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地区 |
江西 赣州市 |
采购单位 |
赣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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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赣州市疾控中心生活饮用水检测和前处理设备采购项目品目一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 |
江西南华华衍医药有限公司 |
中标金额 |
*** |
联系方式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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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GZSJ2025-GZJK-G001 品目一
赣州市疾控中心生活饮用水检测和前处理设 备采购项目品目一采购合同
采购单位:赣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 法局)
项目名称:赣州市疾控中心生活饮用水检测和前处理设备采 购项目品目一
项目编号:GZSJ2025-GZJK-G001 品目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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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GZSJ2025-GZJK-G001 品目一
甲方:赣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
乙方:江西南华华衍医药有限公司
根据赣州市疾控中心生活饮用水检测和前处理设备采购项目品目一(项目编号:
GZSJ2025-GZJK-G001 品目一)的招标结果和《中标通知书》,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经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 原则,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如下。
一、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响应文件以及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 割的部分:
(1)合同条款; (2)服务需求一览表;
(3)响应报价表; (4)响应过程答疑函; (5)廉洁承诺协议书; (6)安全生产协议。
2.合同范围和条件:
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应与上述合同文件的规定一致。
二、甲、乙双方都应严格遵守《江西省医疗卫生机构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管理暂 行办法》有关规定,如乙方因违反相关规定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而隐瞒相关事实,甲方发 现后将有权立即终止合同,造成所有损失由乙方承担。
三、合同金额、货物名称、规格型号、单价、数量、总价、技术指标、配置(配置清单见附 件):
货物名称 | 品牌/规格 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元) | 单项合计 (元) | 生产厂家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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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GZSJ2025-GZJK-G001 品目一
全自动固相 萃取仪 | 睿科/SPEVA 08N(PFC) | 台 | 1 | *** | ***.00 | 睿科集团(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 |
合同总价(元) | 人民币大写:伍拾玖万玖仟玖佰元整 人民币小写:¥***.00 |
乙方承诺供货的中标价不能高于同行业江西省的供货平均价,如发生大幅度偏离行业平均 价,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相应的经济损失。以上货款以人民币进行结算,该价格为到达赣 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指定仓库的入库价格,包含产品费、增值税、运输费、保险费、伴随服 务费等一切费用,不因任何因素增加费用。
四、技术要求:
1.包装:原厂包装。
2.提供全新的未经使用的产品。
3.所有提供的产品应符合现行版法定标准。
五、交货时间及地点、违约金:
1.交货期:合同完成签订后 30 日内。
2.违约金收取:如乙方未在合同约定期限内供货,甲方有权按未供货部分价值的 20%处以 违约金,由此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另行要求乙方赔偿。
3.交货地点:赣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设立的指定地点。乙方负责货物的运输,所产生的 费用由乙方负责。
4.交货要求:乙方应提供原装、全新的、符合质量标准的货物,不得以旧货翻新充数,并 按有关要求进行包装及装运。
六、验收方式:
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完成设备安装调试、使用培训,达到可使用状态后试用 30 天(且正式使 用 5 次及以上)内无故障,向甲方申请验收,甲方原则上收到验收申请后 7 个工作日内委托代 理机构组织专家根据合同、商品清单、国家标准及货物验收通常惯例进行验收,乙方须提供核 心产品(按甲方要求)的送检合格报告,送检报告涉及的有关性能指标须符合招投标文件,验 3
项目编号:GZSJ2025-GZJK-G001 品目一
收合格后签署项目验收报告。验收合格后,乙方于 5 个工作日内开具合同金额 100%的合法发票 给甲方。
七、产品的质量保证:
1.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应是全新的和未使用过的,必须是原厂生产,不能是贴牌生产或其它 厂家代工生产,并符合国家有关制造标准和环保要求。乙方按国家及生产厂家提供的质保期和 质保内容提供质保。
2.质保期内非人为因素而出现的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包换或者退货,主要部件换新(非 维修),3 次维修仍不正常则全额退款并承担法律法规确定的责任。
八、售后服务:
1.免费质保期期限: 伍年。
2.免费质保期内,由乙方负责包修、包换或包退,并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
3.免费质保期过后,如甲方有需求,乙方须协助、配合甲方做好合同范围内设备等货物的 维修和保养;如乙方拒不配合或置之不理以及最终无法维修好,甲方有权将相关情况反馈给市 财政局,将乙方列入“政府采购不良供应商黑名单”。
九、付款方式:
1.甲方在收到乙方开具的合法发票后, 5 个工作日内凭乙方开据的合法发票办理支付程 序。因乙方开具发票的时间超过约定时间而导致甲方无法及时付款,由乙方承担责任。
2.乙方账户信息:
开户银行: 招商银行南昌分行营业部
账号:791908321310501
账户名称:江西南华华衍医药有限公司
行号:全辖联行号:308421022022;现代支付行号:308421022022
十、合同的解除和继续履行:
1.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如有其他投标人在质疑期 7 个工作日内质疑成功,取消中标资格,合同自动解除,造成全部损失由乙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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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GZSJ2025-GZJK-G001 品目一
2.在执行合同期限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造成不能履行合同时,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尽快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不可抗力事件延续 30 天及以上,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法决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事宜。
十一、各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合同法有关规定办 理。
十二、本合同发生争议时,应本着友好原则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 管辖。守约方因处理该纠纷而支出的财产保全费、差旅费、交通费等所有费用由违约方承担。
十三、乙方在执行合同过程中接触到的甲方的任何资料、信息、数据,以及为甲方辅助服 务中形成的任何交付物,负有为甲方保密的责任。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 任何第三方提供或透露。如乙方违反上述保密规定,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十四、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生效,合同壹式肆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
