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2024〕306 号
关于印发中国电信集团招标项目评标、中标 规则指导意见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公司,各专业公司,总部各部门、各 直属单位,数据发展中心,政企各行业事业部:
为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推动形成高效规范、公 平竞争、充分开放的市场环境,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体制,根据国务院国资委《关于规范中央企业采购管理工作的 指导意见》(国资发改革规〔2024〕53 号)、国家发展改革委《招标投标领域公平竞争审查规则》(八部委令第 16 号)等 国家最新文件中有关平等对待各类市场主体、激发市场竞争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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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发挥招标投标竞争择优作用的相关要求,结合近年招标采 购管理工作实际情况,集团公司对《中国电信集团招标项目评 标、中标规则指导意见》(中国电信〔2023〕2 号)进行了修 订,现印发你们。
本指导意见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中国电信集团招标项 目评标、中标规则指导意见》(中国电信〔2023〕2 号)同时 废止。
各单位可结合相关业务的实际情况,在本指导意见的基础 上进一步细化、完善和调整,形成本单位评标、中标规则设置 的操作细则,按内控管理要求审批通过后实施。
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
2024 年 9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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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信集团招标项目评标 中标规则指导意见
为进一步规范招标项目操作,强化对供应商选择的管理,保障招标实施合法合规、公平公正,招标结果科学合理,集团 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 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 国务院国资委《关于规范中央企业采购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规制度进一步规范 招标投标主体行为的若干意见》等政策文件,结合企业采购实 践情况,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最新要求,全 面贯彻落实国家有关营商环境优化、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促 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推动招标投标市场规范健康发展等决策 部署,遵循公平公正原则,发挥招投标竞争择优作用,依法平 等对待各类市场主体,持续优化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 市场环境,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
(一)依法合规、公平公正
1.依法提出招标项目要求,不对投标人经营地域、资质认 证等进行违规限定和评价。不得提出注册地址,设立本地分支 机构,本地缴纳税收社保,特定行业组织成员身份,特定行政— 3 —
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或颁发的相关证书,取得非强 制资质认证等不合理条件,排斥或者限制潜在投标人。
2.审慎设置资格条件和评标标准,不超出项目具体特点和 实际需要,不倾向特定对象。不得通过设置与项目规模或需求 不符的过高要求、套用特定投标人的规格标准等方式排斥或者 限制潜在投标人,影响投标人之间的公平竞争。
3.平等对待各类市场主体,不设置竞争壁垒,公平对待供 应商。不得提出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股权结构、注册资本、主体规模、市场占有率以及负债率、净资产规模等不合理条件;对新老供应商设置统一要求和条件,对新供应商履约表现不作 负面推测,无往期履约表现的新供应商原则上按其他供应商后 评估得分的平均分取分。
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中有关公平竞争要求的负面 清单汇总详见附件 1。
(二)保障安全、创造价值
1.重点关注产品和服务质量。严格功能性能指标、实施方 案、团队配置、交付质量等方面的考察,确保采购产品和服务 质量符合规范要求,保障企业业务发展与运营安全。
2.重点关注供应链安全和韧性。强化对供应链稳定性和安 全性、上游关键器件、重点设备自主可控水平以及应急供应保 障能力和业务连续性管理等方面的考察,保障采购产品和服务 供应安全稳定、自主可控,防范供应链引发的网络和安全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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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
3.重点关注全生命周期成本。以采购产品或服务的性价比 最佳、全生命周期成本最优为目标,实施差异化的采购供应链 策略,价格得分统筹考虑当期采购价格和使用周期内的能耗、材料、维保服务等费用,提升供应链端到端价值。
4.重点关注绿色低碳。推行绿色采购,对原材料、生产制 造工艺等明确环保、节能、低碳要求,综合考虑生产、包装、物流、销售、服务、回收和再利用等环节确定评标标准,优先 采购节能、节水、节材等有利于环境保护的原材料、产品和服 务,推进碳排放、碳足迹、绿色包装等评价。
(三)科学合理、客观细化
1.评审因素:结合项目实际情况科学设置,通过合法有效 的评审因素,合理划分评分档位,客观体现各投标人真实差异,避免无效评审。
2.评审权重:合理设置技术、商务、服务、价格的评分权 重以及价格分计算方法,权重大小应与重要性相匹配,防止低 质低价。
