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用】[ZYLHJT-2025-018]安义县困境儿童关爱服务项目合同公示

所属地区:江西南昌市 发布日期:2025-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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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江西 南昌市 采购单位 安义县民政局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名称 安义县困境儿童关爱服务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安义县困境儿童关爱服务项目采购合同 项目编号:ZYLHJT-2025-018 安义县民政局(以下简称甲方)和南昌心灵家园成长中 心(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 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同意按照下面的条款和条件订立本政 府采购合同,共同信守。 一、政府采购合同文件 本政府采购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政府采购合同 不可分割的部分: 1.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的更正公告、变更公告; 3.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条款; 5.中标通知书; 6.政府采购合同的其它附件。 二、政府采购合同标的 本政府采购合同的标的和数量为政府采购合同服务清 单中所列服务。(附件) 三、政府采购合同金额 根据上述政府采购合同文件要求,政府采购合同的总金 1 额为人民币(大写): 贰佰柒拾叁万伍仟贰佰柒拾元整_ ,即 RMB 2735270.00 元 。该合同总价包括人员工资、社会 保险、福利、材料费、差旅费、管理费、设施设备费、培训 费、技术支持、利润、税金、招标代理服务费、不可预见费 用等全部费用。 四、付款方式及条件 本项目的困境儿童关爱保护服务工作完成经甲方和甲 方委托的第三方机构验收合格前提下,在合同年限内,按季 度考核,验收合格后分期给付。具体为:第一笔:合同签定 后 7 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 20%作为预付款。第二笔:在乙方 服务 3 个月后,乙方分类按照时间顺序装订验收材料,经甲 方和甲方委托的第三方机构对乙方提供的服务质量阶段性 考核评估合格后,在乙方不存在扣款的情况下,付至合同总 价的 40%;第三笔:在乙方服务 6 个月后,乙方分类按照时 间顺序装订材料,经甲方和甲方委托的第三方机构对乙方提 供的服务质量阶段性考核评估合格后,在乙方不存在扣款的 情况下,付至合同总价的 60%;第四笔:在乙方服务 9 个月 后,乙方分类按照时间顺序装订材料,经甲方和甲方委托的 第三方机构对乙方提供的服务质量阶段性考核评估合格后,在乙方不存在扣款的情况下,付至合同总价的 80%;第五笔:合同服务期满后,乙方分类按照时间顺序装订材料,经甲方 和甲方委托的第三方机构对乙方提供的服务质量考核评估 2 合格后,在乙方不存在扣款的情况下,根据考核结果按实结 清余款。结算材料由乙方汇总后报县民政部门审核,考核结 果由县民政局或指定第三方提供,按季度据实结算。由于乙 方提供的结算材料不及时等原因造成的时间拖延,由乙方自 行承担责任。 注:无任何利息补偿,所有款项价格均为含税价。甲方 付款前,乙方须开具合法、等额并符合甲方要求的增值税发 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并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五、履约保证金 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供应商须向采购人交纳履约保证 金(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为合同金额的 5%,以支票、汇票、本 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保险)等非现金形 式提交)。 2.履约保证金用以约束中标供应商在合同履行中的行 为,弥补合同执行中由于中标供应商自身行为可能给采购人 带来的各种损失。中标供应商履行合同违约时,采购人按合 同约定扣除全部或部分履约保证金。如违约给采购人造成的 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还应当依法赔偿超过部分的损失。 3.履约保证金的退还: (1)方式:无息退还至投标人缴纳履约保证金的账户。如为保函,在到期时自行失效。 (2)时间:项目全部验收合格且采购人收到发票后 20 3 日内。 (3)条件:按合同要求全部履约完成并经采购人验收 合格,且采购人收到中标人出具的发票。 4.