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用】[JXXY2025-GX-G004品目二]赣县区2024-2025年度赣江源区生态综合治理项目品目二合同公示

所属地区:江西赣州市 发布日期:2025-04-19

【招标信用】[JXXY2025-GX-G004品目二]赣县区2024-2025年度赣江源区生态综合治理项目品目二合同公示: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江西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江西 赣州市 采购单位 赣州市林业局赣县分局
招标代理机构 江西兴越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赣县区2024-2025年度赣江源区生态综合治理项目品目二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采 购 合 同 项目名称:赣县区 2024-2025 年度赣江源区生态综合治理项目 品目二 项目编号:JXXY2025-GX-G004 品目二 项目编号:JXXY2025-GX-G004 品目二 赣县区 2024-2025 年度赣江源区生态综合治理项目品目二 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甲方(采购单位):赣州市林业局赣县分局 甲方地址:赣州市赣县区总部经济大楼中塔 5 楼 乙方(服务单位):赣州市垠山绿苑林业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地址:赣州市赣县区梅林赣新大道 123 号 7 楼 甲、乙双方根据江西兴越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组织公开招标的招标结果和招标文件的要 求,并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按下述条件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合同文件 《成交通知书》及下列招标文件、响应文件中的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合同条款; (2)采购需求; (3)分项报价表; (4)投标过程答疑函; (5)技术要求响应/偏离表 (6)商务要求响应/偏离表 第二条:合同范围和条件 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应与上述合同文件的规定一致。 第三条:服务的质量、数量、要求
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赣县区 2024-2025 年 度赣江源区生态综合 治理项目品目二设计小 班:五云 23-46。项目期限 3 年,建设期为 2025-2027 年。项目工程工序主要分为林地清理、整地挖 穴、回填施肥、栽植、抚育等,每道工序完 成必须由第三方验收合格,才能进行下一道 工序。
第四条:履行期限、地点、方式、包装方式 4.1 履行期限:项目期限 3 年,建设期为 2025-2027 年。 4.2 履行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4.3 履行方式:甲方为乙方完成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其余工作由乙方自行完成; 4.4 甲方按照合同规定的付款进度向乙方支付款项。 第五条:价款 合同金额(价款):人民币贰佰伍拾陆万捌仟零叁拾陆元整(¥***.00 元) 第六条:付款进度安排和资金支付方式 6.1 资金支付实行分段四次支付,每次支付项目验收计量计价的 95%。每道施工工序必须 经验收合格后才能支付,结付时有关工序的验收单须附后。 其中 2025 年苗木栽植后支付林地清理、整地、施基肥、采购苗木及栽植等验收合格工序 款;2025 年秋季验收后支付当年春季抚育、追肥、秋季抚育等验收合格工序款;2026 年 秋季验收后支付当年春季抚育、追肥、秋季抚育验收合格工序款;2027 年秋季验收后结付 当年抚育、追肥等验收合格工序款及剩余工程款。 6.2 资金支付方式:合同以人民币付款。 第七条:验收 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供的服务按作业设计要求和相应服务行业标准进行验收。(详见赣县区 2024-2025 年度赣江源区生态综合治理项目作业设计) 第八条:交付标准和方法 8.1 乙方应按照招标文件里采购项目要求中甲方规定的时间提供服务。 8.2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不能按时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 能按时提供服务的理由、延误时间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进行分析,如果 同意,可通过修改合同,酌情延长服务时间。 8.3 如果乙方毫无理由地不提供服务,将受到以下制裁:加收违约损失赔偿和/或终止合 同。 8.4 本合同中未约定的内容,但乙方在投标文件中已做的承诺,该承诺乙方仍应执行;本 合同的约定与乙方投标文件承诺或甲方招标文件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更高标准、更有利于 甲方项目实施的内容执行。 第九条:质量保修范围和保修期 9.1 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向甲方提供服务。 9.2 更换:如因服务质量问题,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9.3 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 第十条: 转让和分包 10.1 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1.1 违约赔偿: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供服务,甲方可从款项中扣除违约赔 偿费,赔偿费应按每迟交一周,按合同总价的 1%计收。