3.评分标准:细化、量化评标标准,减少不合理的自由裁 量空间,确保评标专家能够按照评标标准客观公正评选出综合 实力强、符合项目预期的供应商。
4.中标方式:依次确定综合排名靠前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 人,不得采用抽签、摇号、抓阄等违规方式直接选择中标候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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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或中标人;确保排名在前的中标人取得较大中标份额,鼓励 结合项目特点将价格因素纳入中标份额分配规则,在保证依法 合规的基础上取得更好经济效益。
二、评标规则
(一)评标方法
评标方法包括综合评估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和法律 法规允许的其他评标方法,原则上使用综合评估法。经评审的 最低投标价法一般适用于具有通用技术、性能标准或者招标人 对技术、性能没有特殊要求的招标项目。
(二)评标标准
1.评审因素
综合评估法一般从商务、技术、服务、价格等方面对投标 人进行评估,其中:
(1)商务部分主要评估企业整体实力、商务条件满足情况 等。
(2)技术部分主要评估企业技术实力、产品质量、生产能 力、研发实力、供应链安全水平、绿色低碳水平、软件开发实 力、实施方案、团队配置、案例与业绩等。
(3)服务部分主要评估售后服务能力、交付能力、履约水 平、供应链数字化协同能力等。
(4)价格部分主要评估当期采购价格、投标产品生命周期 内的主要耗材、易损件、能耗和维保服务费用等其他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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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用评审因素详见附件 2,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选择使用。出 现履约投诉、根据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应当扣分的,可以 根据项目特点在技术、服务等部分进行相应评分,或单独设置 扣分项。
(三)评分权重
各评审因素的评分权重一般根据其在项目中的重要程度确 定,基本原则如下:
1.技术复杂、服务要求高的项目,技术和服务部分评分权 重相对较高;技术成熟、标准相对统一的项目,价格部分评分 权重相对较高。原则上技术和服务部分评分权重不高于 60%,价 格部分评分权重不低于 30%。
2.原则上货物类项目主观评分权重不高于总分的 20%,其他 类项目主观评分权重不高于总分的 50%。
3.原则上最小单位评审项的评分分值不高于总分的 10%,其 中,货物类项目最小单位主观评审项的评分分值不高于总分的 5%。
各专业评分权重设置建议详见附件 3。
(四)价格评审方法
价格评审方法包括直线内插法、基准价法、基准价格系数 调整法、最低价格系数调整法、反比法和区间赋值法等,推荐 使用直线内插法、基准价法和基准价格系数调整法。
1.直线内插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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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适用情形:一般适用于市场竞争相对有序,技术相对 成熟,质量、服务、交付水平比较有保障的情况。
(2)计算公式:投标人价格得分=价格得分权重×(最高 价+最低价-该评标价)/最高价。
(3)异常价格判定和处理:异常价格是指与整体报价水平 相比过高或过低的报价。考虑异常价格对整体价格评分产生的 影响,在使用直线内插法时可对异常价格进行处理。
异常价格判定:一般根据所有有效评标价算术平均值的一 定比例设置异常价格判定上限和下限,高于(不含)上限或低 于(不含)下限的为异常报价。如:以所有有效评标价算术平 均值的 50%作为异常价格判定下限,200%作为异常价格判定上限,高于(不含)上限或低于(不含)下限的为异常报价。
异常价格处理:直线内插法计算公式中的最高价和最低价 为剔除异常价格后,其余有效投标人评标价中的最高价和最低 价。如剔除异常价格后,其余有效投标人评标价不足 2 个,则 以异常价格判定上限和下限分别作为最高价和最低价。价格分 最高得满分,最低为 0 分。
2.基准价法
(1)适用情形:一般适用于供应市场情况复杂,供应商良 莠不齐,技术、质量、服务、交付水平等差异较大,且履约风 险较高的项目,包括安全生产隐患较高的;供应交付受关键器 件、原材料价格波动或供需关系影响较大,且无法通过履约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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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联动机制保障价格合理性和交付安全性的;事前评估难以确 保履约质量的;市场平均价格已接近成本价或明显存在低于成 本报价风险,且往期履约期间到货质量不合格率较高、质量问 题投诉较多、拒绝或延迟交付问题较多等情况。
(2)计算公式(高扣低扣):投标人价格得分=价格得分权 重-(|评标价格-基准价|/基准价)×100×E。
上述公式中的 E 为扣分步长,按照高于基准价和低于基准 价分别设置,原则上高于基准价扣分步长应大于低于基准价扣 分步长,一般为低于基准价扣分步长的两倍。当有效投标人数 量较少、竞争性不足时,可采用“向下引导的基准价法”,适当 加大高于基准价的扣分步长。
(3)基准价的确定方式:基准价可以按所有有效评标价的 算术平均值、中位数、算术平均值与中位数的低者、或算术平 均值/中位数按一定系数调整(一般为 90%-95%,不宜过低)等 确定。投标人数量较多时,可去掉部分最高价和最低价后计算 算术平均值,以提高算术平均值的代表性及合理性。
3.基准价格系数调整法
(1)适用情形:基准价格系数调整法是直线内插法的补充,一般适用于市场竞争相对有序,技术相对成熟的情况。
(2)计算公式(高扣低加):投标人价格得分=价格得分权 重×Q-(该评标价-基准价)/基准价×100×E。