不予退还情形; 除不可抗力情况外,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其履 约保证金,招标人将视情节决定不予退还或部分不予退还。 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 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要求; (2)中标人不履行与采购人订立的合同; (3)中标人所供货物或服务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要求; (4)中标人采取欺骗、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或与其它投 标人串通投标: (5)中标人将合同内容转包、违法分包; (6)中标人故意捏造事实或伪造证明材料,进行虚假恶 意投诉或反映。 六、服务时间和服务地点 服务期限:项目周期为一年,自 2025 年 4 月 14 日至 2026 年 4 月 13 日止。 服务地点:安义县辖区内。 七、验收要求 乙方根据甲方指定要求完成合同义务,由甲方和甲方委 托的第三方机构根据验收方案细则进行项目评估验收。项目 4 验收合格后,甲方按约七个工作日内支付项目尾款;如验收 不合格,乙方需按照约定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八、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随时了解掌握项目进展、人员配备、资金使 用的情况,乙方应加强项目、人员、资金的管理。乙方应无 条件接受并配合甲方、有关部门或甲方委托的第三方对本项 目的监督、检查、评估和考核,对甲方或有关部门、委托的 第三方指出的问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按要求整改到位,如 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乙方需按照约定承担相应违约责 任。 2.甲方对项目相关的文件、照片、视频等所有资料以及 课件、手册、案例集、文章等所有产出均具有所有权,乙方 使用相关资料需要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使用。 3.甲方有权根据法律法规、国家政策、上级有关要求等 变动对项目的内容、质量、考核标准等作出相应的变动或调 整,在不增加服务成本的情况下乙方应积极协助配合。 4.在乙方按要求履行项目服务的情况下,甲方应按合同 约定按时支付合同金额。 5.乙方应按照本合同和经甲方同意后乙方制定的年度 服务计划,运用专业的社会工作知识和方法提供相应服务,并保证服务质量,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服务项目转包、分包 给第三方。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甲方有权 5 拒绝接受。 6.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不会给甲方带来因专利权、知识产权、著作权等其他权利所引发的纠纷或诉讼,如有发 生,均由乙方负责交涉并承担全部责任。因乙方的违法违规 行为、不当行为或过失所造成的损失及有关责任,由乙方自 行承担,与甲方无关。 7.乙方应负责解决现场突发事件,并保证项目顺利执 行。在服务过程中与服务对象或其他相关人员发生纠纷,由 乙方负责处理,甲方协调相关部门进行协助,处理期限不应 超过 15 个工作日,处理结果应及时报甲方备案。 8.乙方应注意儿童隐私保护,对乙方存在违反儿童隐私 保护法律法规等行为,乙方需按照约定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后果严重的,将承担法律责任。 9.乙方要按照周报、月报、季报、半年报、全年报频次 定期向甲方提供项目开展过程中的书面和纸质资料及台账,包括不限于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情况、活动开展情况、特色 亮点情况等。 九、违约责任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无条 件退出,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 3%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全 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律师费等费用。 1.项目不得分包、转包,不得随意调整。除不可抗力 6 因素外,所有项目均应按照本合同和年度服务计划确定的 期限完成。 2.项目执行单位应按照“专款专用、单独核算、注重 绩效”的原则,及时建立健全内控制度、专项财务管理制 度和会计核算制度。加强资金管理,将项目资金納入单位 财务统一管理,便于追踪问效和监督检查。严格规范资金 用途,保证项目资金的安全和正确使用,不得用于购买或 修建楼堂 馆所、缴纳返款罚金偿还债务、对外投资、购买 汽车等支出,不得以任何形式挤占、截留、挪用项目资 金。 3.