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用】[JXFJZC202501]峡江县仁和镇新陂村新陂组滑坡治理工程项目合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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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江西 吉安市 | 采购单位 | 峡江县自然资源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峡江县仁和镇新陂村新陂组滑坡治理工程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峡江县仁和镇新陂村新陂组滑坡 治理工程项目
施
工
合
同
二〇二五年六月
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
甲方(全称):峡江县自然资源局
乙方(全称):核工业江西工程勘察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
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峡江
县仁和镇新陂村新陂组滑坡治理工程项目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峡江县仁和镇新陂村新陂组滑坡治理工程项目。2、工程地点:峡江县仁和镇。
3、工程治理会议纪要:中标通知书。
4、甲方权益:根据《峡江县仁和镇新陂村新陂组滑坡治理工程项 目中标通知书》要求治理工程为峡江县自然资源局为甲方;
5、资金来源:省级财政资金;
6、工程内容:施工图纸范围内全部内容;
7、工程承包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全部内容;
二、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2025 年 6 月 21 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5 年 10 月 31 日
合同履行期限:2025 年 10 月 31 日前完成全部工作量。工期总 日历天数:130 天。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符合设计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柒拾捌万元整(¥***.00 元),最终 结算价以审计为准。
五、项目经理
乙方项目经理:***
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
(2)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3)通用合同条款;
(4)其他补充协商文件和有关会议纪要。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 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 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 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七、承诺
1、甲方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 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乙方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 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
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八、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 同。
九、签订时间
本合同于 2025 年 6 月 9 日签订。
十、签订地点
本合同在峡江县自然资源局签订。
十一、补充协议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六十条和《江西 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二十二条,承包单位应购置防尘专业设备并 负责该项目扬尘治理工作,所需费用已包含在本合同价格内。
2、①按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的要求,承包单位建造师、质 量员、安全员、施工员须持证上岗。
②按规定及时缴纳农民工工资。
3、工程增量:所有项目材料不进行价格调差,工程量变更按地质 灾害防治项目等相关项目规定执行。
4、工程税费:该工程项目的施工单位税收必须在江西税务部门缴 纳。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 的组成部分。
十二、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肆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贰 份。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电话:电话:
银行:银行:
账号:账号:
日期:日期:
第二部分 通用合同条款同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中的通用条款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1.一般约定
1.1 词语定义
1.1.1 合同
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现行有效施工技术规范建设工程质量 检验验收标准、施工图纸中确定的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和规范工程量清
单等。
1.1.2 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
1.1.2.4 监理人:
名称:
资质类别和等级:
联系电话:
通信地址:
1.1.2.5 设计单位:
名称:
江西省空间生态建设有限公司 资质类别和等级: 地质灾害勘查设计 甲级
联系电话: 15180235202
通信地址: 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安石路 266 号锦翠苑有色大厦写 字楼 401-414 房
1.3 法律
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 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
量管理条例》及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和峡江县适时
相关文件。
1.4 标准和规范
1.4.1 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国家现行的和地方现行使用的 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及质量评定标准。
1.5 图纸和乙方文件
1.5.1 图纸的提供
甲方向乙方提供图纸的期限:甲方于开工前向乙方提供;
甲方向乙方提供图纸的数量:壹套;
甲方向乙方提供图纸的内容:施工图纸;
1.5.2 现场图纸准备
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乙方妥善保管施工图纸,不得将图纸 交于与本工程无关人员。
1.6 联络
1.6.1 甲方和乙方应当在了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 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送
达对方当事人。
1.6.2 甲方接收文件的地点:峡江县自然资源局: 甲方指定的接收人为:项目管理人员;
乙方接收文件的地点:施工现场办公室:
乙方指定的接收人为:项目技术负责人: 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施工现场办公室; 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项目现场监理。
1.7 知识产权
1.7.1 关于甲方提供给乙方的图纸,甲方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 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甲方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 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甲方。
关于甲方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仅限本工程施工,参与本工程建设的各方人员均可使用。
1.7.2 关于乙方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甲方。
关于乙方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仅限本工程施工参 与本工程建设的各方人员均可使用。
1.7.3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 使用费的承担方式:本工程不使用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
1.8 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
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是。
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工程量清单(或财政评审控 制价)与施工图纸存在缺项工程量偏差,乙方应在签订合同后 20 天内 向甲方书面提出,双方按编制工程控制价相同规定进行核对,确实存
在上述缺项和偏差的,应由乙方提出,甲方按规定调整合同价款,乙 方若在上述期限内未提出工程量清单(或财政评审控制价)中出现缺 项、工程量偏差的,视为无异议,施工图纸范围内的价款不调整。
2.甲方
2.1 甲方代表
甲方代表:峡江县自然资源局
姓名: ***
联系电话: ***
甲方对甲方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行使甲方现场代表职权,与监 理工程师共同进行工程量签证(涉及到工程价款的经济签证需按吉安 市峡江县的有关规定执行,若不按照规定执行,工程量签证无效)。
2.2 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
2.2.1 提供施工现场
关于甲方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开工前完成。
2.2.2 提供施工条件
关于甲方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水源、电源线路 接至施工临时场地。
3.乙方
3.1 乙方的一般义务
乙方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竣工图纸、施工过程中形成的施工 技术资料(以国家规定的资料为准)。
乙方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2 套。
