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江西赣州技师学院学生食堂委托管理服务项目招标文件

所属地区:江西赣州市 发布日期:2025-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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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江西 赣州市 采购单位 江西赣州技师学院
招标代理机构 江西省永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江西赣州技师学院学生食堂委托管理服务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招标文件    
 
 
 
项目名称:江西赣州技师学院学生食堂委托管理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JXYJ2025-GZ-G011
 
 
 
 
江西省永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二零二五年·四月    
 
目     录    
第一章  投标邀请.........................................        
3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6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        
 
二、招标.....................................................        
8        
 
三、投标.....................................................        
9        
 
四、开标....................................................        
12        
 
五、评标....................................................        
12        
 
六、中标和合同..............................................        
14        
 
七、询问、质疑和投诉........................................        
15        
 
八、其他事项................................................        
17        
 
九、关于信用查询的方法......................................        
17        
 
第三章 招标项目需求.....................................        
19        
 
一、商务部分................................................        
19        
 
二、技术部分(服务需求)....................................        
21        
 
第四章  合同文本........................................        
46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60        
 
一、投标书..................................................        
61        
 
二、技术响应、偏离说明表....................................        
62        
 
三、商务响应、偏离说明表....................................        
63        
 
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64        
 
五、投标人的资格声明........................................        
65        
 
六、资格证明文件............................................        
66        
 
八、投标保证金交纳证明......................................        
70        
 
九、投标服务技术文件及其他材料..............................        
71        
 
技术文件:..................................................        
71        
 
其他材料:..................................................        
72        
 
第六章  评标方法........................................        
74        
 
一、无效标条款..............................................        
74        
 
二、评标办法................................................        
74        
 
二、资格评审................................................        
74        
 
 
第一章  投标邀请  
项目概况    
江西赣州技师学院学生食堂委托管理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江西省永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赣州分公司(江西省赣州市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迎宾大道1号“御景江山”小区2#写字楼二楼)2025年4月24日13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XYJ2025-GZ-G011
项目名称:江西赣州技师学院学生食堂委托管理服务项目    
采购需求:    
项目名称        
数量        
单位      
服务期限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江西赣州技师学院学生食堂委托管理服务项目        
2
家      
6年      
详见招标项目需求        
按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二家中标人。二家中标人的食堂分配以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具体规定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服务期结束。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只允许国内投标人参与。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以下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食品安全事故、无重大行政处罚记录、无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3)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4月3日至2025年4月***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江西省永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赣州分公司(江西省赣州市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迎宾大道1号“御景江山”小区2#写字楼二楼)获取招标文件。    
方式:现场或者电子邮件形式报名(以电子邮件形式报名的须将填好的项目报名登记表和营业执照发送至jxyjzb0797@163.com邮箱,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后办理报名手续,报名咨询电话:***)。    
售价:30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5年4月24日13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江西省永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赣州分公司(江西省赣州市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迎宾大道1号“御景江山”小区2#写字楼二楼)开标厅。投标人必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开标地点,逾期递交的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00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及银行账户信息详见招标文件。    
2.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向中标人收取,收费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江西赣州技师学院    
地    址:江西省赣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赣州新能源汽车科技城枫树路(科技城派出所对面)
联 系 人:***    
电   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西省永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江西省赣州市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迎宾大道1号“御景江山”小区2#写字楼二楼    
联系方式:***(报名咨询)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云海、熊蕾云、郭玲、徐娜    
电   话:***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内     容          
1
项目名称:江西赣州技师学院学生食堂委托管理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JXYJ2025-GZ-G011
项目类型:服务类        
2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        
3
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截止之日起不少于九十个日历日。        
5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          
⑴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详见“投标邀请”;        
⑵开标地点:详见“投标邀请”。        
⑶注意事项:投标人必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至指定开标地点,未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递交投标文件的,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6
⑴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00元);        
⑵投标保证金提交时间: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采用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支付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至采购代理机构;        
⑶投标保证金提交形式要求:        
◆采用银行电汇、网上银行支付等非现金形式:        
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转入到以下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交纳投标保证金的凭证:        
户    名:江西省永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赣州分公司        
开 户 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赣州分行        
账    号:148***078801200001267
财务电话:***
◆采用保函形式:        
◎采用银行出具保函的,须为投标人基本账户出具的“见索即付”保函或江西省辖区内商业银行出具的不可撤销、见索即付及无固定期限的独立银行保函;        
◎采用专业担保机构出具保函的,该担保机构须为江西省辖区内信用等级 AA 级及以上的融资担保机构(投标文件中提供担保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专业评级机构信用等级认定证书复印件)出具的“见索即付”保函;        
◎投标文件中提供保函复印件,保函有效期须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保函原件在开标时间之前递交到开标地点,逾时不予接受,视为未提交;        
◎所有递交的保函原件在评标结束后由采购代理机构留存,不予退回。        
◆采用支票、汇票、本票形式:投标文件中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应凭证佐证,原件须在开标时间之前递交到开标地点,逾时不予接受,视为未提交。        
注: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无效。        
7
评标方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          
8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作无效标处理。        
⑴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⑵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⑶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⑷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⑸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账户转出。        
9
采购代理服务费:各中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时,应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服务费向每家中标人按固定金额:叁万元收取。在领取代理服务费发票时提供一份采购合同。        
户    名:江西省永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赣州分公司          
开 户 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赣州分行          
账    号:148***078801200001267
财务电话:***
***
招标文件中其它内容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不一致的情形下,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为准。        

 
二、招标    
1 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标采购邀请函中所叙述项目的采购。    
2 定义    
2.1采购人:江西赣州技师学院。    
2.2采购代理机构:江西省永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3投标人:是指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3合格的投标人    
3.1满足投标人资格标准:投标人资格标准详见“第一章 投标邀请”;    
3.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投标人才能参加投标。    
4 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代理机构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5 投标人代表    
指全权代表投标人参加投标活动并签署投标文件的人。如果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6 招标文件构成    
6.1 要求提供的货物和相关服务、招标过程和合同条件在招标文件中均有说明。招标文件由下述组成:    
第一章 投标邀请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 招标项目需求    
第四章 合同文本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第六章 评标方法    
6.2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如果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因此导致其投标被拒绝或者被认定为无效投标,该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7 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7.1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除外)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修改后的澄清(答疑)文件经采购人确认,并在中国招标投标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变更公告,澄清或修改以网上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除此之外不做另行通知,如未及时领取澄清(答疑)文件,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7.2 澄清或者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网上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已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7.3 该澄清或修改文件的内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    
三、投标    
8 投标文件编制    
8.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在完全了解招标文件的内容、要求后,编制投标文件。    
8.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做出明确响应。    
8.3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包括可能被认定为无效投标的风险)由投标人负责。    
8.4投标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在凡规定签章处逐一签章,否则其投标无效。    
9 投标文件构成    
9.1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9.2投标人应编写投标文件目录及页码。    
*** 投标人合格的资格证明文件    
***.1投标人应提供证明其合格和资格的证明文件(格式详见: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资格证明文件”)。    
11 投标文件的文字及计量单位    
11.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的所有来往的文件统一使用中文(另有规定的除外)。投标人提交的支持文件或印刷的文献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投标文件内容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    
11.2投标文件中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规定外,一律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12 投标报价    
本项目无须报价。在服务期内实行“零租赁”,采购人不向中标人收取租金。      
13 投标保证金    
13.1投标保证金提交金额、时间、形式等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    
13.3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    
13.4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不予退还其交纳的投标保证金:    
13.4.1投标人出现《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    
13.4.2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    
13.4.3中标人未按招标文件所述规定签订合同;    
13.4.4中标人未按规定缴纳代理服务费;    
13.4.5中标人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如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13.4.6中标人提供虚假材料和文件意图骗取中标。    
14 投标有效期    
14.1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应不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有效期不足的投标,投标无效。    
14.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可延长投标有效期。延长投标有效期在中国招标投标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延期函以网上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已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已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应以书面形式答复采购代理机构,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不能修改其投标文件。    
15 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记    
15.1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记。投标人应准备一份投标文件正本和四份副本,每套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和U盘1份(U盘中须包含加盖投标人公章的电子版投标文件1份,且内容须与纸质投标文件一致) 投标文件正本须打印,投标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若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的副本装在文件袋中加以密封,并在文件袋上标明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在封贴处密封签字或盖章(公章、密封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均可),并注明“在开标时间前不准启封”的字样。    
15.2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密封、标记的,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收。    
15.3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16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或撤销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书面形式提出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投标人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的书面材料,须密封送达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应在封皮上标明“投标文件修改”或“投标文件撤回通知”字样。从投标截止期至投标有效期期满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销其投标,否则不退还投标保证金。    
17 恶意串通等行为的处理及串通投标情形的认定    
17.1投标人应当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恶意串通,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不得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上述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其投标无效,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17.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17.2.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17.2.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17.2.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17.2.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17.2.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账户转出。    
四、开标    
18 开标    
18.1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邀请”中规定的时间、地点主持公开开标。开标时邀请所有投标人代表参加。参加开标的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    
18.2开标时查验投标文件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拆封唱标。    
18.3开标时,采购代理机构将宣读投标人名称以及采购代理机构认为合适的其他内容。采购代理机构将做开标记录,只有开标时唱出的内容,在评标时才予以考虑。    
18.4在开标时没有启封和宣读的投标文件,在评标时将不予考虑。    
18.5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采购人应当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18.6只有开标时唱出的内容,在评标时才予以考虑。在开标时没有宣读的投标文件,在评标时将不予考虑。    
18.7开标记录表应当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记录,并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18.8 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    
 
五、评标    
19 资格评审    
19.1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确定。    
19.2投标人不良信用记录以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自行提供的与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当天查询结果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评标依据。    
20 评标委员会    
按有关规定从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采取随机方式抽取评审专家,并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有权对投标人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进行核查。    
21 评标原则    
21.1评标由依照有关规定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    
21.2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21.3在评标过程中,投标人所进行的试图影响评标结果公正性的活动,将可能导致其中标资格被取消。    
21.4评标全过程中不允许投标人与评标委员会之间有可能影响到投标结果公正性的会面与谈话,以体现公平、公正的基本原则。    
21.5评标委员会成员和有关工作人员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比较和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22 评标程序    
22.1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有下列情形之一未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视为无效投标:    
22.1.1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资格证明文件(资格证明文件: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资格证明文件”);    
22.1.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22.1.3非法定代表人本人参与投标,未提供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22.1.4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    
22.1.5未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证明材料;    
22.1.6有招标文件当中已列明的其他导致无效投标的因素;    
22.1.7投标有效期响应不足;    
22.1.8以联合体方式参与投标;    
22.1.9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22.1.***发现投标人以他人名义参加投标或相互之间串通,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参加投标;    
22.1.11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22.2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22.2.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22.2.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2.2.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22.3澄清有关问题: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应当由评标委员会签字)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2.4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的实质性响应,只根据投标本身的真实无误的内容,除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其他评审工作不依据外部的证据,但投标有不真实不正确的内容时除外。    
22.5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22.6编写开标、评标记录和评标报告:将开标、评标记录和评标报告打印成纸质文件,由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    
24 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    
24.1评标方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前二名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24.2推荐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学生食堂文化装饰、空调及设备购置方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序,“学生食堂文化装饰、空调及设备购置方案”得分均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排序。如有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则依次由下一名投标人进行递补。    
24.3评标标准:详见“第六章 评标方法”。    
 
六、中标和合同    
25 中标人的确定    
25.1由采购人根据本须知“第24.2条”规定确定中标候选人,二家中标人的食堂分配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    
25.2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    
26 中标结果公告    
26.1中标人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中标结果在中国招标投标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26.2在发布中标结果的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向中标人发出成交通知书。中标人应自接到通知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办理成交通知书领取手续。    
27 签订合同    
27.1中标人应自中标通知书发出日起20天内,在指定地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27.2中标人逾期或者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或者重新组织开展采购活动。    
27.3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的有关澄清文件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27.4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27.5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7.6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七、询问、质疑和投诉    
28 询问    
投标人对本次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投标人依法提出询问作出答复。    
29 质疑    
29.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29.2采购代理机构会在收到《质疑函》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人和其它有关投标人;必要时,采购代理机构将组织相关专家召开答疑会,并将会议内容以书面形式发给要求澄清的投标人,此类答复中不披露问题的来源,不涉及商业秘密。    
30 质疑注意事项    
30.1接收质疑方式    
30.1.1投标人如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和投诉,应当提交投标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30.1.2采购代理机构接收询问、质疑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质审部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江西省赣州市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迎宾大道1号“御景江山”小区2#写字楼二楼    
30.1.3质疑函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投标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质疑人参加了本次采购活动的证明材料(如报名回执等);    
7)提出质疑的日期。    
30.2投标人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提出质疑的投标人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投标人。    
30.3若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的,其投诉应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投标人共同提出。(适用于允许联合体参与投标时)    
31 投诉    
投标人提出质疑后对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做出书面答复的,可在采购代理机构发出质疑答复函之日起或答复期满1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提出投诉。    
八、其他事项    
32 代理服务费    
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应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标人若未按时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的,采购代理机构保留从其投标保证金中扣除该项费用的权利。    
33 解释权    
本次招标文件是参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采购管理有关规定编制,本采购代理机构享有对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    
九、关于信用查询的方法    
34 信用中国网站    
在首页中输入投标人名称,点击搜索,在查询结果中点击投标人名称。    
35 中国政府采购网    
35.1在中国政府采购网首页中找到“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入口,点击进入。    
35.2在页面中输入投标人名称进行查询。    
36 说明    
36.1由于上述两个网站信息更新会存在不及时的情况,例如投标人企业更名,在信息更新前,投标人新企业名称未同步至系统中,但原企业名称相关信息存在的情况。投标人则需查询原企业名称,并将工商部门对企业更名的相关证明材料一同附于投标文件中,资格审查予以认可,否则无法通过资格审查。    
36.2如因信用中国网站系统问题,导致一部分企业信息未被收录(目前已知部分事业法人未收录)造成搜索后显示“没查到您要的信息”的,资格审查会视同该企业在该网站不存在不良记录。    
36.3若因上述网站因改版或其他变化造成的查询界面与示例不一致,以实际查询到的内容为准,旨在证明投标人是否存在拒绝参加采购的情形。    
 
 
第三章 招标项目需求  
第一部分 商务部分  
序号        
条款名称        
需求说明        
1        
服务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2
服务时间        
本次委托管理服务期限为六年(2025年7月15日至2031年7月15日),采购人实行月考核制,每月考核成绩80分及以上90分以下为合格;考核得分90分及以上的,评定等级为优秀;低于80分的,评定等级为不合格。等级为不合格时,下达书面整改意见,复查后仍未达到整改要求的,一个季度内连续三个月考核不合格,视为投标人违约,采购人有权提前解除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委托管理服务期满后,食堂的所有资产(含可移动和不可移动)的所有权及处置权均归采购人所有。        
3
履约保证金        
签订合同时须向采购人缴纳¥200000.00元(人民币贰拾万元整)作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服务期满后,委托管理的食堂所有资产移交完毕且无任何违约行为的,20日内全额无息退还至与中标人名称一致的企业基本账户。        
4
其它要求        
4.1中标人须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0天内,应与采购人签定“学生食堂委托管理服务项目合同”(中标人逾期或者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或者重新组织开展采购活动)。        
4.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不得以挂靠、合作的形式参与本项目;不允许转包或分包;上述情况一经发现,采购人将立即终止合同,所有责任由中标人承担。        
4.3本项目严格禁止借用、购买公司资质的借壳、套牌行为。如出现借壳、套牌行为,一经查实,取消投标资格;如在中标后,收到相关投诉举报,一经查实,立即废除其中标资格,如已签订合同,则按程序终止合同,现场有装修的,装修设施均由采购人所有并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        
4.4如遇政府行为或采购人主管部门规定等不可抗力原因导致不能继续履行合同,合同自行解除,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注:以上“商务部分”要求为实质性条款须完全响应,否则投标无效。    
 
第二部分 技术部分(服务需求)  
一、项目概况    
1.招标项目及内容:    
序号      
食堂名称        
简要说明        
学生食堂文化装饰、设备购置一次性投入金额        
经营年限        
履约保证金        
1
A食堂        
1层与4层,每层厨房556㎡,食堂934㎡,以大伙为主,1层为大伙餐厅,特色风味档口设置上限共12个        
每层楼≥***0万元        
6年        
20万元        
2
B食堂        
2层与3层,每层厨房556㎡,食堂934㎡,以大伙为主,2层为大伙餐厅,特色风味档口设置上限共12个        
每层楼≥***0万元        
6年        
20万元        

