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关于宁都县城南及工业园区公立托育机构建设项目—城南公立托育机构正式用电施工(项目编号:ZXZN2026-ND-C001)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公告】关于宁都县城南及工业园区公立托育机构建设项目—城南公立托育机构正式用电施工(项目编号:ZXZN2026-ND-C001)的竞争性磋商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江西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江西 赣州市 | 采购单位 | 宁都县文乡教育后勤保障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鑫正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宁都县城南及工业园区公立托育机构建设项目-城南公立托育机构正式用电施工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鑫正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宁都县文乡教育后勤保障有限公司委托对宁都县城南及工业园区公立托育机构建设项目—城南公立托育机构正式用电施工进行竞争性磋商,请潜在供应商在“赣云采”平台(网址:https://www.jxgyc.com)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2月26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纸质响应文件至中鑫正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大厅并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至“赣云采”平台。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XZN2026-ND-C001
项目名称:宁都县城南及工业园区公立托育机构建设项目-城南公立托育机构正式用电施工
预算金额:***.61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61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工期40天,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7日内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书面合同,分期分段供货,在接到采购人供货要求后3日内供货到采购人指定地点。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谈判: 是 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4.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
5.1 响应供应商须具有并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
5.2 响应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3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二级(含)以上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和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证书上的单位名称须与供应商名称一致);
5.4 外埠来赣施工单位根据《关于优化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服务和管理的通知》(赣建字〔2021〕4号)要求办理企业进赣信息管理系统登记,赣建城镇〔2021〕19号文,江西住建云不再办理省外进赣施工企业单项工程投标信息登记。
5.5 其他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2026年2月6日至2026年2月25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
地点:“赣云采”平台(https:www.jxgyc.com)
方式:潜在投标人必须在“赣云采”平台(网址:https://www.jxgyc.com)注册,通过账号登入投标人身份进行网上报名和下载采购文件,否则,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和地点
响应截止时间:2026年2月26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本项目采用系统+线下见面开标方式,各响应供应商需在响应截止时间前提供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三份)至开标会现场,同时须在响应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电子响应文件可以使用响应供应商CA锁进行电子签章或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件)至“赣云采”平台。届时请各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携带纸质响应文件、笔记本电脑(用于二次报价)及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或电子身份证明)出席开标会,签到时间以现场递交响应文件时间为准,逾期递交响应文件的将不予受理,作无效响应处理。
电子版响应文件必须在响应截止时间前上传到“赣云采”平台(网址:https://www.jxgyc.com),逾期上传的响应文件,将导致响应无效,响应供应商网上操作遇到问题可拨打“赣云采”平台(江西省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客服电话400-601-0088。
响应磋商地点:中鑫正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大厅(宁都县梅江镇凌云大道翠盈家苑(东区)玉环居38号17栋)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磋商响应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叁仟柒佰元整(¥13700.00),2026年2月26日09时30分前采用现金或网上银行转账形式足额交纳,响应供应商(自然人参加的,从其本人的同名账户)转入到指定账户,且注明本项目名称的响应保证金(户名:中鑫正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赣州长征大道支行,账号:797902112410001)。未成交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成交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2.履约保证金:成交供应商须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成交价的5%,提交方式应当采用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其中的任何一种非现金形式缴纳,选择银行转账的,成交供应商转入指定账户,选择保函的,保函的受益人为采购人,货物全部安装完成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无息返还,履约保证金由采购人收取,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之后采购合同签订前转入指定账户或提供纸质保函。如成交供应商未按时缴纳履约保证金,将取消其成交资格。(注:提供保函的担保机构必须是依法成立的具有相关资质和偿付能力的担保机构,保函格式内容必须经采购人确认。)
注:履约保证金采用履约担保函的,履约担保函的有效期应与合同工期一致或长于合同工期。
3.付款方法:每月支付经发包人、监理单位确认的清单 内已完合格工程量的80%工程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经审核后支付至结算审核金额97%,质保期满后且无质量问题一次性支付结算审核金额的3%(利息不计)。
4.采购代理服务费:本次磋商采购人同意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向成交供应商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项目中介代理费以中标价为基数(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工程类收费标准计算,由成交供应商支付并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缴纳代理服务费。请各位响应供应商在竞争性磋商报价时充分考虑这一因素。
