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九江港彭泽港区矶山作业区泽诚公用码头工程主体土建工程(水工建筑物)施工项目机械设备租赁
【招标公告】九江港彭泽港区矶山作业区泽诚公用码头工程主体土建工程(水工建筑物)施工项目机械设备租赁: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江西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江西 九江市 | 采购单位 | 中交天津航道局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九江港彭泽港区矶山作业区泽诚公用码头工程主体土建工程(水工建筑物)施工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项目编号:SCFA00000058782九江港彭泽港区矶山作业区泽诚公用码头工程主体土建工程(水工建筑物)施工项目,已具备机械设备租赁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贵公司参与投标。
一、招标书编号:SJ-JJXMB[2025]001
二、招标项目简介
1.机械租赁内容及标的物要求:
见附件中标的物清单(投标人须接受报价内容部分采购)
详见招标文件
供应商须具备招标人要求的相关资质与服务供货能力,保证按时、保质、保量提供本文件要求的服务,并确保提供的服务,满足招标人要求与国家相关技术标准。
2.付款方式及周期
本项目以银行电汇、供应链金融产品(一年期贴息率为4.5%) 、银行承兑进行支付。
招标人以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或其他供应链金融产品支付货款时,投标人自愿接受,视同现金支付,配合招标人相关支付手续,相关贴息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付款周期为:
以合同约定为准。
三、投标人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具备与招标文件要求相适应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具有相应的资质证书及相应的工作经验与业绩证明。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其他
四、招投标时间
1.售标时间:2025年8月14日——2025年8月19日(共5日)
具体时间以网上通知为准
2.投标时间:2025年8月19日——2025年8月24日(共5日)
具体时间以网上通知为准
3.开标时间:与投标截止日期一致
五、文件获取与投递
招标文件的获取与投标文件的投递应通过中交供应链管理系统(http://empm.ccccltd.cn/)进行文件的下载与上传,并保存文件。逾期未上传成功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请提供投标保证金银行汇款凭据底单备,具体投标文件编制要求,见投标文件范本要求。
本次招标收取标书费用,费用为500元(人民币)。在下载标书时缴纳至指定账户,备注内容为“收XX公司—xxxxxx(招标编号)标书购置费(九江项目部)”。
账户名称:中交天津航道局有限公司
账 号:7546 0188 0003 03368
开户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天津滨海分行营业部
六、投标保证金
1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万元整)。在投标之日起缴纳至指定账户,备注内容为“收XX公司—XXXX(招标编号)投标保证金(九江项目部)”,请在投标截止日前缴纳投标保证金,未按时缴纳的按废标处理。投标保证金可采用现金、银行保函、担保公司保函等形式缴纳。
账户名称:中交天津航道局有限公司
账 号:7546 0188 0003 03368
开户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天津滨海分行营业部
投标保证金在本次采购合同签订后五日内退还,以现金(电汇、银行转账、汇票、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退回投标人原账户,其他形式的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有效期届满时自动失效,无需退还。
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的,或者拒不提交所要求的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可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七、履约、质量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按中标额的10%收取,由中标人以现金(电汇、银行转账、汇票、支票)、银行保函、合法正规的担保公司提供的保函、同等金额的往期应收账款质押等方式提交给招标人,若履约担保采取保函方式的,应提供不可撤销的见索即付保函。
注:履约保证金与质保金不重复收取。
八、开标、评标方式:
1.开标
本项目将在中交供应链管理系统开标并由相关专家进行评标(具体时间以系统提示为准),请投标人准时在供应链管理系统平台查看开标结果。
2.评标
最低价评标法
本次招标设置控制价为***元,超出控制价总价及单项控制价的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文件。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交天津航道局有限公司
招标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天津港保税区跃进路航运中心9号楼天航局大厦
联系人:***
电话: ***
十、投标文件编制要求
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应完全响应招标人发布的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文件中上传与企业相关的资质、信用、财务情况、业绩、拟提供的货物与服务情况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企业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行许可证、纳税资格证明、近2年财务情况报表(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表)、企业银行信用评级证书(如有)、企业信用中国企业信息查询、中国裁判文书网企业信息查询(企业全称及法人)、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其他 。
十一、其它事项
1.投标文件:电子化投标正本一份;
2.本次投标不划分包件;
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交货/完工日期: 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5.交货地点: 江西省九江市彭泽县泽诚公用码头工程施工现场招标人指定位置
6.如果投标方因故不能参加投标,应在投标截止日期前采用书面方式进行说明;
7.投标人主体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否则将视为无效投标;
8.投标文件基础资料及投标文件格式见附件;
9.本次招标最终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交天津航道局有限公司