上述公式中的 Q 应小于 100%,E 为扣分、加分步长,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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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于基准价扣分步长与低于基准价加分步长相同。
(3)基准价的确定方式:同基准价法。
常用价格评审方法详见附件 4。
三、中标规则
(一)中标人确定
单项招标项目应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集 中招标项目应依次确定排名靠前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不得 采用抽签、摇号、抓阄等违规方式直接选择中标候选人或中标 人。
(二)集中招标项目中标人数量设置
中标人数量一般根据项目需求规模、进度要求、现网格局 和实施地域等特点,结合供应市场情况,参考类似项目经验进 行设置。具体原则如下:
1.从满足项目实际需求、促进产业链供应链健康有序发展 等方面考虑,科学合理设置中标人数量。中标人数量原则上不 超过投标人数量的 75%。
2.现有项目的新批次集采,中标人数量一般与上期保持一 致,如出现需求与上批次差异较大、合同履约中发生交付问题 或市场供给关系发生重大变化等情形,可适当增加或减少中标 人数量。
3.对于技术复杂、需要形成供应商格局的新项目,结合网 络建设、市场发展、服务保障能力、供应链安全等情况,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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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人数量。
(三)集中招标项目份额分配
对于份额招标、混合招标项目,须明确每个中标人对应的 中标份额。份额分配的基本原则如下:
1.顺序递减:按照中标人的综合排名顺序,由高到低依次 递减份额,保证排名靠前的中标人取得较大份额,避免出现排 名靠前的份额低于排名靠后的情形。
2.客观明确:每个中标人的中标份额应准确清晰,采用浮 动份额分配的应明确客观的计算过程,不得随意进行份额分配。
3.份额联动:可结合价格等重要因素建立份额分配联动机 制,进一步引导投标人开展竞争,鼓励投标人提升履约水平。 份额分配建议及联动机制举例详见附件 5。
四、其他
1.项目有特殊情况的,评标、中标规则可在本细则基础上 进行针对性调整,在项目采购方案中明确调整考虑,按内控管 理规定审批通过后执行。
2.询比、谈判等其他竞争性采购方式,参照本指导意见执 行。
3.有关支撑科技创新、扶持中小企业发展、落实政策性采 购的要求,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4.指导意见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中国电信集团招标项 目评标、中标规则指导意见》(中国电信〔2023〕2 号 )同时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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止。
附件:1.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中有关公平竞争要 求的负面清单汇总
2.常用评审因素表
3.评分权重设置建议表
4.常用价格评审方法
5.份额分配建议及联动机制举例
6.业绩资格条件设定原则
7.全生命周期价格评审指引
8.异常价格上下限设定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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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中有关公平竞争要求的负面清单汇总
序号 | | | 排 | 斥 | 限制 | 条件 | | | | | | | | | 《中 招 (中 主席 | 华人 标投 华人 令 | 民 标 民 第2 | 共和 法》共和 1号 | 国 国 ) | 《招 ( 国 | 中华 标投 中华 务 | 人民共和 标法实施 例》 人民共和 院令第61 号) | 国 条 国 3 | 《投 规 为 | 关于严 标法规 范招标 的若干 改法规 11 | 严 格 规 制 标 投 干 意 规〔17号 | 执行招 度进一 标主体 见》(2022 ) | 标 步 行 发 〕 |
1 经营主体所有制形式 2 组织形式 3 股权结构 4 股东背景 5 经营主体注册地址 | 式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6 设立本地分支机构 7 本地缴纳税收社保 8 本地办公面积 9 与本地区经营主体 10 产品产地 | 组 | 成联 | 合 | 体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1 经营主体规模 12 经营年限 13 年平均承接项目数 14 从业人员 15 纳税额 16 营业场所面积 17 市场占有率 | 量 | 或金 | 额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8 注册资本 19 负债率、净资产规 20 特定行政区域或者 21 特定行政区域或者 特定行政区域或者 22 岗证等) 23 特定行业组织成 | 模 特 特 特 身 | 等财 定行 定行 定行 | 务 业 业 业 | 指标 的业 的奖 组织 | 绩 项 颁发 | 的 | 相关 | 证书 | ( | 培训 | 合 | 格证 | 、上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4 取得非强制资质认证 25 与招标工程实际要 26 与项目特点和实际 27 套用特定生产者的 | 证 求 需 条 | 不符 要不 件设 | 的 相 定 | 过高 适应 投标 | 的资 人资 | 质 格 | 等级 、技 | 要求 术、 | 商 | 务条 | 件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限定或者指定特定 28 供应商 若需要对质量管理能力进行 若需要对编制概预算能力 | 的 考 行 | 专利 察, 察 | 、 可以 , | 商标 设 以 | 、名 置“ 设置 | 称 质 “ | 、设 量管 预 | 计、 理能 算 | 品 力 制 | 牌、 ”评 力 | 原 分项 ” | 产地 项, 分 | 或者 要求 项 | 供 要 | 应商 供 | 具备 应 | √ 生 预 | 产制 算编 | 造 制 | 投标 员 | 产品 具 | √ 的质量 编制概 | 管理 算 | 能力 的 | ,并 力, | - 提供 提 | 证明材 供证 | 料,如I 材料,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说明:原则上不得将非行政许可类资质资格作为资格条件和评分标准,确需对相关能力进行考察的,可以从供应商是否具备相应能力的角度提出评分标准,不得要求供应商必须具备唯一特定的资质资格证书。举例:√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关于开展工程建