项目执行结束后,由安义县民政局会同第三方机构 对项目进行审核评估,不合格的,限期整改:无法整改 的,由甲方对乙方追回项目资金,三年内不得参加本地区 内困境儿童关爱保护服务项目投标以及类似活动,并以适 当方式给予通报。 4. 乙方不能提供服务(逾期超过 20 天视为不能提供服 务),或服务不合格从而影响甲方按期正常工作的,应向甲 方偿付合同价款 5%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足。 5.乙方逾期提供服务的,应在服务前与甲方和政府采 购管理部门协商,甲方仍需求的,乙方应立即提供服务,否 则按照每天 2000 元支付逾期违约金,同时承担甲方因此 7 遭致的损失费用。 6.乙方在本项目服务期间,产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劳 资纠纷等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8.乙方因违法违规行为、不当行为、过失或侵害服务 对象权益行为未及时处理并造成不良后果的。 9.乙方不接受配合甲方、有关部门或甲方组织的对本 项目的监督、检查、评估、考核和审计。 10.季度验收评估不合格,经整改后验收仍然不合格。 11.因乙方原因无法完成合同。 12.乙方不再具备招标时规定的资质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权终止合同或暂停提供 服务,甲方无条件退出,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 3%的违约 金,并赔偿乙方全部损失。 1.甲方无故提出解除合同,需按照完成进度支付相应费 用。 2.甲方不按时支付合同金额。 十、争议解决 双方因履行本协议而产生的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如 果协商或调解不能解决争议,则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的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合同生效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盖章并经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 8 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每 份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合同执行中,如需修改或补充合同内容,双方可协商 另签署补充协议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 律效力。 3.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安义县民政局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安义县龙津镇北外环 联系人:余旗 电话:18942301926 日期:2025 年 04 月 14 日 乙方(公章):南昌心灵家园成长中心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皇殿侧路 12 号附 1 号 联系人:喻海丽 电话:13367911009 日期:2025 年 04 月 14 日 9 10 附件:政府采购合同服务清单 一、项目服务对象 全县民政领域服务保障的困境儿童及项目服务要求中 的全部工作内容。 二、项目实施内容 (一)困境儿童关爱服务 1.推动生活状况评估规范化 探索建立困境儿童生活状况评估地方标准,组建儿童关 爱专业队伍,按照服务要求频率对全县困境儿童全覆盖进行 走访摸排、探视巡访、关心关爱、档案管理等。强化动态监 管机制,及时更新符合救助政策的困难儿童每月动态。 2.推动关爱服务活动清单化 将困境儿童需求、各方资源和服务供给精准对接,通过 摸排困境儿童医疗健康、思想教育、文化娱乐、教育培训、关爱援助等服务需求清单,采取“集中辅导+个案干预”相 结合的方式,对儿童开展励志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疏导、社 会融入支持、法治宣传教育、自我保护能力提升等关爱服务,对儿童家庭开展养育指导服务。对高风险儿童,以“一对一”服务为主;对中低风险儿童,以集中教育辅导、小组游戏活 动等为主。 养育指导:通过分别对 0-6 岁、6-14 岁、14-17 岁年龄 段困境儿童家庭开展生活照料、安全防护、亲子关系培养等 科学养育指导,提升家庭监护意识和监护能力。该项工作每 年每个乡镇开展不少于 5 次。 励志教育:通过在寒暑假、周末不定期开展革命教育, 1 组织夏令营,参观历史博物馆、红色名村,未保中心红色电 波室实操等活动,帮助儿童从小树立正确理想信念,培养自 尊自信、乐观向上的性格品质和不屈不挠的心理意志。该项 工作每个乡镇每年开展两次,一次 2 天,每次约 15 人,共 计 455 人。 心理健康教育疏导:通过县内外心理咨询教育团队,依 托县未保中心,对心理明显存在障碍经评估后为高风险、中 风险的困境儿童开展心理治疗和健康疏导,提供陪伴交流、情绪疏导、亲情关爱等服务,缓解儿童心理压力和负面情绪,帮助形成健康积极的心理状态。