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预告】关于赣东大道院区医用隔帘安装项目市场调研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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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江西 抚州市 | 采购单位 | 抚州市中医医院 |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抚州市中医医院医用隔帘安装项目 |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根据医院工作安排,拟对我院医用隔帘安装项目进行市场调研,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前来我院了解情况,同时提交相关资料。有意向者必须提供符合报名要求的资料,并保证所提供的各种材料真实、有效、齐全,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一、项目名称:抚州市中医医院医用隔帘安装项目
二、项目地点:赣东大道院区(赣东大道1111号)
三、服务要求
1.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
2.医用隔帘总量约为112张,具体以实际数量为准。暂未获取到具体的尺寸规格,为确保报价准确,需先进行现场踏勘,再进行报价,否则报价无效。
四、提交资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公告前六个月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公告前六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及纳税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自行承诺函原件加盖公章);
5.法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提供原件加盖公章);
6.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提供查询信用记录的系统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
7.询价响应函(密封加盖公章);
8.提供医用隔帘样品;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供应商须按以上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否则视为无效响应。
五、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2025年9月18日-2025年9月25日09:00前,逾期不再接收报名。
2.报名方式:报名公司请将报名需提交的资料打印装订并密封盖章(封面注明各报名供应商名称及联系方式),采取现场或邮寄方式报名。
六、联系方式
调研人:抚州市中医医院
地 址:江西省抚州市赣东大道1111号
联系方式:*** ***
备注:此次调研仅作为市场情况了解,不作为采购的最终依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附件:安装清单
          一、项目名称:抚州市中医医院医用隔帘安装项目
二、项目地点:赣东大道院区(赣东大道1111号)
三、服务要求
1.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
2.医用隔帘总量约为112张,具体以实际数量为准。暂未获取到具体的尺寸规格,为确保报价准确,需先进行现场踏勘,再进行报价,否则报价无效。
四、提交资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公告前六个月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公告前六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及纳税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自行承诺函原件加盖公章);
5.法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提供原件加盖公章);
6.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提供查询信用记录的系统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
7.询价响应函(密封加盖公章);
8.提供医用隔帘样品;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供应商须按以上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否则视为无效响应。
五、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2025年9月18日-2025年9月25日09:00前,逾期不再接收报名。
2.报名方式:报名公司请将报名需提交的资料打印装订并密封盖章(封面注明各报名供应商名称及联系方式),采取现场或邮寄方式报名。
六、联系方式
调研人:抚州市中医医院
地 址:江西省抚州市赣东大道1111号
联系方式:*** ***
备注:此次调研仅作为市场情况了解,不作为采购的最终依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附件:安装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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