但违约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合同总 价的 10%。一周按 7 天计算,不足 7 天按一周计算。如果乙方在达到最高限额后仍不能交 货,甲方可考虑终止合同。 11.2 违约终止合同 11.2.1 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提供全部或部分服务; 11.2.2 如果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义务,乙方在收到甲方发出的违约通知后 30 天 内,或经甲方书面认可延长的时间内未能纠正其过失。甲方可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终止 部分或全部合同。在这种情况下,并不影响甲方向乙方提出的索赔。 11.2.3 在甲方根据上述第 11.2.1 条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甲方可以依其认为适 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完成的服务,乙方应对购买类似服务所超出的费用负责。而且乙 方还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第十二条:解决争议的方法 本合同适用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由 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本合同的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赣州市赣县区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合同修改 欲对合同条款进行任何改动,均须由甲乙双方签署书面的合同修改书。 第十四条:其他事项 14.1 乙方拟派本项目人员均需购买意外伤害险,在工作过程中所出现的人员意外伤害均由 乙方负责。 14.2 乙方拟派本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到现场指导各工序施工,实行打卡制,2025 年 4-5 月 共计出勤天数不得少于 20 日(不可抗力因素除外),每少一天扣除人民币壹仟元整 ¥1000。 14.3 施工进度要求在 2025 月 5 月 10 日前完成栽植。 14.4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应平等协商,并视具体情况再补充协议。 14.5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均按合同规定严格执行。 14.6 本合同一式肆份,赣州市赣县区国有资产服务中心政府采购股、采购代理机构各执壹 份,甲方、乙方各执壹份。 14.7 原合同及相应条款与本合同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合同为准。 第十五条:验收 15.1 监理、验收要求 货物进场验收:施工单位苗木、肥料等货物进场,应及时通知监理单位派监理人员到现场 验收签字、拍摄水印照片存档(有日期、地点),并按监理人员要求存放指定的地点(仓 库)。 工序验收:清山、整地、施基肥、栽植、未成林抚育等,每一道工序开工前应提前通知监 理单位征得监理人员开工许可。施工期间,监理人员应到现场监督施工质量,发现质量问 题应书面下发整改通知书,施工单位应及时按要求进行整改。各工序结束后监理单位应留 存监理日志(施工单位代表应签字确认),并按规定向建设单位提交阶段性监理验收报 告。 阶段性监理验收报告内容应包括:设计小班边界是否位移、货物质量、整地质量是否达到 设计标准、树种配置、施工面积与合格面积、造林密度、造林成活率、苗木高生长量等是 否达到设计标准,对造林小班合格情况作出综合评价。 竣工验收:由建设单位聘请第三方对项目进行竣工验收。竣工验收内容包括造林地小班边 界位移、合格面积、造林树种保存率、造林苗木树高生长量、侧枝萌芽条修剪等进行全面 验收;对不合格的标段或小班,第三方要对监理单位监理各阶段提供的监理报告、监理人 员的监理日志进行审查,对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作出质量评价并提出整改措施。 15.2 检查验收 项目建设完成后,实行按规定逐一组织施工单位自查、监理单位全查、建设单位核 查、上级林业主管部门组织复查和核查验收,严把质量关,不合格的一律返工至合格为 止。 15.2.1 施工单位应按照批复的项目相关设计文件和有关合同对项目完成情况进行自查。工 程必须按批复后的项目作业设计文件经监理单位验收合格,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的,应 由监理单位督促施工单位及时编制工程竣工验收申请,报请建设单位组织竣工验收。 15.2.2 监理单位对施工单位在施工期间的各项工序进行全过程监理,发现问题,要及时纠 正,直至工程建设质量合格为止方可予以验收。监理单位应按照工程作业设计说明书、施 工合同和招投标文件等对工程进行质量、进度、成本“三控制”,合同与信息管理、安全 生产管理“二管理” 和组织协调业主方与施工方之间关系“一协调”进行监理目标管 理。 15.2.3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能进行工程竣工验收:工程建设规模和质量达不到批复的项 目相关设计文件要求的;未经批准,擅自调整项目建设规模、建设地点和建设内容的;财 务管理混乱,未按要求做好资金核算,违规使用项目专项资金的;档案资料不健全的。 甲 方:(公章) 乙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地址:赣州市赣县区总部经济大楼中塔 5 楼 地址:赣州市赣县区梅林赣新大道 123 号 7 楼 联系人:*** 联系人:*** 电 话:*** 电 话:*** 开户行: 开户行:江西赣县农村商业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账号: 账号:132399281000054985 日期:2025 年 4 月 18 日 日期:2025 年 4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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