该项工作将通过聘请心理咨 询师开展,为约 90 人提供心理健康疏导服务,每人提供平 均 4 次心理情绪疏导服务,共计 360 次。 社会融入支持:针对有自卑心理、长期缺乏同外界沟通 的困境儿童,依托乡镇儿童主任、儿童督导员、社工等开展 社交及生活技能训练,帮助儿童掌握与他人沟通交流的技 巧,改善同伴关系,融入社区生活,该项工作每年每个乡镇 进行 5 次,共 55 次。 儿童关爱探视探访:为全县困境儿童开展探视巡访服 务,包括政策落实、学习成长、生活照料、健康医疗等情况 摸排,并对儿童及监护人“四防”进行摸排,即防火、防电、防溺水、防性侵,引导其掌握安全知识、增强安全防范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预计全年将摸排约 3 万人次。 法治宣传教育:通过在县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等儿童 关爱场地吸收法院、检察院“模拟法庭”和“向阳未检工作 室”优秀宣传载体,计划通过每周开展一次,一次不少于 10 人的频次,以沉浸式模拟体验的方式来为困境儿童普及法 2 律,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儿童法治意识,开展儿童普法 教育,引导儿童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自我保护能力提升:通过联合教体、公安等部门,全覆 盖深入学校、社区开展防校园欺凌、性侵害、暴力伤害、诈 骗、火灾、溺水等安全知识宣传、应对处理技巧普及培训,提升儿童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该项工作每个乡镇每年开展 5 次,共 55 次。 重点个案干预:对困境儿童中重点关注对象实施个案干 预,包括生存条件差、监护能力差、心理不良倾向等高中风 险儿童,按实际及预估数据计算,为不少于 30 名重点困境 儿童开展个案服务,每名儿童平均服务 6 次,共 180 次。 (二)特殊困境儿童个案帮扶 1.加强困境儿童突发事件援助 为 150 名身患重大疾病、遭受不法侵害、意外伤害或者 突发事件,实施临时救助、最低生活保障、医疗保障等现有 保障政策后仍然生活困难的儿童,提供必要的援助资金。 2.加强困境儿童涉法涉诉援助 建立法律援助备用金制度,为涉法涉诉的儿童聘请律 师、为证人出庭提供交通和务工等补贴、收集证据等。拓展 涉案困境儿童帮助范畴,由目前的取证、心理疏导、绿色医 疗、法律援助延伸到家庭教育指导、居住环境改造、民事权 益保护、涉困境未成年人公益诉讼等更多领域。该项工作将 由县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为涉法涉诉的儿童聘请律师、为 证人出庭提供交通和务工等补贴、收集证据等。预计将为不 少于 5 人提供援助。 (三)儿童福利工作者业务培训 3 1.加强业务人员专业化培训。 为提升安义县儿童福利服务人员的专业素养和服务能 力,每年针对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儿童工作专员等儿童 福利工作者开展不少于 3 次以上集中培训,每次不少于 140 人。重视本土化培育,吸收相关人员培养其参与困境儿童支 持服务工作,每年举办一次困境儿童关爱服务技能竞赛,不 断推动困境儿童关爱服务工作提质增效。 2.儿童类社会组织孵化培训 通过持续开展未成年人服务类专业社会组织孵化培育 工作,对孵化组织的机构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开展未成年人 保护专业培训与督导服务,组织参与孵化培育的社会组织开 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实务实训,提高社会组织未成年人关爱 保护服务水平。预计每年通过县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聘请 专业师资力量进行孵化培训,至少孵化出 1 家县域内儿童类 社会组织。 3.乡镇及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实地督导评估 对全县 11 个乡镇(处)每年实地督导不少于 4 次。及 时解答基层儿童关爱服务工作者履职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 题,不可以会议形式代替实地督导,必须专业化入户指导,并编制同类问题解决操作指南。对每个乡镇(处)儿童关爱 服务工作进行考核评估。 (四)县乡村三级困境儿童关爱保护服务体系建设 1.村(社区)服务场地(儿童之家)运营提升。全县 104 个儿童之家全覆盖活动开展,包含儿童主任能力培训、困境 儿童节假日托管、困境儿童关爱活动开展等。每年预计为每 个儿童之家开展不少于 5 次活动。 4 2.乡镇“一老一小”幸福院困境儿童服务场地活动开展。为全县 26 个“一老一小”幸福院进行活动开展,包含老幼 融合、爱心供养等活动,每年每个“一老一小”幸福院预计 开展不少于 5 次。 3.在县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常态化开展儿童关爱服 务。