《工程项目招投标领域《关于规范中央企业采
设招标投标领域突《招标投标领域公
营商环境专项整治工作 购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
出问题专项治理的 平竞争审查规则》
方案》》
通知》(发改办法(发改委等八部委
(发改办法规〔2019〕(国资发改革规〔2024
规〔2023〕567 2024年第16号令)
862号)〕53号)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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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常用评审因素表
评审 商 技 | 内 务 术 | 容 【 供 | 企业整 商务 产品技 产品质 产品生 产品/企 实 应链安 | 体实 条件 术实 量水 产能 业】 力 全能 | 力 企 商 满 投 产 力 产 样 到 平 在 投 力 应 【 研发 【 【 力 供 | 评审 业 务 足 标 品 品 品 货 网 标 急 产 产 产 应 | 因 承担 条款 度 文件 功能 物理 质量 运行 产品 生产 品/ 品/ 品/ 链安 | 素 项目 (商 应答 和性 属性 水平 质量 单位 能力 企业】 企业】 企业】 全能 | 能力 务规 和制 能 水平 周期 研发 研发 研发 力 | 和管 范书/ 作情 生产 机构 经费 成果 | 理能 合同 况 能力 及团 投入 | 货物 力 ) 主 主 测 主 主 队 主 主 主 、 | 类常 要评 要评 报告 要评 要评 要评 要评 要评 到货 | 用评 估非 估投 评审 估产 估针 估【 估【 估【 供应 | 审因 实质性 标文件 ,建议 品在网 对应急 产品/企 产品/企 产品/企 保障等 | 素 条款 的规 设置 运行 需求 业的 业的 业的 方面 | 表 的偏离 范性、 关键指 质量情 的产品 】研 】实 】专 的措施 | 情况 完整 标、 况 生产 发实验 际研发 利及获 | 清晰 一般 能力 验室、 发经费 获奖情 |
| 产 | 品绿色 案例与 | 低碳 业绩 | 产 能力 生 废 案 | 品 产 旧 例 | 绿色 过程 设备 与业 | 低碳 绿色 回收 绩 | 情况 低碳 绿色 | 情况 低碳 | 情况 | 情 主 | 要评 况, 要评 | 估产 以及 估同 | 品耗能 绿色包 类项目 | 、节 装的 的实 | 能认证 应用情 施案例 | 等 况等 、业 | 绩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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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评估供应商上游元器件、原材料的多元性、自主可控性,以及业务连续性管理
主要评估产品绿色低碳生产技术、生产工艺应用情况,产品绿色低碳原材料的应用
主要评估产品废旧设备回收方案、废旧危险品运输环保备案承诺等
说明
主要评估供应商满足国家规定资质条件基础上的正偏离,以及质量管理能力、职业
健康安全管理能力、生产制造等过程中对污染环境作业的管理能力等
主要评估各类产品功能的实现情况和性能指标,一般依据产品评价检测或第三方检
主要评估产品的外观形状、体积大小、重量、原材料等
主要评估样品的外观设计、生产工艺、材质、操作性等
主要评估全性能到货检测、到货快检和云检测等到货检测的结果
主要评估产品一定周期内的生产能力、生产设备配置情况、原材料储备情况等
服务团队覆盖、服务人员数量
主要评估服务团队覆盖、服务人员数量、原厂服务能力等
售后服务能力、原厂服务能力
服务与支持 主要评估服务响应、技术培训及保修期内的支撑服务等
交付能力 交付满足度 主要评估对项目进度要求的满足程度、物流协调能力及可视化程度
| | | 服 说明: | 务 | 履约水 供应链数字 协同能 供应商不 | 平 化供需 力 良行为 | 履约交付情况 |
| | | | | | |
| | | | |
供应商年度绩效考核评估 主要评估供应商在中国电信往期项目的履约情况
主要评估供应商在同类项目中供应水平、交付配合度等情况,以及有效投诉情况等
主要评估供应商与供应链上下游在合同签订、原材料库存、排产进度、生产监造、
供应链数字化供需协同能力 订单交付、物流运输、供应商考察等方面的供需协同能力和数字化协同水平,上述
内容需根据项目实际需要选择使用
供应商不良行为 按照中国电信不良行为管理规定和处理结果进行扣分
1.上述内容为招标项目常用评审因素,具体项目应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使用。
2.如具体项目开展供应商考察的,对纳入考察的相关指标的评审,原则上以供应商考察结果为准。
软件类常用评审因素表
评审内容 评审因素 说明
企业整体实力 企业承担项目能力和管理能力 主要评估供应商满足国家规定资质条件基础上的正偏离,以及质量管理能力、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能力等
| | | | 商 技 服 | 务 术 务 | | | 商 技 产品 实 项目 技 案例 服 交 履 | 务条件 术实力 质量水 施方案 团队配 术水平 与业绩 务能力 付能力 约水平 | 平 置 | | 商 足度 投标 软件 产品 交付 在网 技术 开发 软件 服务 进度 团队 团队 著作 案例 服务 服务 交付 供应 履约 | 条 文 产 原 质 运 方 过 安 保 安 负 成 权 与 团 与 满 商 交 | 款( 件应 品功 型展 量水 行质 案建 程管 全管 障措 排 责人 员 证书 业绩 队服 支持 足度 年度 付水 | 商务 答和 能和 示 平 量水 议 理 理 施 务人 绩效 平 | 规范书 制作情 性能 平 员数量 考核评 | /合 况 估 | )满 | 主要 主要 主要 主要 案的 主要 主要 主要 主要 主要 主要 主要 主要 主要 | 评估 评估 评估 评估 合理 评估 评估 评估 评估 评估 评估 评估 评估 评估 | 非实 投标 前期 产品 性、 技术 组织 项目 采购 同类 服务 服务 对项 供应 | 质性 文件 项目 在网 完整 支持 实施 负责 内容 项目 团队 响应 目进 商在 | 条款的偏 的规范性 交付验收 运行质量 性、创新 与服务保 方案、进 人的资格 相关产品 的实施案 服务人员、技术培 度要求的 供应商年 | 离情况 、完整清 情况 情况 性等 障措施 度安排和 和业绩 的著作权 例、业绩 数量等 训及保修 满足程度 度绩效考 | 晰度等 进度控制方 证书、获奖 经验等 期内的支撑 核评估中得 理结果进行 |