十五、如乙方存在提供的货物或服务等与招标文件、响应文件、响应过程答疑函、中标通 知书等不相符的情况,甲方报备市财政局后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追究由此带来的经济损失。
甲方:赣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 乙方:江西南华华衍医药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赣州市章江北大道 6 号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 双港大街 528 号北大资源智汇苑 9#楼 1502 室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电话:0797-8158713 电话:18146606553
邮政编码:341000 邮政编码: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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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GZSJ2025-GZJK-G001 品目一
附件 1
1 全自动固相萃取仪主机(适配 PFC 应用)1 台; 2 6mL 萃取柱模块 1 套;
3 3ml 萃取柱模块 1 套;
4 六通阀 8 个;
5 取样针 8 个;
6 主动排废模块 1 个;
7 样品架 2 套;
8 收集架 3 套
9 大体积样品上样模块 1 套;
10 大体积水样收纳车 1 台;
11 定量浓缩管 96 个;
12 WAX 固相萃取柱 2 盒;
13 HLB 固相萃取柱 2 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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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2
甲方:赣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
乙方:江西南华华衍医药有限公司
为进一步规范采购行为,维护正常的经营秩序,建立健全防治商业贿赂长效机制,依据相 关法律法规及卫生行业九不准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廉洁承诺协议书并予以共 同遵守:
一、甲方在采购过程中,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乙方索取回扣,或者索要、收受乙方产品发票 价外的赞助,不得要求乙方代支任何费用开支。
二、甲方参与采购申请、询价、招标、验收等各个环节的工作人员不得以暗示或其他任何 形式索要回扣、提成、有价证券、现金、购物卡等。如甲方工作人员暗示或索要,乙方应予拒 绝,并有责任如实向甲方纪检监察部门反映。
三、乙方不得暗中给予甲方回扣,不得以提成和赠送有价证券、现金、信用卡、购物卡、宴请、娱乐及提供国内或境外学术活动等手段影响甲方的选择,
四、乙方洽谈业务,必须在工作时间到甲方指定科室联系商谈;不得借故到甲方主管领导、部门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家中访谈或向介绍人提供任何好处费;不得为甲方人员及其配偶、子 女及其他亲属提供各种无偿服务,报销应由其个人承担的费用。
五、乙方在销售活动中,要自觉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合同条款,不以次充好,不降低产品质量,做到诚信经营。
六、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商业道德,友好合作,杜绝弄虚作假,商业欺诈,商业贿赂等不 道德和非法行为,要规范合同行为,诚实守约,严格履行合同,不利用非法手段谋取不正当利益,公平公正处理业务。
七、甲方人员违反本协议,情节较轻的,由所在单位对其进行组织或行政处理,情节较重 构成违纪的,由纪检监察部门处理;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八、乙方如违反上述条款,一经发现,甲方有权终止购销合同,列入不良行为记录,计入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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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名单,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需承担赔偿责任,涉嫌违法的,交由司法机关处理。
九、根据《江西省医疗卫生机构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如乙方违反相关规定,甲方将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将乙方列入“不良记录名单”。
十、本协议作为合同的附件,随合同签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赣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乙方(盖章):江西南华华衍医药有限 公司
乙方代表(签字): 甲方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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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GZSJ2025-GZJK-G001 品目一
附件 3
甲方:赣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乙方:江西南华华衍医药有限公司
为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预防事故的发生,保障施工现场人员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相 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特制定本协议。本协议是甲、乙方及相关部门共同遵守的规范,必须严格 执行。
一、安全责任
1.甲方承担项目安全生产的监管责任,乙方承担项目安全生产的主要责任。
2.乙方应按照法律法规和甲方要求,严格执行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制度,确保施工现场的 安全。
3.乙方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作业人员的安全 职责。
4.乙方应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培训和教育,提高施工现场人员的安全意识。
5.甲方应按照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提供施工所需的安全生产条件,并监督施工方的安全 生产工作。
6.甲方应对施工现场进行定期安全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问题及时整改。
二、施工现场安全管理
1.乙方应制定施工现场的安全规章制度,明确施工现场的安全操作规程。
2.乙方应制定施工现场的安全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3.乙方应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设施完好、可靠。
4.乙方应加强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严格执行消防安全规定。
5.乙方应加强施工现场的环境保护,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规。
三、安全事故处理
1.发生安全事故时,乙方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及时报告甲方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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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相关部门。
2.乙方应组织事故调查,查明事故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并及时向甲方报告。
3.甲方应对事故处理工作进行监督,确保事故原因得到彻底排查,整改措施得到落实。
4.乙方和甲方应共同总结事故教训,加强安全生产管理,防止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
四、违约责任
1.各方违反本协议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乙方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发生安全事故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甲方未履行安全生产条件提供和监督职责,导致发生安全事故的,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 律责任。
五、附则
1.本协议作为合同的附件,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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