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用】南康区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6年第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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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江西 赣州市 | 采购单位 | 江西省南康中学 |
| 招标代理机构 | 赣州市南康区环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江西省南康中学科创楼功能教室装备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一、项目编号:NKHY2025-NK-G019
二、项目名称:江西省南康中学科创楼功能教室装备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南昌清北图书有限公司
地址:宜春市丰城市剑南街道龙光东大道588号
被投诉人1:江西省南康中学
地址:南康区蓝田大道学府路1号
采购代理机构:赣州市南康区环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康区金融中心一期5号楼第七层(九江银行七楼)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本项目做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如下:
投诉事项:该项目的招标文件第六章技术评审“智能激光雕切机”、“便携式智能数控铣雕机”、“便携式智能真空成型机”评审因素分别设置:提供软件的自主知识产权证书者得2分,其他得0分(软件为制造商或投标人自有的,提供《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软件为制造商或投标人外购的,提供采购合同及《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或提供无效者得0分),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的相关法律法规。
五、裁决依据及结果
经调查,投诉事项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投诉处理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财政部门应当驳回投诉……(二)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之规定,本机关决定:驳回投诉。
六、其他补充事项
无。
赣州市南康区财政局
2026年2月11日
二、项目名称:江西省南康中学科创楼功能教室装备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南昌清北图书有限公司
地址:宜春市丰城市剑南街道龙光东大道588号
被投诉人1:江西省南康中学
地址:南康区蓝田大道学府路1号
采购代理机构:赣州市南康区环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康区金融中心一期5号楼第七层(九江银行七楼)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本项目做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如下:
投诉事项:该项目的招标文件第六章技术评审“智能激光雕切机”、“便携式智能数控铣雕机”、“便携式智能真空成型机”评审因素分别设置:提供软件的自主知识产权证书者得2分,其他得0分(软件为制造商或投标人自有的,提供《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软件为制造商或投标人外购的,提供采购合同及《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或提供无效者得0分),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的相关法律法规。
五、裁决依据及结果
经调查,投诉事项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投诉处理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财政部门应当驳回投诉……(二)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之规定,本机关决定:驳回投诉。
六、其他补充事项
无。
赣州市南康区财政局
2026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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