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用】[JXYX2025-SY-G008]上犹生态匹克球运动中心委托运营服务项目合同公示

所属地区:江西赣州市 发布日期:2025-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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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江西 赣州市 采购单位 上犹县教育体育局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名称 上犹生态匹克球运动中心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上犹生态匹克球运动中心委托服务运营合同 甲方:上犹县教育体育局 法定代表人: 地址:上犹县犹江大道 联系方式:0797-8541289 乙方:江西奥客特体育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曾长龙 地址:江西省赣州市上犹县黄埠镇上犹工业园北区 C9 宗地(赣州溢联科技 有限公司一楼) 联系方式:19979469399 开户银行:赣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犹支行 账 号:286200010308000365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的 法律法规,以及本采购项目的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甲、乙双方就上犹生态匹克球运动中心委托运营事宜,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 如下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 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上犹生态匹克球运动中心 2.项目地点:上犹县东山镇清湖村 3.项目现状:占地面积约 30000 ㎡(含 13 片匹克球场、综合楼、公厕) 第二条 运营服务期限 自 2025 年 7 月 / 日始至 2028 年 7 月 / 日止,共叁年。 第三条 委托服务内容 (一)建立赛事运营体系 每年举办 1 场以上国家级匹克球赛事、1 场省级赛事和 2 场市级赛事。建立 县级积分联赛体系,导入赛事管理系统,每月举办 1 场积分联赛,全年 12 场以 上。 (二)建立会员管理体系 成立匹克球俱乐部,组建运营团队,俱乐部实行会员制管理,每年发展个人 会员 100 人以上,建立会员分级制度、会员服务机制和会员积分系统,每月举办 会员日活动。 (三)建立培训教育体系 开展公益培训,每年开设 4 期以上面向社会公益课程,免费培训对象为本县 户籍居民,每年进校园公益培训 50 次以上,覆盖全县学校 80%。开展专业培训,开设初/中/高级课程(含私教课),专业培训收费不得高于本县羽毛球培训费的 80%,同时需为每位学员建立成长档案。开设匹克球裁判员和教练员培训班,每 年集中培训不少于 4 次,上犹籍或在上犹工作的免费参训,每年培训 7 名匹克球 裁判员及 4 名教练员并取得中国学生体育联合会或中国网球协会颁发的裁判员资 格,为创建匹克球学院提供人才保障。 (四)建立梯队培养体系 组建匹克球专业竞技队伍,选拔本县男女前 20 名选手,签约 6 名国内高水 平匹克球运动员,常态化训练和外出参赛,每年外出参赛不少于 8 次。组建青少 年竞技队伍,建立 U10/U12/U15/U18 四级体系(每级不少于 20 人),年度参加 市级以上赛事不少于 4 次。建立训练保障机制,每周 3 次以上集中训练,训练总 时长不少于 8 小时。制定明确竞技目标,力争三年内实现竞技水平位于全国前列。 (五)高效运营生态匹克球运动中心 根据有关规定,匹克球场地实行免费或低收费,导入场馆智慧管理系统,满 足场地预约、智能计费、数据监控等功能,8 片露天场地全年白天免费开放(9:00-18:00,不含周末),晚上收费标准按每人每时不高于 20 元;5 片膜结构 场地实行低收费(白天每人每时不高于 10 元,晚上每人每时不高于 20 元)。丰 富服务业态,引入轻食餐饮、运动装备店、便利店、儿童游乐区等服务业态,满 足匹克球爱好者需求。场地优先保障本县企事业单位赛事,可结合实际适当收取 水电、保洁等基本费用。 (六)发挥区域资源联动 开发匹克球主题研学产品,推动企事业单位来上犹开展团建活动,年度举办 2 次以上跨区域(省、市、县)匹克球主题交流活动,以匹克球为媒带动文旅消 费增长。 第四条 机制保障 1.1甲方将匹克球运动中心免费提供给俱乐部运营三年。 1.2甲方分三年拨付650万元(第一年300万,第二年200万,第三年150万)给乙方,用于本合同委托服务内容所有开支,合同签订后30天内拨付第一年经费 的50%,满半年支付第一年经费的30%,年度考核完成后根据考核结果拨付剩余20%,第二年和第三年根据上年度考核结果按同样比例拨付合同款。 市级以上匹克球赛事经费另实行“一事一报”制度,不在委托运营服务费 范围。俱乐部负责国家(国际)级、省级、市级赛事申报资料准备工作,所有市 级以上匹克球赛事经费实行申报制度,由俱乐部在赛前1个月向主管部门提出申 请按程序核准后方可承办并据实拨付赛事经费。