2.基本情况:  
本项目2025年9月预计在校生3000人,2026年9月预计在校生5000人,2027年后预计在校人数约6120人。食堂共4层楼,每层厨房556㎡,食堂934㎡,每层楼配有公用卫生间(已装饰好)和传菜电梯(已安装),餐厅已简单装饰,厨房为毛坯。学生食堂委托管理服务对外公开招标,食堂服务对象主要为采购人本校师生员工,经营要求主要为保障并满足师生员工每日早、中、晚用餐等需求(寒暑假、节假日、大型活动等特殊情况,投标人应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做好相应用餐准备工作),经营范围限定为学生食堂餐饮。    
投标人需要对学生食堂进行文化装饰和购置相应的设施设备,购置洁厨亮灶相关设备,确保其能够正常接入上级部门的监管平台。所有项目需经过市场监督管理等相关职能部门验收。    
采购人组织现场勘察,具体情况投标人可到现场勘查。    
现场勘查时间:2025年4月11日14:30至17:00(北京时间)  
每日正常供餐时间一般为:    
早餐:6:00-8:20
  中餐:11:30-13:00
晚餐:17:00-19:00
二、各食堂功能内容要求    
1.A、B两个食堂须满足师生员工每日早、中、晚用餐,以大伙为主,在符合市场监管要求和食品经营许可要求下适当开设具有地方特色的风味小吃档口,A、B食堂特色风味档口上限分别为12家;未经采购人允许,不得擅自增加特色风味档口。投标人不得在所经营的食堂开设小卖部、超市或类似性质的经营场所,不得销售外购成品食品及其他任何商品(牛奶或豆浆除外)。    
2.签订合同后,投标人需要根据采购人的意见对投标时提供的“学生食堂文化装饰、空调及设备购置方案”进行修改并提交采购人审定后才以实施。学生食堂文化装饰、空调及设备购置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建筑质量相关标准,达到市场监管部门现行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服务期满后,所有资产无偿归采购人所有。    
3.学生食堂文化装饰、空调及设备购置严格按《学生食堂文化装饰提升要求》执行(详见附件1)。    
三、项目其他要求    
1.经营模式    
1.1投标人按社会市场化的机制运作,委托管理期间须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经营风险。不得利用食堂及相关资产从事违法经营活动,须按照食品经营许可证规定的经营范围从事经营活动。    
1.2整个委托管理服务期内所发生的学生食堂文化装饰、空调及设备购置费用(包括门窗、水电等),采购人概不负责,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须请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的设计公司对学生食堂文化装饰、设备进行设计(签订合同前提供设计单位资质材料,投标阶段无需提供),投标人对学生食堂文化装饰、空调及设备购置必须按照设计图纸、采购人要求、食堂的实际需要及相关部门的有关要求进行装修,装修施工队伍须具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开工前需将施工合同交采购人备案。施工过程中若发生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概不承担责任。    
2.有关经营管理要求    
2.1学生食堂文化提升改造所涉及的装饰、空调与设备的安装调试等不得破坏食堂的主体结构,不得对上下层的安全及使用功能造成影响。施工的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要求。    
2.2采购人将相应学生食堂委托经投标人管理,投标人有责任保证食堂主体结构完整、安全并处于良好状态。若有缺失与损坏的,投标人负责赔偿或给予修复,在经营过程中需购置的设施、设备及用具等由投标人自行投资购买。如因投标人责任事故或使用不当造成食堂主体结构损坏的,投标人须负责及时修复。    
2.3投标人需在采购人提供的用电容量范围内设计配备用电设备,并将设备清单报采购人核准。在食堂内要加用电设备必须经采购人有关部门审批,不能随便增加大功率电器。    
2.4投标人所中标学生食堂的全部资产(建筑物、采购人和中标人双方交接的设备及配套设施的全部产权)属采购人所有。食堂现有设施、设备等与房屋一并交付投标人使用,双方交接时确认并签字的清单作为合同的附件,双方确认后的附件作为采购人交付投标人使用和投标人在合同终止或服务期满后交还时的验收依据。投标人将相关资产交还采购人时,设施、设备等品种、数量、档次不得少于或低于清单的相应内容。    
2.5服务期满或由于投标人自身经营不善或其它原因造成服务中断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投标人投入的所有设备全部无偿归采购人所有。    
3.人员配备与管理    
3.1投标人对本项目的人员配置(含项目负责人、餐厅经营技术人员、工作人员、以及财务和采购人员等岗位)须在投标文件中参照《拟派本项目的人员情况表》提供人员名单。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中标企业至少有一年及以上工龄,并具有一年及以上相关项目负责人的经历。其中项目负责人、餐厅经营技术人员、工作人员、以及财务和采购人员等其它参与食堂管理的主要人员必须常驻食堂(一个月不少于22天,若需请假须书面请示采购人相关职能科室同意)。投标人对所负责的学生食堂配备的所有人员均不得有任何违法犯罪记录。    
3.2投标人为本项目拟派的人员产生的雇佣关系由投标人负责,并须符合国家劳动法的相关规定,人员的薪资、福利、劳动纠纷以及安全责任均与采购人无关。    
3.3投标人必须制定所负责学生食堂的管理安全措施,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员工必须经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并报采购人备案。    
3.4投标人所聘用员工均必须持有健康证,并保持相对稳定,员工须遵守餐饮法规以及校纪校规,不得发生争吵或冲突,如发现违规者,采购人有权视情节提出处理意见。    
3.5投标人须为本项目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员,厨师需具备中级以上厨师类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3.6投标人必须切实保障饮食安全卫生和采购人声誉。投标人在承包期内,因在各级各类检查中发现重大安全隐患拒不整改,或因违反国家、地方政府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造成师生人身损害的,或因经营不善对采购人产生重大不良社会影响的,采购人有权立即终止合同,并由投标人承担全部经济和法律责任。投标人在服务期内,因在各级各类检查中发现重大安全隐患整改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采购人有权责令其停业整顿至符合要求为止,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7投标人必须抓好规范用工,为拟派本项目管理人员缴纳社会保险;采购人将定期查验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管理人员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如有缺缴现象视同违约,采购人可以单方终止合同。    
4.设备    
4.1投标人提供的设施、设备,必须列明生产厂家、品牌、型号、详细配置及主要技术参数、性能说明和功能介绍、市场价格,并必须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标准。    
4.2投标人提供的设施、设备必须列明详细配置。    
5.质量、价格控制  
采购人有权对投标人经营食堂的经营状况、成本、利润、服务质量、饭菜价格进行监督管理,投标人在服务中须严格进行成本核算,严格执行《学生食堂价格管理办法(试行)》,合理制定伙食标准和定价规则,统一实行明码标价,严格控制饭菜质量、价格。    
5.1保证一日三餐正点开餐,足量、优质,做到品种多样、饭菜价格合理,能满足不同经济状况和口味的师生就餐需求。不准出售与食品安全有违的饭菜,采购人将定期或不定期在师生中调查饭菜质量、数量、价格以及服务情况并将有关信息通知投标人,投标人须虚心听取意见,采取措施及时纠正不良现象。    
5.2食堂销售的各类主、副食品,必须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做到质高、量足、热菜、热饭,注重食品的营养搭配。    
5.3每餐大伙供应品种数量:午餐和晚餐≥30种,每份菜重量不少于150克,相同价可以半份拼,且大伙菜价按高、中、低一定的比例配置(低价菜2元及以下,中价菜2元-3.5元含3.5元,高价菜4.5元及以下含)。最高菜价不得超过4.5元,按素菜、花荤、主荤设置菜价,且1元特价菜每餐不少于3种。每餐要有免费汤,米饭单价为0.3元/份和0.5元/份,其中0.5元/份的米饭管饱(不够可以免费加)。    
5.4大伙早餐(每周一至周五)品种数量≥20种,必须有0.7元白粥、不高于1元白水鸡蛋、0.7元白馒头(不少于80克)、现磨豆浆小杯不高于1元或中杯不高于1.5元、不高于1元猪肉包、素菜包(不少于75克)、不高于4.5元汤粉汤面拌粉拌面、烧麦不高于1.5元(不少于50克)、油条不高于1.5元(不少于90克)。    
5.5特色风味档口所有菜品价格必须报备审查,且牛肉净荤菜品单价≤15元/份,其它荤类菜品单价≤12元/份。    
5.6自选称重套餐品种数量≥20种,单价≤1.6元/两;自选水饺(国内前十大品牌)单价≤1.6元/两。    
5.7所有菜品主要原材料的成本(即采购价)不低于售价的50%。    
5.8菜价不得高于周边市场和学校行情。    
5.9投标人须接受采购人的价格管理,价格须保证在采购人限价范围内设定,严格控制基本大伙、特色风味档口经营利润。    
5.***当市场原材料价格上涨到15%的情况下,饭菜价格可进行适当调整,但需提前向学院提出申请并获得批准后方可执行,以确保学生利益和餐饮服务质量。    
6.食堂安全、卫生    
6.1投标人须建立健全食品卫生和安全管理工作制度、日常检查措施服务工作流程、服务投诉处理办法及程序、关键岗位职责、人员学习与培训计划、人员考(勤)核与奖惩规定等管理措施。    
6.2投标人须制定保障食品安全的防范措施,确保饮食安全。建立安全责任制度,中标人必须与采购人签订安全责任状,按食品卫生法、产品质量法和采购人的要求条款组织生产经营,提供安全食品,确保饮食安全。    
6.3投标人采购的食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食品卫生标准和规定。投标人须建立健全原辅材料采购及质量控制制度。大宗主要食品原材料、辅料等须建立严格的质检、索证备案及每天的台账制度,其中大米、面、食用油、肉每批次必须提供三证(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产品检验检疫合格证)报采购人备案并接受相关部门检查,确保食品的质量、安全和卫生。要求供货商提供确实有效的资质证明及所供应食品及食品加工材料检验合格证或检测单,建立健全食堂台帐制度、票据档案制度。所中标段使用的肉、米、油、盐、面粉、酱油、食醋等食品原料必须有食品名称、生产日期、CS标识,保质期和产地。    
倡导实行定点采购,定期由采购人或投标人组织对大米、面、食用油、肉等进行招标采购,投标人每个学期开学前将食材供应商的情况报采购人后勤与资产管理科审核备案,每个学期开学后如要变更食材供应商须报采购人同意后才能实施。    
6.3.1从生产加工单位或者生产基地直接采购时,应当查验供应商的营业执照、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等原件,并留存加盖供货者公章(或签字)的复印件、每笔进货凭证或每笔送货单。    
6.3.2从食品销售单位(商场、超市、批发零售市场等)批量或长期采购时,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等原件,并留存加盖供货者公章(或签字)的复印件、每笔进货凭证或每笔送货单。少量或临时采购时,留存加盖供货者公章(或签字)的每笔进货凭证或每笔送货单。    
6.3.3从农贸市场采购的(不得向农户直接采购),应当索取并留存市场管理部门或经营者出具加盖公章(或签字)的进货凭证:从个体工商户采购的,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营业执照和许可证等原件,并留存加盖供货者公章(或签字)的复印件、每笔进货凭证或每笔送货单。    
6.3.4从食品销售单位(商场、超市、批发零售市场等)和农贸市场采购畜禽肉类的应当查验动物产品检验检疫合格证明原件,从屠宰企业直接采购的,应当查验营业执照、许可证等原件,并留存加盖供货者公章(或签字)的复印件和动物产品检验检疫合格证明原件。    
6.3.5禁止中标人采购、使用以下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    
①腐败变质、油脂酸败、毒变生虫、污秽不洁、掺假掺杂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②野生蘑菇、亚硝酸盐、发芽发青土豆等高风险食品;    
③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④《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    
⑤杜绝采购散装油、转基因油、散装大米及其他可能产生食品安全问题的食材。只能采购纯植物油(仅限大豆油、瓜子油、菜籽油、花生油、玉米油),大米的采购价不得低于2.2元/斤;    
⑥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的采购记录须如实准确,包括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或者保留载有上述信息的进货票据。采购人应留存进货查验记录和相关凭证文件,相关凭证文件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产品保质期满后六个月;没有明确保质期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⑦猪肉类食材必须采购鲜肉。    
6.4投标人每日必须做好以下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①做好食品采购索票索证和台账管理记录;    
②对所有的产品按规定留样并做好记录;    
③做好餐具的清洗、消毒及保洁工作并及时记录;    
④做好紫外消毒工作并及时记录;    
⑤做好晨检记录;    
⑥做好剩饭剩菜的登记处理记录;    
⑦做好生、熟盘分类及消毒、保鲜、保洁措施;    
⑧做好加工、储存、售卖场所的日常清理及消毒记录;    
⑨做好定期大扫除及消杀工作台帐;    
⑩投标人必须提供整洁、符合国家《食(饮)具消毒卫生标准》(GB14934)要求的餐具;    
⑪投标人必须至少有1位专职驻点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须持证上岗);    
⑫投标人新增或删减、变更经营品目必须经采购人同意后方可实施。    
7.投标人须建立健全食物安全事故、停水停电等应急处理方案。因投标人提供不符合食品安全的食物造成采购人人员食物中毒或其他损害的,由投标人负责赔偿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并按事故轻重予以处罚:    
7.1发生安全责任事故人数在30人及以上的,除接受政府职能部门的处罚和追究相关法律责任及承担受害人的医疗费用和赔偿费用外,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在事故处理完毕后,采购人有权立即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7.2发生安全责任事故人数在***人(含***人)以上30人以下的,除接受政府职能部门的处罚和追究相关法律责任及承担受害人的医疗费用和赔偿费用外,罚没50%的履约保证金。在事故处理完毕后,采购人视情节决定是否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7.3发生安全责任事故人数少于***人的,除接受政府职能部门的处罚和追究相关法律责任及承担受害人的医疗费用和赔偿费用外,罚没30%的履约保证金。在事故处理完毕后,采购人视情节决定是否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8.投标人所中标段特色风味档口由投标人直营,须报采购人后勤与资产管理科备案审核,并符合食品经营许可证规定的经营范围才可正式营业,否则采购人有权要求整改并进行处罚。未按上述要求备案审核擅自开设特色风味档口的,按每个档口提交2万元违约金外,投标人须立即修复为原状,指定时间内拒不整改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特色风味档口与大伙须统一经营业态规划、统一伙食物资采验、统一现场管理规范、统一伙食成本核算、统一制度监督考核、统一业务技能培训、统一人员管理和工资发放、统一文明食堂共建。    
9.投标人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学校卫生条例》、《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及《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法律法规。投标人要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制度,做好防火、防盗,加强设备维修,做好各项食品安全预防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做好食品卫生、个人卫生、环境卫生、消毒、消杀、防“四害”等工作,把住病从口入关,严防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病原,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严禁采购、使用违法食品添加剂,杜绝食品安全事故。    
***.投标人须做好食堂内外整体卫生清洁工作,包括厨房卫生、餐厅卫生及周边环境卫生(包含但不限于洗手池、食堂厕所、油烟机管道、隔油池等)。所有餐饮各项标准(含除四害)须达到有关要求,须按规定与有关部门签订规范的消杀、油烟机管道清洗、隔油池清掏协议,食堂管理人员须维护好正常的就餐秩序。    
11.食堂监管    
11.1投标人在经营过程中必须遵循公安、消防、卫生防疫等相关行政部门的有关行政管理规定,依法服务,承担服务过程发生的一切纠纷和法律责任。采购人依据食品安全法和本项目合同行使对投标人餐饮服务状况的日常监管工作。    
11.2服务期限内须自觉接受采购人及政府相关部门的监督,积极配合采购人做好相关工作。    
11.3采购人有权对投标人的经营状况、成本、利润、服务质量、饭菜价格进行监督管理,对投标人采购的原材料进行定期、不定期的抽样检查。成立食堂考核组,依据《学生食堂考核办法》对各食堂进行检查考核,实行月考核制。每月考核成绩80分及以上90分以下为合格;考核得分90分及以上的,评定等级为优秀;低于80分的,评定等级为不合格。等级为不合格时,下达书面整改意见,复查后仍未达到整改要求的,一个季度内连续三个月考核不合格,视为投标人违约,采购人有权提前解除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11.4采购人有权指定第三方对投标人的整体服务进行检查,第三方检查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支付。    
11.5投标人在餐饮服务期间一律使用采购人统一的智慧校园系统,未经许可,不得以其它任何形式收取现金、不得使用代金券等支付方式。学生食堂智慧校园系统由采购人安装完成后,由投标人负责使用管理及保养。    
11.6投标人必须按照学校要求惠及学生,惠及内容包括日常惠及和专项惠及:    
①日常惠及内容:家庭困难学生补助、低价菜、免费汤(每个星期至少7种不同汤品,汤的种类及原材料的质量、数量在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投标人共同协商)等;    
②专项惠及内容:每年端午节、中秋节、元旦,中标方为每位学生免费发放价值20元及以上的节日礼券,至少包含***元、5元、3元和2元面额各一张,用于食堂内菜品兑换(菜品金额不得因兑换提高,节日礼券兑换时间不限于节日当日,可在食堂内兑换任意菜品)。    
③专项惠及费用由投标人按各自营业额占总营业额(总营业额即专项惠及费用发生时的上一个学期的营业总额)比例计算由两家学生食堂分摊。    
11.7投标人承担食堂经营所有成本。水、电、气费用由投标人负责。水电费按照赣州市居民生活标准及采购人水电管理有关规定实行计量收费,燃气费由投标 人直接支付给供气单位。在经营期内如遇水价、电价调整或其他政策性变化,则按调整后的标准执行。    
11.8投标人须按赣教办函[2023]33号关于印发《江西省教育系统“互联网+洁厨亮灶”监管平台建设方案》的通知要求在学生食堂加装视频监控系统(加装视频监控系统由中标人自行承担),确保系统与省监管平台对接,监控包括学生食堂后厨及用餐大厅,监控须达到全方位360度无死角要求,并且监控系统须与采购人保卫处监控系统对接。    
11.9投标人须建立健全厨具、餐具清洗、消毒管理制度。餐具应为轻巧耐用、色泽鲜艳、无色差、光洁度强、不易变形、无毒无味且应易清洗、不藏污垢、可经受在***0℃以上的沸水蒸煮、蒸汽加热5min以上或紫外线消毒、酸碱等消毒方法的食用级产品。    
11.***投标人在校内不得使用一次性的包装盒(袋)。    
12.风险承担与责任    
12.1投标人的服务人员工伤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因意外事故或作业安全问题引发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投标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采购人概不负责。治安事件的责任认定,以公安部门裁定为准;非治安事件的责任认定,由采购人、投中标人协商,协商不成的,以诉讼或仲裁方式认定。    
12.2投标人需与采购人签订《食品卫生安全责任书》、《消防安全责任书》,制定突发事件处理预案,明确投标人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严格食品安全和消防安全责任,经营服务过程中发生相关食品卫生、人身财产、消防等安全事故由投标人承担相关经济赔偿或其它法律责任。    
12.3投标人须严格遵守江西省人社厅、江西省教育厅、省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政策、法规,依法、诚信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投标人必须购买《餐饮场所第三者公众责任险》、《场地公共责任险》、《食品安全责任险》并交复印件给采购人后勤与资产管理科备案,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12.4若投标人提供的餐饮服务与第三方发生纠纷或者投标人经营期间与食材等货物供应方发生经济纠纷致使采购人被迫参与诉讼、仲裁等活动,所产生的一切后果、损失均由投标人承担且采购人视情节有权对投标人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包括但不仅限于经济赔偿、诉讼费、交通费、误工费、律师费)。    
13.其它    
13.1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详细的,与投标人名称一致的企业基本账户,投标人中标后与采购人的所有资金往来(含营业款、保证金等)均通过此账户转入转出,中标之后不得变更,如特殊情况需变更,必须经过采购人审批。    
13.2中标人必须确保2025年8月20日起开始正常供餐,未如期开始营业,每逾期一天,采购人要求投标人提交违约金***000元,逾期超过***天,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13.3食堂公共管道、电路、给排水系统、外墙面、屋面、明沟散水维修由采购人负责,其它室内的水电、设施、地面、内墙面维修由投标人负责。    
13.4食堂明沟散水及室内餐厅、操作间、楼梯间、洗手间、下水道及公共场所等均属于中标人管理范围,投标人须负责其内部及周边的环境卫生。    
13.5服务期满时合同自动终止,投标人须将食堂设施保护完整,能正常运转。食堂的所有资产(含可移动和不可移动)的所有权和处置权都归采购人所有。投标人应在服务期满一周内将合同项中的经营场所归还采购人,逾期不归还的,采购人有权强制收回,全部履约保证金不予退回,由此而产生的法律责任由中标人承担。    
13.6投标人经营中使用的水电据实结算,在接收到缴费通知后五个工作日内缴纳。    
13.7投标人必须遵守《学生食堂委托管理服务要求及违约金缴纳标准》(详见附件2)和《学生食堂委托管理服务退出机制管理规定》(详见附件3)等采购人规章制度。    
附件1:学生食堂文化装饰提升要求    
一、基本要求    
1.中标人可投入一定金额对文化装饰提升改造,改造后食堂必须符合有关要求。    
2.中标人对后厨进行提升改造,使用材料必须符合国家环保标准,地面使用符合规定的防滑瓷砖,保证后厨干净整洁,地面达到无水化厨房。    
3.中标人须为学生食堂配备经营所需的设施设备,其中洗碗机及消毒设备须达到市场监督局要求的相关标准。    
4.学生食堂文化装饰提升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符合操作规范和卫生作业,并取得相关部门许可。由中标人完成相关审批,采购人配合提供相关支持。    
5.学生食堂文化装饰提升必须响应采购人要求。    
6.特色风味档口设置的数量及主要项目,特色风味档口数量及位置确定后,在经营期不得随意更改。    
7.拟使用的设备品牌、型号或规格、生产产家、进行食堂文化装饰提升所使用的主要材料及规格型号等在使用前必须经采购人同意。    
二、具体要求    
(一)总体要求    
1.要有完备的监控系统,能够公开食堂相关信息,及时收集及反馈采购人师生的意见和建议;要求能够实时传输数据,实现网上远程监控、实时传输,相关数据要与采购人校园网链接,采购人能够实时调取和监控;后厨的监控图像要能够实时传输至餐厅,以利采购人监督;必须根据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按标准建设好“互联网+洁厨亮灶”系统并对接江西省教育厅平台,费用由中标人支付,不计入学生食堂文化装饰、空调及设备购置费用当中。    
2.要根据餐厅定位和功能进行改造、布置,更换餐桌椅等,尽可能体现人文关怀、学校特色,努力营造良好的就餐环境。    
3.外墙不得安装广告,墙体要保留现有风格。    
4.不得损坏承重梁、柱、其它部分均可以根据需要进行拆除和改造。    
5.进场时中标人必须按要求配备相关快检设备。    
6.进行食堂文化装饰提升时,要负责做好食堂后厨地面及相关墙面的防水防漏处理。    
7.每个食堂进出后厨必须安装门禁系统,禁止无关人员进出后厨。    
8.提升改造后严格按要求排放污水,确保雨污分流(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承诺书)。    
(二)餐厅    
1.功能区分布简洁、明确,利于采光和人流畅通,不宜过多隔断,保证餐厅通透。    
2.色调要简明、大气,体现采购人特色和文化,不宜太复杂。    
3. A食堂:一层不得少于356个座位,四层不得少于504个座位;B食堂:二层不得少于504个座位;三层不得少于504个座位。    
4.天花板改造及餐厅色调要简洁、大方,充分体现采购人文化元素。    
5.餐桌椅选择要实用、性价比高,并符合食堂整体布局。    
6.优化餐厅环境,避免后厨油烟外泄至餐厅,做到餐厅气温适宜。    
(三)特色风味档口    
1.对特色风味档口、后厨、水电、燃气、下水道等改造要做到规范、简洁,方案确定后,中标人不得随意增加、改变,确需调整的,须书面报采购人后勤与资产管理科审批同意后方可进行。    
2.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并能够满足所设置特色风味档口的操作需要,确保卫生安全,实现仓储、粗加工(荤素分开)、切配、烹调、售卖分开。    
3.学生食堂要严格控制特色风味档口数量,以满足学生基本餐饮需求为主,特色风味档口要体现地方特色,遴选受师生欢迎的评价较高风味美食。    
(四)后厨    
1.仓库、加工区、烹调区、清洗消毒间等布局合理,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政府相关标准。    
2.排油烟及通风设备要充分考虑实用效果,尽可能做到油烟隔离不串通。    
3.要严格按要求设置下水及防鼠、防蝇、防蚊等设施。    
4.要按“互联网+洁厨亮灶”的建设要求,保证采购人师生及监管部门能够实时了解后厨操作情况。    
5.要建设“干燥厨房”,确保下水畅通,地面整洁。    
6.要建设容量适宜的冷库,确保食材新鲜。    
(五)水、电、燃气、消防    
1.食堂文化装饰提升改造须提供线路图。    
2.电路必须保证科学合理规划设计,实现动力用电、照明用电、空调用电和其它用电分开,食堂文化装饰提升改造前提供用电总功率。    
3.水路、燃气、消防等按需要及相关标准改造,食堂文化装饰提升改造前提供线路详图,完善消防设施,按照消防要求安装合格的喷淋系统,消防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经营。    
(六)档案管理    
食堂文化装饰提升改造图纸,水、电、气施工图纸、弱电图纸等须报采购人后勤与资产管理科备案。    
三、设备购置    
(一)总体要求    
1.设备选型要实用、大气、性价比高。    
2.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设备清单,至少包括设备名称、品牌或型号、需求数量(分区和总量)、生产厂家、单价、总价等信息。    
3.投标文件中提供须提供材料清单,未提供投标无效。食堂文化装饰提升主要材料清单,至少包含材料名称、品牌或型号。    
(二)具体要求    
1.用餐环境温度调节空调设施设备    
设计合理、室内空气保持良好循环、方便排水、方便清洗、噪音小,一年四季用餐环境温度舒适。    
2.厨、灶系统    
(1)供应商:国内外具有一定资质的专业厨具生产厂家,并具有根据现场要求订制能力。    
(2)材料要求:成品厨具为1.2mm厚度304#不锈钢板;订制品,不锈钢面板材料不得低于1.2MM厚度,立柱采用1.2mmφ38不锈钢管、横档采用1.0mmφ38*25不锈钢方管。    
3.售卖台材料    
(1)售卖台:可采用不锈钢台面或大理石等石质材料,不锈钢面板材料不得低于1.0mm厚304#标准,玻璃不得低于1.6mm厚钢化玻璃标准。    
(2)板材(吊顶)、涂料、油漆产品必须是国家环保产品,进场时提供该产品检验证书。    
4.油烟排风系统:    
(1)成品品牌:国内一线专业排风系统品牌。    
(2)订制部分:烟管材料使用不得低于国优1.0MM镀锌板,支架部分采用优质横钢、角钢。    
(3)油烟排风系统要求有隔声降噪措施以阻断噪声传播,避免污染校园环境。    
4.餐具    
(1)轻巧耐用、色泽鲜艳、无色差、光洁度强、不易变形、无毒无味、食用级产品,如使用不锈钢餐具,应采用优质无磁材质的食用级不锈钢几(进场时提供具有CMA标识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2)餐具应为易清洗、不藏污垢、可经受在***0℃以上的沸水蒸煮、蒸汽加热5min以上或紫外线消毒、酸碱等消毒方法的餐具(进场时提供具有CMA标识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5.空调要求    
成品品牌:国内一线专业空调品牌,能效在二级及以上。    
6.餐桌基本要求    
外形美观大方;材料符合国家环保标准、防水、耐腐蚀、不粘油污、易于清洁保养、长时间使用也不会产生异味等优点。    
(三)其他    
1.提出经营管理模式和服务标准,做到食堂文化装饰提升与经营方式、服务标准相适应。    
2.投资概算分拆除、土建及装饰、水电气、照明、空调、监控和音响、餐桌椅、设备等几大类统计。    
3.达到招标文件的最低标准要求和市场监管部门制定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合同签订后,中标人在***日内提交学生食堂文化装饰、空调及设备购置方案报采购人和市场监管部门审批,按采购人、市场监管部门审批同意后的方案和相关要求组织实施。中标人提出的学生食堂文化装饰、空调及设备购置方案必须符合工程建设法律法规标准,必须保证结构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安全。食堂文化装饰提升的全部经济、法律责任由中标人承担。如中标人的学生食堂文化装饰、空调及设备购置方案未经采购人同意擅自实施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中标人承担全部相关责任,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4.学生食堂文化装饰、空调及设备购置预算金额的确定:在采购人确定中标人提出的学生食堂文化装饰、空调及设备购置方案后,由中标人根据确定的学生食堂文化装饰、空调及设备购置方案制作专业设计图纸,然后由中标人按方案编制预算报采购人审核,确定最终预算。    
5.学生食堂文化装饰、空调及设备购置项目实施必须接受采购人业主代表或采购人聘请的有资质的监理机构的全程监理。聘请监理机构的经费由采购人承担。    
6.由采购人内审进行项目决算审核(审核的基本费用由采购人承担)。中标人必须在学生食堂文化装饰、空调及设备购置项目完工验收后6个月内按照决算审计要求接受决算审核。未按时提交结算资料的,按0.5万元/天缴纳违约金。决算审核金额与承诺预算金额误差在±***%以内的,视为正常,不变更合同。决算审核金额超过承诺预算金额±***%(含)的,按以下办法处理:    
决算审核金额高于中标人承诺预算金额的,以中标人承诺预算金额为准,不变更合同;决算金额低于中标人承诺预算金额***%以上的,按实际差额向采购人缴纳违约金(未按时缴纳的在营业收入中扣除)。    
7.学生食堂文化装饰、空调及设备购置须在2025年8月20日之前完成。如中标人没能按时完成学生食堂文化装饰、空调及设备购置或到期未营业,每逾期一天扣除履约保证金壹万元整,逾期超过***天,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附件2:学生食堂委托管理服务要求及违约金缴纳标准    
项目        
序号        
服务内容及质量要求        
经检查不符合要求,违约金缴缴纳标准(元/次)        
食          
材          
采          
购          
、          
储          
存          
、          
加          
工          
及          
留          
样          
环          
节        
1
凡采购的食品和原材料,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和质量标准,严禁采购国家禁止的食品和原材料,采购要索证、索票,进货要验收,并做好详细的台帐记录  。    
5000
2
各餐厅认真做好食材验收工作,禁止采购国外进口冷链食品、野生动物、水产动物性食品、散装大米、散装面粉、散装面条、散装食用植物油、直接食用的散装食品(热熟食品和瓜果除外)、四季豆、鲜黄花菜、野生食用菌、发芽土豆等有毒有害食物,做到食材件件验收,要有专人负责。        
5000
3
严把食材的储存关,定期检查、及时处理变质或超过(临近)保质期限的食品。        
2000
4
食品原材料存放间、加工操作间、后场大门均要安装刷脸、指纹锁等门禁设施,确保人员进出有记录可追查;食品原材料储存间和临时中转小库房禁止存放非食品原材料。        
500
5
严禁非食堂工作人员随意进入食品加工操作间及食品原材料存放间,后厨大门每天进货结束后立即锁好,防止投毒事件发生。        
200
6
对蔬菜初加工前要摘蒂洗净,对可能存在打农药的绿色蔬菜,要用清水浸泡3小时以上;当餐不用蔬菜要摊开通风,摆放有序,对荤菜要及时清洗,沥水后存放冰箱。        
200
食          
材          
采          
购          
、          
储          
存          
、          
加          
工          
及          
留          
样          
环          
节        
7
食物生熟要分开,外进食品一律用食品袋盛装;盛器、抹布、刀具、砧墩板须分专用;冰箱存放的食品均要生熟分开,生熟菜分专用盛器;蔬菜清洗过后与未清洗的要区别分开,设有标志防止交叉污染。        
200
8
用于盛放原料、半成品、成品用具须单独分装使用;清洗池,荤素菜,必须分开使用,并有明显标记。        
200
9
各种炊具,主、副食成品必须有防尘设施,食堂收尾工作做好,防止污染。        
200
***
操作间内荤素水池,要有明显标志,货物分类上架,垃圾要及时清理,倒入室外指定垃圾箱。        
200
11
肉馅、菜馅须覆盖保鲜膜冷藏存放,存放时间在 24小时之内。        
200
12
荤食或蔬菜必须清洗后再加工烹调。        
200
13
对食物要烧透煮熟,防止外熟内生,严格防止食品被污染;尽量少用和不用剩饭菜(晚餐剩余的蔬菜、鸡蛋类饭菜隔夜后禁用),对可食用的剩饭剩菜要妥善处理,放入冰箱,在供餐前必须有专人检查确定未变质后,再重新回锅烧透,方可使用,禁止与其他食品混杂,严格做到单独销售。        
***00
14
加工后的食品,成品与半成品分开存放,防止交叉污染,隔夜熟食品应烧熟煮透,以防食物中毒发生。        
***00
食品          
采购、          
储存、          
加工及留样环节        
15
所使用的冰箱等设施必须有生、半成品标识,荤素分开存放,禁止连非食品级包装材料一起存放冰箱,必须拆包后存放。        
200
16
食品留样形成制度化,由专人负责,留样器皿为不锈钢或食用保鲜盒。        
***00
17
原则上要对所有出售的食品进行留样,留样重量需125克左右,留样品存放在冷藏柜内,要有详细标示,需存放48小时。        
***00
18
留样柜必须上锁(双人双锁),只限存放留样食品,禁放其它物品、药物品等,确保柜内清洁卫生,无其它杂物。        
***00
餐          
饮          
具          
卫          
生          
要          
求        
19
餐厅所有餐饮用具,含碗、筷、餐盘、盆、桶、饭箱等用具,必须严格清洗、消毒。        
2000
20
餐厅所有餐饮用具要有专人负责管理,消毒保洁,餐后及时送回指定存放地点。        
200
21
保洁柜禁止存放其它物品,以防污染,确保安全。        
200
22
餐饮用具应每天分餐次消毒并做好消毒记录,应有专人负责。        
200
员          
工          
卫生          
要求        
23
工作人员必须持有效健康证方可上岗。        
500
24
认真执行员工晨、午、晚检制度,并做好记录。        
***0
25
所有员工应勤剪指甲、发须等。工作期间,穿戴统一工作服、工作帽,并保持整洁。进入售卖间人员应戴口罩和一次性手套,禁止头发外露、佩戴首饰上岗。        
50
员工          
卫生          
要求        
26
员工去卫生间,要更换衣帽,禁止穿工作服、带工作帽和围裙,做到便后洗手。        
50
27
禁止随地吐痰,乱扔杂物、烟头等。        
50
28
在工作时间,外出应更换工作服。        
50
餐          
厅          
环          
境          
卫          
生          
要          
求        
29
餐厅保持窗明,地净,无水渍;餐桌椅摆放整齐划一,桌面清洁无污染,收残台面及时清理,楼梯过道、楼梯扶手、更衣室要保持清洁。        
200
30
加工间设施、设备、工具要定位摆放,整洁无污染、无异味,废弃物要放在专用容器(加盖)且有垃圾桶、泔水桶标识,应及时清理。        
200
31
保持操作间和备餐间地沟、地面清洁干净,无积水油垢、无灰尘、无蜘蛛网和掉灰        
500
32
油烟罩、烟道、灶台、地面、墙面定期清洗,去除油污,并做好记录备查。        
500
33
生产加工区与外界连通处必须加装门禁,禁止闲杂人员随意进出;备餐间、售卖间内禁止乱堆、乱放杂物,设有防蝇纱窗、防蝇灯、紫外线消毒灯等。        
***00
34
室外包干区环境、道路和区域保持整洁,禁止存放垃圾,门前无积水,禁止乱堆、乱放杂物,及时清理白色垃圾和烟头,每天坚持清扫1-2次。        
500
35
卫生间无积留粪便、无污垢、无异味,下水畅通,要设专人负责打扫。        
200
36
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做好防鼠、防蝇、防蟑、防盗工作。每月至少开展1次灭“四害”消杀工作。        
***00
37
更衣室要保持清洁整齐,禁止乱堆乱放。        
***0
生产          
安全          
、          
消防          
安全          
38
严禁使用瓶装液化气罐。        
***00
39
用电按规范布置线路,禁止电线私拉乱接,及时处置绝缘破损、线径过细、过热现象。        
***00
40
餐厅内,禁止任何人员饮酒。        
***0
41
在每台设备前,要明确安全责任人、安全操作规程。        
200
42
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使用明火,炉灶在燃烧中、油下锅后操作人员应坚守岗位。        
***00
43
每月开展不少于2次的食品、生产、消防等安全教育;每天不少于1次的燃气安全检查,并做好记录备查。        
***00
生          
产          
安          
全          
、          
消          
防          
安          
全          
44
损坏的设备必须及时维修,并要设立警示牌。        
500
45
建立消防责任人制度,设立安全管理员,明确具体的安全责任人和安全责任。        
500
46
后厨必须配齐防火毯、防火盖、灭火毯、灭火沙,天然气检测仪,防范于未然。        
***00
47
安全管理员建立消防器材档案(要有数量、位置、保质期等信息),每月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汇报。        
500
48
严禁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放射性危险物品。        
5000
49
入住临时住宿区的食堂员工,必须认真执行学校有关规定。更衣室、值班室、临时住宿区不得留宿外来人员。        
200
50
电气设备、线路更换或改造必须履行报批手续。        
5000
生          
产          
安          
全          
、          
消          
防          
安          
全          
51
每天下班时,由专人认真进行安全检查,关闭门窗,切断不用电源、燃气,发现隐患及时请专业人员修复。        
500
52
消防器材配备齐全,并放在醒目和取用方便的地点,责任到人,定期更新。        
500
53
保证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畅通,标志醒目。        
500
54
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使用天然气,不得在库房、操作间、就餐大厅等内吸烟。        
500
55
“洁厨亮灶+互联网”云监控系统各环节、无死角部署到位。        
500
56
食堂对安全工作要有每日自查记录,每月对员工进行不少于2次的安全培训并记录明确。        
200
57
禁止擅自改变燃气管道、随意增设燃气阀。配备足量燃气泄露探头、自动断气电磁阀。        
5000
58
餐桌椅定期检查,发现损坏及时维修,消除安全隐患。        
***0
59
每天早、晚留人值班,并做好每天安全记录备查。        
***0
销          
售          
、          
服          
务          
规          
范          
要          
求          
61
禁止销售凉拌食品、直接食用的散装食品(热熟食品和瓜果除外)、四季豆、鲜黄花菜、野生食用菌、发芽土豆等有毒有害食品。        
5000
62
在销售中,手不得直接接触熟食品 ,必须戴一次性手套。        
50
63
窗口售卖必须使用“智慧校园”系统交易(断网、断电、智慧校园系统故障、学校允许的特定情况等除外)。        
200
64
早餐主食品种不少于20种;中、晚餐菜肴品种不少于30种。        
200
销          
售          
、          
服          
务          
规          
范          
要          
求          
65
米饭零售0.3元、0.5元(可免费添饭),白米稀饭价格不高于0.7元/份,白馒头价格不高于0.7元/个,纯素馅包子、肉包价格不高于1元/个,白煮鸡蛋价格不高于1元/个,豆浆小杯不高于1元/杯、大杯不高于1.5元/杯。        
200
66
大伙合理设置高、中、低(含低价菜)档菜肴比例,价格在1元—4.5元不等,以满足不同消费层次学生需求。        
200
67
菜品无汤无汁150克/份,带汁180克/份,带汤200克/份,馒头重量不少于80克/个,包子的重量不少于75克/个。        
200
68
大伙窗口菜肴必须明码标价,特色窗口菜品价目表在售卖窗口公示,要求醒目、明晰。        
***0
69
餐厅必须提供免费汤,每天不重样,并由专人负责供应。        
500
70
不得随意调整、增减售卖窗口及品种,确需改变的,须上报后勤与资产管理科进行审批。        
500
71
食堂应配有加热保温设备,在规定的开放时间内保证热饭、热菜、热汤。        
200
72
在售卖窗口、餐桌等醒目位置贴出服务监督投诉电话。        
200
73
禁止向学生出售酒类饮品,禁止学生在餐厅饮酒类饮品,学生自带酒类饮品,由餐厅设专人保管负责,等就餐结束后让学生带走。        
***0
销售          
、          
服务          
规范          
要求          
74
工作人员文明用语、礼貌待人、态度和蔼;视进餐者为亲人,主动、热情、耐心、周到地为师生提供优质服务。        
200
75
所有工作人员应佩戴工号牌上岗。        
***0
76
在服务要求、食品安全等方面被师生投诉的。        
200-5000
77
通过线上、线下等途径,每日主动报告餐厅采购、消杀、加工、售卖等环节执行情况。        
200
专          
项          
要          
求          
78
严把从业人员管理;严把场地用具消毒;严把食堂食材采购;严把食品加工操作;严把食堂细节管理;严把食堂配餐就餐等环节。        
***00
79
有临时停电、停水及食物中毒(或出现疑似报告)的应急措施。        
5000
80
餐厅内不得张贴具有反动、非法性质的宣传广告标语。        
5000
专          
项          
要          
求          
81
认真完成食堂“面向采购”、消费帮扶任务。餐饮企业优先从国家“832消费帮扶网”、中国社会扶贫网、乡村振兴地区(原贫困地区)政府推荐等范围内企业选择购买,按政府相关要求金额不少于食堂每月营业额的8%。        
对于未完成“面向采购”的指标金额,学校将在每月结算营业款中扣除,扣除金额=月度营业额*8%-已完成的采购金额。        
82
食堂设施设备、装修材料的使用体现绿色低碳环保要求。        
5000
83
确保“洁厨亮灶”正常接入上级部门监管平台。        
***00
84
按省、市、区要求做好“三防”工作。        
2000
85
依据反食品浪费相关法律法规,食堂有明确措施,有泔水回收公示、记录等。        
200
86
依据垃圾分类相关要求,食堂有明确措施,垃圾桶分类清晰等。        
200
87
员工不得随意晾晒衣物、食品等,不得影响学校文明创建。        
***0
88
员工应遵守校纪校规、不得破坏学校公物。        
按实际赔偿        

