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JXXHH-TH-CG009号]泰和县2024年初中理化生实验室改造提升采购项目合同公示

所属地区:江西吉安市 发布日期:2025-05-20

【招标结果】[JXXHH-TH-CG009号]泰和县2024年初中理化生实验室改造提升采购项目合同公示: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江西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江西 吉安市 采购单位 泰和县教育体育局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名称 泰和县2024年初中理化生实验室改造提升采购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 吉安双泉科技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 ***
联系方式 ***
政 府 采 购 合 同 项目名称:泰和县 2024 年初中理化生实验室改造提升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JXXHH-TH-CG009 号 甲方(采购单位):泰和县教育体育局 乙方(供货单位):吉安双泉科技有限公司 签约日期:2025 年 5 月 19 日 泰和县 2024 年初中理化生实验室改造提升采购项目 合同书 甲方(采购单位):泰和县教育体育局 乙方(供货单位): 吉安双泉科技有限公司 签订时间: 2025 年 5 月 19 日 签订地点: 吉安市泰和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2025 年 5 月 9 日(江西新弘 荟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关于 泰和县 2024 年初中理化生实验室改造提升采购项目 的 中标结果和招标文件(招标编号:JXXHH-TH-CG009 号)的要求,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 本合同。详细价格、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货物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所 有附件及本项目的招投标文件、会议纪要、协议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 第一条 合同货物 1.1 乙方根据甲方要求提供以下货物:
序号 货物名称 规格型号 原产地 生产 厂商 单位 数量 单价 单项合计
1 详见我司同标文件开标一览表 1 1536800.00 1536800.00
合计 人民币(大写):壹佰伍拾叁万陆仟捌佰元整 小写:1536800.00元
第二条 合同总价 2.1 总价为人民币(大写):壹佰伍拾叁万陆仟捌佰元整 ,即 RMB 1536800.00 元 。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不变。该合同总价是全部产品和辅助材料、配件、人工、机械、存储、产品设计、制造、运输配送、保险、劳保、安装、调试、验收、培训、各种税 费及质量保证期间的一切费用等验收合格之前及质量保修期内备品备件发生的所有为达 到验收要求的有关成本。 2.2 履约保证金:本次项目履约保证金为中标金额的 5%即 76840.00 元,缴纳形式:保 函。乙方向甲方提供见索即付保函,无论履约保函约定是否到期均需经甲方出具同意退 款盖章通知单方可退还的条款。履约保证金在合同约定的质保履约期满后无售后无质量 等所有合同约定条款问题后一次性无息退还。期满后凭经甲方出具同意退款盖章通知单 退回。 第三条 专利权 3.1 乙方应保护甲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专利权、商标 1 泰和县 2024 年初中理化生实验室改造提升采购项目 合同书 权、著作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起诉的指控。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乙方须与第三 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第四条 包装和装运标志 4.1 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采用国家或专业标准保护措施进行 包装,使包装应适应于海运、或空运、或陆上长距离运输,并有良好的防潮、防震、防 锈和防粗暴装卸等保护措施,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现场。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 锈蚀、损坏和损失造成的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4.2 每件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合格证。 4.3 除合同另有规定外,装运标志均应采用国家或专业标准进行标志。由于标志不妥所 造成货物损坏和损失的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 质量 5.1 乙方须提供全新的、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标准和规范、环保要求的货物,其质量、规 格及技术特征符合合同附件的要求。 5.2 每台货物上均应钉有名牌(内容包括:制造商、货物名称、型号规格、出厂日期等)并附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标志。 5.3 货物制造质量出现问题,乙方应负责三包(包修、包换、包退),费用由乙方负责。 第六条 交货及验收 6.1 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 ,在合同签订后 30 日内,乙方免费送货至甲方地点:(甲方 指定地点) ,由甲方与乙方一起进行到货验收及由乙方免费完成货物和系统的安装调试 工作,然后由双方共同进行质量验收,如质量验收合格,双方签署质量验收表。 6.2 货物的到货验收包括:型号、规格、数量、外观质量及货物包装完整无损。 6.3 本项目为交钥匙项目,安装、调试具体要求: (1)乙方在合同签订后 30 个日历天完成安装调试并交付使用,有关运输和保险的一切 费用由乙方承担。所有货物安装达到施工工艺并经甲方最终验收合格后进入上门质保期。 (2)乙方应派出技术全面、经验丰富的技术人员及必要设备在甲方施工安装现场进行安 装;安装、调试人员必须是经过专门培训、考核。乙方须派遣有经验的技术人员或工程 师,前往使用单位进行优质的培训服务。对货物的使用、操作、注意事项和维修进行培 2 泰和县 2024 年初中理化生实验室改造提升采购项目 合同书 训,确保使用单位有 2 名以上老师能够对货物有足够的了解和熟悉,能够独立进行设备 的日常维护、保养,培训的一切资料由乙方提供。主要培训内容为货物的基本结构、性 能、主要部件的构造及处理,日常使用操作、保养与管理、常见故障的排除、紧急情况 的处理等,如甲方未使用过同类型货物,乙方还需就货物的功能对乙方进行相应的技术 培训,培训地点主要在货物安装现场或由甲方安排。 