县内积分赛由俱乐部依据合同条 款经主管部门批准后自行组织,经费纳入委托运营服务费范围。 第五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权利 1.1 有权对合作项目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合作内容符合本地匹克 球发展规划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 1.2 依据合作项目的评估结果,对乙方的工作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若乙方未按要 求整改,甲方有权根据协议约定追究其责任。 1.3 对场地享有优先使用权,优先获取合作项目产生的数据、成果,用于本 区域匹克球事业发展的整体规划和决策参考。 1.4 对合作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审查和监督,确保专款专用。 1.5 合作期间产生的赛事 IP、培训教材、宣传素材等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未经书面同意不得授权第三方使用。 1.6 合作期间产生的赛事 IP、培训教材、宣传素材等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未经书面同意不得授权第三方使用。 1.7 根据业务发展,有权提出新的合作机制与模式。 2.义务 2.1 资金保障。每年安排专项经费,用于支持匹克球项目的发展,保障资金 按时、足额到位。 2.2 支持乙方派驻合格的教练员到试点学校开展校园匹克球普及发展,支持 乙方与学校在课后延时培训服务、赛事服务、青少年后备人才选拔培养等方面合 作。 2.3 配合乙方开展匹克球宣传推广工作,提升合作项目在国内的知名度和影响力,营造良好的匹克球发展氛围。根据合作项目的需要,提供必要的临时办公场地和配 套设施等支持。 2.4 协调本地和上级媒体资源,推广匹克球赛事及品牌活动。赛事期间协调 公安、医疗、交通等公共资源予以支持。 第六条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权利 1.1 按照协议约定获得甲方提供的匹克球发展资金支持以及相关政策优惠。 1.2 乙方有权低成本或无偿使用甲方提供的场地、设施等公共资源,需提前 提出需求并经甲方书面同意。 1.3 在合作过程中,根据合作的内容与项目,自主开展匹克球业务指导、培 训、赛事组织、文化交流等工作,甲方不干预具体经营事项。 1.4 优先参与甲方的匹克球产业发展相关项目,享有同等条件下的优先合作 权。 1.5 对合作项目执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有权向甲方提出意见和建议,共同 协商解决方案。 2.义务 2.1 在签订协议并获得首批资金的 15 天内,组建运营团队(满足运营中心负 责人、赛事组织人员、教练员、保洁、工作人员,不低于 10 人)入驻,全面启 动俱乐部业务,开展赛事组织、竞技队伍选拔和培训等工作。13 片场地保证全年 开放(除不可控的自然灾害、极端气候及赛事运营期间)。 2.2 乙方将资源导入给甲方,配合甲方创建 5 个以上匹克球示范学校(幼儿 园至高中),每年促成 2 名以上国内或国际匹克球优秀选手进入校园宣传和推广 匹克球。 2.3 按照合作内容的要求,投入专业的人力、物力和技术资源,高质量完成 各项合作任务,包括师资培训、赛事组织、人才培养等,并负责匹克球中心场地 设施日常维护(如设备损坏、水电故障、球场地面及周边设施损坏等),承担相 关维修费用。 2.4 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规范以及合作协议约定,确保合作项目合 法合规开展。定期向甲方汇报购买服务合作项目的进展情况,提供详细的工作报 表和财务报表,接受甲方的监督和评估。 2.5 做好双方合作项目涉及的知识产权保护和信息安全工作,不得泄露或发 布有关甲方的涉密和敏感信息。 2.6 指导本县企事业单位举办匹克球赛事,第一年本县企事业单位举办匹克 球赛事,乙方不得收取任何费用,第二年和第三年可适当收取水电、保洁等费用。 2.7 负责签约 6 名国内高水平匹克球运动员所需费用,以及匹克球竞技队伍 和青少年竞技队伍训练和外出参赛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报名费、参赛参训装 备、赛事服装、保险、外出参赛交通和食宿费等。 2.8 积极协助甲方争取上级政府专项补贴,所争取资金由甲方统筹安排。 2.9 乙方须配合甲方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逾期付款则按逾期支付的委托服务费用日利率 0.032%支付违约 金;超 90 日乙方可暂停履约。 2.乙方违约:未完成委托服务内容按考核方案(见附件)扣减上一年度和次 年剩余未支付委托服务费用。 3.乙方挪用专项资金或虚报数据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自甲方 通知之日起 10 日内返还已拨付资金并支付合同总额 20%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实际 损失。 第八条 协议的变更、解除、终止的情形 1.乙方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进行单方解除,单方解除后本合同提 前终止。 