备注:学校有权根据上级政策调整和形势发展变化,对《学生食堂委托管理服务要求及违约金缴纳标准》进行修订完善    
 
附件3:学生食堂委托管理服务退出机制管理规定    
 
为进一步规范采购人学生食堂的管理,提高餐饮质量,更好的为师生提供餐饮保障服务,特制定本管理规定,中标人在经营过程中若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采购人有权终止学生食堂委托管理服务项目合同并清退中标人,履约保证金不予退回。
1.招投标时以弄虚作假等欺诈手段获得准入资格,或经营情况发生变化不符合准入条件的。
2.拒绝接受采购人职能部管理、检查、监督的且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
3.在采购人职能部门检查中一年内连续三次出现相同问题,拒不整改的;一年内收到五次整改通知单的。
4.被当地市场和卫生防疫监督部门出具停业整改通知单的。
5.在校内进行餐饮生产、加工、经营和销售及与此相关的物资供应等经营活动的过程中,存在掺杂使假、销售无证产品等行为的。
6.食堂发生食品安全事故,被政府管理部门点名通报的。
7.因违反《食品安全法》或《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被媒体网络爆光的,造成恶劣影响的。
8.擅自转让经营权的(例如,食堂内出现第三方公司标志、工作服等),或者被政府有关部门认定为转让经营权的。
9.不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职责和义务的。
***.中标人因自身问题对学校或社会造成恶劣影响的。
11.发生食物中毒事件被清退的,食堂无条件立即停业并配合市场监督局等单位完成相关处罚手续后,采购人再根据合同进行处罚后,采购人对中标人进行结算清退。
12.超出准入许可经营范围擅自生产经营,或未按规定内容经营,或在经营范围、卫生质量和价格控制有违规行为的,并造成严重后果的(如:罢餐、静坐、游行等群发事件,影响恶劣)将立即终止合同,并将该企业列入“黑名单”。
13.出现重大舆情事件的。    
14.招标文件或合同约定经营者违反规定必须解除合同的。
备注:1.上述中标人退出时,食堂的所有资产(含可移动和不可移动)的所有权和处置权都归采购人所有,不得撤除,也无权要求采购人和新的进驻单位补偿,其退出时可能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中标人自负。
2.如遇政府行为或采购人主管部门规定等不可抗原因导致不能继续履行合同,合同自行解除,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履约保证金予以退回)。
本规定最终解释权归采购人后勤与资产管理科。  
注:以上“技术部分(服务需求)”要求为实质性条款须完全响应,否则投标无效。  
 
 
 
 
 
 
 
 
 
第四章  合同文本  
 
食堂委托管理服务项目采购合同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签订时间:2025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为建立和完善学校饮食保障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教育部、卫生部《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及江西省教育厅、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有关文件精神,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在平等、自愿、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双方应共同遵守,严格执行,为师生员工提供优质的膳食服务。具体合同条款如下。  
第一条 乙方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各级政府、各级行政主管部门等的有关规定,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确保食品安全、卫生质量和满足学生就餐需求。乙方必须满足招标文件全部要求和投标文件的响应。    
第二条 服务范围、经营方式和服务期限、食堂功能内容要求、项目其他要求。    
1.服务范围    
(1)大伙:米饭、面食、稀饭、粉类、油货、豆浆、荤菜、素菜、盒装牛奶。    
(2)特色风味档口:开设前应将拟设特色风味档口的名称、经营品种及价格、使用的能源、电器功率等报甲方后勤与资产管理科审批(附图纸),审批通过后向甲方申请使用智慧校园系统;变更项目同样需履行上述手续,否则,甲方有权予以取缔。    
(3)乙方不得在所委托管理的学生食堂开设小卖部、超市或类似性质的经营场所,不得销售外购成品食品及其他任何商品(牛奶或豆浆除外),否则,甲方检查发现后,每次扣除5000元的违约金,第三次发现则甲方有权无条件解除本经营管理合同,且保证金不予退回,并有权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2.经营方式:本合同指定的食堂(含特色风味档口,下同)严格限定为乙方自己经营,乙方不得从事将食堂用于赔偿、担保、发包或分包于第三方经营、吸纳第三方参与经营、经营权转让、转租等引起食堂经营、使用主体发生变更的经济及民事活动,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形式与第三方达成与本食堂有关的书面或口头协议。    
特色风味档口与大伙须统一经营业态规划、统一伙食物资采验、统一现场管理规范、统一伙食成本核算、统一制度监督考核、统一业务技能培训、统一人员管理和工资发放、统一文明食堂共建。    
3.服务期限:本次委托经营管理服务期限为六年(2025年7月1日至2031年7月1日止。    
4.履约保证金:乙方向甲方缴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20万元后,甲方与乙方正式签订合同。合同期满后,委托管理的食堂所有资产移交完毕且在经营期间未发生任何安全事故和其他违约行为,20日内全额无息退还至与乙方名称一致的企业基本账户。    
第三条 食堂设备设施    
1.甲方提供现有食堂毛坯供乙方使用,包括每层556㎡的厨房、934㎡的餐厅,每层楼均配有公用卫生间和传菜电梯,餐厅已进行简单装饰,厨房部分为毛坯状态; 乙方负责所有设施、设备购置和维护保养、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2.乙方不得破坏或拆除食堂原有建筑,如需改造必须书面报告甲方,经甲方及市场监督管理局同意后方可施工。乙方必须按照投标文件的承诺进行学生食堂文化装饰和设备购置等(以乙方的投标文件为准),合同期满后,乙方购置的设备、设施及装修均无条件归甲方所有,乙方无权处理。    
第四条 经营条件  
1.乙方根据实际需要,按投标承诺,对照学校审核批准的方案进行学生食堂文化装饰和设备购置,确保通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消防部门和学校职能部门的检查验收,达到国家卫生标准和消防要求。    
2.乙方须在签订合同后进驻校区,负责学生食堂的文化装饰、设备购置及开膳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其中,1、2楼须于2025年8月20日前完成文化装饰、空调及设备购置并调试完毕,确保新学期开学正式开膳;3、4楼则可在2026年8月20日前完成上述工作。    
第五条 销售结算及管理费缴交    
1.乙方的销售收入由甲方实行智慧校园系统统一管理,按刷卡消费的实际金额每月结算一次。    
2.乙方承担食堂经营所有成本。水、电、气费用由乙方负责,水电费按照赣州市居民生活标准及甲方水电管理有关规定实行计量收费,燃气费由乙方直接支付给供气单位。在经营期内如遇水价、电价调整或其他政策性变化,则按调整后的标准执行。乙方用水、用电每月抄表,按当前标准收费。    
乙方须确保用电安全,不得私自乱接电器,超负荷用电。煤气费依据煤气公司的收费标准由乙方自行到煤气公司营业部门缴纳。乙方独立承担经营过程中政府有关部门收取的各种税费,独立承担经营风险和各种事故责任。    
6.以下其它费用,皆由乙方自行负担:    
(1)向政府部门交纳的费用。证件的办理费及年审费、卫生费、税费及其他因经营管理服务须向政府交纳的费用。    
(2)灭虫害、食堂内部下水道堵塞疏通等整治经营场所卫生的费用。    
(3)经营所需餐饮设备、消防设备的购置,环境美化,用水、用电、用气安全维护产生的费用。    
(4)委托管理服务产生的其他费用等。    
7.乙方在经营过程中,与甲方发生的一切经济来往,其手续必须由乙方亲自办理,不得委托他人办理。    
8.乙方需为每层楼购置显示设备,并将其安装于显眼位置,用于展示每日饭菜价格。    
第六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于签订合同后将   学生食堂的建筑场地、基础设施提供给乙方使用。    
2.甲方向乙方提供经营所需用水、用电和用气条件,以确保乙方能正常营业,费用由乙方承担。学校因建设或工作所需停水、停电,必须提前通知乙方。    
3.甲方负责提供智慧校园销售系统。    
4.若甲方在合同期内的寒暑假需安排学生上课,则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安排,按正常教学期间的标准保证饮食供应。    
5.甲方有权审定乙方制定的食堂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并对乙方的具体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6.甲方有权对乙方经营食堂的财务状况,经营状况、成本和利润、卫生状况、服务质量、饭菜品种和价格以及安全,消防等方面进行检查监督,乙方应服从甲方职能部门管理。    
7.甲方有权对食堂的饭菜售价进行限价。    
8.甲方有权审核乙方所聘用工作人员的上岗条件,对不具备身份证和健康证者,甲方有权制止其上岗。甲方有权对乙方工作人员的个别调换提出建议,乙方应予配合。    
9.甲方有权监督乙方组织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卫生知识、消防安全知识、职业道德、有关法律法规及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的学习。    
***.甲方应协助乙方维持食堂纪律和治安秩序。    
11.甲方应及时将师生员工对食堂的意见及时反馈给乙方,并促其改正。    
第七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对其委托管理的食堂实行独立经营、自负盈亏。    
2.乙方不得对委托管理的学生食堂进行转包、分包或改变服务性质。若有分包、转包或改变服务性质者,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且不承担因终止合同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3.向甲方反映委托管理的学生食堂可能出现的不安全因素或严重影响经营运作的情况,要求甲方协助解决。    
4.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统一领导,遵守国家有关法规,遵守校规校纪,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室外延伸服务;未经允许,不得对外提供服务。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学校食堂管理有关制度等法律、法规及学校的相关规定,健全管理制度并张贴上墙,强化检查监督,责任落实到人。    
5.乙方向甲方缴纳履约保证金20万元。若乙方在合同期内未按合同要求履行各项承诺,保证金不予退还;若经营期间发生安全事故,保证金不予退还。    
6.所有从业人员上岗前必须提交身份证、健康证的复印件,乙方对从业人员定期体检,并登记注册主动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因乙方用工不具备上述证件而被有关部门处罚,由乙方负责。乙方对所聘请的所有工作人员须按政府有关规定和甲方的要求进行管理。    
7.乙方须按照投标文件的承诺配备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乙方配备的项目负责人只能专职负责本食堂的管理,不能同时兼管其他食堂,否则视为乙方构成违约。    
8.乙方应努力提高服务质量,丰富膳食的花色品种,品种价格上应有高、中、低不同的档次,满足师生多元化的需求。    
9.乙方必须配置足够的饭菜保温装置,菜盆必须与保温装置配套,以保证饭菜的保温效果,保证师生能吃上热菜热饭。    
***.乙方需为每层楼购置显示设备,并将其安装于显眼位置,用于展示每日饭菜价格。所有饭菜均实行明码标价,否则,每发现一次应向甲方支付***0元违约金,由甲方从履约保证金中予以扣除。    
11.乙方应保证甲方开学后正常运转期间师生用餐;寒暑假、节假日、大型活动等特殊情况由甲方通知乙方做好相应用餐保障。    
每日正常供餐时间一般为:    
早餐:6:00-8:20; 
中餐:11:30-13:00
晚餐:17:00-19:00 
12.乙方在遇停水、停电等突发事件时,应确保饭菜供应,同时甲方将予以配合。    
13.乙方必须接受甲方对食堂环境卫生、食品卫生、服务态度等进行的监督和管理,听取甲方师生对膳食工作的意见,接受甲方对饭菜品种、价格、数量、质量的监督,不断提高饭菜质量和服务水平。    
14.乙方必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为所聘用员工办理相关社会保险,确保员工的权益不受侵犯,其费用由乙方负担,并承担所聘用员工的工伤、事故责任;对食堂的经营管理、员工工资发放、社会福利、工伤保险等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省、市的劳动法规;在经营过程中与员工发生的一切纠纷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必须抓好规范用工,为拟派本项目所有人员缴纳社会保险;甲方将定期查验乙方拟派本项目所有人员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如有缺缴现象视同违约,甲方可以单方终止合同。    
15.上班期间,乙方的膳食工作人员应统一着装,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售饭菜员工必须戴口罩、一次性手套,佩戴工号卡,不得佩戴饰物,不留长指甲,不涂指甲油;长发盘起,做到穿戴整齐,卫生清洁。每个员工应有冬、夏工作服各两套,按季节变化统一换装。使用规范、礼貌服务用语,严禁一切不良动作和习惯;出售食物时必须使用专门工具,不得用手直接接触食物;上岗前或便后必须洗手;禁止喧哗和打闹;禁止在非吸烟区处抽烟。    
16.乙方主动接受甲方各相关部门和组织的监督管理;积极配合甲方食品安全员的工作,接受甲方食品安全员对原材料采购、生产流程、卫生消毒、供应价格、服务规范等的全方位监控。    
17.乙方须加强管理,做好安全防范工作,确保饮食卫生与安全:    
(1)乙方对学生食堂食品安全、卫生、防火、治安工作全面负责,须服从甲方保卫、后勤、门卫及上级有关部门的监督。乙方必须严格做好安全防盗、防火工作,如发生失窃、火灾事故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负。乙方聘用外来食堂工作人员,必须服从学校按有关管理规定进行统一管理。    
(2)乙方须采取措施,防止火灾、盗窃及其他事故的发生。    
(3)乙方须保证用水、用电、用气安全。    
(4)乙方负责聘用员工的食品安全、安全用电、防火等操作的专项培训和职业道德、有关法律法规及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的学习,特殊岗位的员工应持上岗证(如厨师证、电工证等)。    
(5)乙方按有关规定做好厨房“三防”工作,悬挂灭蚊灯,配置相关防护设施;按消防法规定的相关要求(面积要求、功能要求)配置消防器材(费用由乙方自理),设专人定期检查、维护和负责安全工作,并接受消防、保卫部门的指导和检查,坚决杜绝发生食物中毒事故和各类安全责任事故;食堂经营者是食堂食品安全、治安及消防责任人,对食堂的食品安全、消防安全、治安负全责。    
(6)乙方必须遵守食品原材料采购制度,要设有专职采购员,并且坚持索证制度,所购物料必须具备“三证”(卫生许可证、食品检验合格证、产地来源证)按照有关部门的要求做好台账,建立档案。    
(7)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食堂管理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食品安全标准。食品要求不发霉、不变质、不腐烂、无异味。    
(8)乙方必须守法经营,接受市场监督管理局等相关政府部门的抽查抽检工作和甲方的送检工作,检验结果必须对外公开。    
(9)乙方须搞好环境卫生,建立食堂卫生工作自查记录。每餐工作结束后,乙方必须对餐厅、厨房进行一次大清洁、消毒,保持厨房、餐厅内整洁。库房要求通风良好,符合防腐、防尘、防鼠要求。冰柜应定期清理、除霜,消除异味,生熟食物应分开存放。对所有用过的食具、餐具洗净后立即消毒,并做好记录;严禁在门外摆卖或放置有损校容校貌的杂物。    
***)乙方须经常清理食堂内外水池、下水道,确保畅通,污水排放要符合环保要求。    
(11)食堂潲水由专业公司统一收集管理。    
18.乙方必须在醒目位置公示监督举报电话以及负责人姓名。    
19.强化措施,保证经营服务质量    
(1)做到每餐营养搭配合理,为师生提供免费汤。    
(2)要加强员工的业务培训。    
(3)用餐高峰期要加开服务窗口。    
(4)加强食堂文化建设,充分体现环境育人、服务育人的功能。    
20.食堂废料、纸皮等由乙方负责处理,甲方有权要求其在指定时间和范围内将废料运出,食堂其他生活垃圾须运至学校指定的垃圾堆放地,严禁在食堂及宿舍周边摆放杂物,以保障厨房、餐厅、宿舍既周边整体环境卫生。    
21.乙方在经营期间所产生的所有债权、债务关系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乙方对外经济活动只能以乙方自身法人公司名义,不能以甲方食堂名义签订任何经济合约,且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在合同服务期内与供货方的经济来往活动。    
22.如遇突发或重大事件,乙方管理人员须在第一时间报告甲方有关部门,乙方项目负责人须在第一时间到达现场,适时处理有关问题,甲方如认为情况危及到学校的安全稳定,乙方无条件同意甲方直接调配乙方资源直至危机结束。    
23.乙方不得干涉学生自由选择的就餐权力。在所委托管理的学生食堂内,有义务劝阻抽烟、酗酒、赌博行为。    
24.乙方项目负责人须在岗在位,抓实食堂经营管理,倾听甲方师生意见,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和饭菜质量,在甲方召开膳食工作会议时,乙方项目负责人须到场参加,听取学生代表及职能部门意见,及时改正,提高服务质量以利于乙方将食堂办得更好。    
25.乙方加强员工遵纪守法、职业道德教育,做到文明经营,依法管理。食堂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不得采取不正当的竞争手段,不得从事与膳食无关的经营活动,不得吵架、打架,禁止一切有损校誉、有碍学生身心健康的活动。    
26.乙方若要调整饭菜售价时须书面报告甲方,并经批准同意后方可执行调价。    
27.食堂监管    
(1)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必须遵循公安、消防、卫生防疫等相关行政部门的有关行政管理规定,依法服务,承担服务过程发生的一切纠纷和法律责任。甲方依据食品安全法和本合同行使对乙方餐饮服务状况的日常监管工作。    
(2)经营期间须自觉接受甲方及政府相关部门的监督,积极配合甲方做好相关工作。    
(3)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经营状况、成本、利润、服务质量、饭菜价格进行监督管理,对乙方采购的原材料进行定期、不定期的抽样检查。成立食堂考核组,依据《食堂考核办法》对各食堂进行检查考核,实行月考核制。每月考核成绩80分及以上90分以下为合格;考核得分90分及以上的,评定等级为优秀;低于80分的,评定等级为不合格。等级为不合格时,下达书面整改意见,复查后仍未达到整改要求的,一个季度内连续三个月考核不合格,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4)甲方有权指定第三方对乙方的整体服务进行检查,第三方检查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支付。    
(5)乙方在提供餐饮服务期间,必须使用甲方统一的智慧校园管理系统进行交易,未经甲方许可,不得采用现金、支付宝、微信等其它支付方式。学生食堂的智慧校园系统由甲方负责安装,完成后交由乙方负责使用、管理及日常保养。    
(6)乙方必须按照学校要求惠及学生,惠及内容包括日常惠及和专项惠及:    
①日常惠及内容:家庭困难学生补助、低价菜、免费汤(每个星期至少7种不同汤品,汤的种类及原材料的质量、数量在签订合同时甲方与乙方共同协商)等;    
②专项惠及内容:每年端午节、中秋节、元旦,中标方为每位学生免费发放价值20元及以上的节日礼券,至少包含***元、5元、3元和2元面额各一张,用于食堂内菜品兑换(菜品金额不得因兑换提高,节日礼券兑换时间不限于节日当日,可在食堂内兑换任意菜品)。    
③专项惠及费用由乙方按各自营业额占总的营业额(总的营业额即专项惠及费用发生时的上一个学期的营业总额)比例计算由两个学生食堂分摊。    
(7)乙方须按赣教办函[2023]33号关于印发《江西省教育系统“互联网+洁厨亮灶”监管平台建设方案》的通知要求在学生食堂加装视频监控系统(加装视频监控系统由乙方自行承担),确保系统与省监管平台对接,监控包括学生食堂后厨及用餐大厅,监控须达到全方位360度无死角要求,并且监控系统须与甲方保卫科监控系统对接。    
(8)乙方须建立健全厨具、餐具清洗、消毒管理制度。餐具应为轻巧耐用、色泽鲜艳、无色差、光洁度强、不易变形、无毒无味且应易清洗、不藏污垢、可经受在***0℃以上的沸水蒸煮、蒸汽加热5min以上或紫外线消毒、酸碱等消毒方法的食用级产品。    
(9)乙方在校内不得使用一次性的包装盒(袋)。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除承担经济和法律责任外,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无条件退出,甲方不作任何赔偿,且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1)未按相关法律法规、标准以及与校方签订的相关合同文件中的约定,导致经营管理混乱。    
(2)不服从政府有关部门或学校监督管理的。    
(3)被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或其他政府相关管理部门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存在严重问题,受到处罚并责令限期整改,但整改不力的。  
(4)食物中毒或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乙方在合同期内如发生集体食物中毒事件,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4)实际经营发现借壳经营的。    
(5)项目管理人员未经许可更换的。    
(6)擅自停止经营的。    
(7)对学生食堂进行转包的。    
(8)经营方过失引发集体食品中毒事故的。    
(9)学生食堂大宗食材不实行集中定点统一采购配送的。    
***)在经营过程中,因乙方过失导致一方或双方被行政处罚或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导致严重后果的行为的。    
(11)因饭菜质量价格、食品卫生、民政政策执行等乙方自身原因引起学生罢餐等群体性事件的。    
(12)因自身原因导致经营状况较差,不能正常经营或有效履约的。    
(13)因雇佣人员的违法违纪行为给甲方造成重大社会不良影响的。    
(14)在政府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和校方的安全、卫生、服务等检查或校方组织的满意度测评中成绩较差且存在严重问题的。    
(15)其他违反合同规定,拒不整改或整改后仍未达到要求的。    
(16)学生食堂文化装饰提升标准不得低于甲方要求的学生食堂文化装饰、空调及设备购置最低标准,否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不予退还乙方履约保证金。    
(17)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利用食堂及相关资产为第三方提供餐饮服务,一经发现违法、违规、违约行为,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如乙方不能按期支付履约金、水电等费用,每逾期一日,按应付款的千分之一支付滞纳金,每逾期一个月或年累计达到一个月,甲方有权单方解除经营管理服务合同,且保证金不予退还。    
3.乙方不按投标文件的承诺,聘请的餐饮从业人员数量未达标的视为违约,每月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00元,直接从保证金扣除或营业款中扣除,直至人员配备到位。    
4.在甲方要求的供膳期间内,乙方必须保证膳食供应,若有违反造成停膳事故,每停膳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壹万元,并补偿由此造成的甲方损失。若有累计停膳时间达三天,则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且保证金不予退还。寒暑假期间,乙方有义务根据学校的安排开餐,不服从学校假期开餐安排的视为未履行合同。    
5.乙方售卖没有取得“三证”的大宗食品、无证食品、变质食品、使用地沟油、假盐及违规使用食品添加剂的,没有留样或不按要求留样的,索证索票不齐全、台账不规范,不按规定对票证进行存档的,每发现一次扣除履约保证金5000元。累计三次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且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若就餐人员在就餐过程中发现食堂饭菜中有蚊、蝇、虫等不卫生食品,一经查实,每次扣除履约保证金200元。    
6.乙方不按要求做好经营场所的清洁卫生的,在甲方要求整改的期限内仍未整改完毕以及在非吸烟点吸烟的,甲方扣除乙方履约保证金500元/次。    
7.学生食堂内播放内容反动或黄色音像制品,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000元/次,情节严重的,向相关政府部门举报并终止合同,保证金不予退还。    
8.乙方在智慧校园系统正常运行的情况下,在经营时收取现金或自行印制代用劵或赊账就餐的,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0元/次。    
9.不按照厨房内功能分区操作食品或员工不按食品操作规范进行作业的(包括不穿工服、戴口罩、手套等),甲方扣除乙方履约保证金50元/次。    
***.乙方夜间经营时间超过22:00的,甲方扣除乙方履约保证金200元/次。    
11.乙方经营的食品超出学生食堂经营范围的,甲方扣除乙方履约保证金***00元/次。累计三次以上,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且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12.乙方聘请的所有工作人员与师生发生争吵或冲突,没做到文明、礼貌、热情周到地提供服务的,学校有权视情节提出处理意见。    
13.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每次扣违约金2000元。    
(1)违反消防安全制度和有关操作规程,引发灾害的;    
(2)违反用水、用电、用油、用气管理规定的;    
(3)存在火灾隐患,学校有关部门通知后逾期仍未整改的。    
14.乙方的实际操作与乙方的责任和本合同所规定的指标不符,乙方的实际操作与乙方的投标承诺不符,即视为未履行合同,甲方有权向乙方索赔,赔偿数额已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没有具体规定的可按违约程度扣除200元/次至***00元/次的履约保证金。    
15.对乙方违反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甲方规章制度的行为的,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16.乙方若受到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在原材料采购、食品安全等方面处罚的,由乙方自行承担。    
17.甲方师生员工对乙方进行投诉,经甲方调查核实确认属实后,依据学校学生食堂管理制度作出处罚。    
18.乙方在合同期内因自己原因主动放弃经营的,所有装修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不负责任何补偿。    
第九条 其他    
1.合同期满甲方有权组织重新招标,乙方必须在7天内退出经营场地,乙方逾期3天未退出者,甲方有权不退回乙方的保证金,学校将强制收回经营食堂,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2.乙方承诺每个食堂每层的装修预算(含设备添置费)投入不少于***0万元。    
3.乙方在接到甲方下达的学生食堂文化装饰、空调及设备购置通知之日起25天内完成学生食堂文化装饰、空调及设备购置。    
4.乙方为本次经营的学生食堂购买公众责任险且保额不少于5000万。    
5.乙方为本次经营的学生食堂购买雇主责任险且保额不少于***0万。    
6.乙方为本次经营的学生食堂购买食品安全责任险且保额不少于5000万。    
7.本合同项目招标评标活动过程中的招标文件,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招标文件澄清说明、补充合同、往来信函)等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移交的设备设施清单、乙方按招标文件要求无偿投资购置的设备设施清单在本合同签订后履行过程中,再予以补充确认,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乙方因无法继续经营而要终止合同,必须提前两个月提出书面要求,并须经甲方同意,乙方赔偿由此造成甲方的损失,承担责任的具体方式由双方协商确定。    
9.如遇本合同约定或法定事由出现致使本合同需终止或解除时,乙方应自事实发生或甲方通知后三日内与甲方办理结清手续,移交所经营管理服务的场地、所有设备设施及其用房。否则,甲方有权自行收回,乙方不得因此而向甲方主张物品损毁、丢失等其它相关责任。    
***.若因国家发生重大政策性调整,或发生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的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可协商变更或解除合同,甲、乙双方均不负违约责任。终止合同时移交场地和设备设施,结算有关款项,并办理退还保证金手续。    
11.乙方承诺向甲方提供的乙方详细信息(包括:住所地、联系电话、常用电子邮箱等)均真实存在、合法有效,并愿意承担相关法律后果。乙方信息若有变动,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在甲方收到乙方书面变更通知之前,认定原信息继续有效。    
甲乙双方特别约定:甲方可以将通知、法律文件等信函,以图片、短信、文字、语音等方式发送至乙方提供的联系电话(手机)、常用电子邮箱,乙方认可此类送达方式具有与书面送达方式同等的法律效力。    
12.乙方投标文件中的经营策略、经营方案及服务承诺等将作为本合同的附件,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第十条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或变更事项,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合同,补充条款经双方签字盖章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 凡与本合同有关而引起的一切争议,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解决不成时,双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十二条 如遇不可抗拒的原因而导致房屋毁损,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本合同自行终止,甲乙双方不承担责任。    
第十三条 本合同一式柒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贰份,代理机构执壹份,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开始生效。    
以下无正文内容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表人:                      授权代表人:    
承办部门代表:    
联系人及电话:                    联系人及电话: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封面    
正(副)本    
 
