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江西省赣州监狱2025年监舍室外晾衣架制作与安装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所属地区:江西赣州市
发布日期:2025-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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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江西 赣州市 |
采购单位 |
江西省赣州监狱 |
招标代理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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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江西省赣州监狱2025年监舍室外晾衣架制作与安装采购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江西省赣州监狱2025年监舍室外晾衣架制作与安装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JGGZ202504001)
项目所在地区: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
一、招标条件
本江西省赣州监狱2025年监舍室外晾衣架制作与安装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
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11.027万元,招标人为江西省赣州监狱。本项目已
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预算金额:11.027万元,监舍室外晾衣架制作与安装:1696.5米,技术与质量要求:1.
使用1时镀锌管并用相应镀锌弯头连接制作成“冂”形结构,单个长度按场地实际规划和测
量为准,左右两端立柱高度1.75米,底部加十字架底座增加牢固度。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江西省赣州监狱2025年监舍室外晾衣架制作与安装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江西省赣州监狱2025年监舍室外晾衣架制作与安装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
要求:(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备处于有效期限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执照。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4月08日09时00分到2025年04月10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于江西省赣州监狱生活卫生科(办公楼512室)获取纸质版或电子版招标文
件。联系人:肖警官13607979561。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4月14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赣州监狱招标办开评标室(办公楼221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4月14日09 时30分
开标地点:赣州监狱招标办开评标室(办公楼221室)
七、其他
(一)价格与费用响应报价超过控制价格、预算金额视为无效投标。价格与金额为包
含材料费、制作与安装人工费、税金、搬运费、仓储费等全部费用的成交价。上述项目数量
为预计数量,中标人按场地实际规划与测量的长度和个数制作、安装,其和为实际制作与安
装数量。项目应付款项=实际制作与安装数量X中标单价。
(二)履约保证金合同签订时,中标人以银行基本账户转账方式向采购人缴纳合同金额的5%
作为履约保证金。未按要求缴纳,视为中标人放弃履约,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中标人应支
付的违约金及因此造成的采购人损失,全部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如履约保证金不足以赔偿,
采购人有权从未结货款中扣除,并保留进一步索赔的权利。履约保证金在项目质保期满(自
验收完成之日起3个月)且无未解决的质量等问题后,采购人一次性无息返还受中标入。
履约保证金缴纳账户名称:江西省赣州监狱
}
开户行:工商银行赣州章贡支行
帐号:1510225829221001380
(三)项目完成时间与地点项目完成时间按采购人要求,项目实施地点为采购人指定地点。
除不可抗力外,中标人不得因任何不正当理由延迟交完成。完成延误赔偿费限额为合同金额
的5%。中标人非因不可抗力停止制作与安装,经向采购人说明理由不予采信的,视为严重
违约,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
(四)验收中标人交付项目时双方按前述技术与质量要求进行质量验收、按实际制作与安
装数量进行数量验收,不合格产品采购人有权拒收,因此造成无法如采购人需求数量交货,
中标人应在7个工作日内如数补齐。验收过程中发现受中标人不具备供货条件,采购人有权
终止合同并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
(五)付款方式验收合格后,中标人开具符合法规和采购人财务要求的增值税发票,采购
人在收到前述发票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项目款(中标人对自身提供的增值税发票负全部责
任,因提供的增值税发票术合法、不合规或涉嫌虚开而产生的一系列经济、法律后果和纠纷
由中标人承担,采购人一概不予负责).
(六)安全要求中标人对项目制作与安装的生产、消防安全承担责住。因安全原因造成的
损失或相关责任,概由中标人承担。
(七)因采购人单位的特殊性,中标人人员及车辆进入监管区必须按照采购人的管理规定进
行操作,自觉遵守安全检查,严禁违禁品流入,不得违反。如发生为服刑人员提供违禁品(如
现金、手机、毒品、酒类、淫秽书等)及进行其他交易等行为的,根据司法部“六个一律”
规定,取消供方涉事人员及车辆进入监管区资格,触犯法律的,移送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情
节严重的,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采购
人损失的,采购人有权从未结货款中扣除。
(八)中标人应当对本项目的内容以及在签订、履行本项目过程中知悉或获得的所有有关采
购人的秘密信息、客户资料等信息(即“保密信息”)予以保密。中标人或其雇员(无论该
雇员是否已从接受方离职)在本条约定的保密期限内违反保密义务的,中标人应当对采购人
因此所遭受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如果中标人在本项目有效期内严重违反保密义务,采购人
同时还有权提前终止本合同。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江西省赣州监狱招标办。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西省赣州监狱
地 址:江西省赣州市黄金区金岭西路216号
联系人:林志斌
电 话:0797-8683840
电子邮件:1145056355@qq.com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
联系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M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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