在县级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利用双休、节假日常态化 开展各类儿童关爱服务活动,并对村镇一级解决不了的儿童 困境问题,召集各行业部门专家集体会商解决。每年开展不 少于 90 次活动,每次不少于 10 人。 三、项目服务要求 1.组建专业化关爱队伍。本项目要求组建专业的服务团 队,项目专职入驻人员不少于 5 人,服务团队人员中的 80% 人员须具备社会工作师或心理咨询师等相关资质。具备中级 以上相关资质的人员不少于 50%,利用儿童主任、儿童督导 员及儿童福利工作者完善县乡村三级儿童关爱服务队伍,织 密织牢我县困境儿童保护网络。 2.开展系统化综合培训。为提高基层困境儿童工作人员 依法履职尽责能力,根据民政部、省民政厅、市民政局关于 加强基层儿童工作队伍建设工作要求,结合我县儿童福利工 作和困境儿童保护工作的实际情况,通过“法规+政策+实务”的综合培训,掌握开展困境儿童服务工作的基础方法和技 巧,降低畏难情绪,提高基层困境儿童工作队伍的工作意识、明确自身岗位职责,提升我县儿童工作者的专业能力。 3.健全分类化档案管理。针对重点农村留守儿童、孤儿(集中、分散)、残疾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残疾事实 无人抚养儿童等儿童福利领域服务对象的申请审批、探视巡 5 访服务、收养、体检、心理健康监测、助学、入院、出院回 访等档案,建立全县统一规范,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档案模 版。并根据规范,督导各乡镇民政部门对近 3 年全县儿童 福利领域档案进行一次整理和完善,并进行一次档案完善情 况的评估。 4.制定精准化关爱服务。将困境儿童需求、各方资源和 服务供给精准对接,包括但不限于医疗健康、思想教育、文 化娱乐、教育培训、关爱援助等需求,制定困境儿童服务需 求清单,按安义县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试点项目方案开展好形 式多样的各种关爱活动,提升困境儿童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 力。 5.搭建特色化关爱品牌。整合多方资源,贴合困境儿童 实际,重点打造县级关爱服务品牌,指导各乡镇形成当地特 色困境儿童关爱品牌,通过多平台、多渠道宣传推广,吸引 社会各界参与,提升品牌影响力,营造全社会关心关爱困境 儿童的良好氛围。 6.构建体系化关爱机制。紧紧围绕合力守护儿童成长的 主线,从教育指导、困境帮扶、心理关爱、社会融入等多层 面,构建“一支队伍+一份清单+N 项服务”困境儿童关爱机 制,从“发现——响应——帮扶——回访”形成全方位、全 链条的儿童关爱体系,完成工作闭环,达到困境儿童圆满融 入家庭社会生活的美好状态。 7.推广阶段性试点成果。强化舆论导向,项目试点不得 少于 2 篇国家媒体报道、4 篇省级媒体报道、6 篇市级媒体 报道及每个乡镇每月不少于 1 篇县级媒体报道,媒体报道要 求为中国社会报、江西日报等主流媒体。要加强困境儿童关 6 爱服务各项工作宣传,采取多种形式,要及时挖掘正面典型 案例,宣传推广工作中涌现的好经验、好做法,发挥示范带 动作用,进一步提升困境儿童关爱服务工作水平。 四、项目实施及验收细则 安义县困境儿童关爱服务项目
序号 项目内容 单位 最低 场次/ 人次 要求 备注
一、困境儿童关爱服务
1.1 困 境 儿 童 生 活状况评估 945 对困境儿童养育状况开展专业评估并出 具评估报告,分类筛选出监护照料薄弱、心理情绪异常、社会融入困难的困境儿 童,实行一人一档、动态更新,并根据困 境儿童存在的风险类型和风险等级,制定 关爱帮扶方案。要求县域内不漏一人,每 一例新增对象在文件规定时间内完成评 估。应同时具备纸质和电子评估报告,并 形成系统台账。
1.2 亲子教育、养 育 指 导 等 活 动(每个乡镇 每年 5 场) 场次 55 依据评估结果,对困境儿童家庭开展生活 照料、安全防护、亲子关系培养等科学养 育指导,提升家庭监护意识和监护能力。活动需要主题鲜明,目的明确,确保每场 活动服务对象满意度达到 95%以上。
1.3 开 展 红 色 教 育、法治宣传 教育、思想道 德 教 育 等 励 志 教 育 活 动(夏、冬营),每 个 乡 镇 每 年 2 次,一次 2 天,每次约 15 人。 人次 455 依据评估结果,对于悲观消极、胆小怯懦、自卑内向的困境儿童,采取研学教育等方 式,开展红色教育、思想道德教育、励志 教育,帮助儿童培养自尊自信、乐观向上 的性格品质和不屈不挠的心理意志。活动 应主题明确,突出红色教育、法制教育等 主题,要有明确活动计划方案,要对每位 儿童购买人身保险,不得出现安全事故,服务对象满意度需达到 95%以上。
1.4 心 理 情 绪 疏 导 服 务 , 约人次 360 依据评估结果,对于存在抑郁、焦虑、失 眠、厌学暴力、手机沉迷、遭受孤立和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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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 人,每人 提 供 平 均 4 次 心 理 情 绪 疏导服务。 凌等现象的中高风险困境儿童,开展心理 健康宣传教育,提供陪伴交流、情绪疏导、亲情关爱等服务,缓解儿童心理压力和负 面情绪,帮助形成健康积极的心理状态。应具备初期评估、开展服务的整套台账,包含服务过程记录表与服务照片,形成有 效成效。
