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用】信丰县农业农村局信丰县设施蔬菜综合收入保险采购合同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所属地区:江西赣州市 发布日期:2026-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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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江西 赣州市 采购单位 信丰县农业农村局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名称 信丰县设施蔬菜综合收入保险采购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一、合同编号:信财购[2026]F10100018-03
二、合同名称:信丰县设施蔬菜综合收入保险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信财购[2026]F10100018
四、项目名称:信丰县设施蔬菜综合收入保险采购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信丰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赣州市信丰县嘉定镇市政东路与府东路交汇处老行政服务中心3楼
联系方式:***
供应商(乙方):恒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赣州中心支公司
地址: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橙乡大道50号招商局中心塔楼1606、1607、1608办公
联系方式:***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信丰县设施蔬菜综合收入保险采购2 1(项) ¥3,000,000.00 ¥3,000,000.00 一、保险的种类与范围
(一)保险种类。
1.蔬菜大棚设施、棚内作物、露天蔬菜及食用菌种植保险;
2.蔬菜综合收入保险。
(二)保险范围。
1.大棚、棚内作物保险范围:全县范围内蔬菜设施大棚和棚内蔬菜作物;
2.露天蔬菜保险范围:全县范围内连片种植面积在3亩及以上的露天蔬菜;
3.设施蔬菜综合收入保险范围。
二、保险对象
全县范围内从事设施蔬菜种植以及露天蔬菜连片种植面积在3亩及以上的基本菜农、合作社、大户和农业企业。
三、保费出资比例
(一)蔬菜大棚设施、棚内作物、露地蔬菜及食用菌种植保险的保费出资比例参照赣财金〔2023〕1号文件执行,即省级财政30%、市级财政15%、县级财政30%、农户自缴25%。
(二)棚内作物综合收入保险的保费超出省级保险方案规定部分由县级财政、参保对象分担,超出部分保费出资比例为县级财政30%、农户自缴70%。
四、保险时限及费率
保险期限以每批次蔬菜的播种或定植时间为保险起始日期,蔬菜收获结束日期为保险终止日期。
蔬菜大棚设施、棚内作物、露地蔬菜及食用菌种植保险的费率参照赣财金〔2023〕1号文件执行,即在省级保险方案规定的保额范围内,费率为5%;棚内作物综合收入保险的费率,超出省级保险方案规定保额、在县级设施蔬菜保险方案规定保额内部分,费率参照《信丰县设施蔬菜综合收入保险方案》规定的6%执行。
五、承保公司
江西省蔬菜保险即赣财金〔2023〕1号文件规定范围内保险由相应承保公司承保。信丰县设施蔬菜综合收入保险承保公司由本次招标确定。
六、有关事项
(一)自愿参保。农户自愿参保,在规定的缴费期内,保费自行缴入保费收缴专户,承保公司不得垫缴保费。
(二)投保程序。
1.投保对象向承保公司提出申请;
2.承保公司进行现场勘查;
3.投保成功后承保公司提交一份保单复印件到县级蔬菜主管部门存档。
(三)为保障保险数据采集的真实性,县级行业主管部门、承保公司将定期对市场价格进行收集,承保对象应如实提供真实的相关数据,如发现投保对象虚报数据的,一律取消投保资格,并退还已收取保费。
(四)为增强被保险人抵御市场价格波动风险的能力,为全县蔬菜产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承保公司和经办机构要加强协调沟通,确保全县蔬菜产业发展安全稳定。
(五)本方案所涉及的投保品种仅限于信丰县境内蔬菜种植中的品种。

合同金额: 3,000,000.00元,大写(人民币):叁佰万元整
履约期限:2026年03月16日至2027年03月15日
履约地点:嘉定镇、大塘埠镇、铁石口镇、小江镇、崇仙乡、万隆乡、小河镇、正平镇范围内从事设施蔬菜种植的基本菜农、合作社、大户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6年03月16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6年03月16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信丰县设施蔬菜综合收入保险采购合同.pdf
信丰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0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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