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用】江西省体育局办公室关于举办2025年江西省“振兴杯”体育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的通知

所属地区:江西九江市 发布日期:2025-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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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江西 九江市 采购单位 江西省体育局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名称 2025年江西省“振兴杯”体育行业职业技能竞赛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各设区市体育局(教育体育局)、高等院校体育院系、体育社会组织、体育场馆、体育俱乐部、体育培训机构等有关单位及个人: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技能人才发展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我省《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要求,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工匠精神,为全省体育行业技能人才搭建展示精湛技能、相互切磋技艺的平台,推动我省体育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促进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根据《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五部门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江西省“振兴杯”职业技能大赛的通知》(赣人社字〔2025〕103号)精神,经研究,决定举办2025年江西省“振兴杯”体育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体育的重要论述和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聚焦“走在前、勇争先、善作为”目标要求,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培养更多优秀的体育技能人才,推动全民健身与全面健康深度融合,促进我省体育行业技能人才队伍的健康发展,为助力实施江西体育加快赶超三年行动计划、全面谱写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江西的新篇章作出贡献。
二、竞赛主题
人人成才 技兴江西
三、主办、承办单位
主办单位:江西省体育局
承办单位:江西省体育运动学校 江西省体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
四、竞赛组织机构
成立2025年江西省“振兴杯”体育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组委会(见附件1)。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竞赛的统筹协调工作,办事机构设在省体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
五、竞赛职业(工种)、组别及参赛资格
(一)竞赛职业(工种)
游泳救生员
(二)竞赛组别
竞赛设职工组、学生组,分别进行个人项目。
(三)参赛资格
户籍在江西省或在江西省内工作、学习的社会从业人员及学生,年龄为16周岁-55周岁,符合以下条件者均可报名参加:
1.须持有游泳救生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2.政治合格、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扎实的专业知识与技能。
3.学生组须为省内各中、高等院校在校学生;职工组须为与所在单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聘用合同)的从业人员。非江西户籍在江西工作的人员,报名参加职工组竞赛,须提供近1年内在江西连续缴纳3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证明。
4.身体健康,无心脏病、高血压、心脑血管疾病、皮肤病等不适合运动的疾病以及传染性疾病。
5.曾获得江西省技术能手荣誉的人员不得以选手身份参加竞赛。已在省级一类大赛获得前六名、省级二类大赛获得前三名的人员,不再以选手身份参赛。
六、竞赛内容
以游泳救生工作涉及的游泳技能、游泳救生技能为主要竞赛内容,具体分为理论知识与技能操作两部分。
1.理论知识:游泳技术原理及要点、游泳救生理论。
2.技能操作:游泳基础技能、游泳救生技能。
3.执行《游泳救生员竞赛规程》。
七、竞赛安排
(一)选拔赛
本次竞赛的选拔赛由各地各单位根据自身实际自行组织。
(二)省级决赛
比赛时间:2025年10月31日-11月5日
比赛地点:九江市湖口县游泳馆
八、参赛办法
(一)以设区市体育局(教育体育局)、高等院校体育院系、体育社会组织、体育场馆、体育俱乐部、体育培训机构等为单位组队参赛。大赛接受以个人名义报名参加比赛(须符合参赛资格)。 
(二)各参赛队各组别限报领队1人、教练员(指导教师)1人(学生组、职工组均报名的可报2人)、工作人员1人。同一选手只能代表一个队伍参赛。
(三)各设区市体育局(教育体育局)负责辖区内参赛动员工作,至少推荐1支队伍参赛。
九、表彰与奖励
(一)物质奖励
各组别、各单项个人总决赛录取前10名,颁发奖励证书。对获得第一、二、三名的选手,由竞赛组委会按规定分别奖励5000元、3000元、2000元。
(二)授予荣誉
经相关部门审核后,对获得前三名的职工选手,按规定授予“江西省技术能手”称号,已获得该称号的不再重复授予;对指导选手在竞赛中取得前三名的指导教师颁发“竞赛优秀指导教师”证书(每名选手限1名指导老师)。
(三)颁发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根据《体育总局职鉴指导中心关于体育行业职业技能竞赛暨晋升职业资格等级有关问题的通知》(体职鉴字〔2015〕40号),按照晋级总人数不得超过该项比赛总人数的10%晋升职业资格等级(理论须通过鉴定考核合格60分以上,最高晋升至四级)。
(四)颁发奖励证书
1.设优秀组织奖,对在竞赛组织工作中表现优异的单位给予奖励,颁发奖励证书。
2.设特别贡献奖,对支持大赛筹办工作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颁发奖励证书。
(五)其他
对实际参赛选手少于20人的赛项,按规定奖励人数的50%执行(有小数部分四舍五入取整);对实际参赛选手少于10人(含)的赛项,仅通报比赛名次;获奖选手不并列排名。
十、竞赛经费
(一)大赛不收取报名费。各参赛队由大会统一安排食宿,食宿费、交通差旅费、服装费等自行承担。
(二)比赛期间技术官员、裁判员的食宿、交通费用由大会承担,提前报到或推迟离会的一切费用自理。
(三)各参赛队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由大会统一组织购买,费用自行承担,具体另行通知。
十一、报名、报到
(一)报名
1.各参赛队及以个人名义报名的参赛选手请于10月21日前将报名表和下列有关材料以电子邮件方式分别发送至指定邮箱:nxl011229@qq.com。
(1)职工组:①报名表扫描版(加盖单位公章)及电子版;②身份证扫描版(正反面);③正式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版;④非江西户籍在江西工作的人员须提供近3个月的江西社会保险证明。
(2)学生组:①报名表扫描版(加盖单位公章)及电子版;②身份证扫描版(正反面);③学生证扫描版。
(3)须提供游泳救生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扫描版。
(二)报到
1.报到具体时间、地点,以另行下发的补充通知为准。
2.报到时各参赛队所有人员须现场提交县级以上医务部门出具的健康证明材料、二代身份证原件及A4复印件、证书复印件(同时携带原件备查)、自愿参赛承诺书(见附件2)及规定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十二、比赛的裁判和仲裁
(一)仲裁、裁判长及裁判员由省体育局选派。竞赛辅助人员由赛事承办单位统一选拔和培训。
(二)代表队可申请仲裁的事项包括不符合大赛规则规定的设备、检测、评判以及工作人员的违规行为等。申请仲裁方式均须通过所在代表队领队,按照规定的时限以书面形式向仲裁委员会提出,由仲裁委员会进行裁决。
(三)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为最终裁决,参赛选手不得因申诉或对处理意见不服而停止竞赛,否则按弃权处理。
十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积极参与。本次大赛是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人才强省战略,提高我省体育行业从业人员职业素养水平、展示职业技能、促进就业创业的重要举措。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比赛,积极宣传发动、选拔人员组队参加,充分利用大赛平台展示我省体育行业技能人才顽强拼搏、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
(二)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各地各单位,尤其是承办单位、协办单位要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充分利用各级各类媒体,宣传竞赛活动,带动和激励广大体育行业从业人员爱岗敬业、钻研技能,人人争当技术能手、创新能手,积极营造崇尚技能、崇尚人才的良好社会舆论氛围。
十四、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竞赛组委会办公室:
省体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 ***0791-86290118  18807918977
附件:1.2025年江西省“振兴杯”体育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组委会人员名单 
2.2025年江西省“振兴杯”体育行业职业技能竞赛自愿参赛承诺书 
3.2025年江西省“振兴杯”体育行业职业技能竞赛游泳救生员比赛报名表 
江西省体育局办公室
2025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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