1.5 社 会 融 入 支 持活动,每个 乡镇 5 次,共 55 次。 55 依据评估结果,对于困境儿童及流动儿童 中社会融入困难的儿童,依托村(社区)儿童关爱服务场所,支持配合相关部门或 者直接开展社交及生活技能训练,帮助儿 童掌握与他人沟通交流的技巧,改善同伴 关系,融入社区生活。应形成具体活动台 账,主题明确,目的突出,成效凸显,服 务对象满意度须达到 95%以上。
1.6 儿 童 关 爱 探 视探访,约 3 万人次 人次 30000 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儿童法治意识,教育引导儿童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应形成探视巡访台账,包括但不限于探访 记录、探访照片、解决问题记录等,随机 抽访满意率须达到 95%以上。
1.7 困 境 儿 童 自 我 保 护 能 力 提 升 教 育 活 动,每个乡镇 5 次,共 55 次。 55 依据评估结果,对于缺乏亲情关爱和监护 薄弱的困境儿童,开展防校园欺凌、性侵 害、暴力伤害、诈骗、火灾、溺水等安全 知识、应对处理技巧普及培训,提升儿童 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应形成具体活动台 账,主题明确,目的突出,成效凸显,服 务对象满意度须达到 95%以上。
1.8 重 点 个 案 干 预 30 人。 人次 180 中高风险儿童按实际及预估数据计算,开 展 30 名儿童重点个案服,30 名儿童*每名 儿童平均 6 次个案服务。应具备初期评估、需求评估、开展服务的整套资料,包含服 务过程记录表与服务照片,形成有效成 效。
二、特殊困境儿童个案帮扶
2.1 突发困难援 助 150 为身患重大疾病、遭受不法侵害、意外伤 害或者突发事件,实施临时救助、最低生 活保障、医疗保障等现有保障政策后仍然 生活困难的儿童,提供必要的援助资金。每人每次不少于 3000 元救助标准,原则 上不允许人员重复。应根据甲方提供名单 准确进行援助。
2.2 涉法涉诉援 助 5 为涉法涉诉的儿童聘请律师、为证人出庭 提供交通和务工等补贴、收集证据等。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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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备具体援助人、援助事项等援助台账。援助对象满意率须达到 95%以上。
三、儿童福利工作者业务培训
3.1 人才建设(一 年开展 3 次,每次约 140 人) 人次 420 对全县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未成年人 救助保护机构工作人员等儿童福利工作 者开展业务培训,培训内容包括政策解 读、理论、社工实务等。每年开展一次技 能竞赛,对所有儿童关爱服务工作者进行 评优,并给予一定的物质精神奖励。含培 训费、学员餐费、场地费、培训课时费等。应具备具体培训方案,根据实际情况有针 对性开展培训,对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 实行培训考核评估,对不适合继续担任儿 童督导员、儿童主任对象有义务向甲方提 出建议。
3.2 儿童类社会 组织孵化培 训 1 培育符合要求扎根安义县的 1 家儿童类社 会组织。
3.3 乡镇(处)实 地督导评估 4 对全县 11 个乡镇(处)每年实地督导不 少于 4 次,及时解答基层儿童关爱服务工 作者履职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不可以 会议形式代替实地督导,必须专业化入户 指导,并编制同类问题解决操作指南。对 每个乡镇(处)儿童关爱服务工作进行考 核评估。应出台具体督导评估方案,建立 督导评估台账。
四、县乡村三级困境儿童关爱保护服务体系建设
4.1 村(社区)服 务场地(儿童 之家)活动开 展 520 全县 104 个儿童之家全覆盖活动开展,包 含儿童主任能力培训、困境儿童节假日托 管、困境儿童关爱活动开展等。活动需要 主题鲜明,目的明确,活动服务对象满意 度达到 95%以上。
4.2 乡镇“一老一 小”困境儿童 服务场地活 动开展 130 为全县 26 个“一老一小”幸福院进行活 动开展,包含老幼融合、爱心供养等活动。活动需要主题鲜明,目的明确,活动服务 对象满意度达到 95%以上。
4.3 县未成年人 救助保护中 心常态化开 展儿童关爱 服务 90 在县级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利用双休、节假日常态化开展各类儿童关爱服务活 动,并对村镇一级解决不了的儿童困境问 题,召集各行业部门专家集体会商解决。活动需要主题鲜明,目的明确,活动服务 对象满意度达到 95%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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