 
投 标 文 件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标段: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投标供应商名称(公章或自然人印鉴章)    
年   月   日    
一、投标书    
致:(江西省永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依据贵方        (项目名称)          项目招标采购货物及服务的投标邀请,我方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名称)提交投标文件。    
在此,我方声明如下:    
⑴       
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截止之日起九十个日历日,中标人投标有效期延至合同履行终止之日。    
⑵       
我方已经详细地阅读了全部招标文件及其附件,包括澄清及参考文件(如果有)。我方已完全清晰理解招标文件的要求,不存在任何含糊不清和误解之处,同意放弃对这些文件所提出的异议和质疑的权利。    
⑶       
我方已毫无保留地向贵方提供一切所需的证明材料。    
⑷       
我方承诺在本次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一切文件,无论是原件还是复印件均为真实和准确的,绝无任何虚假、伪造和夸大的成份,否则,愿承担相应的后果和法律责任。    
⑸       
我方同意按招标文件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代理服务费。    
投标人:                            
地址:                               
联系邮箱:                       电话:   
投标人名称(盖章):                  
开户银行:                          
帐号:                           日期:                           
注:未按照本招标文件要求填报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从而导致该投标被拒绝。    
 
 
 
 
 
 
二、技术响应、偏离说明表    
 
投标人名称:                                       项目编号:    
我公司郑重承诺,完全响应采购文件规定的所有技术要求,并按规定的技术要求进行履约。        
说明:若响应的部分技术要求与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要求有偏离,则按下表列出,并标明响应情况,若完全响应,则无需填写下表。只接受正偏离(优于采购文件要求),不接受负偏离(劣于采购文件要求),负偏离则无效响应。        
序号        
分项名称        
招标要求        
响应要求        
正偏离/负偏离        
说明        
1
 
 
 
 
 
2
 
 
 
 
 

 
 
法定代表人(经营者或自然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盖章:    
 
 
 
 
 
 
 
 
三、商务响应、偏离说明表  
 
投标人名称:                                    项目编号:    
我公司郑重承诺,完全响应采购文件规定的所有商务要求,并按规定的商务要求进行履约。        
说明:若响应的部分商务要求与采购文件规定的商务要求有偏离,则按下表列出,并标明响应情况,若完全响应,则无需填写下表。只接受正偏离(优于采购文件要求),不接受负偏离(劣于采购文件要求),负偏离则无效响应。        
序号        
分项名称        
招标要求        
响应要求        
正偏离/负偏离        
说明        
1
 
 
 
 
 
2
 
 
 
 
 
 
 
 
 
 
 

 
 
法定代表人(经营者或自然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盖章:    
 
 
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致江西省永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兹授权同志,为我方签订经济合同及办理其他事务代理人,其权限是:全权代表本公司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投标,负责提供与签署确认一切文书资料,以及向贵方递交的任何补充承诺。    
授权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私章)    
有效期限:与本公司投标文件中标注的投标有效期相同,自本单位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签发日期:    
附:代理人性别:        年龄:       职务: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说明:1.法定代表人为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的主要行政负责人。    
2.内容必须填写真实、清楚、涂改无效,不得转让。    
3.应答签字代表为法定代表人,则本表不适用。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粘贴处        
委托人身份证粘贴处        

 
 
 
 
五、投标人的资格声明    
 
致:江西省永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关于贵方(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邀请,本签字人愿意参加投标,提供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服务,并证明投标文件中所提交的所有材料和所述事项均是准确的和真实的。    
 
 
法定代表人(经营者或自然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盖章:    
 
六、资格证明文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资格证明文件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必须在有效期内。    
 
上述材料均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    
 
供应商的资格信用承诺函    
 
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单位名称(自然人姓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联系地址和电话:    
我单位(本人)自愿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采购管理有关规定,坚守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等原则,依法诚信经营,并郑重承诺:    
(一)我单位(本人)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及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我单位(本人)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我单位(本人)对本承诺函及所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合法性及有效性负责,并已知晓如所作信用承诺不实,可能涉嫌 “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违法情形。经调查属实的, 自觉接受“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 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处理。    
 
 
 
供应商名称(单位公章):
或自然人(签字):
年    月   日    
 
 
注:1.我单位(本人)专指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含自然人)。2.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按此模板提供承诺函,既未提供前述承诺函又未提供对应事项证明材料的,视为未实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按无效投标处理。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提供自证承诺函(内容为:与我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未参加本次的采购活动,特此声明!如我公司提供虚假信息,将承担虚假响应及违约的全部责任,并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接受处罚)。    
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提供自证承诺函(内容为:我公司未对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特此声明!如我公司提供虚假信息,将承担虚假响应及违约的全部责任,并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接受处罚)。    
3)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进行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进行查询,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证明材料    
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5)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证明材料。    
 
七、投标保证金交纳证明  
八、投标服务技术文件及其他材料    
技术文件:    
 
投标人认为应提交的技术材料,可在此附件中提交(格式自定)    
其他材料:    
(1)投标人情况一览表    
企业        
名称        
 
建立        
日期        
 
企业        
地址        
 
电话        
 
经营业务范围        
 
***">业绩情况        
采购单位        
名称        
项目名称        
项目规模        
服务期        
备注        
 
 
 
 
 
 
 
 
 
 
 
 
 
 
 
 
 
 
 
 
 
 
 
 
 
 
 
 
 
 
 
 
 
 
 
 
 
 
 
 
 
 
 
 
 









 
投标人盖章:    
 
 
 
(2)拟派本项目的人员情况表(格式)  
序号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拟派本项目中担任的职务或承担的任务        
学历        
职称/资格(若有)        
职称证书编号(或身份证号码)        
1
 
 
 
 
 
 
 
2
 
 
 
 
 
 
 
3
 
 
 
 
 
 
 
4
 
 
 
 
 
 
 
5
 
 
 
 
 
 
 
....
 
 
 
 
 
 
 

 
投标人名称:(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盖章)    
 
 
第六章  评标方法  
一、无效标条款  
1.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资格证明文件(资格证明文件: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资格证明文件”);  
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3.非法定代表人本人参与投标,未提供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4.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  
5.未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证明材料;  
6.有招标文件当中已列明的其他导致无效投标的因素;  
7.投标有效期响应不足;  
8.以联合体方式参与投标;  
9.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发现投标人以他人名义参加投标或相互之间串通,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参加投标;  
11.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二、评标办法  
1.资格评审  
序号        
评分点名称        
评审标准        
1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以下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3)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必须完全满足上述要求,否则投标无效。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评审依据: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2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非法定代表人本人参与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否则投标无效。        
3
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以及提供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证明材料,否则投标无效。        
4
不接受联合体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如为联合体则投标无效。        
评审依据: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2.评分标准    
序号        
评分点        
名称        
评审标准        
技术评分(总分:85分)        
序号        
评分点名称        
评审标准        
1
技术符合性评审      
必须完全满足招标文件中的项目采购需求、工作要求,若有一项不满足的,作无效标处理。      
2
学生食堂文化装饰、空调及设备购置方案        
(32分)        
一、投标人针对本次招标的学生食堂制订学生食堂文化装饰、空调及设备购置方案,方案包含工程量清单、预算明细及主要区域的设计;其中主要区域设计包括餐厅、特色风味档口、后厨。        
(1)餐厅:提供的功能区规划设计,至少包含用餐区、人流通道、厨余回收区,且综合了以下因素进行了设计:        
①人员流动及人员分流;        
②采光;        
③座位舒适度;        
④厨余回收;        
⑤饮食文化宣传;        
⑥装修色调。        
每满足一项得1.25分;在此基础上,设计效果切合本项目实际、项目特征明显,可操作性强的加1.5分;设计效果比较切合本项目实际情况、项目特征比较明显、可操作性较强的加0.5分,其他不加分。本项最多得9分。        
(2)特色风味档口:提供了功能区规划设计,至少包含仓储、粗加工(荤素分开)、切配、烹调、售卖,且综合了以下因素进行了设计:        
①员工操作规范性(含用火、燃气安全、人员安全);        
②工序流程顺序;        
③取餐便利;        
④卫生安全。        
每满足一项得1.25分,在此基础上,设计效果切合本项目实际、项目特征明显,可操作性强的加1分;设计效果比较切合本项目实际情况、项目特征比较明显、可操作性较强的加0.5分,其他不加分。本项最多得6分。        
(3)后厨:提供了功能区规划设计,至少包含仓库、加工区、烹调区、清洗消毒间;且综合了以下因素进行了设计:①排油烟及通风效果;        
②员工操作规范性(含用火、燃气安全、人员安全);        
③工序流程顺序;        
④环境卫生(地面整洁、下水、防鼠、防蝇、防蚊等);⑤食材分类保鲜;        
⑥人员设备安全防护。        
后厨设计方案中每满足一项得1.25分;在此基础上,设计效果切合本项目实际、项目特征明显,可操作性强的加1.5分;设计效果比较切合本项目实际情况、项目特征比较明显、可操作性较强的加0.5分,其他不加分。本项最多得9分。        
评审依据:投标文件中提供学生食堂文化装饰、空调及设备购置方案,设计效果图使用A3彩色图纸(单独密封与投标文件同时提交),不可使用其他规格图纸或展板。未提供或提供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出现无证明材料或证书证件过期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下,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二、预算投入(含设备购置费)(6分):      
投标人针对本次招标的学生食堂制订预算投入计划,单个学生食堂每层预算投入均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最低预算投入(***0万元)的基础上,每增加4万元得1分,本项最多得6分。        
评审依据:投标文件中提供预算投入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未提供或提供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未提供或提供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出现无证明材料或证书证件过期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下,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三、学生食堂文化装饰、空调及设备购置工期(2分):
在收到采购人下达的学生食堂文化装饰、空调及设备购置通知之日起25天内完成学生食堂文化装饰、空调及设备购置的,得2分。        
评审依据:投标文件中提供学生食堂文化装饰、空调及设备购置工期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未提供或提供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出现无证明材料或证书证件过期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下,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3
食品质量控制方案        
(4分)        
制订了食品质量控制方案,有完整的食品质量控制标准、食品质量控制措施的基础上,按下列要求计分:        
(1)大伙供应提供7天菜品清单明细,每餐菜品均由营养配餐师按普通成年人每日营养摄入需求量进行分析、配置,按每份计算,至少包含食材用量、配比、食材所含营养成分、配置营养分析。满足以上要求的,得2分;        
(2)大伙供应素菜选材参照季节选择时令菜系,按1年进行规划时令素菜食材供应明细。满足以上要求的,得1分;        
(3)大伙供应承诺每季度开展菜品问卷调查,并按调查结果合理调整菜品、提高菜品口味。满足以上要求的,得1分。        
评审依据:投标文件中提供食品质量控制方案,未提供或提供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出现无证明材料或证书证件过期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下,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4
供餐服务方案(6分)        
制订了供餐服务方案,明确了供餐模式、供餐标准、收费标准的基础上,按下列要求计分:        
(1)方案中大伙早餐每餐品种数量在满足基本条件≥20种的前提下,每多1种得0.1分,最多得2分。        
(2)方案中大伙午餐或晚餐每餐品种(含菜品和主食)数量在满足基本条件≥30种的前提下,每多1种得0.1分,最多得2分。        
(3)方案中自选称重套餐品种数量在满足基本条件≥30种的前提下,每多1种得0.1分,最多得2分。        
评审依据:投标文件中提供供餐服务方案,未提供或提供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出现无证明材料或证书证件过期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下,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5
食品安全保障方案        
(4分)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制订食品安全保障方案,包含以下关键内容:        
①原材料及配料采购管理;        
②操作规程控制管理;        
③食材存储管理;        
④环境卫生管理、餐具消毒管理;        
⑤人防、物防、技防措施。        
每满足一项得0.6分,在此基础上,关键内容切合本项目实际、项目特征明显,可操作性强的加1分;关键内容比较切合本项目实际情况、项目特征比较明显、可操作性较强的加0.5分,其他不加分。本项最多得4分。        
评审依据:投标文件中提供食品安全保障方案,未提供或提供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出现无证明材料或证书证件过期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下,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5
管理制度方案(5分)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制订管理制度方案,包含以下关键内容①人员管理方案(组织架构、岗位编制与薪资、岗位职责、其他人员管理内容、员工健康管理制度、员工奖惩管理制度);        
②粗加工切配餐饮安全管理制度;        
③烹调加工餐饮安全管理制度、面点加工餐饮安全管理制度;        
④食品留样管理制度;        
⑤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管理制度;        
⑥食品安全检查管理制度;        
⑦食品安全自查报告制度;        
⑧食品贮存管理制度。        
每满足一项得0.5分,在此基础上,关键内容切合本项目实际、项目特征明显,可操作性强的加1分;关键内容比较切合本项目实际情况、项目特征比较明显、可操作性较强的加0.5分,其他不加分。本项最多得5分。        
评审依据:投标文件中提供管理制度方案,未提供或提供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出现无证明材料或证书证件过期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下,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6
培训方案        
(4分)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制订培训方案,包含以下关键内容:
①食品安全知识培训;        
②个人卫生知识培训;        
③食堂环境清洁,岗位卫生操作培训;        
④年度及季度培训计划及培训目标。        
每具备上述一项关键内容得0.5分,在此基础上,关键内容切合本项目实际、项目特征明显,可操作性强的加2分;关键内容比较切合本项目实际情况、项目比较特征明显、可操作性较强的加1分,其他不加分。本项最多得4分。        
评审依据:投标文件中提供培训方案,未提供或提供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出现无证明材料或证书证件过期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下,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7
应急预案        
(7分)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制订应急预案,包括以下各类突发事件的处置方案及方案需配备的设施、设备:        
①自然灾害;        
②停电、停水、停气;        
③投诉;        
④食物中毒;        
⑤消防等。        
每满足一项得1分,在此基础上,任意一项突发事件的方案内容切合本项目实际、项目特征明显,可操作性强的加2分;关键内容比较切合本项目实际情况、项目特征比较明显、可操作性较强的加1分。本项最多得7分。        
评审依据:投标文件中提供应急处理预案,未提供或提供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出现无证明材料或证书证件过期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下,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8
拟投入本项目负责人(仅限1人担任)(5分)        
(1)在本岗位有一年以上经营管理经验的,得1分;有二年以上经营管理经验的,得2分;有三年以上经营管理经验的,得3分;        
(2)具有管理类或食品专业类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得1分;        
(3)具有高级餐饮职业经理人资格或高级食品安全管理证书,得1分;        
本项最高得5分。        
评审依据:投标文件中提供下列证明材料:①投标人为其缴纳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社保证明材料及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和个人履历;②项目负责人学历学信网查询截图,项目负责人高级餐饮职业经理人资格证书是由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和中国烹饪协会合作认证的高级餐饮职业经理人资格证书,开标现场提供原件核查;③项目经理常驻本项目承诺书(格式自拟)。上述所有证明材料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或提供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出现无证明材料或证书证件过期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下,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9
拟投入本项目餐厅经营技术人员        
(9分)        
(1)具有中级以上厨师类证书的,得1分;        
(2)具有高级公共营养师证书的,得1分;        
(3)具有食品安全管理员证书的,得1分;具有食品安全管理师证书的,得2分;可累计计分,本小项最高得2分;        
(4)具有建(构)筑物消防员证书或消防设施操作员证书的,得2分。        
(5)具有食品检验员证书的,得1分;        
(6)具有食品安全总监高级技能资格等级证书的,得2分。        
本项最高得9分。        
评审依据:投标文件中提供项目餐厅经营技术人员的相关证书复印件(开标现场提供原件核查)及投标人为其缴纳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上述所有证明材料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或提供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出现无证明材料或证书证件过期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下,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注:同一人拥有多项证书的,不重复计分。      
***
保障措施        
(9分)        
一、场地公众责任险(3分):        
(1)投标人在食堂经营项目中购买了公众责任险且保额不少于500万的,得1.5分;        
评审依据:投标文件中提供保险单及购买保险发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未提供或提供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出现无证明材料或证书证件过期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下,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2)投标人承诺为本次中标经营的食堂购买公众责任险且保额不少于5000万的,得1.5分。        
评审依据: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或提供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出现无证明材料或证书证件过期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下,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二、雇主责任险(3分):        
(1)投标人在食堂经营项目中购买了雇主责任险且保额不少于***0万的,得1.5分;        
评审依据:投标文件中提供保险单及购买保险发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未提供或提供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出现无证明材料或证书证件过期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下,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2)投标人承诺为本次中标经营的食堂购买雇主责任险且保额不少于***0万的,得1.5分。        
评审依据: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未提供或提供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出现无证明材料或证书证件过期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下,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三、食品安全责任险(3分):        
(1)投标人在食堂经营项目中购买了食品安全责任险且保额不少于***00万的,得1.5分;        
评审依据:投标文件中提供保险单及购买保险发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未提供或提供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出现无证明材料或证书证件过期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下,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2)投标人承诺为本次中标经营的食堂购买食品安全责任险且保额不少于5000万的,得1.5分。        
评审依据: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未提供或提供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出现无证明材料或证书证件过期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下,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商务评分(总分:15分)        
序号        
评分点名称        
评审标准        
1
商务符合性评审      
投标供应商须完全满足投标文件“商务要求”的要求,任意一项不满足作无效投标处理。        
2
管理体系认证(7分)        
(1)获得ISO22000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2)获得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获得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4)获得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5)获得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体系认证。        
(6)商品售后服务评价体系(GB/T2799-2011)认证为五星或供应链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28000)。        
(7)企业诚信管理体系认证(GB/T 31950-2015)。        
以上每项认证范围应包含“餐饮管理服务”,每提供1项得1分,最多得7分。        
评审依据:投标文件须提供有效期内的上述证书的复印件及查询截图并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开标现场提供原件核查。未提供或提供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出现无证明材料或证书证件过期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下,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3
同类业绩        
(8分)        
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服务期限三年以上(含三年)的学生食堂经营业绩(同一单位不重复计分)的,每提供一个得2分,本项最多得8分。        
评审依据:投标文件中提供合同复印件和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合同复印件须体现合同首尾页、合同签约主体、合同范围(须体现食堂运营、餐饮运营、食堂/餐厅承包、餐饮服务等与食堂服务或类似的字眼)、合同签订时间、合同会签页,合同中须体现投标人名称(全称),开标现场提供原件核查。未提供、显示模糊或证明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出现无证明材料或证书证件过期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下,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招标文件
项目名称:江西赣州技师学院学生食堂委托管理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JXYJ2025-GZ-G011
江西省永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二零二五年·四月
目 录
第一章 投标邀请......................................... 3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6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
二、招标..................................................... 8
三、投标..................................................... 9
四、开标.................................................... 12
五、评标.................................................... 12
六、中标和合同.............................................. 14
七、询问、质疑和投诉........................................ 15
八、其他事项................................................ 17
九、关于信用查询的方法...................................... 17
第三章 招标项目需求..................................... 19
一、商务部分................................................ 19
二、技术部分(服务需求).................................... 21
第四章 合同文本........................................ 46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60
一、投标书.................................................. 61
二、技术响应、偏离说明表.................................... 62
三、商务响应、偏离说明表.................................... 63
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64
五、投标人的资格声明........................................ 65
六、资格证明文件............................................ 66
八、投标保证金交纳证明...................................... 70
九、投标服务技术文件及其他材料.............................. 71
技术文件:.................................................. 71
其他材料:.................................................. 72
第六章 评标方法........................................ 74
一、无效标条款.............................................. 74
二、评标办法................................................ 74
二、资格评审................................................ 74
第一章 投标邀请
项目概况
江西赣州技师学院学生食堂委托管理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江西省永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赣州分公司(江西省赣州市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迎宾大道1号“御景江山”小区2#写字楼二楼)2025年4月24日13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XYJ2025-GZ-G011
项目名称:江西赣州技师学院学生食堂委托管理服务项目
采购需求:
项目名称
数量
单位
服务期限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江西赣州技师学院学生食堂委托管理服务项目
2