1.1 乙方年度考核评分在 60 分以下的; 1.2 乙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或其他严重违反本合同约定危及项目正常建设 运营行为的,或项目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或项目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生产事故 的,乙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 1.3 乙方擅自以出售、转让、出租、抵押等方式处置项目设施,或在项目设 施上设置其他权利限制,导致本项目不能正常运营的; 1.4 乙方未处理好自身的债权债务关系,导致造成多起信访事件,严重影响 甲方形象的; 1.5 乙方出现破产、清算、吊销营业执照等严重影响其履行本协议能力的情 形的; 1.6 乙方严重违反本协议约定的义务,经对方书面通知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 改正的。 2.甲方存在以下情形的,乙方有权进行单方解除,本合同提前终止。 因甲方原因,超出约定支付委托服务费达六个月以上的。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协议变更、解除或者终止。 3.1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变更; 3.2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解除; 3.3 因自然灾害、政府行为等不可抗力导致无法履行合同的,受影响方应立 即通知对方并在 15 日内提供证明,双方协商延期履行或解除合同。 3.4 合同期限届满,合同终止。 第九条 项目移交 本合同到期后或合同解除终止,乙方资产应在一个月内处置完毕,乙方处置 时不得损坏场地,否则应当承担修复费用和损失;乙方逾期未处置的,视为乙方 遗弃物,甲方有权处置。 第十条 争议解决 1.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 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违约方承担守约方的合理 律师费用。 2.本协议如发生纠纷由上犹县人民法院管辖,违约方承担守约方的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等维权费用。 第十一条 其他条款 1.本协议自签署之日起生效,期满前 60 天协商续约。 2.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3.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附件:上犹生态匹克球运动中心运营考评方案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 附件 上犹生态匹克球运动中心运营考评方案 为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估俱乐部运营工作中的成效,确保《上犹生态匹克 球运动中心委托服务运营合同》的各项任务与目标得以顺利实现,推动双方合作 的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考评方案。 一、考评原则 (一)公平公正 考评过程严格遵循统一标准与流程,杜绝主观偏见及人为干扰,确保对俱乐 部运营工作的客观评价。 (二)全面系统 从赛事运营、队伍培养、会员管理、资金使用、场地运营及区域资源联动等 多维度进行考核。既运用量化指标统计分析,又综合考量工作质量、创新能力等,全方位反映俱乐部工作表现与成果。 (三)激励导向 通过考评结果,激励俱乐部持续优化工作方法,提升运营水平,助力上犹县 匹克球运动高质量发展。 二、考核机制 (一)考核周期与主体 实行“年度考核+阶段性评估”机制。每季度俱乐部需提交进度报告(包含 赛事数据、会员增长、培训记录、场地免费开放等情况)。由县教体局联合财政 局对俱乐部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考核(不满一年按实际运营时间折算),并依据项目实施进度开展季度实地核查。 (二)考核内容与指标(100分) 1.赛事运营(20分):各类匹克球赛事的组织情况,积分赛覆盖人数、群众 满意度以及是否按计划举办国家级、省级、市级赛事等。 2.队伍培养(45分):竞赛成绩、外出参赛和学习培训情况、职业队和青少 年队培养情况、社会公益培训覆盖人次。 3.会员管理(15分):会员发展数量、会员分级制度建立及执行情况、会员 服务机制与积分系统运行效果、会员日活动开展质量。 4.场地运营(10分):场地免费或低收费政策执行情况、场馆智慧管理系统 运行效果、服务业态丰富程度、场地保障本县企事业单位赛事情况。 5.资源联动(5分):通过开发匹克球文旅融合项目、研学产品及跨区域交 流活动,联动旅行社及企事业单位合作,带动文旅消费增长。 6.资金使用(5分):专项资金使用合规性、预算执行率、审计问题整改情 况。 (三)考核结果应用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80分(含)以上”“合格,60分(含)以上”“不合 格,60分以下”三档,与次年扶持资金拨付挂钩: 优秀:全额拨付资金。 