招标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保税区天津港保税区天航局大厦
联系人:***
电话:***
2025 年 8 月 14 日物资信息
序号
设备物资名称
数量
单位
1
汽车式钻机
5
台
2
其他起重及垂直运输机械
5
个
3
汽车起重机
1
台
4
汽车起重机
5
台
5
履带挖掘机
5
台
6
轮轨式门式起重机
5
台
7
钢筋弯曲机
5
台
8
钢筋加工生产线
5
台
9
钢筋笼加工设备
5
台
一、招标书编号:SJ-JJXMB[2025]001
二、招标项目简介
1.机械租赁内容及标的物要求:
见附件中标的物清单(投标人须接受报价内容部分采购)
详见招标文件
供应商须具备招标人要求的相关资质与服务供货能力,保证按时、保质、保量提供本文件要求的服务,并确保提供的服务,满足招标人要求与国家相关技术标准。
2.付款方式及周期
本项目以银行电汇、供应链金融产品(一年期贴息率为4.5%) 、银行承兑进行支付。
招标人以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或其他供应链金融产品支付货款时,投标人自愿接受,视同现金支付,配合招标人相关支付手续,相关贴息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付款周期为:
以合同约定为准。
三、投标人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具备与招标文件要求相适应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具有相应的资质证书及相应的工作经验与业绩证明。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其他
四、招投标时间
1.售标时间:2025年8月14日——2025年8月19日(共5日)
具体时间以网上通知为准
2.投标时间:2025年8月19日——2025年8月24日(共5日)
具体时间以网上通知为准
3.开标时间:与投标截止日期一致
五、文件获取与投递
招标文件的获取与投标文件的投递应通过中交供应链管理系统(http://empm.ccccltd.cn/)进行文件的下载与上传,并保存文件。逾期未上传成功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请提供投标保证金银行汇款凭据底单备,具体投标文件编制要求,见投标文件范本要求。
本次招标收取标书费用,费用为500元(人民币)。在下载标书时缴纳至指定账户,备注内容为“收XX公司—xxxxxx(招标编号)标书购置费(九江项目部)”。
账户名称:中交天津航道局有限公司
账 号:7546 0188 0003 03368
开户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天津滨海分行营业部
六、投标保证金
1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万元整)。在投标之日起缴纳至指定账户,备注内容为“收XX公司—XXXX(招标编号)投标保证金(九江项目部)”,请在投标截止日前缴纳投标保证金,未按时缴纳的按废标处理。投标保证金可采用现金、银行保函、担保公司保函等形式缴纳。
账户名称:中交天津航道局有限公司
账 号:7546 0188 0003 03368
开户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天津滨海分行营业部
投标保证金在本次采购合同签订后五日内退还,以现金(电汇、银行转账、汇票、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退回投标人原账户,其他形式的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有效期届满时自动失效,无需退还。
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的,或者拒不提交所要求的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可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七、履约、质量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按中标额的10%收取,由中标人以现金(电汇、银行转账、汇票、支票)、银行保函、合法正规的担保公司提供的保函、同等金额的往期应收账款质押等方式提交给招标人,若履约担保采取保函方式的,应提供不可撤销的见索即付保函。
注:履约保证金与质保金不重复收取。
八、开标、评标方式:
1.开标
本项目将在中交供应链管理系统开标并由相关专家进行评标(具体时间以系统提示为准),请投标人准时在供应链管理系统平台查看开标结果。
2.评标
最低价评标法
本次招标设置控制价为***元,超出控制价总价及单项控制价的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文件。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交天津航道局有限公司
招标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天津港保税区跃进路航运中心9号楼天航局大厦
联系人:***
电话: ***
十、投标文件编制要求
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应完全响应招标人发布的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文件中上传与企业相关的资质、信用、财务情况、业绩、拟提供的货物与服务情况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企业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行许可证、纳税资格证明、近2年财务情况报表(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表)、企业银行信用评级证书(如有)、企业信用中国企业信息查询、中国裁判文书网企业信息查询(企业全称及法人)、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其他 。
十一、其它事项
1.投标文件:电子化投标正本一份;
2.本次投标不划分包件;
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交货/完工日期: 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5.交货地点: 江西省九江市彭泽县泽诚公用码头工程施工现场招标人指定位置
6.如果投标方因故不能参加投标,应在投标截止日期前采用书面方式进行说明;
7.投标人主体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否则将视为无效投标;
8.投标文件基础资料及投标文件格式见附件;
9.本次招标最终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交天津航道局有限公司
招标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保税区天津港保税区天航局大厦
联系人:***
电话:***
2025 年 8 月 14 日物资信息
序号
设备物资名称
数量
单位
1
汽车式钻机
5
台
2
其他起重及垂直运输机械
5
个
3
汽车起重机
1
台
4
汽车起重机
5
台
5
履带挖掘机
5
台
6
轮轨式门式起重机
5
台
7
钢筋弯曲机
5
台
8
钢筋加工生产线
5
台
9
钢筋笼加工设备
5
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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