6年
详见招标项目需求
按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二家中标人。二家中标人的食堂分配以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具体规定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服务期结束。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只允许国内投标人参与。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以下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食品安全事故、无重大行政处罚记录、无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3)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4月3日至2025年4月***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江西省永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赣州分公司(江西省赣州市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迎宾大道1号“御景江山”小区2#写字楼二楼)获取招标文件。
方式:现场或者电子邮件形式报名(以电子邮件形式报名的须将填好的项目报名登记表和营业执照发送至jxyjzb0797@163.com邮箱,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后办理报名手续,报名咨询电话:***)。
售价:30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5年4月24日13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江西省永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赣州分公司(江西省赣州市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迎宾大道1号“御景江山”小区2#写字楼二楼)开标厅。投标人必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开标地点,逾期递交的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00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及银行账户信息详见招标文件。
2.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向中标人收取,收费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江西赣州技师学院
地 址:江西省赣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赣州新能源汽车科技城枫树路(科技城派出所对面)
联 系 人:***
电  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西省永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江西省赣州市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迎宾大道1号“御景江山”小区2#写字楼二楼
联系方式:***(报名咨询)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云海、熊蕾云、郭玲、徐娜
电  话:***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内 容
1
项目名称:江西赣州技师学院学生食堂委托管理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JXYJ2025-GZ-G011
项目类型:服务类
2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
3
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截止之日起不少于九十个日历日。
5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
⑴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详见“投标邀请”;
⑵开标地点:详见“投标邀请”。
⑶注意事项:投标人必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至指定开标地点,未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递交投标文件的,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6
⑴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00元);
⑵投标保证金提交时间: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采用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支付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至采购代理机构;
⑶投标保证金提交形式要求:
◆采用银行电汇、网上银行支付等非现金形式:
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转入到以下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交纳投标保证金的凭证:
户 名:江西省永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赣州分公司
开 户 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赣州分行
账 号:148***078801200001267
财务电话:***
◆采用保函形式:
◎采用银行出具保函的,须为投标人基本账户出具的“见索即付”保函或江西省辖区内商业银行出具的不可撤销、见索即付及无固定期限的独立银行保函;
◎采用专业担保机构出具保函的,该担保机构须为江西省辖区内信用等级 AA 级及以上的融资担保机构(投标文件中提供担保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专业评级机构信用等级认定证书复印件)出具的“见索即付”保函;
◎投标文件中提供保函复印件,保函有效期须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保函原件在开标时间之前递交到开标地点,逾时不予接受,视为未提交;
◎所有递交的保函原件在评标结束后由采购代理机构留存,不予退回。
◆采用支票、汇票、本票形式:投标文件中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应凭证佐证,原件须在开标时间之前递交到开标地点,逾时不予接受,视为未提交。
注: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无效。
7
评标方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
8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作无效标处理。
⑴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⑵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⑶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⑷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⑸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账户转出。
9
采购代理服务费:各中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时,应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服务费向每家中标人按固定金额:叁万元收取。在领取代理服务费发票时提供一份采购合同。
户 名:江西省永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赣州分公司
开 户 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赣州分行
账 号:148***078801200001267
财务电话:***
***
招标文件中其它内容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不一致的情形下,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为准。

二、招标
1 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标采购邀请函中所叙述项目的采购。
2 定义
2.1采购人:江西赣州技师学院。
2.2采购代理机构:江西省永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3投标人:是指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3合格的投标人
3.1满足投标人资格标准:投标人资格标准详见“第一章 投标邀请”;
3.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投标人才能参加投标。
4 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代理机构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5 投标人代表
指全权代表投标人参加投标活动并签署投标文件的人。如果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6 招标文件构成
6.1 要求提供的货物和相关服务、招标过程和合同条件在招标文件中均有说明。招标文件由下述组成:
第一章 投标邀请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 招标项目需求
第四章 合同文本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第六章 评标方法
6.2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如果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因此导致其投标被拒绝或者被认定为无效投标,该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7 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7.1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除外)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修改后的澄清(答疑)文件经采购人确认,并在中国招标投标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变更公告,澄清或修改以网上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除此之外不做另行通知,如未及时领取澄清(答疑)文件,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7.2 澄清或者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网上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已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7.3 该澄清或修改文件的内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
三、投标
8 投标文件编制
8.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在完全了解招标文件的内容、要求后,编制投标文件。
8.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做出明确响应。
8.3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包括可能被认定为无效投标的风险)由投标人负责。
8.4投标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在凡规定签章处逐一签章,否则其投标无效。
9 投标文件构成
9.1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9.2投标人应编写投标文件目录及页码。
*** 投标人合格的资格证明文件
***.1投标人应提供证明其合格和资格的证明文件(格式详见: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资格证明文件”)。
11 投标文件的文字及计量单位
11.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的所有来往的文件统一使用中文(另有规定的除外)。投标人提交的支持文件或印刷的文献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投标文件内容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
11.2投标文件中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规定外,一律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12 投标报价
本项目无须报价。在服务期内实行“零租赁”,采购人不向中标人收取租金。
13 投标保证金
13.1投标保证金提交金额、时间、形式等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
13.3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
13.4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不予退还其交纳的投标保证金:
13.4.1投标人出现《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
13.4.2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
13.4.3中标人未按招标文件所述规定签订合同;
13.4.4中标人未按规定缴纳代理服务费;
13.4.5中标人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如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13.4.6中标人提供虚假材料和文件意图骗取中标。
14 投标有效期
14.1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应不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有效期不足的投标,投标无效。
14.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可延长投标有效期。延长投标有效期在中国招标投标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延期函以网上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已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已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应以书面形式答复采购代理机构,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不能修改其投标文件。
15 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记
15.1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记。投标人应准备一份投标文件正本和四份副本,每套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和U盘1份(U盘中须包含加盖投标人公章的电子版投标文件1份,且内容须与纸质投标文件一致) 投标文件正本须打印,投标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若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的副本装在文件袋中加以密封,并在文件袋上标明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在封贴处密封签字或盖章(公章、密封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均可),并注明“在开标时间前不准启封”的字样。
15.2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密封、标记的,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收。
15.3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16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或撤销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书面形式提出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投标人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的书面材料,须密封送达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应在封皮上标明“投标文件修改”或“投标文件撤回通知”字样。从投标截止期至投标有效期期满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销其投标,否则不退还投标保证金。
17 恶意串通等行为的处理及串通投标情形的认定
17.1投标人应当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恶意串通,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不得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上述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其投标无效,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17.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17.2.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17.2.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17.2.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17.2.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17.2.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账户转出。
四、开标
18 开标
18.1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邀请”中规定的时间、地点主持公开开标。开标时邀请所有投标人代表参加。参加开标的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
18.2开标时查验投标文件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拆封唱标。
18.3开标时,采购代理机构将宣读投标人名称以及采购代理机构认为合适的其他内容。采购代理机构将做开标记录,只有开标时唱出的内容,在评标时才予以考虑。
18.4在开标时没有启封和宣读的投标文件,在评标时将不予考虑。
18.5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采购人应当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18.6只有开标时唱出的内容,在评标时才予以考虑。在开标时没有宣读的投标文件,在评标时将不予考虑。
18.7开标记录表应当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记录,并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18.8 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
五、评标
19 资格评审
19.1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确定。
19.2投标人不良信用记录以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自行提供的与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当天查询结果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评标依据。
20 评标委员会
按有关规定从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采取随机方式抽取评审专家,并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有权对投标人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进行核查。
21 评标原则
21.1评标由依照有关规定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
21.2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21.3在评标过程中,投标人所进行的试图影响评标结果公正性的活动,将可能导致其中标资格被取消。
21.4评标全过程中不允许投标人与评标委员会之间有可能影响到投标结果公正性的会面与谈话,以体现公平、公正的基本原则。
21.5评标委员会成员和有关工作人员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比较和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22 评标程序
22.1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有下列情形之一未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视为无效投标:
22.1.1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资格证明文件(资格证明文件: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资格证明文件”);
22.1.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22.1.3非法定代表人本人参与投标,未提供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22.1.4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
22.1.5未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证明材料;
22.1.6有招标文件当中已列明的其他导致无效投标的因素;
22.1.7投标有效期响应不足;
22.1.8以联合体方式参与投标;
22.1.9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22.1.***发现投标人以他人名义参加投标或相互之间串通,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参加投标;
22.1.11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22.2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22.2.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22.2.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2.2.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22.3澄清有关问题: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应当由评标委员会签字)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2.4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的实质性响应,只根据投标本身的真实无误的内容,除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其他评审工作不依据外部的证据,但投标有不真实不正确的内容时除外。
22.5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22.6编写开标、评标记录和评标报告:将开标、评标记录和评标报告打印成纸质文件,由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
24 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
24.1评标方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前二名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24.2推荐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学生食堂文化装饰、空调及设备购置方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序,“学生食堂文化装饰、空调及设备购置方案”得分均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排序。如有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则依次由下一名投标人进行递补。
24.3评标标准:详见“第六章 评标方法”。
六、中标和合同
25 中标人的确定
25.1由采购人根据本须知“第24.2条”规定确定中标候选人,二家中标人的食堂分配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
25.2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
26 中标结果公告
26.1中标人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中标结果在中国招标投标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26.2在发布中标结果的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向中标人发出成交通知书。中标人应自接到通知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办理成交通知书领取手续。
27 签订合同
27.1中标人应自中标通知书发出日起20天内,在指定地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27.2中标人逾期或者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或者重新组织开展采购活动。
27.3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的有关澄清文件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27.4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27.5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7.6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七、询问、质疑和投诉
28 询问
投标人对本次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投标人依法提出询问作出答复。
29 质疑
29.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29.2采购代理机构会在收到《质疑函》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人和其它有关投标人;必要时,采购代理机构将组织相关专家召开答疑会,并将会议内容以书面形式发给要求澄清的投标人,此类答复中不披露问题的来源,不涉及商业秘密。
30 质疑注意事项
30.1接收质疑方式
30.1.1投标人如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和投诉,应当提交投标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30.1.2采购代理机构接收询问、质疑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质审部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江西省赣州市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迎宾大道1号“御景江山”小区2#写字楼二楼
30.1.3质疑函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投标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质疑人参加了本次采购活动的证明材料(如报名回执等);
7)提出质疑的日期。
30.2投标人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提出质疑的投标人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投标人。
30.3若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的,其投诉应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投标人共同提出。(适用于允许联合体参与投标时)
31 投诉
投标人提出质疑后对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做出书面答复的,可在采购代理机构发出质疑答复函之日起或答复期满1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提出投诉。
八、其他事项
32 代理服务费
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应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标人若未按时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的,采购代理机构保留从其投标保证金中扣除该项费用的权利。
33 解释权
本次招标文件是参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采购管理有关规定编制,本采购代理机构享有对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
九、关于信用查询的方法
34 信用中国网站
在首页中输入投标人名称,点击搜索,在查询结果中点击投标人名称。
35 中国政府采购网
35.1在中国政府采购网首页中找到“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入口,点击进入。
35.2在页面中输入投标人名称进行查询。
36 说明
36.1由于上述两个网站信息更新会存在不及时的情况,例如投标人企业更名,在信息更新前,投标人新企业名称未同步至系统中,但原企业名称相关信息存在的情况。投标人则需查询原企业名称,并将工商部门对企业更名的相关证明材料一同附于投标文件中,资格审查予以认可,否则无法通过资格审查。
36.2如因信用中国网站系统问题,导致一部分企业信息未被收录(目前已知部分事业法人未收录)造成搜索后显示“没查到您要的信息”的,资格审查会视同该企业在该网站不存在不良记录。
36.3若因上述网站因改版或其他变化造成的查询界面与示例不一致,以实际查询到的内容为准,旨在证明投标人是否存在拒绝参加采购的情形。
第三章 招标项目需求
第一部分 商务部分
序号
条款名称
需求说明
1
服务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2
服务时间
本次委托管理服务期限为六年(2025年7月15日至2031年7月15日),采购人实行月考核制,每月考核成绩80分及以上90分以下为合格;考核得分90分及以上的,评定等级为优秀;低于80分的,评定等级为不合格。等级为不合格时,下达书面整改意见,复查后仍未达到整改要求的,一个季度内连续三个月考核不合格,视为投标人违约,采购人有权提前解除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委托管理服务期满后,食堂的所有资产(含可移动和不可移动)的所有权及处置权均归采购人所有。
3
履约保证金
签订合同时须向采购人缴纳¥200000.00元(人民币贰拾万元整)作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服务期满后,委托管理的食堂所有资产移交完毕且无任何违约行为的,20日内全额无息退还至与中标人名称一致的企业基本账户。
4
其它要求
4.1中标人须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0天内,应与采购人签定“学生食堂委托管理服务项目合同”(中标人逾期或者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或者重新组织开展采购活动)。
4.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不得以挂靠、合作的形式参与本项目;不允许转包或分包;上述情况一经发现,采购人将立即终止合同,所有责任由中标人承担。
4.3本项目严格禁止借用、购买公司资质的借壳、套牌行为。如出现借壳、套牌行为,一经查实,取消投标资格;如在中标后,收到相关投诉举报,一经查实,立即废除其中标资格,如已签订合同,则按程序终止合同,现场有装修的,装修设施均由采购人所有并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
4.4如遇政府行为或采购人主管部门规定等不可抗力原因导致不能继续履行合同,合同自行解除,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注:以上“商务部分”要求为实质性条款须完全响应,否则投标无效。
第二部分 技术部分(服务需求)
一、项目概况
1.招标项目及内容:
序号
食堂名称
简要说明
学生食堂文化装饰、设备购置一次性投入金额
经营年限
履约保证金
1
A食堂
1层与4层,每层厨房556㎡,食堂934㎡,以大伙为主,1层为大伙餐厅,特色风味档口设置上限共12个
每层楼≥***0万元
6年
20万元
2
B食堂
2层与3层,每层厨房556㎡,食堂934㎡,以大伙为主,2层为大伙餐厅,特色风味档口设置上限共12个
每层楼≥***0万元
6年
20万元