合格:按计划资金90%拨付下一年委托服务费用,同时需提交整改方案,整改完成 经甲方验收同意后拨付上一年度剩余20%委托服务费用。 不合格:暂缓拨付资金,限期整改并重新考核,考核合格后按计划资金80% 拨付下一年度委托服务费用,且上一年度剩余20%未拨付资金减半拨付;连续两 年不合格,终止合作协议。 考核结果向社会公示,接受公众监督。 三、考评内容及标准(总分100分) (一)赛事运营(20分) 1.赛事规划与组织(10分) 制定的赛事规划合理,涵盖国家级、省级、市级及县级积分联赛等不同级别,且包含多种类型赛事,满足各类人群需求(3分)。 比赛规则公平、合理,能吸引选手参与(3分)。 赛程安排科学合理,充分考虑选手体能恢复与观众观赛体验(2分)。 赛事流程严谨有序,报名、分组、比赛、颁奖等环节运行顺畅,未出现重大 失误(2分)。 特别说明:若未按要求举办国家级赛事扣3分,省级赛事扣2分,市级赛事每 场扣1分;县内积分赛体系未按要求建立直接扣除5分,每月至少组织1次赛事,每少一次扣0.5分,扣完为止。 2.赛事宣传推广(10分) 赛前宣传广泛,线上线下宣传渠道覆盖度达到预期,赛事信息曝光量达标,至少要在市级以上媒体发布赛事信息(3分)。宣传资料(海报、视频等)制作 质量高,能吸引选手和观众关注(3分)。 赛中实时报道及时、准确,直播效果良好,观众互动性强(2分)。 赛后总结和回顾全面,赛事精彩集锦传播效果显著,至少要在市级以上媒体 发布赛事信息(2分)。 (二)队伍培养(45分) 1.组建专业化队伍(10分) 职业队伍建设(6分):成功组建1支具备区域竞争力的职业匹克球队伍,队 员需通过省级以上注册认证(3分);队伍配备专业教练团队(持证上岗率100%)(3分)。 U系列梯队建设(4分):完成U10/U12/U15/U18四个年龄段梯队组建,每少 组建1个扣1分。 2.外出参赛和竞技目标(15分) 职业队伍每年外出参赛不少于8次,少一次扣1分(8分)。 青少年队伍年度参加市级以上赛事不少于4次,少一次扣1分(4分)。 制定竞技达成目标计划,力争竞技水平位于全国前列。未制定目标计划此项 不得分。(3分) 3.专业培训(5分) 开设初/中/高级课程(含私教课),专业培训收费不高于本县羽毛球培训费 的80%(3分)。 为每位学员建立成长档案(1分)。 培训课程满意度调查达标(1分)。 4.公益培训(5分) 每年开设4期以上面向社会公益课程,少一期扣1分(2分)。 每年进校园公益培训50次以上,覆盖全县学校80%,未达标按比例扣分(2分)。 公益培训记录完整(1分)。 5.裁判员和教练员培训(10分) 每年集中培训不少于4次,少一次扣2分(8分)。 上犹籍或在上犹上班人员免费参训落实情况(2分)。 (三)俱乐部组建和会员管理(15分) 1.俱乐部组建(5分) 合同签订15天内完成俱乐部注册,并组建运营团队。全面启动俱乐部业务,开展赛事组织、竞技队伍选拔和培训等工作。未达标视情扣分。 2.俱乐部管理(5分) 俱乐部有明确的章程、组织架构及岗位职责分工,制定了会员、安全、场地 和财务等方面管理制度。未达标视情扣分。 3.会员发展(3分) 每年发展个人会员100人以上,当年未达标按比例扣分。 4.会员服务(2分) 建立会员服务机制且运行良好,每月举办会员日活动(1分)。 建立会员积分系统且有效运作(1分)。 (四)场地运营(10分) 1.收费政策执行(4分) 8片露天场地白天(9:00-18:00)全免费开放,未落实按天扣分(2分)。 5片膜结构场地低收费政策执行到位(白天每人每时不高于10元,晚上每人 每时不高于20元)(2分)。 2.场馆智慧管理(3分) 导入场馆智慧管理系统,实现场地预约、智能计费、数据监控等功能,功能 缺失或运行故障按情况扣分。 3.服务业态(2分) 引入轻食餐饮、运动装备店、便利店、儿童游乐区等服务业态,业态丰富度 未达要求按比例扣分。 4.场地保障(1分) 场地优先保障本县企事业单位免费使用。 (五)资源联动(5分) 开发匹克球主题研学产品,推动企事业单位来上犹开展团建活动(1分)。 年度举办2次以上跨区域(省、市、县)匹克球主题交流活动,每少一次扣2 分(4分)。 (六)资金使用(5分) 专项资金使用合规性(2分):资金使用符合规定,无违规挪用等情况,发 现违规行为不得分。 预算执行率(2分):预算执行率达标得满分,未达标按比例扣分。 审计问题整改情况(1分):对审计提出的问题及时整改,未整改或整改不 到位按情况扣分。 四、考评结果评定 考评小组依据各项考评内容的标准进行打分,总分100分。结果等级划分如 下: (一)优秀(80分及以上) 俱乐部在运营工作中表现卓越,各项工作均达到或超越预期目标,对推动匹 克球运动在上犹县的发展贡献突出。 (二)合格(60-79分) 俱乐部工作表现良好,能够完成主要合作任务,但在部分方面存在不足,需 进一步改进与提升。 (三)不合格(60分以下) 俱乐部工作表现欠佳,未能达到合作要求,严重影响匹克球运动发展,需采 取整改措施或考虑终止合作。 五、考评结果应用 (一)对于在赛事创新、培训成果显著、竞技成绩突出、会员管理优秀、场 地运营高效、区域资源联动成效显著等方面表现突出的,俱乐部可向甲方申请给 予专项奖励,以激励俱乐部持续发挥优势。 (二)对于考评结果为不合格的,俱乐部需根据甲方要求制定详细整改计划,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如整改后仍未达到要求,将依据协议约定终止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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