乙方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乙方承担。
乙方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工程验收合格 10 个工作日以内。
乙方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竣工图纸要求有书面资料、影像
资料和电子资料,施工技术资料以书面资料为主。
3.2 项目负责人
3.2.1 项目负责人
姓名:***;
身份证号:360311199107244012;
建造师注册证书等级:一级;
建造师注册证书号:赣 1362018201900774;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赣建安 B(2019)0027010;
联系电话:***;
通信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艾溪湖一路 618 号;
乙方对项目负责人的授权范围如下:代表乙方履行本施工合同,合理安排人员、材料、机械,进行资源配置,全面履行和完成合同义 务关于项目负责人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20 天。
乙方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会保险证明 的违约责任:乙方负责。
3.2.3 乙方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按规定进行处理。
3.2.4 乙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终止合同。
3.3 乙方人员
3.3.1 乙方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 限:正式开工前 3 天。
3.3.3 乙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终
止合同。
3.3.4 乙方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由项目部 向监理人提交申请,经同意后方可离开,离开后,并应在规定时间内
返岗。
3.4 分包
3.4.1 分包的一般约定
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不准分包。
3.5 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
乙方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竣 工交付使用前,乙方负责保护成品或半成品费用由乙方承担。
4.监理人
4.1 监理人的一般规定
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施工合同的全部工作内容
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以《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甲方批准的《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确定的职责。按国家、省市现行的 有关法规对本工程图纸内的所有工程内容进行全过程监理:监理合同 的履行;支付工程款的认可及行使其它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赋予 总监有关权利。(涉及到工程价款的经济签证需按吉安市峡江县的有 关文件规定执行)。
需要取得甲方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停工、复工前需取得甲方批 准,处罚措施应征得甲方同意。
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
的约定:监理人自行承担。
5.工程质量
5.1 质量要求
5.1.1 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达到设计图纸和合格标准要求。
5.2 隐蔽工程检查
5.2.1 乙方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按通用条 款执行。
6.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
6.1 安全文明施工
6.1.1 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按规定执行。6.1.2 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按规定执行。
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按规定执行。
6.2 文明施工
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乙方须按相关规定做好建筑工地 文明施工及工地扬尘污染治理工作。
6.2.1 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该项用由 施工方承担。
7.工期和进度
7.1 施工组织设计。按规定要求提交和修改施工组织设计。7.2 施工进度计划。按施工组织设计执行。
7.3 开工
关于乙方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开工前;
关于甲方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开工前;
关于乙方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开工前;
7.4 工期延误
7.4.1 因不可预见和政策性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施工期顺延。
7.4.2 因乙方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按 1000 元/天进行处罚。
8.变更。按照地质灾害防治项目工程变更规定执行。
9.价格调整。市场价格波动不予调整合同价格。
10.合同价格与支付
10.1 合同价格形式:以中标价签订合同,按财审单价和实际工程 量结算。
10.2 工程进度款支付
10.2.1 按工程进度支付工程款。完成总工程量 60%以上,按完成 工作量 80%支付第一批工程款;完成全部工程量,同时完成项目初验,按合同工程款总额的 80%支付第二批工程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市 自然资源局下发项目竣工验收意见批复后,按工程款总额 97%支付第 三批工程款,工程款总额以审计决算为准。剩余的 3%作为质量保证 金,在一年质量保证期后无息支付给乙方,质量保证期自市自然资源
局下发项目竣工验收意见批复之日起计算。
11.保修
工程保修期为:市自然资源局下发项目竣工验收意见批复之日起
计算 12 个月。
乙方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两天内。
12.违约
12.1 由于甲方原因,经监理、建设方签证后方可顺延工期 12.2 由于乙方原因,使工程延期完成,则视乙方违约,乙方应向 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 1000 元/天计算,违约金总数不超过工程 承包总价的 30%。
12.3 如果乙方未能按监理审核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进度计划 如期完成工程,连续三个时段末按时达到中间控制工期要求的,将撤 换项目部,且延期的期限达到 30 日的,甲方有权中止本合同项下义 务的履行;整个工程延期的期限达到 60 日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且有权请求乙方给予相应的赔偿。
12.4 乙方在承包工程期问,如果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停工或人员太 少、不出活超过 10 日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对乙方进行清场 处理,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12.5 在承包工程期间,乙方不得拖欠工人(包括农民工)工资。如 乙方在承包工程期间拖欠工人工资,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将其拖
欠的工人工资数额在应付乙方的承包工程款中扣除,直接支付给乙方
工人或将扣除的款项交由有关部门用于支付乙方拖欠的工人工资。如 乙方屡次拖欠工人工资或拖欠工人工资数额超过 50000 元,甲方有权 解除本合同。
13.争议解决。向峡江县人民法院起诉。
工程质量保修书
甲方(全称):峡江县自然资源局
乙方(全称):核工业江西工程勘察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甲方和乙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经协商一致就峡江 县仁和镇新陂村新陂组滑坡治理工程项目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乙方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管理规定、工程标 准规范要求和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质量保修范围包括: 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施工内容。
二、质量保修期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 下:
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 用年限;
2.其他项目保修期限为市自然资源局下发项目竣工验收意见批 复之日起计算 12 个月。
质量保修期自市自然资源局下发项目竣工验收意见批复之日起 计算。
三、质量保修责任
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乙方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 2 天内派人保修。乙方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甲方可以委托他 人修理。
2.发生紧急事故需抢修的,乙方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 达事故现场抢修。
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 条例》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采取 安全防范措施,并由原设计人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人提出保 修方案,乙方实施保修。
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甲方组织验收。
四、保修费用
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五、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
工程质量保修书由甲方、乙方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 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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