2.基本情况:
本项目2025年9月预计在校生3000人,2026年9月预计在校生5000人,2027年后预计在校人数约6120人。食堂共4层楼,每层厨房556㎡,食堂934㎡,每层楼配有公用卫生间(已装饰好)和传菜电梯(已安装),餐厅已简单装饰,厨房为毛坯。学生食堂委托管理服务对外公开招标,食堂服务对象主要为采购人本校师生员工,经营要求主要为保障并满足师生员工每日早、中、晚用餐等需求(寒暑假、节假日、大型活动等特殊情况,投标人应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做好相应用餐准备工作),经营范围限定为学生食堂餐饮。
投标人需要对学生食堂进行文化装饰和购置相应的设施设备,购置洁厨亮灶相关设备,确保其能够正常接入上级部门的监管平台。所有项目需经过市场监督管理等相关职能部门验收。
采购人组织现场勘察,具体情况投标人可到现场勘查。
现场勘查时间:2025年4月11日14:30至17:00(北京时间)
每日正常供餐时间一般为:
早餐:6:00-8:20
中餐:11:30-13:00
晚餐:17:00-19:00
二、各食堂功能内容要求
1.A、B两个食堂须满足师生员工每日早、中、晚用餐,以大伙为主,在符合市场监管要求和食品经营许可要求下适当开设具有地方特色的风味小吃档口,A、B食堂特色风味档口上限分别为12家;未经采购人允许,不得擅自增加特色风味档口。投标人不得在所经营的食堂开设小卖部、超市或类似性质的经营场所,不得销售外购成品食品及其他任何商品(牛奶或豆浆除外)。
2.签订合同后,投标人需要根据采购人的意见对投标时提供的“学生食堂文化装饰、空调及设备购置方案”进行修改并提交采购人审定后才以实施。学生食堂文化装饰、空调及设备购置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建筑质量相关标准,达到市场监管部门现行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服务期满后,所有资产无偿归采购人所有。
3.学生食堂文化装饰、空调及设备购置严格按《学生食堂文化装饰提升要求》执行(详见附件1)。
三、项目其他要求
1.经营模式
1.1投标人按社会市场化的机制运作,委托管理期间须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经营风险。不得利用食堂及相关资产从事违法经营活动,须按照食品经营许可证规定的经营范围从事经营活动。
1.2整个委托管理服务期内所发生的学生食堂文化装饰、空调及设备购置费用(包括门窗、水电等),采购人概不负责,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须请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的设计公司对学生食堂文化装饰、设备进行设计(签订合同前提供设计单位资质材料,投标阶段无需提供),投标人对学生食堂文化装饰、空调及设备购置必须按照设计图纸、采购人要求、食堂的实际需要及相关部门的有关要求进行装修,装修施工队伍须具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开工前需将施工合同交采购人备案。施工过程中若发生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概不承担责任。
2.有关经营管理要求
2.1学生食堂文化提升改造所涉及的装饰、空调与设备的安装调试等不得破坏食堂的主体结构,不得对上下层的安全及使用功能造成影响。施工的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要求。
2.2采购人将相应学生食堂委托经投标人管理,投标人有责任保证食堂主体结构完整、安全并处于良好状态。若有缺失与损坏的,投标人负责赔偿或给予修复,在经营过程中需购置的设施、设备及用具等由投标人自行投资购买。如因投标人责任事故或使用不当造成食堂主体结构损坏的,投标人须负责及时修复。
2.3投标人需在采购人提供的用电容量范围内设计配备用电设备,并将设备清单报采购人核准。在食堂内要加用电设备必须经采购人有关部门审批,不能随便增加大功率电器。
2.4投标人所中标学生食堂的全部资产(建筑物、采购人和中标人双方交接的设备及配套设施的全部产权)属采购人所有。食堂现有设施、设备等与房屋一并交付投标人使用,双方交接时确认并签字的清单作为合同的附件,双方确认后的附件作为采购人交付投标人使用和投标人在合同终止或服务期满后交还时的验收依据。投标人将相关资产交还采购人时,设施、设备等品种、数量、档次不得少于或低于清单的相应内容。
2.5服务期满或由于投标人自身经营不善或其它原因造成服务中断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投标人投入的所有设备全部无偿归采购人所有。
3.人员配备与管理
3.1投标人对本项目的人员配置(含项目负责人、餐厅经营技术人员、工作人员、以及财务和采购人员等岗位)须在投标文件中参照《拟派本项目的人员情况表》提供人员名单。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中标企业至少有一年及以上工龄,并具有一年及以上相关项目负责人的经历。其中项目负责人、餐厅经营技术人员、工作人员、以及财务和采购人员等其它参与食堂管理的主要人员必须常驻食堂(一个月不少于22天,若需请假须书面请示采购人相关职能科室同意)。投标人对所负责的学生食堂配备的所有人员均不得有任何违法犯罪记录。
3.2投标人为本项目拟派的人员产生的雇佣关系由投标人负责,并须符合国家劳动法的相关规定,人员的薪资、福利、劳动纠纷以及安全责任均与采购人无关。
3.3投标人必须制定所负责学生食堂的管理安全措施,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员工必须经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并报采购人备案。
3.4投标人所聘用员工均必须持有健康证,并保持相对稳定,员工须遵守餐饮法规以及校纪校规,不得发生争吵或冲突,如发现违规者,采购人有权视情节提出处理意见。
3.5投标人须为本项目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员,厨师需具备中级以上厨师类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3.6投标人必须切实保障饮食安全卫生和采购人声誉。投标人在承包期内,因在各级各类检查中发现重大安全隐患拒不整改,或因违反国家、地方政府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造成师生人身损害的,或因经营不善对采购人产生重大不良社会影响的,采购人有权立即终止合同,并由投标人承担全部经济和法律责任。投标人在服务期内,因在各级各类检查中发现重大安全隐患整改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采购人有权责令其停业整顿至符合要求为止,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7投标人必须抓好规范用工,为拟派本项目管理人员缴纳社会保险;采购人将定期查验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管理人员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如有缺缴现象视同违约,采购人可以单方终止合同。
4.设备
4.1投标人提供的设施、设备,必须列明生产厂家、品牌、型号、详细配置及主要技术参数、性能说明和功能介绍、市场价格,并必须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标准。
4.2投标人提供的设施、设备必须列明详细配置。
5.质量、价格控制
采购人有权对投标人经营食堂的经营状况、成本、利润、服务质量、饭菜价格进行监督管理,投标人在服务中须严格进行成本核算,严格执行《学生食堂价格管理办法(试行)》,合理制定伙食标准和定价规则,统一实行明码标价,严格控制饭菜质量、价格。
5.1保证一日三餐正点开餐,足量、优质,做到品种多样、饭菜价格合理,能满足不同经济状况和口味的师生就餐需求。不准出售与食品安全有违的饭菜,采购人将定期或不定期在师生中调查饭菜质量、数量、价格以及服务情况并将有关信息通知投标人,投标人须虚心听取意见,采取措施及时纠正不良现象。
5.2食堂销售的各类主、副食品,必须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做到质高、量足、热菜、热饭,注重食品的营养搭配。
5.3每餐大伙供应品种数量:午餐和晚餐≥30种,每份菜重量不少于150克,相同价可以半份拼,且大伙菜价按高、中、低一定的比例配置(低价菜2元及以下,中价菜2元-3.5元含3.5元,高价菜4.5元及以下含)。最高菜价不得超过4.5元,按素菜、花荤、主荤设置菜价,且1元特价菜每餐不少于3种。每餐要有免费汤,米饭单价为0.3元/份和0.5元/份,其中0.5元/份的米饭管饱(不够可以免费加)。
5.4大伙早餐(每周一至周五)品种数量≥20种,必须有0.7元白粥、不高于1元白水鸡蛋、0.7元白馒头(不少于80克)、现磨豆浆小杯不高于1元或中杯不高于1.5元、不高于1元猪肉包、素菜包(不少于75克)、不高于4.5元汤粉汤面拌粉拌面、烧麦不高于1.5元(不少于50克)、油条不高于1.5元(不少于90克)。
5.5特色风味档口所有菜品价格必须报备审查,且牛肉净荤菜品单价≤15元/份,其它荤类菜品单价≤12元/份。
5.6自选称重套餐品种数量≥20种,单价≤1.6元/两;自选水饺(国内前十大品牌)单价≤1.6元/两。
5.7所有菜品主要原材料的成本(即采购价)不低于售价的50%。
5.8菜价不得高于周边市场和学校行情。
5.9投标人须接受采购人的价格管理,价格须保证在采购人限价范围内设定,严格控制基本大伙、特色风味档口经营利润。
5.***当市场原材料价格上涨到15%的情况下,饭菜价格可进行适当调整,但需提前向学院提出申请并获得批准后方可执行,以确保学生利益和餐饮服务质量。
6.食堂安全、卫生
6.1投标人须建立健全食品卫生和安全管理工作制度、日常检查措施服务工作流程、服务投诉处理办法及程序、关键岗位职责、人员学习与培训计划、人员考(勤)核与奖惩规定等管理措施。
6.2投标人须制定保障食品安全的防范措施,确保饮食安全。建立安全责任制度,中标人必须与采购人签订安全责任状,按食品卫生法、产品质量法和采购人的要求条款组织生产经营,提供安全食品,确保饮食安全。
6.3投标人采购的食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食品卫生标准和规定。投标人须建立健全原辅材料采购及质量控制制度。大宗主要食品原材料、辅料等须建立严格的质检、索证备案及每天的台账制度,其中大米、面、食用油、肉每批次必须提供三证(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产品检验检疫合格证)报采购人备案并接受相关部门检查,确保食品的质量、安全和卫生。要求供货商提供确实有效的资质证明及所供应食品及食品加工材料检验合格证或检测单,建立健全食堂台帐制度、票据档案制度。所中标段使用的肉、米、油、盐、面粉、酱油、食醋等食品原料必须有食品名称、生产日期、CS标识,保质期和产地。
倡导实行定点采购,定期由采购人或投标人组织对大米、面、食用油、肉等进行招标采购,投标人每个学期开学前将食材供应商的情况报采购人后勤与资产管理科审核备案,每个学期开学后如要变更食材供应商须报采购人同意后才能实施。
6.3.1从生产加工单位或者生产基地直接采购时,应当查验供应商的营业执照、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等原件,并留存加盖供货者公章(或签字)的复印件、每笔进货凭证或每笔送货单。
6.3.2从食品销售单位(商场、超市、批发零售市场等)批量或长期采购时,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等原件,并留存加盖供货者公章(或签字)的复印件、每笔进货凭证或每笔送货单。少量或临时采购时,留存加盖供货者公章(或签字)的每笔进货凭证或每笔送货单。
6.3.3从农贸市场采购的(不得向农户直接采购),应当索取并留存市场管理部门或经营者出具加盖公章(或签字)的进货凭证:从个体工商户采购的,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营业执照和许可证等原件,并留存加盖供货者公章(或签字)的复印件、每笔进货凭证或每笔送货单。
6.3.4从食品销售单位(商场、超市、批发零售市场等)和农贸市场采购畜禽肉类的应当查验动物产品检验检疫合格证明原件,从屠宰企业直接采购的,应当查验营业执照、许可证等原件,并留存加盖供货者公章(或签字)的复印件和动物产品检验检疫合格证明原件。
6.3.5禁止中标人采购、使用以下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
①腐败变质、油脂酸败、毒变生虫、污秽不洁、掺假掺杂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②野生蘑菇、亚硝酸盐、发芽发青土豆等高风险食品;
③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④《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
⑤杜绝采购散装油、转基因油、散装大米及其他可能产生食品安全问题的食材。只能采购纯植物油(仅限大豆油、瓜子油、菜籽油、花生油、玉米油),大米的采购价不得低于2.2元/斤;
⑥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的采购记录须如实准确,包括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或者保留载有上述信息的进货票据。采购人应留存进货查验记录和相关凭证文件,相关凭证文件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产品保质期满后六个月;没有明确保质期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⑦猪肉类食材必须采购鲜肉。
6.4投标人每日必须做好以下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①做好食品采购索票索证和台账管理记录;
②对所有的产品按规定留样并做好记录;
③做好餐具的清洗、消毒及保洁工作并及时记录;
④做好紫外消毒工作并及时记录;
⑤做好晨检记录;
⑥做好剩饭剩菜的登记处理记录;
⑦做好生、熟盘分类及消毒、保鲜、保洁措施;
⑧做好加工、储存、售卖场所的日常清理及消毒记录;
⑨做好定期大扫除及消杀工作台帐;
⑩投标人必须提供整洁、符合国家《食(饮)具消毒卫生标准》(GB14934)要求的餐具;
⑪投标人必须至少有1位专职驻点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须持证上岗);
⑫投标人新增或删减、变更经营品目必须经采购人同意后方可实施。
7.投标人须建立健全食物安全事故、停水停电等应急处理方案。因投标人提供不符合食品安全的食物造成采购人人员食物中毒或其他损害的,由投标人负责赔偿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并按事故轻重予以处罚:
7.1发生安全责任事故人数在30人及以上的,除接受政府职能部门的处罚和追究相关法律责任及承担受害人的医疗费用和赔偿费用外,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在事故处理完毕后,采购人有权立即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7.2发生安全责任事故人数在***人(含***人)以上30人以下的,除接受政府职能部门的处罚和追究相关法律责任及承担受害人的医疗费用和赔偿费用外,罚没50%的履约保证金。在事故处理完毕后,采购人视情节决定是否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7.3发生安全责任事故人数少于***人的,除接受政府职能部门的处罚和追究相关法律责任及承担受害人的医疗费用和赔偿费用外,罚没30%的履约保证金。在事故处理完毕后,采购人视情节决定是否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8.投标人所中标段特色风味档口由投标人直营,须报采购人后勤与资产管理科备案审核,并符合食品经营许可证规定的经营范围才可正式营业,否则采购人有权要求整改并进行处罚。未按上述要求备案审核擅自开设特色风味档口的,按每个档口提交2万元违约金外,投标人须立即修复为原状,指定时间内拒不整改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特色风味档口与大伙须统一经营业态规划、统一伙食物资采验、统一现场管理规范、统一伙食成本核算、统一制度监督考核、统一业务技能培训、统一人员管理和工资发放、统一文明食堂共建。
9.投标人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学校卫生条例》、《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及《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法律法规。投标人要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制度,做好防火、防盗,加强设备维修,做好各项食品安全预防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做好食品卫生、个人卫生、环境卫生、消毒、消杀、防“四害”等工作,把住病从口入关,严防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病原,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严禁采购、使用违法食品添加剂,杜绝食品安全事故。
***.投标人须做好食堂内外整体卫生清洁工作,包括厨房卫生、餐厅卫生及周边环境卫生(包含但不限于洗手池、食堂厕所、油烟机管道、隔油池等)。所有餐饮各项标准(含除四害)须达到有关要求,须按规定与有关部门签订规范的消杀、油烟机管道清洗、隔油池清掏协议,食堂管理人员须维护好正常的就餐秩序。
11.食堂监管
11.1投标人在经营过程中必须遵循公安、消防、卫生防疫等相关行政部门的有关行政管理规定,依法服务,承担服务过程发生的一切纠纷和法律责任。采购人依据食品安全法和本项目合同行使对投标人餐饮服务状况的日常监管工作。
11.2服务期限内须自觉接受采购人及政府相关部门的监督,积极配合采购人做好相关工作。
11.3采购人有权对投标人的经营状况、成本、利润、服务质量、饭菜价格进行监督管理,对投标人采购的原材料进行定期、不定期的抽样检查。成立食堂考核组,依据《学生食堂考核办法》对各食堂进行检查考核,实行月考核制。每月考核成绩80分及以上90分以下为合格;考核得分90分及以上的,评定等级为优秀;低于80分的,评定等级为不合格。等级为不合格时,下达书面整改意见,复查后仍未达到整改要求的,一个季度内连续三个月考核不合格,视为投标人违约,采购人有权提前解除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11.4采购人有权指定第三方对投标人的整体服务进行检查,第三方检查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支付。
11.5投标人在餐饮服务期间一律使用采购人统一的智慧校园系统,未经许可,不得以其它任何形式收取现金、不得使用代金券等支付方式。学生食堂智慧校园系统由采购人安装完成后,由投标人负责使用管理及保养。
11.6投标人必须按照学校要求惠及学生,惠及内容包括日常惠及和专项惠及:
①日常惠及内容:家庭困难学生补助、低价菜、免费汤(每个星期至少7种不同汤品,汤的种类及原材料的质量、数量在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投标人共同协商)等;
②专项惠及内容:每年端午节、中秋节、元旦,中标方为每位学生免费发放价值20元及以上的节日礼券,至少包含***元、5元、3元和2元面额各一张,用于食堂内菜品兑换(菜品金额不得因兑换提高,节日礼券兑换时间不限于节日当日,可在食堂内兑换任意菜品)。
③专项惠及费用由投标人按各自营业额占总营业额(总营业额即专项惠及费用发生时的上一个学期的营业总额)比例计算由两家学生食堂分摊。
11.7投标人承担食堂经营所有成本。水、电、气费用由投标人负责。水电费按照赣州市居民生活标准及采购人水电管理有关规定实行计量收费,燃气费由投标 人直接支付给供气单位。在经营期内如遇水价、电价调整或其他政策性变化,则按调整后的标准执行。
11.8投标人须按赣教办函[2023]33号关于印发《江西省教育系统“互联网+洁厨亮灶”监管平台建设方案》的通知要求在学生食堂加装视频监控系统(加装视频监控系统由中标人自行承担),确保系统与省监管平台对接,监控包括学生食堂后厨及用餐大厅,监控须达到全方位360度无死角要求,并且监控系统须与采购人保卫处监控系统对接。
11.9投标人须建立健全厨具、餐具清洗、消毒管理制度。餐具应为轻巧耐用、色泽鲜艳、无色差、光洁度强、不易变形、无毒无味且应易清洗、不藏污垢、可经受在***0℃以上的沸水蒸煮、蒸汽加热5min以上或紫外线消毒、酸碱等消毒方法的食用级产品。
11.***投标人在校内不得使用一次性的包装盒(袋)。
12.风险承担与责任
12.1投标人的服务人员工伤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因意外事故或作业安全问题引发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投标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采购人概不负责。治安事件的责任认定,以公安部门裁定为准;非治安事件的责任认定,由采购人、投中标人协商,协商不成的,以诉讼或仲裁方式认定。
12.2投标人需与采购人签订《食品卫生安全责任书》、《消防安全责任书》,制定突发事件处理预案,明确投标人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严格食品安全和消防安全责任,经营服务过程中发生相关食品卫生、人身财产、消防等安全事故由投标人承担相关经济赔偿或其它法律责任。
12.3投标人须严格遵守江西省人社厅、江西省教育厅、省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政策、法规,依法、诚信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投标人必须购买《餐饮场所第三者公众责任险》、《场地公共责任险》、《食品安全责任险》并交复印件给采购人后勤与资产管理科备案,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12.4若投标人提供的餐饮服务与第三方发生纠纷或者投标人经营期间与食材等货物供应方发生经济纠纷致使采购人被迫参与诉讼、仲裁等活动,所产生的一切后果、损失均由投标人承担且采购人视情节有权对投标人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包括但不仅限于经济赔偿、诉讼费、交通费、误工费、律师费)。
13.其它
13.1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详细的,与投标人名称一致的企业基本账户,投标人中标后与采购人的所有资金往来(含营业款、保证金等)均通过此账户转入转出,中标之后不得变更,如特殊情况需变更,必须经过采购人审批。
13.2中标人必须确保2025年8月20日起开始正常供餐,未如期开始营业,每逾期一天,采购人要求投标人提交违约金***000元,逾期超过***天,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13.3食堂公共管道、电路、给排水系统、外墙面、屋面、明沟散水维修由采购人负责,其它室内的水电、设施、地面、内墙面维修由投标人负责。
13.4食堂明沟散水及室内餐厅、操作间、楼梯间、洗手间、下水道及公共场所等均属于中标人管理范围,投标人须负责其内部及周边的环境卫生。
13.5服务期满时合同自动终止,投标人须将食堂设施保护完整,能正常运转。食堂的所有资产(含可移动和不可移动)的所有权和处置权都归采购人所有。投标人应在服务期满一周内将合同项中的经营场所归还采购人,逾期不归还的,采购人有权强制收回,全部履约保证金不予退回,由此而产生的法律责任由中标人承担。
13.6投标人经营中使用的水电据实结算,在接收到缴费通知后五个工作日内缴纳。
13.7投标人必须遵守《学生食堂委托管理服务要求及违约金缴纳标准》(详见附件2)和《学生食堂委托管理服务退出机制管理规定》(详见附件3)等采购人规章制度。
附件1:学生食堂文化装饰提升要求
一、基本要求
1.中标人可投入一定金额对文化装饰提升改造,改造后食堂必须符合有关要求。
2.中标人对后厨进行提升改造,使用材料必须符合国家环保标准,地面使用符合规定的防滑瓷砖,保证后厨干净整洁,地面达到无水化厨房。
3.中标人须为学生食堂配备经营所需的设施设备,其中洗碗机及消毒设备须达到市场监督局要求的相关标准。
4.学生食堂文化装饰提升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符合操作规范和卫生作业,并取得相关部门许可。由中标人完成相关审批,采购人配合提供相关支持。
5.学生食堂文化装饰提升必须响应采购人要求。
6.特色风味档口设置的数量及主要项目,特色风味档口数量及位置确定后,在经营期不得随意更改。
7.拟使用的设备品牌、型号或规格、生产产家、进行食堂文化装饰提升所使用的主要材料及规格型号等在使用前必须经采购人同意。
二、具体要求
(一)总体要求
1.要有完备的监控系统,能够公开食堂相关信息,及时收集及反馈采购人师生的意见和建议;要求能够实时传输数据,实现网上远程监控、实时传输,相关数据要与采购人校园网链接,采购人能够实时调取和监控;后厨的监控图像要能够实时传输至餐厅,以利采购人监督;必须根据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按标准建设好“互联网+洁厨亮灶”系统并对接江西省教育厅平台,费用由中标人支付,不计入学生食堂文化装饰、空调及设备购置费用当中。
2.要根据餐厅定位和功能进行改造、布置,更换餐桌椅等,尽可能体现人文关怀、学校特色,努力营造良好的就餐环境。
3.外墙不得安装广告,墙体要保留现有风格。
4.不得损坏承重梁、柱、其它部分均可以根据需要进行拆除和改造。
5.进场时中标人必须按要求配备相关快检设备。
6.进行食堂文化装饰提升时,要负责做好食堂后厨地面及相关墙面的防水防漏处理。
7.每个食堂进出后厨必须安装门禁系统,禁止无关人员进出后厨。
8.提升改造后严格按要求排放污水,确保雨污分流(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承诺书)。
(二)餐厅
1.功能区分布简洁、明确,利于采光和人流畅通,不宜过多隔断,保证餐厅通透。
2.色调要简明、大气,体现采购人特色和文化,不宜太复杂。
3. A食堂:一层不得少于356个座位,四层不得少于504个座位;B食堂:二层不得少于504个座位;三层不得少于504个座位。
4.天花板改造及餐厅色调要简洁、大方,充分体现采购人文化元素。
5.餐桌椅选择要实用、性价比高,并符合食堂整体布局。
6.优化餐厅环境,避免后厨油烟外泄至餐厅,做到餐厅气温适宜。
(三)特色风味档口
1.对特色风味档口、后厨、水电、燃气、下水道等改造要做到规范、简洁,方案确定后,中标人不得随意增加、改变,确需调整的,须书面报采购人后勤与资产管理科审批同意后方可进行。
2.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并能够满足所设置特色风味档口的操作需要,确保卫生安全,实现仓储、粗加工(荤素分开)、切配、烹调、售卖分开。
3.学生食堂要严格控制特色风味档口数量,以满足学生基本餐饮需求为主,特色风味档口要体现地方特色,遴选受师生欢迎的评价较高风味美食。
(四)后厨
1.仓库、加工区、烹调区、清洗消毒间等布局合理,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政府相关标准。
2.排油烟及通风设备要充分考虑实用效果,尽可能做到油烟隔离不串通。
3.要严格按要求设置下水及防鼠、防蝇、防蚊等设施。
4.要按“互联网+洁厨亮灶”的建设要求,保证采购人师生及监管部门能够实时了解后厨操作情况。
5.要建设“干燥厨房”,确保下水畅通,地面整洁。
6.要建设容量适宜的冷库,确保食材新鲜。
(五)水、电、燃气、消防
1.食堂文化装饰提升改造须提供线路图。
2.电路必须保证科学合理规划设计,实现动力用电、照明用电、空调用电和其它用电分开,食堂文化装饰提升改造前提供用电总功率。
3.水路、燃气、消防等按需要及相关标准改造,食堂文化装饰提升改造前提供线路详图,完善消防设施,按照消防要求安装合格的喷淋系统,消防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经营。
(六)档案管理
食堂文化装饰提升改造图纸,水、电、气施工图纸、弱电图纸等须报采购人后勤与资产管理科备案。
三、设备购置
(一)总体要求
1.设备选型要实用、大气、性价比高。
2.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设备清单,至少包括设备名称、品牌或型号、需求数量(分区和总量)、生产厂家、单价、总价等信息。
3.投标文件中提供须提供材料清单,未提供投标无效。食堂文化装饰提升主要材料清单,至少包含材料名称、品牌或型号。
(二)具体要求
1.用餐环境温度调节空调设施设备
设计合理、室内空气保持良好循环、方便排水、方便清洗、噪音小,一年四季用餐环境温度舒适。
2.厨、灶系统
(1)供应商:国内外具有一定资质的专业厨具生产厂家,并具有根据现场要求订制能力。
(2)材料要求:成品厨具为1.2mm厚度304#不锈钢板;订制品,不锈钢面板材料不得低于1.2MM厚度,立柱采用1.2mmφ38不锈钢管、横档采用1.0mmφ38*25不锈钢方管。
3.售卖台材料
(1)售卖台:可采用不锈钢台面或大理石等石质材料,不锈钢面板材料不得低于1.0mm厚304#标准,玻璃不得低于1.6mm厚钢化玻璃标准。
(2)板材(吊顶)、涂料、油漆产品必须是国家环保产品,进场时提供该产品检验证书。
4.油烟排风系统:
(1)成品品牌:国内一线专业排风系统品牌。
(2)订制部分:烟管材料使用不得低于国优1.0MM镀锌板,支架部分采用优质横钢、角钢。
(3)油烟排风系统要求有隔声降噪措施以阻断噪声传播,避免污染校园环境。
4.餐具
(1)轻巧耐用、色泽鲜艳、无色差、光洁度强、不易变形、无毒无味、食用级产品,如使用不锈钢餐具,应采用优质无磁材质的食用级不锈钢几(进场时提供具有CMA标识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2)餐具应为易清洗、不藏污垢、可经受在***0℃以上的沸水蒸煮、蒸汽加热5min以上或紫外线消毒、酸碱等消毒方法的餐具(进场时提供具有CMA标识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5.空调要求
成品品牌:国内一线专业空调品牌,能效在二级及以上。
6.餐桌基本要求
外形美观大方;材料符合国家环保标准、防水、耐腐蚀、不粘油污、易于清洁保养、长时间使用也不会产生异味等优点。
(三)其他
1.提出经营管理模式和服务标准,做到食堂文化装饰提升与经营方式、服务标准相适应。
2.投资概算分拆除、土建及装饰、水电气、照明、空调、监控和音响、餐桌椅、设备等几大类统计。
3.达到招标文件的最低标准要求和市场监管部门制定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合同签订后,中标人在***日内提交学生食堂文化装饰、空调及设备购置方案报采购人和市场监管部门审批,按采购人、市场监管部门审批同意后的方案和相关要求组织实施。中标人提出的学生食堂文化装饰、空调及设备购置方案必须符合工程建设法律法规标准,必须保证结构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安全。食堂文化装饰提升的全部经济、法律责任由中标人承担。如中标人的学生食堂文化装饰、空调及设备购置方案未经采购人同意擅自实施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中标人承担全部相关责任,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4.学生食堂文化装饰、空调及设备购置预算金额的确定:在采购人确定中标人提出的学生食堂文化装饰、空调及设备购置方案后,由中标人根据确定的学生食堂文化装饰、空调及设备购置方案制作专业设计图纸,然后由中标人按方案编制预算报采购人审核,确定最终预算。
5.学生食堂文化装饰、空调及设备购置项目实施必须接受采购人业主代表或采购人聘请的有资质的监理机构的全程监理。聘请监理机构的经费由采购人承担。
6.由采购人内审进行项目决算审核(审核的基本费用由采购人承担)。中标人必须在学生食堂文化装饰、空调及设备购置项目完工验收后6个月内按照决算审计要求接受决算审核。未按时提交结算资料的,按0.5万元/天缴纳违约金。决算审核金额与承诺预算金额误差在±***%以内的,视为正常,不变更合同。决算审核金额超过承诺预算金额±***%(含)的,按以下办法处理:
决算审核金额高于中标人承诺预算金额的,以中标人承诺预算金额为准,不变更合同;决算金额低于中标人承诺预算金额***%以上的,按实际差额向采购人缴纳违约金(未按时缴纳的在营业收入中扣除)。
7.学生食堂文化装饰、空调及设备购置须在2025年8月20日之前完成。如中标人没能按时完成学生食堂文化装饰、空调及设备购置或到期未营业,每逾期一天扣除履约保证金壹万元整,逾期超过***天,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附件2:学生食堂委托管理服务要求及违约金缴纳标准
项目
序号
服务内容及质量要求
经检查不符合要求,违约金缴缴纳标准(元/次)















1
凡采购的食品和原材料,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和质量标准,严禁采购国家禁止的食品和原材料,采购要索证、索票,进货要验收,并做好详细的台帐记录   。
5000
2
各餐厅认真做好食材验收工作,禁止采购国外进口冷链食品、野生动物、水产动物性食品、散装大米、散装面粉、散装面条、散装食用植物油、直接食用的散装食品(热熟食品和瓜果除外)、四季豆、鲜黄花菜、野生食用菌、发芽土豆等有毒有害食物,做到食材件件验收,要有专人负责。
5000
3
严把食材的储存关,定期检查、及时处理变质或超过(临近)保质期限的食品。
2000
4
食品原材料存放间、加工操作间、后场大门均要安装刷脸、指纹锁等门禁设施,确保人员进出有记录可追查;食品原材料储存间和临时中转小库房禁止存放非食品原材料。
500
5
严禁非食堂工作人员随意进入食品加工操作间及食品原材料存放间,后厨大门每天进货结束后立即锁好,防止投毒事件发生。
200
6
对蔬菜初加工前要摘蒂洗净,对可能存在打农药的绿色蔬菜,要用清水浸泡3小时以上;当餐不用蔬菜要摊开通风,摆放有序,对荤菜要及时清洗,沥水后存放冰箱。
200















7
食物生熟要分开,外进食品一律用食品袋盛装;盛器、抹布、刀具、砧墩板须分专用;冰箱存放的食品均要生熟分开,生熟菜分专用盛器;蔬菜清洗过后与未清洗的要区别分开,设有标志防止交叉污染。
200
8
用于盛放原料、半成品、成品用具须单独分装使用;清洗池,荤素菜,必须分开使用,并有明显标记。
200
9
各种炊具,主、副食成品必须有防尘设施,食堂收尾工作做好,防止污染。
200
***
操作间内荤素水池,要有明显标志,货物分类上架,垃圾要及时清理,倒入室外指定垃圾箱。
200
11
肉馅、菜馅须覆盖保鲜膜冷藏存放,存放时间在 24小时之内。
200
12
荤食或蔬菜必须清洗后再加工烹调。
200
13
对食物要烧透煮熟,防止外熟内生,严格防止食品被污染;尽量少用和不用剩饭菜(晚餐剩余的蔬菜、鸡蛋类饭菜隔夜后禁用),对可食用的剩饭剩菜要妥善处理,放入冰箱,在供餐前必须有专人检查确定未变质后,再重新回锅烧透,方可使用,禁止与其他食品混杂,严格做到单独销售。
***00
14
加工后的食品,成品与半成品分开存放,防止交叉污染,隔夜熟食品应烧熟煮透,以防食物中毒发生。
***00
食品
采购、
储存、
加工及留样环节
15
所使用的冰箱等设施必须有生、半成品标识,荤素分开存放,禁止连非食品级包装材料一起存放冰箱,必须拆包后存放。
200
16
食品留样形成制度化,由专人负责,留样器皿为不锈钢或食用保鲜盒。
***00
17
原则上要对所有出售的食品进行留样,留样重量需125克左右,留样品存放在冷藏柜内,要有详细标示,需存放48小时。
***00
18
留样柜必须上锁(双人双锁),只限存放留样食品,禁放其它物品、药物品等,确保柜内清洁卫生,无其它杂物。
***00







19
餐厅所有餐饮用具,含碗、筷、餐盘、盆、桶、饭箱等用具,必须严格清洗、消毒。
2000
20
餐厅所有餐饮用具要有专人负责管理,消毒保洁,餐后及时送回指定存放地点。
200
21
保洁柜禁止存放其它物品,以防污染,确保安全。
200
22
餐饮用具应每天分餐次消毒并做好消毒记录,应有专人负责。
200


