干,供应商报价需包含完成所需全部材料需求,包含材料运输(含现场卸货)、现场施工焊接(含配合辅助费)费用及税费(税率13%)等。
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起30天内完成材料进场及焊接,验收时间由采购人确定。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是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须同时满足)
1.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和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需有先进的生产加工设备和先进的生产工艺,拥有先进的土工膜吹膜设备、全自动配料秤量系统(须提供设备清单,并按清单提供:设备铭牌照片、带经纬度的设备照片,采购发票等,其中设备照片采用经纬相机拍照须包含经纬度、地址、时间且显示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后,设备铭牌内容清晰,上述信息缺少任意一项视为未提供)。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03-28 00:00:00 ~ 2025-03-28 17:00:00(北京时间)。
2.地点:宜春市阳光采购平台(赣云采)
3.方式:供应商使用注册企业账号登录宜春市阳光采购平台(https://yccg.jxgyc.com//)获取电子版采购文件。
4.售价:0 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响应文件格式及内容:见《响应文件格式》。
2.截止时间:2025年 4月3 日 9点30 分(北京时间)。
3.地 点:江西省宜春市上高县敖阳街道敖阳南路9号408室
4.提交方式:线上和线下均需提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方式,请供应商认真学习宜春市阳光采购平台发布的相关操作手册(供应商可在交易平台下载相关手册)。
2.提交响应文件
本项目采用“见面”询价方式,供应商应根据采购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上传至“赣云采”平台系统中。同时将纸质响应文件逐页加盖单位公章并装订成册(一式叁份)、不得活页,并标明正副本一正二副(正本与副本内容不一致的,以正本为准)递交至开标现场。上传至“赣云采”的文件与纸质文件必需一致,否则采购人有权判定为无效响应。
3.参与现场递交响应文件的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与响应文件中授权委托书一致)及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原件(正副本均可),否则采购人有权判定为无效响应。
4.在合同签订过程中,采购人将对供应商提供的响应文件、承诺等真实性进行查证,若有虚假情况,可以取消供应商中标资格、单方解除合同,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承担,采购人可以按顺序由排在后面的中标候选供应商递补,以此类推。供应商应诚信报价,如恶意竞价、虚假承诺后拒绝签订合同、放弃中标资格的,应按照项目最高限价的2%的标准赔偿采购人损失。
5.合同签订后,供应商供应的材料在各方面需要达到采购文件和采购合同规定的要求,否则采购人有权要求供应商整改,整改不到位的采购人可以采取一定处理措施,包含将材料清出项目现场、单方解除合同、要求供应商返还已支付款等,供应商应予配合,退还已经支付材料款,双方的损失全部由供应商承担,供应商需按合同金额的10%另行赔偿违约金。
6.在完成临时覆盖焊接后开始计算材料质保期,质保期为一年,生产厂家提供的产品质保期高于1年的,质保期为产品质保期。在质保期内,供应商在接到焊接质量问题通知后应 2 小时内响应,6小时内到达现场维修。质保期内材料保修服务方式均为上门保修,即由供应商派专业人员到用户使用现场维修,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供应商承担。
7.材料送达现场后,采购人抽检、送检费用由供应商承担,如检测不合格,采购人有权要求供应商整改,整改不到位的采购人可以采取一定处理措施,包含将材料清出项目现场、单方解除合同、要求供应商返还已支付款等,供应商应予配合,退还已经支付材料款,双方的损失全部由供应商承担,供应商需按合同金额的10%另行赔偿违约金。
8.付款方式:安装完成(即完工后)后支付95%,剩余5%质保期后无息支付。供应商应提供合格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地 址:江西省宜春市上高县敖阳街道敖阳南路9号
联系方式:0795-25102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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