| | 说明: 1.上 2.如 | : 述内 具体 | 容为招 项目开 | 标项目 展供应 | 应链 供 常用评 商考察 | 数字 应商 审因 的, | 供需 不良行 素,具 对纳入 | 同能 为 体项目 考察的 | 应根 相关 | 供 供应 据实 指标 | 链 商 际情 的评 | 字 不良 况 审 | 化 行为 选择 ,原 | 需协同 使用。 则上以 | 能力 供应 | 商考察 | 需要 按照 结果 | 选择 中国 为准 | 使用 电信 。 | 不良 | 行为管理 | 规定和处 |
| | | | | | | | | | | | |
主要评估供应商在同类项目中供应水平、交付配合度等情况,以及有效投诉情况等
主要评估供应商在进度跟踪、供应商考察等方面的供需协同能力和数字化协同水平,上述内容需根据项目实际
主要评估软件产品功能的完整性和性能水平,一般依据技术测试结果评审,建议设置关键功能、一般功能
主要评估供应商按照关键技术指标的要求在有限时间内开发出产品原型,考察供应商需求响应、敏捷开发能力
主要评估投标人的技术建议书中关于系统总体架构、功能、性能、安全性、可靠性、兼容性等方面技术设计方
主要评估需求管理、架构设计、模块设计、代码库、版本管理、交付管理、运营维护等阶段管理能力
主要评估自主研发和自主掌控能力,开源软件和第三方软件合法性、数量等方面的情况
主要评估项目团队组成、管理机构、团队成员的资格和水平等人员配置情况
系统集成类常用评审因素表
评审内容 评审因素 说明
企业承担项目能力和管理能 主要评估供应商满足国家规定资质条件基础上的正偏离,以及质量管理能力、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能
企业整体实力
力 力、实施过程中对污染环境作业的管理能力等
| | | 商 技 服 说明: | 务 术 务 | 项 绿 售 供 供 | 商务 实施 目团 技术 色低 案例 后服 交付 履约 应链 需协 应商 | 条件 方案 队配 水平 碳能 与业 务能 能力 水平 数字 同能 不良 | 置 力 绩 力 化供 力 行为 | 商 同 投 技 设 服 进 团 团 技 绿 案 服 服 交 供 履 供 供 | 务条)满 标文 术方 备保 务保 度安 队负 队成 术成 色低 例与 务团 务与 付满 应商 约交 应链 应商 | 款(足度 件应 案 障 障措 排 责人 员 果 碳实 业绩 队服 支持 足度 年度 付水 数字 不良 | 商务规 答和制 施 施方案 务人员 绩效考 平 化供需 行为 | 范书 作情 数量 核评 协同 | /合 况 估 能力 | 主 主 主 主 主 主 主 主 主 主 主 主 上 按 | 要评 要评 要评 要评 要评 要评 要评 要评 要评 要评 要评 要评 述内 照中 | 估非 估投 估相 估技 估组 估项 估实 估同 估服 估服 估对 估供 容需 国电 | 实质 标文 关设 术支 织实 目负 施方 类项 务团 务响 项目 应商 根据 信不 | 性条款的 件的规范 备、仪器 持与服务 施方案、责人的资 案中的绿 目的实施 队服务人 应、技术 进度要求 在中国电 项目实际 良行为管 | 偏离情况 性、完整 仪表等装 保障措施 进度安排 格和业绩 色低碳情 案例、业 员数量等 培训及保 的满足程 信往期项 需要选择 理规定和 | 清晰度等 备配置等情 和进度控制 况 绩经验等 修期内的支 度 目的履约情 使用 处理结果进 。 |
| 2 | .上述内容 .如具体项 | 为招标项目常用评审 目开展供应商考察的 | 因素,,对纳 | 具体 入考 | 目应 察的相 | 根据 关指 | 实际情况 标的评审 | 选择,原 | 使用。 则上以供 | 应商考察 | 结果为准 |
主要评估供应商与供应链上下游在合同签订、进度跟踪等方面的供需协同能力和数字化协同水平,主要评估投标人的技术建议书中对集成环境、承载业务的了解程度、关于组网设计、路由规划、网
络安全可靠等方面技术设计和实施方案的规范性、合理性、完整性、创新性等
主要评估项目团队组成、管理机构、团队成员的资格和水平等人员配置情况
主要评估企业在采购内容相关领域的专利、获奖等方面的情况
主要评估供应商在同类项目中供应水平、交付配合度等情况,以及有效投诉情况等
设计、施工、监理等其他服务类常用评审因素表
评审内容 评审因素 说明
主要评估供应商满足国家规定资质条件基础上的正偏离,以及质量管理能力、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能力 企业整体实力 企业承担项目能力和管理能力
、实施过程中对污染环境作业的管理能力等
商务
| | | | 技术 服务 | 商务条件 实施方案 项目团队配置 技术水平 绿色低碳能力 案例与业绩 售后服务能力 交付能力 履约水平 供应链数字化供需协同 | 商 投 技 设 服 进 团 团 技 绿 案 服 服 交 供 履 同 | 务 标 术 备 务 度 队 队 术 色 例 务 务 付 应 约 | 条款 文件 方案 保障 保障 安排 负责 成员 成果 低碳 与业 团队 与支 满足 商年 交付 | (商 应答 措施 人 实施 绩 覆盖 持 度 度绩 水平 | 务规 和制 方案 、服 效考 | 范书 作情 务人 核评 | /合同 况 员数量 估 | )满 | 足度 | | 主 主 (4 主 主 主 色 主 主 主 主 主 | 要评估 要评估 )其 要评估 要评估 要评估 低碳相 要评估 要评估 要评估 要评估 要评估 | 非实 投标 他服 技术 组织 项目 关指 同类 服务 服务 对项 供应 | 质性条款 文件的规 务主要评 支持与服 实施方案 负责人的 标 项目的实 团队覆盖 响应、技 目进度要 商在中国 | 的偏离 范性、 估技术服 务保障、进度 资格和 施案例 、服务 术培训 求的满 电信往 | 情况 完整清晰度等 务方案。 措施 安排和进度控 业绩 、业绩经验等 人员数量等 及保修期内的 足程度 期项目的履约 定和处理结果 |
| | 说明: 1.上 2.如 | : 述内 具体 | 能力 供应商不良行为 容为招标项目常用评审因素 项目开展供应商考察的,对 | 供 ,具 纳入 | 应 应 体项 考察 | 数 商不 目 的 | 化 良行 应根 相关 | 供 为 据实 指标 | 协 际情 的评 | 能力 况选择 审,原 | 使用 则上 | 。 以供应 | 商考 | 选 按 察结 | 择使用 照中国 果为 | 电信 准。 | 不良行为 | 管理规 |
