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用】[JXRC-20250424-2第二次]全区燃气管道和设施排查评估工作项目02包(第二次)合同公示

所属地区:江西九江市 发布日期:2025-06-19

【招标信用】[JXRC-20250424-2第二次]全区燃气管道和设施排查评估工作项目02包(第二次)合同公示: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江西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江西 九江市 采购单位 九江市濂溪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 江西日辰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全区燃气管道和设施排查评估工作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全区燃气管道和设施排查评估工作项目技术服务 合 同 书 甲方:九江市濂溪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乙方:山西华羽盛泰科技有限公司 2025 年 06 月 11 日 32 甲方(采购单位): 九江市濂溪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乙方(服务单位): 山西华羽盛泰科技有限公司 签订时间: 2025 年 06 月 11 日 签订地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部分)》及 2025 年 05 月 30 日(采购代理机构名 称:江西日辰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全区燃气管道和设施排查评估工作 项目的磋商结 果和磋商文件(项目编号:JXRC-20250424-2 第二次 )的要求,经 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 同。详细价格、服务和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标的的特定信息由 合同附件予以说明,所 有附件及本项目的磋商及响应文件、会议纪要、协议等均为本合同不可 分割之一部分。 定义 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合同 ” 是指买卖双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买卖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 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其它文件。 2)“合同价 ”是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供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买方应支付给供方 的价款。 3)“买方 ”是指购买相关服务的采购人。 4)“供方 ”是指根据合同规定提供相关服务的成交供应商。 5)“现场 ”系指合同项下服务提供地点。 6)“验收 ”系指合同双方依据规定的程序和条件确认合同项下的服务符合规范要求的活 动。 2.规范要求 2.1 提供相关服务的规范应与磋商文件规定的规范和规范附件(如果有的话)及其响应文件的服 务要求偏离表(如果被买方接受的话)相一致。 2.2 若规范要求中无相应说明,则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及规范为准。 3. 专利权 32 3.1 供方应保护买方在使用供方提供的服务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 它知识产权起诉的指控。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供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 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4.服务期限和服务地点 4.1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 30 日历天内完成全部工作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 5.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款的 20%;提交成果报告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合同款的100%;每次 付款前成交供应商需开具等额的发票给采购人,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付款而不构成违约。 本合同供应商指定的收款账户: 户名:山西华羽盛泰科技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晋源支行 账号: 0502126109000063693 6. 相关资料 6.1 合同项下提供服务的相关技术资料按采购人要求提供。 7. 质量保证期 7.1 服务成果的质量保证期按磋商文件第四章中“商务条款 ”中的规定。如供应商承诺 的 质保期优于磋商文件规定的,按优于的执行。 8. 延期提供服务 8.1 供方应按照“采购需求一览表 ”中买方规定的时间表提供服务。 8.2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供方遇到不能按时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 时提供服务的理由、延误时间通知买方。买方在收到供方通知后,应进行分析,如果同意, 可通过修改合同,酌情延长时间。 8.3 如果供方毫无理由地拖延提供服务,将受到以下制裁:没收履约保证金,加收违约损失 赔 偿和/或终止合同。 9. 违约赔偿 32 9.1 除合同第 10 条规定外,如果供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供服务,买方可从合同款中 扣 除违约赔偿费,赔偿费应按每延迟一周,按合同总价的 %计收。但违约赔偿费的最 高限 额为合同总价的 %。一周按 7 天计算,不足 7 天按一周计算。如果供方在达到 最高限额 后仍不能履行提供服务的义务,买方可考虑终止合同。 10. 不可抗力 10.1 如果双方中任何一方由于战争、严重火灾、水灾、台风和地震以及其它经双方同意属于 不 可抗力的事故,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 于事 故所影响的时间。 10.2 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的事故发生后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故发 生 后 14 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文件寄给或送给另一方。如果不可抗力影响时 间持 延续 120 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11. 税费 11.1 根据国家现行税法对买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买方负担。 11.2 根据国家现行税法对供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供方负担。 11.3 在中国境外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供方负担。 12. 仲裁 12.1 买卖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本合同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如 果协商仍得不到解决,任何一方均可按“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规定提交调解和仲 裁。 12.2 仲裁裁决应为终局裁决,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12.3 仲裁费除仲裁机构另有裁决外应由败诉方负担。 12.4 仲裁机构为合同履行地经济仲裁机构。 12.5 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 13. 违约终止合同 13.1 买方在供方违约的情况下,如果: 1)供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或买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提供全部服务; 32 2)如果供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义务,供方在收到买方发出的违约通知后 30 天内, 或经买方书面认可延长的时间内未能纠正其过失。买方可向供方发出书面通知,终止部 分或全部合同。在这种情况下,并不影响买方向供方提出的索赔。 13.2 在买方根据上述第 13.1 条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买方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 和方法购买未完成的类似服务,供方应对购买类似服务所超出的费用负责。而且供方还应 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14. 破产终止合同 14.1 如果供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时,买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通知供方终止合同。该终止合同 将不损害或影响买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补救措施的权利。 15. 合同修改 15.1 欲对合同条款进行任何改动,均须由买卖双方签署书面的合同修改书。 16. 通知 16.1 本合同任何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都应以书面形式发送,而另一方应以书面形式确认并发 送到对方明确的地址。 17. 计量单位 17.1 除规范要求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均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18. 适用法律 18.1 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进行解释。 19. 合同生效及其他 19.1 合同应在双方签字盖章后开始生效。 19.2 本合同一式三份,以中文书写,双方各执一份,采购代理机构一份。 19.3 如需修改或补充合同内容,经协商,双方应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该协议将作为本合 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32 甲方(盖章):九江市濂溪区住房和 乙方(盖章):山西华羽盛泰科技有限公司 城乡建设局 签约代表(签字): 签约代表(签字): 地址: 地址: 山西省太原市晋源区旧晋祠路二段161号 兰亭财富广场(24号写字楼16层1601.1602.)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32 附件:报名明细表
序号费用名称数量单位总价(元)备注
1 全区燃气管道和设施排 查评估工作项目 02 包(第二次)1 ***.00 /
分项费用
1 管道评估1 542500.00 /
2 现场勘查与资料收集 1 50000.00/
3 安全隐患排查与评估 1 70000.00/
4 评估报告编制与审核 1 40000.00/
5 应急处置方案编制 1 30000.00/
6 项目管理与协调 1 30000.00/
7 其他相关服务费用 1 35000.00/
合计(大写):柒拾玖万柒仟伍佰元整
32

剑鱼标讯江西招标网收集整理了大量的招标投标信息、各类采购信息和企业经营信息,免费向广大用户开放。登录后即可免费查询。

江西热门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