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婺源县原许村林业工作站8间店面及清华林业工作站9间店面3年租赁权拍卖公告

所属地区:江西上饶市 发布日期:2025-06-21

【招标公告】婺源县原许村林业工作站8间店面及清华林业工作站9间店面3年租赁权拍卖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江西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江西 上饶市 采购单位 婺源县原许村林业工作站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名称 婺源县原许村林业工作站8间店面及清华林业工作站9间店面3年租赁权拍卖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受产权单位委托,上饶市嘉盛拍卖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在婺源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开挂牌拍卖婺源县原许村林业工作站8间店面及清华林业工作站9间店面3年租赁权。
一、 标的概况:
1号标的:婺源县原许村林业工作站8间店面(7个标的)3年租赁权拍卖。位于婺源县许村镇 ,交通便利,总建筑面积约382.91㎡,每个标的面积约39.71㎡-114.74㎡不等,租期限为3年。拍卖成交,3年租金一次性付清。
2号标的:婺源县原清华林业工作站9间店面(7个标的)3年租赁权拍卖。位于婺源县清华镇清华村,交通便利,总建筑面积约265.96㎡,每个标的面积约26.09㎡-84.10㎡不等,租期限为3年。拍卖成交,3年租金一次性付清。
拍号
标的名称
标的概况
起拍价
(万元/3年)
竞买保证金(万元)
1
号标的
1-1
婺源县原许村林业工作站1号-2号2间店面3年租赁权拍卖
建筑面积约114.74㎡,混合结构
5.7829
2
1-2
婺源县原许村林业工作站3号店面3年租赁权拍卖
建筑面积约39.71㎡,混合结构
2.0014
2
1-3
婺源县原许村林业工作站4号店面3年租赁权拍卖
建筑面积约39.71㎡,混合结构
2.0014
2
1-4
婺源县原许村林业工作站5号店面3年租赁权拍卖
建筑面积约39.71㎡,混合结构
2.0014
2
1-5
婺源县原许村林业工作站6号店面3年租赁权拍卖
建筑面积约39.71㎡,混合结构
2.0014
2
1-6
婺源县原许村林业工作站7号店面3年租赁权拍卖
建筑面积约51.23㎡,混合结构
2.5820
2
1-7
婺源县原许村林业工作站8号店面3年租赁权拍卖
建筑面积约58.10㎡,混合结构
2.9282
2
2号标的
2-1
婺源县原清华林业工作站1号店面3年租赁权拍卖
建筑面积约30.81㎡,砖木结构
3.3275
2
2-2
婺源县原清华林业工作站2号店面3年租赁权拍卖
建筑面积约30.81㎡,砖木结构
3.1056
2
2-3
婺源县原清华林业工作站3号-5号3件店面3年租赁权拍卖
建筑面积约84.10㎡,砖木结构
8.4773
2
2-4
婺源县原清华林业工作站6号店面3年租赁权拍卖
建筑面积约26.09㎡,砖木结构
2.6299
2
2-5
婺源县原清华林业工作站7号店面3年租赁权拍卖
建筑面积约32.20㎡,砖木结构
3.2458
2
2-6
婺源县原清华林业工作站8号店面3年租赁权拍卖
建筑面积约32.20㎡,砖木结构
3.2458
2
2-7
婺源县原清华林业工作站9号店面3年租赁权拍卖
建筑面积约29.75㎡,砖木结构
2.9988
2

二、拍卖方式:采用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
三、拍卖时间及地点:2025年7月7日10时在婺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电子开标室举行拍卖会。
四、标的咨询、展示及报名:自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7月4日下午4时止,即行咨询、展示及报名。个人带身份证,单位凭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到上饶市嘉盛拍卖有限公司婺源分部办理咨询报名手续,领取相关竞买资料,并交纳每个标的2万元的竞买保证金。竞买成功的买受人,保证金转为成交价款,未竞买成功的竞买人,保证金在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息)。
五、重大事项揭示:
1、本次挂牌租赁的重大事项揭示及瑕疵见江西中茂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赣中茂[2025]房估字第050004号《评估报告》。
2、标的新旧、面积等均以现状招租,委托人提供的有关材料及说明仅供意向买受人参考,交付时以现状为准。意向买受人应认真咨询、看样、核实,明确本次招租标的的现状和可能存在的瑕疵。拍卖成交,所有标的按现状交付。
3、买受人须在成交之日起3日内一次性付清3年租金,并交纳每间店面500元合同履约保证金。租赁期满,无违约行为,履约保证金由委托人无息返还。
4、拍卖成交后,委托人与买受人签订租赁合同,并由委托人配合买受人办理租赁后的相关手续,如买受人不及时交纳租金及租赁合同履约保证金的,将视为违约。委托人有权收回租赁权。
5、在租赁期内,买受人应遵章经营,依法纳税,不得经营、堆放易燃、易爆、有毒等物品。对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承担全部责任。
6.买受人不得破坏房屋结构,因自然灾害等原因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7、原承租人在同等条件、同等价格下享有优先承租权。
8、.如遇政策性调整、拆迁,买受人无条件配合委托人收回租赁物,租金按实际使用时间计算(不计息)。
9、其他未作约定事宜详见《租赁合同》。
六、保证金帐户:户 名:上饶市嘉盛拍卖有限公司婺源分部
开户银行: 婺源县建设银行天佑支行
帐 号:36001352100050000106
报名地址:上饶市嘉盛拍卖有限公司婺源分部 (星江大道1号)
联系电话:0793-7362380 13507030101(郑先生)13979374609(李先生)
上饶市嘉盛拍卖有限公司
2025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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