卫生
要求
23
工作人员必须持有效健康证方可上岗。
500
24
认真执行员工晨、午、晚检制度,并做好记录。
***0
25
所有员工应勤剪指甲、发须等。工作期间,穿戴统一工作服、工作帽,并保持整洁。进入售卖间人员应戴口罩和一次性手套,禁止头发外露、佩戴首饰上岗。
50
员工
卫生
要求
26
员工去卫生间,要更换衣帽,禁止穿工作服、带工作帽和围裙,做到便后洗手。
50
27
禁止随地吐痰,乱扔杂物、烟头等。
50
28
在工作时间,外出应更换工作服。
50








29
餐厅保持窗明,地净,无水渍;餐桌椅摆放整齐划一,桌面清洁无污染,收残台面及时清理,楼梯过道、楼梯扶手、更衣室要保持清洁。
200
30
加工间设施、设备、工具要定位摆放,整洁无污染、无异味,废弃物要放在专用容器(加盖)且有垃圾桶、泔水桶标识,应及时清理。
200
31
保持操作间和备餐间地沟、地面清洁干净,无积水油垢、无灰尘、无蜘蛛网和掉灰
500
32
油烟罩、烟道、灶台、地面、墙面定期清洗,去除油污,并做好记录备查。
500
33
生产加工区与外界连通处必须加装门禁,禁止闲杂人员随意进出;备餐间、售卖间内禁止乱堆、乱放杂物,设有防蝇纱窗、防蝇灯、紫外线消毒灯等。
***00
34
室外包干区环境、道路和区域保持整洁,禁止存放垃圾,门前无积水,禁止乱堆、乱放杂物,及时清理白色垃圾和烟头,每天坚持清扫1-2次。
500
35
卫生间无积留粪便、无污垢、无异味,下水畅通,要设专人负责打扫。
200
36
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做好防鼠、防蝇、防蟑、防盗工作。每月至少开展1次灭“四害”消杀工作。
***00
37
更衣室要保持清洁整齐,禁止乱堆乱放。
***0
生产
安全

消防
安全
38
严禁使用瓶装液化气罐。
***00
39
用电按规范布置线路,禁止电线私拉乱接,及时处置绝缘破损、线径过细、过热现象。
***00
40
餐厅内,禁止任何人员饮酒。
***0
41
在每台设备前,要明确安全责任人、安全操作规程。
200
42
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使用明火,炉灶在燃烧中、油下锅后操作人员应坚守岗位。
***00
43
每月开展不少于2次的食品、生产、消防等安全教育;每天不少于1次的燃气安全检查,并做好记录备查。
***00









44
损坏的设备必须及时维修,并要设立警示牌。
500
45
建立消防责任人制度,设立安全管理员,明确具体的安全责任人和安全责任。
500
46
后厨必须配齐防火毯、防火盖、灭火毯、灭火沙,天然气检测仪,防范于未然。
***00
47
安全管理员建立消防器材档案(要有数量、位置、保质期等信息),每月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汇报。
500
48
严禁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放射性危险物品。
5000
49
入住临时住宿区的食堂员工,必须认真执行学校有关规定。更衣室、值班室、临时住宿区不得留宿外来人员。
200
50
电气设备、线路更换或改造必须履行报批手续。
5000









51
每天下班时,由专人认真进行安全检查,关闭门窗,切断不用电源、燃气,发现隐患及时请专业人员修复。
500
52
消防器材配备齐全,并放在醒目和取用方便的地点,责任到人,定期更新。
500
53
保证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畅通,标志醒目。
500
54
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使用天然气,不得在库房、操作间、就餐大厅等内吸烟。
500
55
“洁厨亮灶+互联网”云监控系统各环节、无死角部署到位。
500
56
食堂对安全工作要有每日自查记录,每月对员工进行不少于2次的安全培训并记录明确。
200
57
禁止擅自改变燃气管道、随意增设燃气阀。配备足量燃气泄露探头、自动断气电磁阀。
5000
58
餐桌椅定期检查,发现损坏及时维修,消除安全隐患。
***0
59
每天早、晚留人值班,并做好每天安全记录备查。
***0









61
禁止销售凉拌食品、直接食用的散装食品(热熟食品和瓜果除外)、四季豆、鲜黄花菜、野生食用菌、发芽土豆等有毒有害食品。
5000
62
在销售中,手不得直接接触熟食品 ,必须戴一次性手套。
50
63
窗口售卖必须使用“智慧校园”系统交易(断网、断电、智慧校园系统故障、学校允许的特定情况等除外)。
200
64
早餐主食品种不少于20种;中、晚餐菜肴品种不少于30种。
200









65
米饭零售0.3元、0.5元(可免费添饭),白米稀饭价格不高于0.7元/份,白馒头价格不高于0.7元/个,纯素馅包子、肉包价格不高于1元/个,白煮鸡蛋价格不高于1元/个,豆浆小杯不高于1元/杯、大杯不高于1.5元/杯。
200
66
大伙合理设置高、中、低(含低价菜)档菜肴比例,价格在1元—4.5元不等,以满足不同消费层次学生需求。
200
67
菜品无汤无汁150克/份,带汁180克/份,带汤200克/份,馒头重量不少于80克/个,包子的重量不少于75克/个。
200
68
大伙窗口菜肴必须明码标价,特色窗口菜品价目表在售卖窗口公示,要求醒目、明晰。
***0
69
餐厅必须提供免费汤,每天不重样,并由专人负责供应。
500
70
不得随意调整、增减售卖窗口及品种,确需改变的,须上报后勤与资产管理科进行审批。
500
71
食堂应配有加热保温设备,在规定的开放时间内保证热饭、热菜、热汤。
200
72
在售卖窗口、餐桌等醒目位置贴出服务监督投诉电话。
200
73
禁止向学生出售酒类饮品,禁止学生在餐厅饮酒类饮品,学生自带酒类饮品,由餐厅设专人保管负责,等就餐结束后让学生带走。
***0
销售

服务
规范
要求
74
工作人员文明用语、礼貌待人、态度和蔼;视进餐者为亲人,主动、热情、耐心、周到地为师生提供优质服务。
200
75
所有工作人员应佩戴工号牌上岗。
***0
76
在服务要求、食品安全等方面被师生投诉的。
200-5000
77
通过线上、线下等途径,每日主动报告餐厅采购、消杀、加工、售卖等环节执行情况。
200




78
严把从业人员管理;严把场地用具消毒;严把食堂食材采购;严把食品加工操作;严把食堂细节管理;严把食堂配餐就餐等环节。
***00
79
有临时停电、停水及食物中毒(或出现疑似报告)的应急措施。
5000
80
餐厅内不得张贴具有反动、非法性质的宣传广告标语。
5000




81
认真完成食堂“面向采购”、消费帮扶任务。餐饮企业优先从国家“832消费帮扶网”、中国社会扶贫网、乡村振兴地区(原贫困地区)政府推荐等范围内企业选择购买,按政府相关要求金额不少于食堂每月营业额的8%。
对于未完成“面向采购”的指标金额,学校将在每月结算营业款中扣除,扣除金额=月度营业额*8%-已完成的采购金额。
82
食堂设施设备、装修材料的使用体现绿色低碳环保要求。
5000
83
确保“洁厨亮灶”正常接入上级部门监管平台。
***00
84
按省、市、区要求做好“三防”工作。
2000
85
依据反食品浪费相关法律法规,食堂有明确措施,有泔水回收公示、记录等。
200
86
依据垃圾分类相关要求,食堂有明确措施,垃圾桶分类清晰等。
200
87
员工不得随意晾晒衣物、食品等,不得影响学校文明创建。
***0
88
员工应遵守校纪校规、不得破坏学校公物。
按实际赔偿

备注:学校有权根据上级政策调整和形势发展变化,对《学生食堂委托管理服务要求及违约金缴纳标准》进行修订完善
附件3:学生食堂委托管理服务退出机制管理规定
为进一步规范采购人学生食堂的管理,提高餐饮质量,更好的为师生提供餐饮保障服务,特制定本管理规定,中标人在经营过程中若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采购人有权终止学生食堂委托管理服务项目合同并清退中标人,履约保证金不予退回。
1.招投标时以弄虚作假等欺诈手段获得准入资格,或经营情况发生变化不符合准入条件的。
2.拒绝接受采购人职能部管理、检查、监督的且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
3.在采购人职能部门检查中一年内连续三次出现相同问题,拒不整改的;一年内收到五次整改通知单的。
4.被当地市场和卫生防疫监督部门出具停业整改通知单的。
5.在校内进行餐饮生产、加工、经营和销售及与此相关的物资供应等经营活动的过程中,存在掺杂使假、销售无证产品等行为的。
6.食堂发生食品安全事故,被政府管理部门点名通报的。
7.因违反《食品安全法》或《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被媒体网络爆光的,造成恶劣影响的。
8.擅自转让经营权的(例如,食堂内出现第三方公司标志、工作服等),或者被政府有关部门认定为转让经营权的。
9.不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职责和义务的。
***.中标人因自身问题对学校或社会造成恶劣影响的。
11.发生食物中毒事件被清退的,食堂无条件立即停业并配合市场监督局等单位完成相关处罚手续后,采购人再根据合同进行处罚后,采购人对中标人进行结算清退。
12.超出准入许可经营范围擅自生产经营,或未按规定内容经营,或在经营范围、卫生质量和价格控制有违规行为的,并造成严重后果的(如:罢餐、静坐、游行等群发事件,影响恶劣)将立即终止合同,并将该企业列入“黑名单”。
13.出现重大舆情事件的。
14.招标文件或合同约定经营者违反规定必须解除合同的。
备注:1.上述中标人退出时,食堂的所有资产(含可移动和不可移动)的所有权和处置权都归采购人所有,不得撤除,也无权要求采购人和新的进驻单位补偿,其退出时可能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中标人自负。
2.如遇政府行为或采购人主管部门规定等不可抗原因导致不能继续履行合同,合同自行解除,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履约保证金予以退回)。
本规定最终解释权归采购人后勤与资产管理科。
注:以上“技术部分(服务需求)”要求为实质性条款须完全响应,否则投标无效。
第四章 合同文本
食堂委托管理服务项目采购合同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签订时间:2025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为建立和完善学校饮食保障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教育部、卫生部《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及江西省教育厅、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有关文件精神,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在平等、自愿、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双方应共同遵守,严格执行,为师生员工提供优质的膳食服务。具体合同条款如下。
第一条 乙方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各级政府、各级行政主管部门等的有关规定,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确保食品安全、卫生质量和满足学生就餐需求。乙方必须满足招标文件全部要求和投标文件的响应。
第二条 服务范围、经营方式和服务期限、食堂功能内容要求、项目其他要求。
1.服务范围
(1)大伙:米饭、面食、稀饭、粉类、油货、豆浆、荤菜、素菜、盒装牛奶。
(2)特色风味档口:开设前应将拟设特色风味档口的名称、经营品种及价格、使用的能源、电器功率等报甲方后勤与资产管理科审批(附图纸),审批通过后向甲方申请使用智慧校园系统;变更项目同样需履行上述手续,否则,甲方有权予以取缔。
(3)乙方不得在所委托管理的学生食堂开设小卖部、超市或类似性质的经营场所,不得销售外购成品食品及其他任何商品(牛奶或豆浆除外),否则,甲方检查发现后,每次扣除5000元的违约金,第三次发现则甲方有权无条件解除本经营管理合同,且保证金不予退回,并有权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2.经营方式:本合同指定的食堂(含特色风味档口,下同)严格限定为乙方自己经营,乙方不得从事将食堂用于赔偿、担保、发包或分包于第三方经营、吸纳第三方参与经营、经营权转让、转租等引起食堂经营、使用主体发生变更的经济及民事活动,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形式与第三方达成与本食堂有关的书面或口头协议。
特色风味档口与大伙须统一经营业态规划、统一伙食物资采验、统一现场管理规范、统一伙食成本核算、统一制度监督考核、统一业务技能培训、统一人员管理和工资发放、统一文明食堂共建。
3.服务期限:本次委托经营管理服务期限为六年(2025年7月1日至2031年7月1日止。
4.履约保证金:乙方向甲方缴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20万元后,甲方与乙方正式签订合同。合同期满后,委托管理的食堂所有资产移交完毕且在经营期间未发生任何安全事故和其他违约行为,20日内全额无息退还至与乙方名称一致的企业基本账户。
第三条 食堂设备设施
1.甲方提供现有食堂毛坯供乙方使用,包括每层556㎡的厨房、934㎡的餐厅,每层楼均配有公用卫生间和传菜电梯,餐厅已进行简单装饰,厨房部分为毛坯状态; 乙方负责所有设施、设备购置和维护保养、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2.乙方不得破坏或拆除食堂原有建筑,如需改造必须书面报告甲方,经甲方及市场监督管理局同意后方可施工。乙方必须按照投标文件的承诺进行学生食堂文化装饰和设备购置等(以乙方的投标文件为准),合同期满后,乙方购置的设备、设施及装修均无条件归甲方所有,乙方无权处理。
第四条 经营条件
1.乙方根据实际需要,按投标承诺,对照学校审核批准的方案进行学生食堂文化装饰和设备购置,确保通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消防部门和学校职能部门的检查验收,达到国家卫生标准和消防要求。
2.乙方须在签订合同后进驻校区,负责学生食堂的文化装饰、设备购置及开膳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其中,1、2楼须于2025年8月20日前完成文化装饰、空调及设备购置并调试完毕,确保新学期开学正式开膳;3、4楼则可在2026年8月20日前完成上述工作。
第五条 销售结算及管理费缴交
1.乙方的销售收入由甲方实行智慧校园系统统一管理,按刷卡消费的实际金额每月结算一次。
2.乙方承担食堂经营所有成本。水、电、气费用由乙方负责,水电费按照赣州市居民生活标准及甲方水电管理有关规定实行计量收费,燃气费由乙方直接支付给供气单位。在经营期内如遇水价、电价调整或其他政策性变化,则按调整后的标准执行。乙方用水、用电每月抄表,按当前标准收费。
乙方须确保用电安全,不得私自乱接电器,超负荷用电。煤气费依据煤气公司的收费标准由乙方自行到煤气公司营业部门缴纳。乙方独立承担经营过程中政府有关部门收取的各种税费,独立承担经营风险和各种事故责任。
6.以下其它费用,皆由乙方自行负担:
(1)向政府部门交纳的费用。证件的办理费及年审费、卫生费、税费及其他因经营管理服务须向政府交纳的费用。
(2)灭虫害、食堂内部下水道堵塞疏通等整治经营场所卫生的费用。
(3)经营所需餐饮设备、消防设备的购置,环境美化,用水、用电、用气安全维护产生的费用。
(4)委托管理服务产生的其他费用等。
7.乙方在经营过程中,与甲方发生的一切经济来往,其手续必须由乙方亲自办理,不得委托他人办理。
8.乙方需为每层楼购置显示设备,并将其安装于显眼位置,用于展示每日饭菜价格。
第六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于签订合同后将 学生食堂的建筑场地、基础设施提供给乙方使用。
2.甲方向乙方提供经营所需用水、用电和用气条件,以确保乙方能正常营业,费用由乙方承担。学校因建设或工作所需停水、停电,必须提前通知乙方。
3.甲方负责提供智慧校园销售系统。
4.若甲方在合同期内的寒暑假需安排学生上课,则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安排,按正常教学期间的标准保证饮食供应。
5.甲方有权审定乙方制定的食堂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并对乙方的具体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6.甲方有权对乙方经营食堂的财务状况,经营状况、成本和利润、卫生状况、服务质量、饭菜品种和价格以及安全,消防等方面进行检查监督,乙方应服从甲方职能部门管理。
7.甲方有权对食堂的饭菜售价进行限价。
8.甲方有权审核乙方所聘用工作人员的上岗条件,对不具备身份证和健康证者,甲方有权制止其上岗。甲方有权对乙方工作人员的个别调换提出建议,乙方应予配合。
9.甲方有权监督乙方组织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卫生知识、消防安全知识、职业道德、有关法律法规及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的学习。
***.甲方应协助乙方维持食堂纪律和治安秩序。
11.甲方应及时将师生员工对食堂的意见及时反馈给乙方,并促其改正。
第七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对其委托管理的食堂实行独立经营、自负盈亏。
2.乙方不得对委托管理的学生食堂进行转包、分包或改变服务性质。若有分包、转包或改变服务性质者,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且不承担因终止合同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3.向甲方反映委托管理的学生食堂可能出现的不安全因素或严重影响经营运作的情况,要求甲方协助解决。
4.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统一领导,遵守国家有关法规,遵守校规校纪,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室外延伸服务;未经允许,不得对外提供服务。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学校食堂管理有关制度等法律、法规及学校的相关规定,健全管理制度并张贴上墙,强化检查监督,责任落实到人。
5.乙方向甲方缴纳履约保证金20万元。若乙方在合同期内未按合同要求履行各项承诺,保证金不予退还;若经营期间发生安全事故,保证金不予退还。
6.所有从业人员上岗前必须提交身份证、健康证的复印件,乙方对从业人员定期体检,并登记注册主动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因乙方用工不具备上述证件而被有关部门处罚,由乙方负责。乙方对所聘请的所有工作人员须按政府有关规定和甲方的要求进行管理。
7.乙方须按照投标文件的承诺配备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乙方配备的项目负责人只能专职负责本食堂的管理,不能同时兼管其他食堂,否则视为乙方构成违约。
8.乙方应努力提高服务质量,丰富膳食的花色品种,品种价格上应有高、中、低不同的档次,满足师生多元化的需求。
9.乙方必须配置足够的饭菜保温装置,菜盆必须与保温装置配套,以保证饭菜的保温效果,保证师生能吃上热菜热饭。
***.乙方需为每层楼购置显示设备,并将其安装于显眼位置,用于展示每日饭菜价格。所有饭菜均实行明码标价,否则,每发现一次应向甲方支付***0元违约金,由甲方从履约保证金中予以扣除。
11.乙方应保证甲方开学后正常运转期间师生用餐;寒暑假、节假日、大型活动等特殊情况由甲方通知乙方做好相应用餐保障。
每日正常供餐时间一般为:
早餐:6:00-8:20;
中餐:11:30-13:00
晚餐:17:00-19:00  
12.乙方在遇停水、停电等突发事件时,应确保饭菜供应,同时甲方将予以配合。
13.乙方必须接受甲方对食堂环境卫生、食品卫生、服务态度等进行的监督和管理,听取甲方师生对膳食工作的意见,接受甲方对饭菜品种、价格、数量、质量的监督,不断提高饭菜质量和服务水平。
14.乙方必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为所聘用员工办理相关社会保险,确保员工的权益不受侵犯,其费用由乙方负担,并承担所聘用员工的工伤、事故责任;对食堂的经营管理、员工工资发放、社会福利、工伤保险等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省、市的劳动法规;在经营过程中与员工发生的一切纠纷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必须抓好规范用工,为拟派本项目所有人员缴纳社会保险;甲方将定期查验乙方拟派本项目所有人员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如有缺缴现象视同违约,甲方可以单方终止合同。
15.上班期间,乙方的膳食工作人员应统一着装,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售饭菜员工必须戴口罩、一次性手套,佩戴工号卡,不得佩戴饰物,不留长指甲,不涂指甲油;长发盘起,做到穿戴整齐,卫生清洁。每个员工应有冬、夏工作服各两套,按季节变化统一换装。使用规范、礼貌服务用语,严禁一切不良动作和习惯;出售食物时必须使用专门工具,不得用手直接接触食物;上岗前或便后必须洗手;禁止喧哗和打闹;禁止在非吸烟区处抽烟。
16.乙方主动接受甲方各相关部门和组织的监督管理;积极配合甲方食品安全员的工作,接受甲方食品安全员对原材料采购、生产流程、卫生消毒、供应价格、服务规范等的全方位监控。
17.乙方须加强管理,做好安全防范工作,确保饮食卫生与安全:
(1)乙方对学生食堂食品安全、卫生、防火、治安工作全面负责,须服从甲方保卫、后勤、门卫及上级有关部门的监督。乙方必须严格做好安全防盗、防火工作,如发生失窃、火灾事故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负。乙方聘用外来食堂工作人员,必须服从学校按有关管理规定进行统一管理。
(2)乙方须采取措施,防止火灾、盗窃及其他事故的发生。
(3)乙方须保证用水、用电、用气安全。
(4)乙方负责聘用员工的食品安全、安全用电、防火等操作的专项培训和职业道德、有关法律法规及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的学习,特殊岗位的员工应持上岗证(如厨师证、电工证等)。
(5)乙方按有关规定做好厨房“三防”工作,悬挂灭蚊灯,配置相关防护设施;按消防法规定的相关要求(面积要求、功能要求)配置消防器材(费用由乙方自理),设专人定期检查、维护和负责安全工作,并接受消防、保卫部门的指导和检查,坚决杜绝发生食物中毒事故和各类安全责任事故;食堂经营者是食堂食品安全、治安及消防责任人,对食堂的食品安全、消防安全、治安负全责。
(6)乙方必须遵守食品原材料采购制度,要设有专职采购员,并且坚持索证制度,所购物料必须具备“三证”(卫生许可证、食品检验合格证、产地来源证)按照有关部门的要求做好台账,建立档案。
(7)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食堂管理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食品安全标准。食品要求不发霉、不变质、不腐烂、无异味。
(8)乙方必须守法经营,接受市场监督管理局等相关政府部门的抽查抽检工作和甲方的送检工作,检验结果必须对外公开。
(9)乙方须搞好环境卫生,建立食堂卫生工作自查记录。每餐工作结束后,乙方必须对餐厅、厨房进行一次大清洁、消毒,保持厨房、餐厅内整洁。库房要求通风良好,符合防腐、防尘、防鼠要求。冰柜应定期清理、除霜,消除异味,生熟食物应分开存放。对所有用过的食具、餐具洗净后立即消毒,并做好记录;严禁在门外摆卖或放置有损校容校貌的杂物。
***)乙方须经常清理食堂内外水池、下水道,确保畅通,污水排放要符合环保要求。
(11)食堂潲水由专业公司统一收集管理。
18.乙方必须在醒目位置公示监督举报电话以及负责人姓名。
19.强化措施,保证经营服务质量
(1)做到每餐营养搭配合理,为师生提供免费汤。
(2)要加强员工的业务培训。
(3)用餐高峰期要加开服务窗口。
(4)加强食堂文化建设,充分体现环境育人、服务育人的功能。
20.食堂废料、纸皮等由乙方负责处理,甲方有权要求其在指定时间和范围内将废料运出,食堂其他生活垃圾须运至学校指定的垃圾堆放地,严禁在食堂及宿舍周边摆放杂物,以保障厨房、餐厅、宿舍既周边整体环境卫生。
21.乙方在经营期间所产生的所有债权、债务关系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乙方对外经济活动只能以乙方自身法人公司名义,不能以甲方食堂名义签订任何经济合约,且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在合同服务期内与供货方的经济来往活动。
22.如遇突发或重大事件,乙方管理人员须在第一时间报告甲方有关部门,乙方项目负责人须在第一时间到达现场,适时处理有关问题,甲方如认为情况危及到学校的安全稳定,乙方无条件同意甲方直接调配乙方资源直至危机结束。
23.乙方不得干涉学生自由选择的就餐权力。在所委托管理的学生食堂内,有义务劝阻抽烟、酗酒、赌博行为。
24.乙方项目负责人须在岗在位,抓实食堂经营管理,倾听甲方师生意见,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和饭菜质量,在甲方召开膳食工作会议时,乙方项目负责人须到场参加,听取学生代表及职能部门意见,及时改正,提高服务质量以利于乙方将食堂办得更好。
25.乙方加强员工遵纪守法、职业道德教育,做到文明经营,依法管理。食堂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不得采取不正当的竞争手段,不得从事与膳食无关的经营活动,不得吵架、打架,禁止一切有损校誉、有碍学生身心健康的活动。
26.乙方若要调整饭菜售价时须书面报告甲方,并经批准同意后方可执行调价。
27.食堂监管
(1)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必须遵循公安、消防、卫生防疫等相关行政部门的有关行政管理规定,依法服务,承担服务过程发生的一切纠纷和法律责任。甲方依据食品安全法和本合同行使对乙方餐饮服务状况的日常监管工作。
(2)经营期间须自觉接受甲方及政府相关部门的监督,积极配合甲方做好相关工作。
(3)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经营状况、成本、利润、服务质量、饭菜价格进行监督管理,对乙方采购的原材料进行定期、不定期的抽样检查。成立食堂考核组,依据《食堂考核办法》对各食堂进行检查考核,实行月考核制。每月考核成绩80分及以上90分以下为合格;考核得分90分及以上的,评定等级为优秀;低于80分的,评定等级为不合格。等级为不合格时,下达书面整改意见,复查后仍未达到整改要求的,一个季度内连续三个月考核不合格,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4)甲方有权指定第三方对乙方的整体服务进行检查,第三方检查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支付。
(5)乙方在提供餐饮服务期间,必须使用甲方统一的智慧校园管理系统进行交易,未经甲方许可,不得采用现金、支付宝、微信等其它支付方式。学生食堂的智慧校园系统由甲方负责安装,完成后交由乙方负责使用、管理及日常保养。
(6)乙方必须按照学校要求惠及学生,惠及内容包括日常惠及和专项惠及:
①日常惠及内容:家庭困难学生补助、低价菜、免费汤(每个星期至少7种不同汤品,汤的种类及原材料的质量、数量在签订合同时甲方与乙方共同协商)等;
②专项惠及内容:每年端午节、中秋节、元旦,中标方为每位学生免费发放价值20元及以上的节日礼券,至少包含***元、5元、3元和2元面额各一张,用于食堂内菜品兑换(菜品金额不得因兑换提高,节日礼券兑换时间不限于节日当日,可在食堂内兑换任意菜品)。
③专项惠及费用由乙方按各自营业额占总的营业额(总的营业额即专项惠及费用发生时的上一个学期的营业总额)比例计算由两个学生食堂分摊。
(7)乙方须按赣教办函[2023]33号关于印发《江西省教育系统“互联网+洁厨亮灶”监管平台建设方案》的通知要求在学生食堂加装视频监控系统(加装视频监控系统由乙方自行承担),确保系统与省监管平台对接,监控包括学生食堂后厨及用餐大厅,监控须达到全方位360度无死角要求,并且监控系统须与甲方保卫科监控系统对接。
(8)乙方须建立健全厨具、餐具清洗、消毒管理制度。餐具应为轻巧耐用、色泽鲜艳、无色差、光洁度强、不易变形、无毒无味且应易清洗、不藏污垢、可经受在***0℃以上的沸水蒸煮、蒸汽加热5min以上或紫外线消毒、酸碱等消毒方法的食用级产品。
(9)乙方在校内不得使用一次性的包装盒(袋)。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除承担经济和法律责任外,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无条件退出,甲方不作任何赔偿,且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1)未按相关法律法规、标准以及与校方签订的相关合同文件中的约定,导致经营管理混乱。
(2)不服从政府有关部门或学校监督管理的。
(3)被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或其他政府相关管理部门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存在严重问题,受到处罚并责令限期整改,但整改不力的。
(4)食物中毒或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乙方在合同期内如发生集体食物中毒事件,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4)实际经营发现借壳经营的。
(5)项目管理人员未经许可更换的。
(6)擅自停止经营的。
(7)对学生食堂进行转包的。
(8)经营方过失引发集体食品中毒事故的。
(9)学生食堂大宗食材不实行集中定点统一采购配送的。
***)在经营过程中,因乙方过失导致一方或双方被行政处罚或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导致严重后果的行为的。
(11)因饭菜质量价格、食品卫生、民政政策执行等乙方自身原因引起学生罢餐等群体性事件的。
(12)因自身原因导致经营状况较差,不能正常经营或有效履约的。
(13)因雇佣人员的违法违纪行为给甲方造成重大社会不良影响的。
(14)在政府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和校方的安全、卫生、服务等检查或校方组织的满意度测评中成绩较差且存在严重问题的。
(15)其他违反合同规定,拒不整改或整改后仍未达到要求的。
(16)学生食堂文化装饰提升标准不得低于甲方要求的学生食堂文化装饰、空调及设备购置最低标准,否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不予退还乙方履约保证金。
(17)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利用食堂及相关资产为第三方提供餐饮服务,一经发现违法、违规、违约行为,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如乙方不能按期支付履约金、水电等费用,每逾期一日,按应付款的千分之一支付滞纳金,每逾期一个月或年累计达到一个月,甲方有权单方解除经营管理服务合同,且保证金不予退还。
3.乙方不按投标文件的承诺,聘请的餐饮从业人员数量未达标的视为违约,每月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00元,直接从保证金扣除或营业款中扣除,直至人员配备到位。
4.在甲方要求的供膳期间内,乙方必须保证膳食供应,若有违反造成停膳事故,每停膳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壹万元,并补偿由此造成的甲方损失。若有累计停膳时间达三天,则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且保证金不予退还。寒暑假期间,乙方有义务根据学校的安排开餐,不服从学校假期开餐安排的视为未履行合同。
5.乙方售卖没有取得“三证”的大宗食品、无证食品、变质食品、使用地沟油、假盐及违规使用食品添加剂的,没有留样或不按要求留样的,索证索票不齐全、台账不规范,不按规定对票证进行存档的,每发现一次扣除履约保证金5000元。累计三次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且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若就餐人员在就餐过程中发现食堂饭菜中有蚊、蝇、虫等不卫生食品,一经查实,每次扣除履约保证金200元。
6.乙方不按要求做好经营场所的清洁卫生的,在甲方要求整改的期限内仍未整改完毕以及在非吸烟点吸烟的,甲方扣除乙方履约保证金500元/次。
7.学生食堂内播放内容反动或黄色音像制品,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000元/次,情节严重的,向相关政府部门举报并终止合同,保证金不予退还。
8.乙方在智慧校园系统正常运行的情况下,在经营时收取现金或自行印制代用劵或赊账就餐的,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0元/次。
9.不按照厨房内功能分区操作食品或员工不按食品操作规范进行作业的(包括不穿工服、戴口罩、手套等),甲方扣除乙方履约保证金50元/次。
***.乙方夜间经营时间超过22:00的,甲方扣除乙方履约保证金200元/次。
11.乙方经营的食品超出学生食堂经营范围的,甲方扣除乙方履约保证金***00元/次。累计三次以上,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且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12.乙方聘请的所有工作人员与师生发生争吵或冲突,没做到文明、礼貌、热情周到地提供服务的,学校有权视情节提出处理意见。
13.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每次扣违约金2000元。
(1)违反消防安全制度和有关操作规程,引发灾害的;
(2)违反用水、用电、用油、用气管理规定的;
(3)存在火灾隐患,学校有关部门通知后逾期仍未整改的。
14.乙方的实际操作与乙方的责任和本合同所规定的指标不符,乙方的实际操作与乙方的投标承诺不符,即视为未履行合同,甲方有权向乙方索赔,赔偿数额已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没有具体规定的可按违约程度扣除200元/次至***00元/次的履约保证金。
15.对乙方违反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甲方规章制度的行为的,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16.乙方若受到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在原材料采购、食品安全等方面处罚的,由乙方自行承担。
17.甲方师生员工对乙方进行投诉,经甲方调查核实确认属实后,依据学校学生食堂管理制度作出处罚。
18.乙方在合同期内因自己原因主动放弃经营的,所有装修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不负责任何补偿。
第九条 其他
1.合同期满甲方有权组织重新招标,乙方必须在7天内退出经营场地,乙方逾期3天未退出者,甲方有权不退回乙方的保证金,学校将强制收回经营食堂,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2.乙方承诺每个食堂每层的装修预算(含设备添置费)投入不少于***0万元。
3.乙方在接到甲方下达的学生食堂文化装饰、空调及设备购置通知之日起25天内完成学生食堂文化装饰、空调及设备购置。
4.乙方为本次经营的学生食堂购买公众责任险且保额不少于5000万。
5.乙方为本次经营的学生食堂购买雇主责任险且保额不少于***0万。
6.乙方为本次经营的学生食堂购买食品安全责任险且保额不少于5000万。
7.本合同项目招标评标活动过程中的招标文件,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招标文件澄清说明、补充合同、往来信函)等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移交的设备设施清单、乙方按招标文件要求无偿投资购置的设备设施清单在本合同签订后履行过程中,再予以补充确认,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乙方因无法继续经营而要终止合同,必须提前两个月提出书面要求,并须经甲方同意,乙方赔偿由此造成甲方的损失,承担责任的具体方式由双方协商确定。
9.如遇本合同约定或法定事由出现致使本合同需终止或解除时,乙方应自事实发生或甲方通知后三日内与甲方办理结清手续,移交所经营管理服务的场地、所有设备设施及其用房。否则,甲方有权自行收回,乙方不得因此而向甲方主张物品损毁、丢失等其它相关责任。
***.若因国家发生重大政策性调整,或发生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的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可协商变更或解除合同,甲、乙双方均不负违约责任。终止合同时移交场地和设备设施,结算有关款项,并办理退还保证金手续。
11.乙方承诺向甲方提供的乙方详细信息(包括:住所地、联系电话、常用电子邮箱等)均真实存在、合法有效,并愿意承担相关法律后果。乙方信息若有变动,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在甲方收到乙方书面变更通知之前,认定原信息继续有效。
甲乙双方特别约定:甲方可以将通知、法律文件等信函,以图片、短信、文字、语音等方式发送至乙方提供的联系电话(手机)、常用电子邮箱,乙方认可此类送达方式具有与书面送达方式同等的法律效力。
12.乙方投标文件中的经营策略、经营方案及服务承诺等将作为本合同的附件,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第十条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或变更事项,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合同,补充条款经双方签字盖章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 凡与本合同有关而引起的一切争议,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解决不成时,双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十二条 如遇不可抗拒的原因而导致房屋毁损,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本合同自行终止,甲乙双方不承担责任。
第十三条 本合同一式柒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贰份,代理机构执壹份,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开始生效。
以下无正文内容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表人: 授权代表人:
承办部门代表:
联系人及电话: 联系人及电话: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封面
正(副)本
投 标 文 件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标段: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投标供应商名称(公章或自然人印鉴章)
年 月 日
一、投标书
致:(江西省永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依据贵方 (项目名称) 项目招标采购货物及服务的投标邀请,我方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名称)提交投标文件。
在此,我方声明如下:
⑴ 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截止之日起九十个日历日,中标人投标有效期延至合同履行终止之日。
⑵ 我方已经详细地阅读了全部招标文件及其附件,包括澄清及参考文件(如果有)。我方已完全清晰理解招标文件的要求,不存在任何含糊不清和误解之处,同意放弃对这些文件所提出的异议和质疑的权利。
⑶ 我方已毫无保留地向贵方提供一切所需的证明材料。
⑷ 我方承诺在本次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一切文件,无论是原件还是复印件均为真实和准确的,绝无任何虚假、伪造和夸大的成份,否则,愿承担相应的后果和法律责任。
⑸ 我方同意按招标文件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代理服务费。
投标人:
地址:  
联系邮箱: 电话:
投标人名称(盖章):
开户银行:
帐号: 日期:
注:未按照本招标文件要求填报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从而导致该投标被拒绝。
二、技术响应、偏离说明表
投标人名称:  项目编号:
我公司郑重承诺,完全响应采购文件规定的所有技术要求,并按规定的技术要求进行履约。
说明:若响应的部分技术要求与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要求有偏离,则按下表列出,并标明响应情况,若完全响应,则无需填写下表。只接受正偏离(优于采购文件要求),不接受负偏离(劣于采购文件要求),负偏离则无效响应。
序号
分项名称
招标要求
响应要求
正偏离/负偏离
说明
1





