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用】[LCZFCG-2025-002]上饶市广丰区人民医院人体成分分析仪采购项目合同公示

所属地区:江西上饶市 发布日期:2025-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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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江西 上饶市 采购单位 上饶市广丰区人民医院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名称 上饶市广丰区人民医院人体成分分析仪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医疗设备购销合同 采购人(甲方) :上饶市广丰区人民医院 供应商(乙方) :新余素闻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上饶亮采咨询有限公司 关于上饶市广丰区人民医院人体成分分析仪设备采购项目(招标编号:LCZFCG-2025-002)的《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 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双方同意共同遵守如下条款。 一、合同内容:
序 号 产品名称 规格型 号 生 产 国 生产厂商 注册证号 数量 (台) 单价 (元) 单项合计 (元)
1 人体成分分析仪 BIA120 中 国 北京悦琦创 通科技有限 公司 京械注准 20232070434 1 *** ***
成交总价(大写):壹拾伍万陆仟元整 总计(小写): ***
备注:该合同总价已包括货物设计、材料、制造、包装、运输、安装、调试、检测、验收合格交付使 用之前及保修期内保修服务与备用物件等等所有其他有关各项的含税费用。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 不变,甲方无须另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规定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设备清单:共 1 页,以医院科室签字认可配置为准。
二、价格及支付: 1. 按此次中标价格执行,合同总标的额为 *** 元。 2.付款方式:甲方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价的 90%,剩余 10%在 12 个月后的 7 个工作 日内付清。 三、知识产权 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其交付物、服务及其任何部分时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软件著作权等知识产权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侵权指控,乙方应承担可能发 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四、质量与检验: 1.乙方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和乙方投标文件提供合格的货物及服务。 2.如果任何被检验的货物或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甲方均可以拒绝接受,乙方应及时更 换被拒绝的货物或重新提供服务,且不得影响需方正常工作,费用由乙方承担,如因更换或 重作导致供方逾期交付货物的,乙方还应承担逾期交付的违约责任。本规定并不免除乙方在 本合同项下的货物质量保证义务或其他义务。 3.货物的到货验收包括:数量、外观、质量、性能、随机备件、装箱单、质量证书等随 机资料及包装完整无破损。 4.货物和系统调试验收标准:按行业通行标准、厂方出厂标准、招标文件要求和乙方投 标文件的承诺,并不低于国家相关标准。 5.货物运到甲方指定地点并经甲方验证签收后,由于甲方保管不善造成的质量问题,乙 方应负责修理,但有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6.甲方应在货物运到并接到乙方通知后及时按照招投标文件的约定组织验收。在验收过 程中产生的质量及其他问题,甲方须及时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乙方在接到需方书面异议后 应立即整改,否则承担违约责任。 7. 甲方不得擅自变更招投标文件约定的性能、指标等相关内容,如有变更应按《中华人 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财政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相关程序执行。 五 交货条件: 1.交货日期(或完工期):合同签订后 20 日内设备到达指定地点。 2. 货物的外观、包装、运输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或相关部颁标准执行。如因乙方包装或运 输不当等原因造成损坏或丢失,应由乙方负责调换或补缺,如因此导致供方逾期交付货物的,乙方还应承担逾期交付的违约责任。 3.货物交货时,所有货物必须带有货物质量检验合格证书、中文质保单、装箱单、中文 货物安装使用说明书。其它附件所有部件必须原包装。 4. 运输及到货地点:由乙方负责办理运输并承担所有费用,直接送到需方指定地点。 六 安装调试及售后服务: 1.乙方负责本项目的安装和调试,保证在到货之日起 20 日内完成安装调试,并保证其 提供的货物符合国家、行业、地方、招投标文件及合同规定的质量、性能和标准,并正确且 安全地安装。 2.乙方提供的服务全部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三包”规定以及按招标文件要求 和乙方投标文件中的承诺执行。 3.质保期后的货物维护由双方协商再定。 4.甲方应向乙方现场调试的技术人员及维修人员提供方便条件,有关费用由乙方负责。 - 1 - 5.乙方提供 60 个月免费整机原厂质保服务,免除包括更换配件、人工费、搬运费、安 装调试费及系统软件升级等一切费用。质保期自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并经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 开始算。质保期内,发生设备故障时,乙方应在接到需方通知后 24 小时内响应,72 小时内排 除故障。在质保期内,如需更换涉及到不在保修范围内的器件,乙方必须以市场价的 10%优 惠提供。 6.