5.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6.采购信息发布媒介:“赣云采”平台、文乡教投公众号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都县文乡教育后勤保障有限公司
地 址:江西省赣州市宁都县宁都中学新校区北段
联系人:***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鑫正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都县梅江镇凌云大道翠盈家苑(东区)玉环居38号17栋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
供稿:招标采购部
编辑:综合管理部
审核:魏毅楠 陈沐亮
监制:杨智文
总监制:刘卫东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XZN2026-ND-C001
项目名称:宁都县城南及工业园区公立托育机构建设项目-城南公立托育机构正式用电施工
预算金额:***.61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61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工期40天,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7日内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书面合同,分期分段供货,在接到采购人供货要求后3日内供货到采购人指定地点。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谈判: 是 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4.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
5.1 响应供应商须具有并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
5.2 响应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3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二级(含)以上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和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证书上的单位名称须与供应商名称一致);
5.4 外埠来赣施工单位根据《关于优化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服务和管理的通知》(赣建字〔2021〕4号)要求办理企业进赣信息管理系统登记,赣建城镇〔2021〕19号文,江西住建云不再办理省外进赣施工企业单项工程投标信息登记。
5.5 其他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2026年2月6日至2026年2月25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
地点:“赣云采”平台(https:www.jxgyc.com)
方式:潜在投标人必须在“赣云采”平台(网址:https://www.jxgyc.com)注册,通过账号登入投标人身份进行网上报名和下载采购文件,否则,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和地点
响应截止时间:2026年2月26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本项目采用系统+线下见面开标方式,各响应供应商需在响应截止时间前提供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三份)至开标会现场,同时须在响应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电子响应文件可以使用响应供应商CA锁进行电子签章或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件)至“赣云采”平台。届时请各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携带纸质响应文件、笔记本电脑(用于二次报价)及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或电子身份证明)出席开标会,签到时间以现场递交响应文件时间为准,逾期递交响应文件的将不予受理,作无效响应处理。
电子版响应文件必须在响应截止时间前上传到“赣云采”平台(网址:https://www.jxgyc.com),逾期上传的响应文件,将导致响应无效,响应供应商网上操作遇到问题可拨打“赣云采”平台(江西省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客服电话400-601-0088。
响应磋商地点:中鑫正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大厅(宁都县梅江镇凌云大道翠盈家苑(东区)玉环居38号17栋)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磋商响应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叁仟柒佰元整(¥13700.00),2026年2月26日09时30分前采用现金或网上银行转账形式足额交纳,响应供应商(自然人参加的,从其本人的同名账户)转入到指定账户,且注明本项目名称的响应保证金(户名:中鑫正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赣州长征大道支行,账号:797902112410001)。未成交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成交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2.履约保证金:成交供应商须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成交价的5%,提交方式应当采用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其中的任何一种非现金形式缴纳,选择银行转账的,成交供应商转入指定账户,选择保函的,保函的受益人为采购人,货物全部安装完成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无息返还,履约保证金由采购人收取,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之后采购合同签订前转入指定账户或提供纸质保函。如成交供应商未按时缴纳履约保证金,将取消其成交资格。(注:提供保函的担保机构必须是依法成立的具有相关资质和偿付能力的担保机构,保函格式内容必须经采购人确认。)
注:履约保证金采用履约担保函的,履约担保函的有效期应与合同工期一致或长于合同工期。
3.付款方法:每月支付经发包人、监理单位确认的清单 内已完合格工程量的80%工程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经审核后支付至结算审核金额97%,质保期满后且无质量问题一次性支付结算审核金额的3%(利息不计)。
4.采购代理服务费:本次磋商采购人同意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向成交供应商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项目中介代理费以中标价为基数(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工程类收费标准计算,由成交供应商支付并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缴纳代理服务费。请各位响应供应商在竞争性磋商报价时充分考虑这一因素。
5.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6.采购信息发布媒介:“赣云采”平台、文乡教投公众号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都县文乡教育后勤保障有限公司
地 址:江西省赣州市宁都县宁都中学新校区北段
联系人:***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鑫正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都县梅江镇凌云大道翠盈家苑(东区)玉环居38号17栋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
供稿:招标采购部
编辑:综合管理部
审核:魏毅楠 陈沐亮
监制:杨智文
总监制:刘卫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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