2






法定代表人(经营者或自然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盖章:
三、商务响应、偏离说明表
投标人名称: 项目编号:
我公司郑重承诺,完全响应采购文件规定的所有商务要求,并按规定的商务要求进行履约。
说明:若响应的部分商务要求与采购文件规定的商务要求有偏离,则按下表列出,并标明响应情况,若完全响应,则无需填写下表。只接受正偏离(优于采购文件要求),不接受负偏离(劣于采购文件要求),负偏离则无效响应。
序号
分项名称
招标要求
响应要求
正偏离/负偏离
说明
1





2












法定代表人(经营者或自然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盖章:
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致江西省永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兹授权同志,为我方签订经济合同及办理其他事务代理人,其权限是:全权代表本公司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投标,负责提供与签署确认一切文书资料,以及向贵方递交的任何补充承诺。
授权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私章)
有效期限:与本公司投标文件中标注的投标有效期相同,自本单位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签发日期:
附:代理人性别: 年龄: 职务: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说明:1.法定代表人为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的主要行政负责人。
2.内容必须填写真实、清楚、涂改无效,不得转让。
3.应答签字代表为法定代表人,则本表不适用。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粘贴处
委托人身份证粘贴处

五、投标人的资格声明
致:江西省永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关于贵方(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邀请,本签字人愿意参加投标,提供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服务,并证明投标文件中所提交的所有材料和所述事项均是准确的和真实的。
法定代表人(经营者或自然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盖章:
六、资格证明文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资格证明文件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必须在有效期内。
上述材料均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
供应商的资格信用承诺函
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单位名称(自然人姓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联系地址和电话:
我单位(本人)自愿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采购管理有关规定,坚守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等原则,依法诚信经营,并郑重承诺:
(一)我单位(本人)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及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我单位(本人)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我单位(本人)对本承诺函及所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合法性及有效性负责,并已知晓如所作信用承诺不实,可能涉嫌 “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违法情形。经调查属实的, 自觉接受“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 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处理。
供应商名称(单位公章):
或自然人(签字):
年 月 日
注:1.我单位(本人)专指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含自然人)。2.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按此模板提供承诺函,既未提供前述承诺函又未提供对应事项证明材料的,视为未实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按无效投标处理。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提供自证承诺函(内容为:与我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未参加本次的采购活动,特此声明!如我公司提供虚假信息,将承担虚假响应及违约的全部责任,并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接受处罚)。
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提供自证承诺函(内容为:我公司未对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特此声明!如我公司提供虚假信息,将承担虚假响应及违约的全部责任,并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接受处罚)。
3)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进行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进行查询,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证明材料
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5)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证明材料。
七、投标保证金交纳证明
八、投标服务技术文件及其他材料
技术文件:
投标人认为应提交的技术材料,可在此附件中提交(格式自定)
其他材料:
(1)投标人情况一览表
企业
名称

建立
日期

企业
地址

电话

经营业务范围

***">业绩情况
采购单位
名称
项目名称
项目规模
服务期
备注






















































投标人盖章:
(2)拟派本项目的人员情况表(格式)
序号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拟派本项目中担任的职务或承担的任务
学历
职称/资格(若有)
职称证书编号(或身份证号码)
1







2







3







4







5







....








投标人名称:(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盖章)
第六章 评标方法
一、无效标条款
1.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资格证明文件(资格证明文件: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资格证明文件”);
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3.非法定代表人本人参与投标,未提供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4.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
5.未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证明材料;
6.有招标文件当中已列明的其他导致无效投标的因素;
7.投标有效期响应不足;
8.以联合体方式参与投标;
9.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发现投标人以他人名义参加投标或相互之间串通,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参加投标;
11.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二、评标办法
1.资格评审
序号
评分点名称
评审标准
1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以下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3)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必须完全满足上述要求,否则投标无效。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评审依据: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2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非法定代表人本人参与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否则投标无效。
3
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以及提供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证明材料,否则投标无效。
4
不接受联合体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如为联合体则投标无效。
评审依据: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2.评分标准
序号
评分点
名称
评审标准
技术评分(总分:85分)
序号
评分点名称
评审标准
1
技术符合性评审
必须完全满足招标文件中的项目采购需求、工作要求,若有一项不满足的,作无效标处理。
2
学生食堂文化装饰、空调及设备购置方案
(32分)
一、投标人针对本次招标的学生食堂制订学生食堂文化装饰、空调及设备购置方案,方案包含工程量清单、预算明细及主要区域的设计;其中主要区域设计包括餐厅、特色风味档口、后厨。
(1)餐厅:提供的功能区规划设计,至少包含用餐区、人流通道、厨余回收区,且综合了以下因素进行了设计:
①人员流动及人员分流;
②采光;
③座位舒适度;
④厨余回收;
⑤饮食文化宣传;
⑥装修色调。
每满足一项得1.25分;在此基础上,设计效果切合本项目实际、项目特征明显,可操作性强的加1.5分;设计效果比较切合本项目实际情况、项目特征比较明显、可操作性较强的加0.5分,其他不加分。本项最多得9分。
(2)特色风味档口:提供了功能区规划设计,至少包含仓储、粗加工(荤素分开)、切配、烹调、售卖,且综合了以下因素进行了设计:
①员工操作规范性(含用火、燃气安全、人员安全);
②工序流程顺序;
③取餐便利;
④卫生安全。
每满足一项得1.25分,在此基础上,设计效果切合本项目实际、项目特征明显,可操作性强的加1分;设计效果比较切合本项目实际情况、项目特征比较明显、可操作性较强的加0.5分,其他不加分。本项最多得6分。
(3)后厨:提供了功能区规划设计,至少包含仓库、加工区、烹调区、清洗消毒间;且综合了以下因素进行了设计:①排油烟及通风效果;
②员工操作规范性(含用火、燃气安全、人员安全);
③工序流程顺序;
④环境卫生(地面整洁、下水、防鼠、防蝇、防蚊等);⑤食材分类保鲜;
⑥人员设备安全防护。
后厨设计方案中每满足一项得1.25分;在此基础上,设计效果切合本项目实际、项目特征明显,可操作性强的加1.5分;设计效果比较切合本项目实际情况、项目特征比较明显、可操作性较强的加0.5分,其他不加分。本项最多得9分。
评审依据:投标文件中提供学生食堂文化装饰、空调及设备购置方案,设计效果图使用A3彩色图纸(单独密封与投标文件同时提交),不可使用其他规格图纸或展板。未提供或提供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出现无证明材料或证书证件过期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下,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二、预算投入(含设备购置费)(6分):
投标人针对本次招标的学生食堂制订预算投入计划,单个学生食堂每层预算投入均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最低预算投入(***0万元)的基础上,每增加4万元得1分,本项最多得6分。
评审依据:投标文件中提供预算投入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未提供或提供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未提供或提供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出现无证明材料或证书证件过期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下,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三、学生食堂文化装饰、空调及设备购置工期(2分):
在收到采购人下达的学生食堂文化装饰、空调及设备购置通知之日起25天内完成学生食堂文化装饰、空调及设备购置的,得2分。
评审依据:投标文件中提供学生食堂文化装饰、空调及设备购置工期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未提供或提供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出现无证明材料或证书证件过期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下,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3
食品质量控制方案
(4分)
制订了食品质量控制方案,有完整的食品质量控制标准、食品质量控制措施的基础上,按下列要求计分:
(1)大伙供应提供7天菜品清单明细,每餐菜品均由营养配餐师按普通成年人每日营养摄入需求量进行分析、配置,按每份计算,至少包含食材用量、配比、食材所含营养成分、配置营养分析。满足以上要求的,得2分;
(2)大伙供应素菜选材参照季节选择时令菜系,按1年进行规划时令素菜食材供应明细。满足以上要求的,得1分;
(3)大伙供应承诺每季度开展菜品问卷调查,并按调查结果合理调整菜品、提高菜品口味。满足以上要求的,得1分。
评审依据:投标文件中提供食品质量控制方案,未提供或提供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出现无证明材料或证书证件过期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下,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4
供餐服务方案(6分)
制订了供餐服务方案,明确了供餐模式、供餐标准、收费标准的基础上,按下列要求计分:
(1)方案中大伙早餐每餐品种数量在满足基本条件≥20种的前提下,每多1种得0.1分,最多得2分。
(2)方案中大伙午餐或晚餐每餐品种(含菜品和主食)数量在满足基本条件≥30种的前提下,每多1种得0.1分,最多得2分。
(3)方案中自选称重套餐品种数量在满足基本条件≥30种的前提下,每多1种得0.1分,最多得2分。
评审依据:投标文件中提供供餐服务方案,未提供或提供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出现无证明材料或证书证件过期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下,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5
食品安全保障方案
(4分)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制订食品安全保障方案,包含以下关键内容:
①原材料及配料采购管理;
②操作规程控制管理;
③食材存储管理;
④环境卫生管理、餐具消毒管理;
⑤人防、物防、技防措施。
每满足一项得0.6分,在此基础上,关键内容切合本项目实际、项目特征明显,可操作性强的加1分;关键内容比较切合本项目实际情况、项目特征比较明显、可操作性较强的加0.5分,其他不加分。本项最多得4分。
评审依据:投标文件中提供食品安全保障方案,未提供或提供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出现无证明材料或证书证件过期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下,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5
管理制度方案(5分)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制订管理制度方案,包含以下关键内容①人员管理方案(组织架构、岗位编制与薪资、岗位职责、其他人员管理内容、员工健康管理制度、员工奖惩管理制度);
②粗加工切配餐饮安全管理制度;
③烹调加工餐饮安全管理制度、面点加工餐饮安全管理制度;
④食品留样管理制度;
⑤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管理制度;
⑥食品安全检查管理制度;
⑦食品安全自查报告制度;
⑧食品贮存管理制度。
每满足一项得0.5分,在此基础上,关键内容切合本项目实际、项目特征明显,可操作性强的加1分;关键内容比较切合本项目实际情况、项目特征比较明显、可操作性较强的加0.5分,其他不加分。本项最多得5分。
评审依据:投标文件中提供管理制度方案,未提供或提供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出现无证明材料或证书证件过期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下,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6
培训方案
(4分)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制订培训方案,包含以下关键内容:
①食品安全知识培训;
②个人卫生知识培训;
③食堂环境清洁,岗位卫生操作培训;
④年度及季度培训计划及培训目标。
每具备上述一项关键内容得0.5分,在此基础上,关键内容切合本项目实际、项目特征明显,可操作性强的加2分;关键内容比较切合本项目实际情况、项目比较特征明显、可操作性较强的加1分,其他不加分。本项最多得4分。
评审依据:投标文件中提供培训方案,未提供或提供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出现无证明材料或证书证件过期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下,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7
应急预案
(7分)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制订应急预案,包括以下各类突发事件的处置方案及方案需配备的设施、设备:
①自然灾害;
②停电、停水、停气;
③投诉;
④食物中毒;
⑤消防等。
每满足一项得1分,在此基础上,任意一项突发事件的方案内容切合本项目实际、项目特征明显,可操作性强的加2分;关键内容比较切合本项目实际情况、项目特征比较明显、可操作性较强的加1分。本项最多得7分。
评审依据:投标文件中提供应急处理预案,未提供或提供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出现无证明材料或证书证件过期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下,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8
拟投入本项目负责人(仅限1人担任)(5分)
(1)在本岗位有一年以上经营管理经验的,得1分;有二年以上经营管理经验的,得2分;有三年以上经营管理经验的,得3分;
(2)具有管理类或食品专业类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得1分;
(3)具有高级餐饮职业经理人资格或高级食品安全管理证书,得1分;
本项最高得5分。
评审依据:投标文件中提供下列证明材料:①投标人为其缴纳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社保证明材料及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和个人履历;②项目负责人学历学信网查询截图,项目负责人高级餐饮职业经理人资格证书是由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和中国烹饪协会合作认证的高级餐饮职业经理人资格证书,开标现场提供原件核查;③项目经理常驻本项目承诺书(格式自拟)。上述所有证明材料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或提供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出现无证明材料或证书证件过期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下,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9
拟投入本项目餐厅经营技术人员
(9分)
(1)具有中级以上厨师类证书的,得1分;
(2)具有高级公共营养师证书的,得1分;
(3)具有食品安全管理员证书的,得1分;具有食品安全管理师证书的,得2分;可累计计分,本小项最高得2分;
(4)具有建(构)筑物消防员证书或消防设施操作员证书的,得2分。
(5)具有食品检验员证书的,得1分;
(6)具有食品安全总监高级技能资格等级证书的,得2分。
本项最高得9分。
评审依据:投标文件中提供项目餐厅经营技术人员的相关证书复印件(开标现场提供原件核查)及投标人为其缴纳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上述所有证明材料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或提供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出现无证明材料或证书证件过期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下,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注:同一人拥有多项证书的,不重复计分。
***
保障措施
(9分)
一、场地公众责任险(3分):
(1)投标人在食堂经营项目中购买了公众责任险且保额不少于500万的,得1.5分;
评审依据:投标文件中提供保险单及购买保险发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未提供或提供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出现无证明材料或证书证件过期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下,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2)投标人承诺为本次中标经营的食堂购买公众责任险且保额不少于5000万的,得1.5分。
评审依据: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或提供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出现无证明材料或证书证件过期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下,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二、雇主责任险(3分):
(1)投标人在食堂经营项目中购买了雇主责任险且保额不少于***0万的,得1.5分;
评审依据:投标文件中提供保险单及购买保险发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未提供或提供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出现无证明材料或证书证件过期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下,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2)投标人承诺为本次中标经营的食堂购买雇主责任险且保额不少于***0万的,得1.5分。
评审依据: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未提供或提供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出现无证明材料或证书证件过期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下,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三、食品安全责任险(3分):
(1)投标人在食堂经营项目中购买了食品安全责任险且保额不少于***00万的,得1.5分;
评审依据:投标文件中提供保险单及购买保险发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未提供或提供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出现无证明材料或证书证件过期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下,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2)投标人承诺为本次中标经营的食堂购买食品安全责任险且保额不少于5000万的,得1.5分。
评审依据: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未提供或提供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出现无证明材料或证书证件过期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下,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商务评分(总分:15分)
序号
评分点名称
评审标准
1
商务符合性评审
投标供应商须完全满足投标文件“商务要求”的要求,任意一项不满足作无效投标处理。
2
管理体系认证(7分)
(1)获得ISO22000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2)获得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获得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4)获得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5)获得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体系认证。
(6)商品售后服务评价体系(GB/T2799-2011)认证为五星或供应链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28000)。
(7)企业诚信管理体系认证(GB/T 31950-2015)。
以上每项认证范围应包含“餐饮管理服务”,每提供1项得1分,最多得7分。
评审依据:投标文件须提供有效期内的上述证书的复印件及查询截图并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开标现场提供原件核查。未提供或提供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出现无证明材料或证书证件过期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下,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3
同类业绩
(8分)
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服务期限三年以上(含三年)的学生食堂经营业绩(同一单位不重复计分)的,每提供一个得2分,本项最多得8分。
评审依据:投标文件中提供合同复印件和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合同复印件须体现合同首尾页、合同签约主体、合同范围(须体现食堂运营、餐饮运营、食堂/餐厅承包、餐饮服务等与食堂服务或类似的字眼)、合同签订时间、合同会签页,合同中须体现投标人名称(全称),开标现场提供原件核查。未提供、显示模糊或证明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出现无证明材料或证书证件过期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下,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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