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江西省烟草公司萍乡市公司物流中心春供两节期间基于多部门协同的异型烟分拣效率提升研究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江西萍乡市
发布日期:2025-04-02
【招标公告】江西省烟草公司萍乡市公司物流中心春供两节期间基于多部门协同的异型烟分拣效率提升研究服务项目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江西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江西 萍乡市 |
采购单位 |
江西省烟草公司萍乡市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浙江天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江西省烟草公司萍乡市公司物流中心春供两节期间基于多部门协同的异型烟分拣效率提升研究服务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江西省烟草公司萍乡市公司物流中心春供两节期间基于多部门协同的异型烟分
拣效率提升研究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PXYC <2025>08号)
项目所在地区:江西省,萍乡市
一、招标条件
本江西省烟草公司萍乡市公司物流中心春供两节期间基于多部门协同的异型烟分拣效
率提升研究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9万元,
招标人为江西省烟草公司萍乡市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招标控制价:捌万玖仟陆佰元整(¥*** 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江西省烟草公司萍乡市公司物流中心春供两节期问基于多部门协同的异型烟分拣
效率提升研究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江西省烟草公司萍乡市公司物流中心春供两节期间基于多部门协同的异型烟分拣
效率提升研究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须提供在工商部门注册的
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供应商是事业单位,须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
法人证书”;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如律师事务所,须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
3302 件;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须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供应商是自然人,须提
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中国公民)】。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可提供以下三种材料之一:①投标人
上一个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②如投标人无经审计的财务报
告的,可提供近期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③提供具有良好的
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须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
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是法人的,须提供税务登记证(实行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不需单独提供)和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企业缴税
凭证或证明;应答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或当地社会保
障局出具的缴纳明细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的,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
的个体缴税凭证或证明(如个人所得税);应投标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个体缴纳
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或当地社会保障局出具的缴纳明细其他组织和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
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关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由税务管理部门出具证明)营业执照注册时间距谈判日不满1年的(含),且确实未达到
国家要求的纳税条件的,须提供书面说明函用以说明无法提供纳税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重人失信行为参加采购活动
前三年内,不存在经司法机关裁定或反映记载存在组织、法定代表人个人行贿行为记录参
加采购活动前未被烟草行业列入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1、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
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重大失信行为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不存在经司法机关
裁定或反映记载存在组织及法定代表人个人行贿行为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未被列入烟草行
业公布的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的上述声明函;2、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
站、“中国裁判文书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等渠道查询信用记录,并保存
网站查询结果截图,附于投标文件内】。
6.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
7.法定代表人不能参加采购活动的,可授权委托他人参加,并出具授权委托书。
8.供应商在法律和财务方面独立,与采购人就本次采购的服务委托的咨询机构以及上述机构
的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
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 9
并下载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必须包含公司基础信息、股
东及出资信息等)】。
9.供应商(投标人、中标人、成交供应商、乙方)涉及采购项目相关案件查办过程中,有配
合相关机构、部门调查并提供证据、作证的义务;如果发生拒不配合调查工作的情形,我方
(招标人、采购人、甲方)有权采取警示约谈、降低考核评价分数、降低供货份额、缩短服
务期限、终止或解除合同等多种处理措施【须提供相关承诺函】。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自拟)】。
11.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提供《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自拟)】。
1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1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4月01日09时00分到2025年04月08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受理报名后领取纸质版及电子版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 年04月21日15时00分
递交方式:江西省烟草公司萍乡市公司附属楼三楼开标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4月21日15时00分
开标地点:江西省烟草公司萍乡市公司附属楼三楼开标室
七、其他
浙江天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江西省烟草公司萍乡市公司(采购人)
委托,拟对江西省烟草公司萍乡市公司物流中心春供两节期间基于多部门协同的异型烟分拣
效率提升研究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进行投标。
一、采购清单
招标编号项目内容服务期限招标控制价
(人民币)
PXYC <2025>08号江西省烟草公司萍乡市公司物流中心春供两节期间基于多部门协同的异
型烟分拣效率提升研究服务项目自签订合同之日起5个月内完成服务内容 *** 元
注:本项日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转包。
付款方式:1、合同签订后,中标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服务内容并实施运行后,由中标
供应商出具服务报告,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价款100%款项。
2、采购人收到中标供应商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三十个工作日内以银行转账的方式支付款项。
否则,采购人有权延迟支付,且不视为违约。
3、中标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即合同总价款的5%,在中标供应商严格遵守合同的前提下,
合同约定服务期满,采购人收到中标供应商退履约保证金相关申请书或函件后,三十个工作
日内一次性无息返还。
二、资金来源:自筹
三、招标项目简介
根据《中国烟草总公司江西省公司关于下达2025 年度科技项目计划的通知》赣烟司(202578
号,萍乡烟草《春供两节期间基于多部门协同的异型烟分拣效率提升研究》已通过省局(公司)
立项,为确保项目顺利开展并取得预期成果,根据项目研究的实际需求,拟聘请外部专业机