主要评估供应商在进度跟踪等方面的供需协同能力和数字化协同水平,上述内容需根据项目实际需要
主要评估供应商在同类项目中供应水平、交付配合度等情况,以及有效投诉情况等
(1)勘察设计项目主要评估技术方案和技术创新、质量标准、质量管理措施、安全保证措施,以及使
用数字化手段实现智慧化管理、提升管控质量和效率、规范化记录过程文档等;
(2)监理项目主要评估监理大纲、质量和安全管理措施,以及使用数字化手段实现智慧化管理、快速
发现现场安全隐患、提升管控质量和效率、规范化记录过程文档等;
(3)施工项目主要评估主要施工设备及施工安全防护设施、质量和安全管理措施、施工组织设计及安
全生产应急预案等,以及利用数字化手段促进施工工作流程规范化、操作便捷化、记录可视化、管理
智能化,全面促进施工工作智慧化水平,提升工程管理水平;
主要评估相关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工程车辆等装备配置等情况
主要评估项目团队组成、管理机构、团队成员的资格和水平等人员配置情况
主要评估企业在采购内容相关领域的专利、获奖等方面的情况
主要评估供应商绿色低碳规划及目标,施工、设计、监理实施方案中的绿色低碳情况,以及PUE等等绿
附件3
评分权重设置建议表
| 通 | 类别 信主设 | 备 | | | 品类 数据 | 名称 设备 | | CR | 、RR、 | PE、vBRA | 产 S、STN IDC/ AR、 | 品名称、DCSW ISP、D SW、HJ | 、L4-7 PI SW | 、IPS、 | FW、WA | F | 技 45 40 35 | 术 |
| | | | | 无 传输 | 线及核 及有线 通用 | 心网设 接入设 软件 | 备 备 | DCI | -BOX | 无 (新型城域 、ROA | 线网和 波分设 DM、无 通 | 核心网 备)、 源波分 用软件 | 主设备 接入型 彩光设 | OTN、D 备 | WDM、O | TN | 45 40 50 | |
| IT | 产品及 | 服务 | | | 应用 IT硬 | 软件 件 | | | | | 应 生产办 存储设 | 用软件 公用终 备、服 | 端 器 | | | | 50 30 2 | |
| | | | | | 系统 仪器 | 集成 仪表 | | | | | 系 仪 | 统集成 器仪表 | | | | | 40 40 | |
| | 通信配 | 套 | 固 | 集 网配套、 | 电源转 空调 配电 储能 发电 成化及 无线配 | 换设备 设备 设备 设备 设备 其他设 套、杆 | 备 路及线 | 小 普 移 模 缆 | 开 型机房 通铅酸 动式发 块化D 无 | 关电源、 空调、风 用 低压 蓄电池、 电机组、 以 C舱、变压 线配套、O | 不间断 冷型机 空调、 配电柜 高功率 中小容 上固定 器、管 DN器件 走线架 | 电源、 房专用 冷水机 、电源 铅酸蓄 量固定 式发电 路阀门 线等 、架体 及尾纤 | 240V直 空调、 组等 列柜等 电池、 式发电 机组等 、密集 、电缆 槽 | 流电源 冷冻水 磷酸铁 机组、1 型母线 、塑料 | 等 型机房 锂电池 800kW 、智能 管 | 专 等 及 母 | 45 45 45 45 45 45 40 30 | |
| | | | | | | | | | | | | | | |
10
10
10
15
25
5
5
5
5
5
40
40
40
40
40
服务 商务 价格
10 5 40
10 5 45
10 5 50
10 5 40
10 5 45
5 5 40
5 5 40
15 5 50
15 5 60
15 5 40
15 5 40
10 5 40
10 5 40
10 5 40
固网终端 固网终端 30 25 5 40
杆路及线缆 铁件类、电杆类 30 25 5 40
卡类 卡类 25 20 5 50
| | | 非 | 通信产 | 品 | | | 营业 办 运输设 | 厅物资 公设备 备及相 | 、 、 关配套 | | 办公空 | 调 |
| | | 工程 维 | 施工及 护外包 | 服务 服务 | | | 工程 网络运 | 建设服 行维护 | 务 服务 | | | |
| | | | 广告宣传 | 传 | | | 市场 | 前端服 | 务 | | | |
| | | 行 | 咨询服务 政后勤 | 务 服务 | | 管 | 理咨询 日常运 | 业务支 营支撑 | 撑服务 服务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家具、营业厅设备、服装、办公设备、车辆等 40 15 5 40
45 10 5 40
工程施工服务 40-50 0-10 10-15 30-50
勘察设计 40-60 0-10 10-15 30-50
监理 40-50 0-10 10-15 30-50
现场维护优化、公众客户装维、IT系统维护等 40-50 0-10 10-20 30-50
营销用品 30-50 0-10 5-20 50-60
广告投放 30-50 10-30 5-10 30-50
营销策划、广告设计、广告创意等 30-50 0-15 5-15 25-40
战略、市场、培训、审计、法律等服务 40-60 0-10 5-10 30-40
安保、物业、餐饮等服务 40-50 0-10 5-20 30-50
说明:上述评分权重设置建议中固定权重部分为基准值,具体项目可根据产品技术成熟度、供应市场环境等情况进行调整,调整幅度超过±10分的,在采购方案中说明。
附件4
常用价格评审方法
价格 直 基 准价 低价 区:以 | 评审 线内插 准价 格系数 格系数 反比法 间赋 上价格 | 方法 法 法 准价法 调整法 调整法 投标人 值 评审公式可以根 | ”,适当加大 价格得分=价格 据项目实际需 | 高于基 得分 要演变 | 准价 权重× 和延 | 的扣分 最低 伸。 | 步 报价 |
定义
投标人价格得分=价格得分权重×(最高价+最低价-该评标价)/最高价
使用基准价法首先应科学合理设置基准价,评标价越接近基准价得分越高,等于基准价得满分,其它评标 价按照高于或者低于基准价的比例分别予以扣分,原则上高于基准价扣分步长应大于低于基准价扣分步 长,一般为低于基准价扣分步长的两倍。当有效投标人数量较少、竞争性不足时,可采用“向下引导的基
计算公式为:投标人价格得分=价格得分权重-(|该评标价-基准价|/基准价)×100×E
使用基准价格系数调整法首先应科学合理设置基准价,等于基准价得分为“价格得分权重×Q”。其它评 标价按照高于基准价扣分,低于基准价加分,一般高于基准价扣分步长与低于基准价加分步长相同。
计算公式为:投标人价格得分=价格得分权重×Q-(该评标价-基准价)/基准价×100×E
各评标价得分=价格得分权重-(该评标价-最低价)/基准价×100×E
设定不同价格区间对应的价格分,根据评标价坐落区间确定价格得分
附件 5
份额分配建议及联动机制举例
一、份额分配规则建议如下