6.4 验收要求: (1)交付验收标准:依次序对照适用标准为: ①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质量标准、环保标准或行业标准; ②符合招标文件和投标承诺中采购单位认可的合理最佳配置、参数及各项要求; ③货物来源国家官方标准。 (2)乙方须为验收提供必需的设备、工具及其他便利条件。 (3)在验收过程中发现数量不足或有质量、技术等问题,乙方应负责在 3 个工作日内采 取补足、更换或退货等措施妥善处理,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若未采取措 施妥善处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相关损失。 (4)乙方须在验收之前提供有关技术文件、完整的资料、验收报告等文档汇集成册交付 甲方。 (5)甲方有权聘请专家或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验收机构进行检测、验收工作,相关检 验检测和验收所发生的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6.5 国内产品或合资厂的产品必须具备出厂合格证和原厂保修卡。 6.6 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用户手册、原厂保修卡、随机资料及配件、随机 工具等交付给甲方;乙方不能完整交付货物及本款规定的单证和工具的,视为未按合同 约定付货,乙方必须负责补齐,因此导致逾期交付的,由乙方承担相关的违约责任。 第七条 付款方式 7.1 付款方式 :货物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乙方向甲方开具有效的税务发票后,甲方在一 个月内支付合同总价 100%。 本合同供货单位指定的收款账户: 户名:吉安双泉科技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和文田支行 3 泰和县 2024 年初中理化生实验室改造提升采购项目 合同书 账号:14378401040012449 第八条 售后服务和上门质保 8.1 质量保证期:所有设备及软件均为免费上门质保期为 5 年,自验收合格之日起 算;本次采购的软件产品为永久使用授权,质保期内免费升级。设备、器材质保范围按 国家或行业相关要求的“三包”标准执行。 质保期内,遇学校新购或库存仪器器材为非 AI 库的,则乙方需免费上门做好 AI 识别库录入工作,确保学校所有实验 AI 功能正常化 标准化, 此项工作纳入质保维保范围。遇甲方举办比赛或实验考试等活动时,乙方必须 免费派工作人员到场做好技术保障工作并配合采购人做好活动的相关工作。 8.2 售后服务:提供 7×24 小时的故障服务受理。设备发生故障时,乙方接到甲方 通知后 6 小时内到达服务点(使用单位)进行维修。若货物故障在检修 12 小时后仍无法 排除, 乙方应在 48 小时内免费提供不低于故障货物规格型号档次的备用货物供招标人 使用,直至故障货物修复。 售后服务电话:13726824001 。 所有货物保修服务方式均 为乙方上门免费保修,即由乙方派员到货物使用现场维修,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 方承担。 8.3 乙方须每隔半年上门对甲方进行回访(需由使用单位盖章确认)。 8.4 保修期过后的货物维护由双方协商再定。 第九条 违约责任 9.1 乙方不能交付货物,则由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 5‰的违约金。 9.2 乙方逾期交付货物的,每逾期 1 天,乙方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 5‰的 滞纳金,累计滞纳金不超过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 5%,逾期交货超过 10 天,甲方有 权解除合同,并按第九条第 3 款处理。以上逾期情况,采购人视中标人整改到位和给采 购人造成损失情况,可按逾期情况处罚并没收或酌情扣除履约保证金,也可免于处罚。 9.3 乙方所交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设备并解除合 同,乙方向甲方支付货款总额的 5‰的违约金。 9.4 如经乙方两次维修,货物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质量标准,甲方有权退货并解除合同,乙方退回全部货款,并按第九条第 3 款处理,同时,乙方还须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9.5 乙方所供货物必须权属清楚,不得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否则构成对甲方违约,甲 方有权扣收履约保证金。 4 泰和县 2024 年初中理化生实验室改造提升采购项目 合同书 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10.1 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质量监督部门或其指定的质量鉴定单位进行质量鉴 定。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10.2 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或调解不能 解决争议,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十一条 其他 (1)乙方在项目实施或服务过程中发生的人员、产品质量事故,或因乙方管理不善等原 因造成的人员伤亡等责任事故均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法律及经济责任。 (2)乙方提供货物与招标要求不符时,已中标者取消中标资格,已供货的全部退货并扣 收履约保证金,并追究责任和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费用。本项目不得转包、分包,一经 发现甲方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3)本项目不集中组织勘察现场,由乙方自行到施工安装现场查看。考察现场的费用及 安全问题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十二:本合同一式五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 2 份,招标代理机构 1 份。合同自签字之日起即时生效。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处理。 甲方(盖章): 泰和县教育体育局 乙方(盖章):吉安双泉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签 章 ): 法定代表人 ( 签 章 ): 签约代表 ( 签 字 ): 签约代表 ( 签 字 ): 地 址 :江西省吉安市泰和县白凤大道 225 号 地 址 :江西省吉安市泰和县工业园区腾飞 路以北泰和大道以东 电 话 :0796--8639282 签 订 日 期 :2025 年 5 月 19 日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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