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吉安县天河镇田家村委洲源村老封山仚山场煤矸石产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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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江西 吉安市 | 采购单位 | 吉安县天河镇田家村委洲源村老封山仚山场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吉安县天河镇田家村委洲源村老封山仚山场煤矸石产权转让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吉安县天河镇田家村委洲源村老封山仚山场煤矸石产权转让
项目编号: | ZC25JX08019085 | ||
项目名称: | 吉安县天河镇田家村委洲源村老封山仚山场煤矸石产权转让 | ||
标的名称: | 吉安县天河镇田家村委洲源村老封山仚山场煤矸石产权转让,挂牌价125,455.00元 | ||
信息披露期: | 信息披露首日:2025年09月08日 信息披露期满日: 2025年09月23日 | ||
延期处理方式: | 网络竞价 | ||
项目简介: | 根据【江西省第九地质调查勘查有限公司资产评估报告】,煤矸石3812.08吨,采取总价方式竞价,起拍价(评估价):125455元,保证金25091元。 重要提示: 1、竞价标的具体情况以实际现状为准,产权方(即转让方)不承担本次竞价标的任何瑕疵担保责任。有意竞买人务必亲自实地查看标的物,未看标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予以确认及认可,竞价成交后不得反悔,否则没收竞买保证金。 2、本次竞价标的转运、清场等工作及费用均由受让人自行承担。 3、受让人应安排机械设备及专业人员负责该标的煤矸石的转运、清场,并为现场作业人员购买保险,转运、清场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事故均由受让人自行承担。 4、受让人应按有关法律规定缴交履约保证金。 5、受让人在签订《煤矸石转让合同》第3天开始进行转运、清场等工作,并在30天内完成全部转运及清场工作。逾期未转运完成,转让方有权收回剩余煤矸石,同时成交价款以及履约保证金不予退回。 6、受让人进行转运、清场等工作应接受产权方(即转让方)的监督和管理,不得损害和破坏转让方其他财产。 | ||
重要信息披露: | 标的展示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标的展示地点:吉安县天河镇田家村委洲源村老封山仚山场 标的现场。本项目信息披露期间为对转让标的实施尽职调查期间,产权方(即转让方)对意向竞买方实施的尽职调查给予必要的配合与支持。 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9月18日17时止。 报名地点:登录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网上报名。 |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其他组织和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报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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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需要披露的内容: | 无 | ||
联系方式: | 1、国泰新点技术服务热线:*** 2、产权方:吉安县公安局 联系人:李健联系电话:18870646106 3、交易中心(保证金退款)联系电话:0796-84402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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