中标人 数量 |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第四名 | 第五名 | 备注 |
1 | 100% | | | | | |
2 | 60% | 40% | | | | 可结合价格 等重要因素 建立份额分 配联动机制,但须确保排 名靠前的中 标人取得较 大份额,避免 出现排名靠 前的份额低 于排名靠后 的情形。 |
70% | 30% | | | |
3 | 50% | 30% | 20% | | |
4 | 40% | 30% | 20% | 10% | |
5 | 40% | 30% | 15% | 10% | 5% |
30% | 25% | 20% | 15% | 10% |
6 家及以 上 | 根据中标人数量,综合排名前 1/3(含)的中标人,中标 份额之和不低于 50%;综合排名在中间 1/3(含)的中标人,中标份额之和约为 30%;综合排名在后 1/3 的中标人,中 标份额之和不超过 20%。 |
说明:因地域、数量等因素影响份额精确划分的,允许在上述表格的基础上有一定 的偏差。 |
二、份额分配联动机制举例如下
例 1:
价格情况 | 中标人数量 | 第 1 名 | 第 2 名 |
第 1 名评标价格较第 2 名低 10%以上 | 2 | 70% | 30% |
— 22 —
价格情况 | 中标人数量 | 第 1 名 | 第 2 名 |
第 1 名评标价格较第 2 名低 10%(含)以内 | 2 | 60% | 40% |
�第 � 名评标价格�第 � 名评标价格�
计算公式:
第 � 名评标价格
例 2:
价格情况 | 中标人数量 | 第 1 名 | 第 2 名 |
第 2 名评标价格高于第 1 名 0.9 倍(含) | 2 | 70% | 30% |
第 2 名评标价格低于第 1 名 0.9 倍 | 2 | 60% | 40% |
计算公式:第 2 名评标价格/第 1 名评标价格
例 3:
价格情况 | 中标人 数量 | 第 1 名 | 第 2 名 | 第 3 名 |
前 2 名评标价格平均值较第 3 名低 10%以上 | 2 | 60% | 40% | / |
前 2 名评标价格平均值较第 3 名低 10%及以内 | 3 | 50% | 30% | 20% |
(第 � 名评标价格�前 � 名评标价格平均值)计算公式:
第 � 名评标价格
例 4:
价格情况 | 中标人 数量 | 第 1 名 | 第 2 名 | 第 3 名 |
第 3 名评标价格高于前 2 名平均值 0.9 倍(含) | 2 | 60% | 40% | / |
第 3 名评标价格低于前 2 名平均值 0.9 倍 | 3 | 50% | 30% | 20% |
计算公式:第 3 名评标价格/前 2 名评标价格平均值
例 5:
— 23 —
价格情况 | 中标人 数量 | 第 1 名 | 第 2 名 | 第 3 名 |
前 2 名评标价格平均值较第 3 名低 10%以上 | 2 | 60% | 30-40% | / |
前 2 名评标价格平均值较第 3 名低 10%及以 内 | 3 | 50% | 30-35% | 10-15% |
份额联动原则: 1.中标价格不高于前一名中标价格的 110%,其中标份额为所在名次份额区间的上 限; 2.如中标价格高于前一名中标价格的 110%,其中标份额为所在名次份额区间上限 的基础上随价格增高递减,比前一名中标人评标价格的 110%每高 2%(不足 2%不 计),份额递减 1%。最低份额不低于所在名次份额区间下限; 3.上述分配完成后,剩余未分配份额按已分配份额的相对比例分配给所有中标人 |
(第 � 名评标价格�前 � 名评标价格平均值)计算公式:
第 � 名评标价格
例 6:
综合排名 | 第 1 名 | 第 2 名 | 第 3 名 |
基础份额分配方案 | 50% | 30% | 10% |
浮动份额 | 10% |
份额联动原则: 1.中标价格低于下一名中标价格 5%以上的,每低 2 个百分点,份额增加分配 1%,每个中标人份额增加幅度不超过 5%; 2.如浮动份额按规则调整后还有剩余未分配份额的,则剩余未分配份额按所有中 标人份额浮动调整后的中标份额比例分配至所有中标人。 |
例 7:
中标人 数量 | 综合 排名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0 | 份额 分配 方案 | 18%- 20% | 15%- 17% | 12%- 14% | 10%-11% | 8%-9% | 7% | 6% | 6% | 5% | 5% |
对前 5 名中标人进行浮动份额分配,份额浮动原则: 1.中标价格高于下一名中标价格 98%,其份额为份额浮动区间下限; 2.中标价格每低于下一名中标价格 2%,其份额增加 0.25%,最大增加份额不超过 份额浮动区间上限; 3.按照上述方案分配完成后,剩余未分配份额按所有中标人份额浮动调整后的中 |
— 24 —
— 25 —
附件 6
业绩资格条件设定原则
业绩在评审中使用的目的主要是为了验证产品或服务是否 成熟、普遍商用,供应及服务能力是否能够满足项目要求,中 标后是否能够保证供货和服务,因此业绩评审应用原则具体如 下:
一、业绩设定
(一)业绩设定主要考虑因素:项目规模、标的特点(成 熟度、生命周期、建设周期)、质量情况、现网情况、供应市场 环境、竞争程度等因素。
(二)业绩设定主要考虑维度:时间范围、数量、金额等 维度。
1.时间范围:原则上设定为近 1-5 年内的业绩,具体范围 可结合业绩设定主要考虑因素确定。为防止业绩造假,业绩截 至时间宜设定在资格预审公告(资格预审项目)/招标公告(资 格后审项目)发出之前。
2.数量范围:对于主要考察产品商用成熟度和实施经验的 项目,建议以同类业绩数量作为设定维度。设定为资格条件时,同类业绩数量要求不超过 3 个,具体数量可结合业绩设定的主 要考虑因素确定。
— 26 —
3.金额范围:对于主要考察供应商供货能力的项目,建议 以业绩金额为设定维度。业绩金额应当以符合项目具体特点和 满足实际需要为限度审慎设置。设定为资格条件时,建议同类 业绩规模要求不超过标的同等规模(单项项目采购估算金额或 集采项目最小中标份额)。
对于规模较大、情况复杂的项目,可以从时间、数量和金 额多维度进行设定。
(三)“同类业绩”内涵:指与采购标的设备类型、设备功 能、服务内容或工作要求相同或相近的业绩。
(四)特殊情形:
1.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参与采购活动的,仅需提交首 台(套)相关证明材料,即视同满足业绩要求。
2.对于新兴业务、新型项目、新产品采购,可视市场情况 降低或取消业绩要求,或对相近产品业绩做出要求。
3.按上述原则计算出的业绩规模较大,作为资格条件可能 影响竞争性的,在确保产品交付质量的基础上,可适当降低业 绩金额要求。
(五)业绩设定的规范要求
