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宁都县2023年棚户区改造及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一期工程(兴业佳苑)电梯采购项目(项目编号:NDCT2025-JT-022)的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宁都县2023年棚户区改造及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一期工程(兴业佳苑)电梯采购项目(项目编号:NDCT2025-JT-022)的公开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江西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江西 赣州市 | 采购单位 | 宁都县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赣州正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宁都县2023年棚户区改造及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一期工程(兴业佳苑)电梯采购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宁都县2023年棚户区改造及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一期工程(兴业佳苑)电梯采购项目(项目编号:NDCT2025-JT-022)的公开招标公告
赣州正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宁都县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宁都县2023年棚户区改造及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一期工程(兴业佳苑)电梯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NDCT2025-JT-022
二、项目名称:宁都县2023年棚户区改造及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一期工程(兴业佳苑)电梯采购项目
三、预算金额:***元
四、最高限价:***元
五、采购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①供货时间:在收到招标人书面通知后立即开始对货物进行生产,30个日历天内将货物运送至施工现场,经验收合格后视为完成供货; ②安装时间:招标人提供现场安装条件后40个日历天内完成货物的安装及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包括安装调试完成。
六、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合格投标人应首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1.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为制造商的,须提供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和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B级及以上)或者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电梯B级及以上)。
(2)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须提供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维修许可证》(电梯B级及以上)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电梯安装(含修理)](电梯B级及以上)。且还须提供所投电梯制造商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和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B级及以上)或者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电梯制造(含安装、修
理)](电梯B级及以上)。
注:A1级:可承接所有类型电梯安装(额定速度>6m/s),A2级:(额定速度≤6m/s),B级:(额定速度≤2.5m/s)满足此类要求,既对应各资质。
注:以上证书提供原件彩色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七、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报名时间:2025年10月13日至2025年10月17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30前(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赣州正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点:宁都县梅江镇凌云大道华都豪庭3栋一单元102室);
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或线上邮件(gzzhxmglyxgs@163.com)报名并免费领取招标文件。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时需公司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法人授权委托书等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备注:报名领取招标文件时未提供公司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在、法人授权委托书等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八、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11月4日上午09点0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开标地点:赣州正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宁都县梅江镇凌云大道华都豪庭3栋一单元102室,届时请各潜在投标人出席公开招标会,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签到时应主动出示身份证原件。
九、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伍万陆仟元整(¥56000.00元);缴纳方式为银行转账:须在2025年11月3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之前从投标人注册地的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转入到指定账户。
投标保证金银行账户信息:
收款户名:赣州正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赣州经开区支行
账 号:287219100000003461
投标保证金退还: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退款系统正常运行情况下三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退还;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业主单位(代理机构)应在中标单位缴纳履约保证金、并签订交易合同后在退款系统正常运行情况下,三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2)履约保证金:中标人须按中标价的10%缴纳履约保证金,可以选择银行转账或银行保函方式;履约保证金由业主单位收取,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自主选择银行保函或银行转账,中标人须在中标后3天内缴纳履约保证金或提供保函。工程验收合格后凭有关凭证3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退还。(注:履约保证金提供保函的:保函必须为“见索即付”担保方式,保函格式内容必须经采购人确认)
(3)付款方式:电梯设备到达现场后付该批次30%电梯采购费,电梯分批完成安装后付该批次60%电梯采购费,该批次电梯经专家验收合格后15日内付至95%;该批次剩余5%作为保修金,待在保修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
十一、采购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如属于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为中、小、微企业(含监狱和戒毒企业、残疾人企业)的价格给予优惠;限制国外投标人;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十二、采购信息发布媒介: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宁都城投微信公众号
十三、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一日,未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而放弃响应的,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十四、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宁都县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赣州市宁都县梅江镇登峰大道西侧、龙湖路北侧翠微春苑安置小区1号楼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赣州正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都县梅江镇凌云大道华都豪庭3栋102室
联系方式:***
赣州正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宁都县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宁都县2023年棚户区改造及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一期工程(兴业佳苑)电梯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NDCT2025-JT-022
二、项目名称:宁都县2023年棚户区改造及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一期工程(兴业佳苑)电梯采购项目
三、预算金额:***元
四、最高限价:***元
五、采购内容:
| 货物名称 | 数量 | 单位 | 主要技术参数及要求 | 预算金额(元) |
| 宁都县2023年棚户区改造及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一期工程(兴业佳苑)电梯采购项目 | 1 | 批 | 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 ***元 |
| 本项目设定最高控制价为***元 注:本项目只允许国内供应商参与投标。 | ||||
合同履行期限:①供货时间:在收到招标人书面通知后立即开始对货物进行生产,30个日历天内将货物运送至施工现场,经验收合格后视为完成供货; ②安装时间:招标人提供现场安装条件后40个日历天内完成货物的安装及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包括安装调试完成。
六、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合格投标人应首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1.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为制造商的,须提供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和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B级及以上)或者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电梯B级及以上)。
(2)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须提供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维修许可证》(电梯B级及以上)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电梯安装(含修理)](电梯B级及以上)。且还须提供所投电梯制造商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和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B级及以上)或者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电梯制造(含安装、修
理)](电梯B级及以上)。
注:A1级:可承接所有类型电梯安装(额定速度>6m/s),A2级:(额定速度≤6m/s),B级:(额定速度≤2.5m/s)满足此类要求,既对应各资质。
注:以上证书提供原件彩色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七、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报名时间:2025年10月13日至2025年10月17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30前(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赣州正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点:宁都县梅江镇凌云大道华都豪庭3栋一单元102室);
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或线上邮件(gzzhxmglyxgs@163.com)报名并免费领取招标文件。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时需公司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法人授权委托书等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备注:报名领取招标文件时未提供公司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在、法人授权委托书等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八、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11月4日上午09点0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开标地点:赣州正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宁都县梅江镇凌云大道华都豪庭3栋一单元102室,届时请各潜在投标人出席公开招标会,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签到时应主动出示身份证原件。
九、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伍万陆仟元整(¥56000.00元);缴纳方式为银行转账:须在2025年11月3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之前从投标人注册地的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转入到指定账户。
投标保证金银行账户信息:
收款户名:赣州正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赣州经开区支行
账 号:287219100000003461
投标保证金退还: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退款系统正常运行情况下三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退还;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业主单位(代理机构)应在中标单位缴纳履约保证金、并签订交易合同后在退款系统正常运行情况下,三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2)履约保证金:中标人须按中标价的10%缴纳履约保证金,可以选择银行转账或银行保函方式;履约保证金由业主单位收取,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自主选择银行保函或银行转账,中标人须在中标后3天内缴纳履约保证金或提供保函。工程验收合格后凭有关凭证3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退还。(注:履约保证金提供保函的:保函必须为“见索即付”担保方式,保函格式内容必须经采购人确认)
(3)付款方式:电梯设备到达现场后付该批次30%电梯采购费,电梯分批完成安装后付该批次60%电梯采购费,该批次电梯经专家验收合格后15日内付至95%;该批次剩余5%作为保修金,待在保修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
十一、采购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如属于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为中、小、微企业(含监狱和戒毒企业、残疾人企业)的价格给予优惠;限制国外投标人;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十二、采购信息发布媒介: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宁都城投微信公众号
十三、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一日,未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而放弃响应的,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十四、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宁都县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赣州市宁都县梅江镇登峰大道西侧、龙湖路北侧翠微春苑安置小区1号楼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赣州正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都县梅江镇凌云大道华都豪庭3栋102室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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