乙方对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所知悉的需方全部文件、资料、信息等负有保密义务。未经 需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披露、泄露、使用或用于本合同约定之外的目的。 七 、违约责任: 1.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以 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时间和原因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 对情况进行核实,并有权根据情况确定是否酌情延长交货时间以及是否收取逾期交货的违约 金及损害赔偿金(如有),或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书,提出解除部分或全部合同。延期应通过 签订补充合同的方式由双方认可并履行。 2.如乙方逾期交货且未经甲方同意延长交货时间,除不可抗力外,每逾期一日,乙方 应按照逾期交货金额的万分之五的标准累计计算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20个工作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如已支付费用的,乙方全部返还;且乙方应按照合同总价的 30%向甲 方支付违约金,如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损失。 3.乙方如无不可抗力,又未履行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合同条款的,一经查实,由乙 方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并按照合同总价的 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因招、投标产生的 其他责任及后果按招标文件的相关要求及处理方式执行。 4.由于乙方提供货物质量和安装存在问题和缺陷导致任何人身、财产损害的,乙方应 负责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与甲方无关。如不可避免地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 偿(该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损害赔偿金、甲方为解决纠纷支付的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等 合理费用)。乙方并应按照合同总价的 20%向需方支付违约金,如给甲方造成其他损失的,供 方还应负责赔偿。 5.质保期内,乙方未能按约履行质保义务,每发生一次,应当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1000 元。 6.乙方未能按约履行保密义务,应当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 5 %的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 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 2 - 7.如遭遇不可抗力事件,遭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 原因通知另一方,并积极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按照 法律规定处理。 8.招标文件及合同中所述之“不可抗力”系指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事件。 9.如果乙方在本合同履行完毕之前破产或无清偿能力,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 通知乙方,提出解除合同。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 或补救措施的权利。 八 合同生效及其它: 1.合同经供需双方代表签字并盖章后即生效。本合同一式伍份,甲方叁份、乙方贰份。 2.合同签订后供需双方即直接产生权利与义务的关系,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应 按照合同约定、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如有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双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未尽事宜,双方在不违背本合同和招标文件的原则下协商 解决,协商结果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且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4.甲乙双方确认:对本合同条款及后果均已知悉,一致确认不存在欺诈、胁迫、乘人 之危、重大误解、显失公平等任何可能导致合同无效或被撤销的情形。 5.本合同的附件具有补充、解释或修改合同的作用,对合同双方有约束力。其他事宜 按投标书承诺执行。 - 3 - 甲方:乙方: 单位名称:上饶市广丰区人民医院 单位名称:新余素闻医疗器械有 限公司 单位地址:永丰南大道 266 号 法人代表签字: 法人委托人签字: 单位地址:新余市仙女湖区河下 镇河平路 24 号 11 栋 1006 室 法人代表签字: 法人委托人签字: 经办人签名:经办人签名: 邮政编码:334600 邮政编码:338015 电话及传真: 电话及传真: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广丰支行 账号:191716659556 2025 年 04 月 01 日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新余公园北村支行 账号:1505003409200106474 2025 年 04 月 01 日 - 4 - 附件: 设备清单 合同编码: 货币种类:人民币(元)
序 号设备名称型号数量单价(元)总价(元)制造商备注
1 人体成分分析BIA120 1 台*** *** 北京悦琦创 通科技有限 公司
合同总价:¥ *** 元大写:壹拾伍万陆仟元整。 注:以医院科室签字认可配置为准。本配置清单与合同正本一起生效。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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