1.禁止性规定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依法必须招标 的项目,不得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 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条件。
— 27 —
投标人来自不同地区和行业,其所积累的业绩或获得的奖 项通常具有地域性和行业性,如果以特定行政区域和特定行业 的业绩、奖项作为评标加分条件,会限制或排斥本地区、本行 业之外的潜在投标人,不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
例如,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拥有通信行业、通信运营商同 类项目业绩、获得项目所在地区的产品质量或企业信誉奖励、项目负责人是项目所在地区的劳动模范等要求,均属于违规情 形,应当禁止。
2.规范指引
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需要设置业绩条件的,可以从项目本身 具有的技术特点、所处自然环境条件等角度提出业绩要求。
例如,核心网设备采购项目,可以设置具有相应规模的公 用通信网络组网应用案例;省际传输设备采购项目,可以设置 省际传输网络中的商用业绩;需要在西藏等高海拔地区使用的 设备,可以设置具有在相应海拔的商用业绩等。同时,应注意 考虑具有类似项目业绩条件的潜在投标人数量,以保证足够的 竞争性。
二、业绩证明材料相关建议
证明材料可以包括:合同关键页(建议包含合同首页、产 品或服务名称页、合同金额页、合同盖章页、合同配置清单等)、发票、验收材料等文件的扫描件/复印件,具体项目根据实际情 况确定。
— 28 —
附件 7
全生命周期价格评审指引
通过构建各品类 TCO 数据模型,对物资基于 TCO 特征进行 分类,实施差异化的采购供应链策略,追求采供物资的全生命 周期总成本最优。
一、基于 TCO 特征的物资分类
根据各品类物资 TCO 模型数据分析,对照 TCO 全生命周期 的不同阶段,可以将物资归纳为四类。
A 类为主设备类,主要包括传输及接入设备、数据设备、无 线及核心网设备等,该类物资通常价值很高,且有较高的能耗 和维护要求,其获得阶段的直接购买占比高且总体成本较高。
B 类主要包括量大零散类和安装复杂类配套类物资,该类物 资交付阶段成本占比高。其中量大零散类包括天馈线和管线类、架体类配套物资等,该类物资通常价值不高,但体积或重量大、数量多,其交付阶段的仓储物流成本占比较高;安装复杂类包 括光电缆、室内分布系统和固网终端等,该类物资通常价值不 高,但安装或返工较复杂困难,其交付阶段的安装维修成本占 比较高。
C 类主要包括软件类、动力环境类和消耗专材类物资,该类 物资使用阶段的成本占比高。其中:软件类占用硬件算力成本— 29 —
高,动 动力环境 境类消耗 耗能源成本 本高,消 消耗专材类 类使用耗 耗材成本 本高。
D 类主要 要包括处 处置收益类 类物资,,主要为普 普通铅酸 酸电池以 以及铜
缆等 等专业,具 具备较高 高的处置 置收益。
A类
主设备类 量大零散类 软件类 处置收益类
传输设备 天馈线 MSS/OSS/BSS应用软件 普通铅酸蓄电池
接入设备 管线类配套 综合业务管理平台 铜缆
数据设备 架体类配套 恶意程序监控系统等
无线设备
核心网设备 动力环境类
安装复杂类
能源配套设施
光、电缆 空调、冷水机组
室内分布系统
固网终端
消耗专材类
打印机等
图 1:基于 于 TCO 特征的 的物资分类 类
二、价格 格评估策 策略
根据各类 类物资的 的 TCO 分 分布特点,,重点将 将各类物 物资 TCO O 成本
中占 占比高的因 因素加入 入评标总 总价,直接 接在价格 格评分中 中体现 TC TCO 总
成本 本。
其中:A A 类物资 资,增加对 对设备价 价格、电费 费与维保 保费用等 等成本
要素 素的综合考 考量;B B 类物资,,增加对 对物资价格 格、仓储 储物流费 费用以
及返 返修费等成 成本要素 素的综合 合考量,尽 尽量降低 低对采购 购价格评 标的
权重 重;C 类物 物资,对软 软件类物 物资增加 加算力占用 用费的综 综合考量 量,对
动力 力环境类物 物资增加 加电费的 的综合考量 量,对消 消耗专材 材类物资 增加
耗材 材费的考量 量;D 类 类物资,增 增加对回 回收处置 置收益的考 考量。
— 30 —
分类 物资类型 莆乇33K女 评标总价重点考虑因素 说明
A | 主设备类 | 获得+交付+使用 | 设备价格、电费、维保费 | 需要根据各项目情 况进行测算,科学 设定各类重点考虑 因素的折算系数 |
B | 量大零散类 | 获得+交付 | 物资价格、仓储物流费 | |
安装复杂类 | 获得+交付+使用 | 物资价格、返修费 |
C | 软件类 | 获得+交付+使用 | 软件价格、算力占用费 |
动力环境类 | 获得+使用+回收 | 设备价格、电费 |
消耗专材类 | 使用 | 设备价格、耗材费 |
D | 处置收益类 | 获得+交付+回收 | | 物资价格、回收收益 |
图 2 2:各类物资 资 TCO 价格 格评估典型公 公式
(上 上述内容为 为工作指 指引,可 可根据项目 目实际情 情况进行 行设定)
— 31 —
附件 8
异常价格上下限设定指引
一、符合以下情形的产品,异常价格上下限建议设定为 200% 和 50%
1.产品技术比较复杂、生产加工难度较大,且潜在供应商 数量相对较少。
2.价格引导策略为让厂商充分竞争。
二、符合以下情形的产品,异常价格上下限建议设定为 150% 和 75%
1.产品技术比较成熟、生产加工难度中等,且供应商数量 有一定规模,市场竞争比较激烈。
2.价格引导策略为让厂商在理性报价的基础上较为充分的 竞争。
三、符合以下情形的产品,异常价格上下限建议设定为 120% 和 90%
1.产品技术成熟、生产加工难度较低,且产品价格与原材 料价格关联度高、产品成本趋同、行业利润率较低,且供应商 数量较多,市场竞争非常激烈,不理性报价容易导致质量、交 付和售后等出现问题。
2.价格引导策略为让厂商在理性报价的基础上适当竞争。
— 32 —
四、可以不设置异常价格的情况
1.供应商较少(通常≤3 家)、格局稳定、基本不存在不理 性报价等异常情况,且供应商供货等履约情况良好。
2.价格引导策略为让厂商充分竞争。
(上述内容为工作指引,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进行设定)
— 33 —
抄送:梁宝俊总经理/党组副书记、李莹纪检监察组组长。
集团公司纪检监察组。
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 2024 年 9 月 19 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