构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预算金额:玖万元整(¥90000 元),招标控制价:捌万玖仟陆佰元
整(¥*** 元)。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须提供在工商部门注册的
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供应商是事业单位,须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
法人证书”;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如律师事务所,须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
件;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须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供应商是自然人,须提
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中国公民)】。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可提供以下三种材料之一:①投标人
上一个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②如投标人无经审计的财务报
告的,可提供近期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③提供具有良好的
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须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
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是法人的,须提供税务登记证(实行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不需单独提供)和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企业缴税
凭证或证明;应答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或当地社会保
障局出具的缴纳明细 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的,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
的个体缴税凭证或证明(如个人所得税);应投标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个体缴纳
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或当地社会保障局出具的缴纳明细其他组织和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
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关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由税务管理部门出具证明)营业执照注册时间距谈判日不满1年的(含),且确实未达到
国家要求的纳税条件的,须提供书面说明函用以说明无法提供纳税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重大失信行为参加采购活动
前三年内,不存在经司法机关裁定或反映记载存在组织、法定代表人个人行贿行为记录参
加采购活动前未被烟草行业列入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1、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
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重大失信行为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不存在经司法机关
裁定或反映记载存在组织及法定代表人个人行贿行为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未被列入烟草行
业公布的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的上述声明函;2、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
站、“中国裁判文书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等渠道查询信用记录,并保存
网站查询结果截图,附于投标文件内】。
6.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
7.法定代表人不能参加采购活动的,可授权委托他人参加,并出具授权委托书。
8.供应商在法律和财务方面独立,与采购人就本次采购的服务委托的咨询机构以及上述机构
的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
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
并下载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必须包含公司基础信息、股
东及出资信息等)】。
9.供应商(投标人、中标人、成交供应商、乙方)涉及采购项目相关案件查办过程中,有配
合相关机构、部门调查并提供证据、作证的义务,如果发生拒不配合调查工作的情形,我方
(招标人、采购人、甲方)有权采取警示约谈、降低考核评价分数、降低供货份额、缩短服
务期限、终止或解除合同等多种处理措施【须提供相关承诺函】。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自拟)】。
11.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提供《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自拟)】。
1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1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五、严禁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江西省烟草公司萍乡市公司/浙江天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将通过“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核实供应商是否为“三年内有重大违法犯罪记录和重大失
信行为供应商”;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网站核实投标供应商是
否为“三年内存在经司法机关裁定或反映记载存在组织及法定代表人个人行贿行为的供应
商”;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核实投标人是否符合资格要
求、“天眼查”(www.tianyancha.com)等企业信息查询机构,核实投标供应商之间,其负责
人是否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存在股权关联的企业,经协商可允许一家报名)
江西省烟草公司萍乡市公司采购人通过行业内网采购监管平台核实投标供应商是否被列入
行业行贿供应商“黑名单”。存在上述情况的供应商,一律拒绝接受其报名。
六、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25年4月1日至2025年4月8日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3
时30分至17时30分;
2、报名地点浙江天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萍乡经济开发区洪山大道红星佳禾建材广场6
栋3楼304-305室);
3、资料费:300 元(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4、领取招标文件方式:受理报名后领取纸质版及电子版。
获取招标文件时,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
托书)、经办人身份证明;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
七、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4月21日15:00(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4月21日15:0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本次招标不
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八、开标地点:江西省烟草公司萍乡市公司附属楼三楼开标室(萍乡市建设东路98号)。
九、本投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以公告形式发布。公
告期限:2025年3月31日至2025年4月7日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 江西省烟草公司萍乡市公司
地 址:萍乡市建设东路98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天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萍乡经济开发区洪山大道红星佳禾建材广场6栋3楼304-305 室
联系人:***
联系电话:***
2025年3月31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江西省烟草公司萍乡市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西省烟草公司萍乡市公司
地 址:萍乡市建设东路98号
联系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天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萍乡市武功山中大道347号光丰小区2栋8单元3楼
联系人: ***
电 话: 15679956188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剑鱼标讯江西招标网收集整理了大量的招标投标信息、各类采购信息和企业经营信息,免费向广大用户开放。登录后即可免费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