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用】关于公开遴选靖安县2026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服务主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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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江西 宜春市 | 采购单位 | 靖安县农业农村局 |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靖安县2026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 |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关于公开遴选靖安县2026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服务主体的公告
根据江西省农业农村厅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处《关于做好2026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准备工作的函》等文件要求,为实施好我县2026年中央财政支持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拟决定面向全县公开遴选项目服务主体,欢迎符合条件的服务主体积极报名参加。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是应有一定的社会化服务经验,原则上从事农业社会化服务达两年以上;二是拥有与其服务内容、服务能力相匹配的专业农业机械和设备以及其他能力(能够熟练操作赣服通平台”农业农村社会化服务板块);三是在农民群众中享有良好的信誉,其所提供的服务在质量和价格方面受到服务对象的认可和好评;四是能够接受农业农村等部门的监管和信息化管理要求,安装远程电子监测设备;五是参与遴选的服务主体应入驻“赣服通平台”农业农村社会化服务板块,且所属服务组织的农机具必须安装农业作业用途单北斗监测终端,通过监测终端进行远程实时监管;六是不得将经营主体或服务主体为自身流转的土地提供作业服务纳入补助范围,两家及以上经营主体或服务主体不得通过相互提供交叉作业服务获取补助资金。
二、服务环节
主要支持水稻生产育秧、机插、飞防(含茶叶)、烘干等环节的社会化服务,具体以项目实施方案为准。
三、遴选程序
(一)申请。按照自愿参与的原则,符合以上基本条件并自愿参与实施以上服务环节的服务组织(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服务公司、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首先在“赣服通平台”农业农村社会化服务板块申请遴选后,再向所在乡镇经济发展办公室提出申请,由乡镇评审择优推荐并将申请资料于2026年3月24日下午下班前统一交到县农业农村局农村改革与合作经济指导股(410室)。服务组织申请需提交以下材料:
1.靖安县2026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申报书。
2.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承接主体申请报名表。
3.靖安县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农机信息登记表。
4.靖安县社会化服务组织团队成员名单。
5.申报资料承诺书。
(二)审核。由县农业农村局组织工作人员对申请主体进行初步审核通过后再开展集体研究确认。
(三)公示确认。单环节服务组织数量原则上不少于3家,参加项目实施的服务主体名单通过集体研究确认后向社会公开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即确认为2026年靖安县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服务主体。由县农业农村局向社会公布承接项目任务的服务主体名单和举报电话。承担项目实施任务的服务主体,纳入农业社会化服务平台管理。
四、其他条件
(一)各承接主体能按要求聚焦服务小农户,着力解决小农户的规模化生产难题,原则上服务小农户的面积占比应达到60%及以上,申报主体机插秧服务作业量原则上在100亩以上,否则取消服务主体资格。
(二)限制及取消资格条件:1、近两年与服务对象因质量发生严重纠纷或使用高毒禁用农药的组织,不得报名;2、无自有设备、未实际开展服务的组织,不得报名;3、提供不了机插秧、飞防作业监测终端数据的主体,不得报名。
(三)其他说明:承接服务组织根据自身经营范围和能力,可以申报一项也可申报多项。
联系人:*** ***
附件:
附件1靖安县2026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申报书.docx
附件2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承接主体申请报名表.docx
附件3靖安县社会化服务组织农机信息登记表.docx
附件4靖安县社会化服务组织团队成员名单.docx
附件5申报资料承诺书.docx
靖安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3月17日
根据江西省农业农村厅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处《关于做好2026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准备工作的函》等文件要求,为实施好我县2026年中央财政支持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拟决定面向全县公开遴选项目服务主体,欢迎符合条件的服务主体积极报名参加。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是应有一定的社会化服务经验,原则上从事农业社会化服务达两年以上;二是拥有与其服务内容、服务能力相匹配的专业农业机械和设备以及其他能力(能够熟练操作赣服通平台”农业农村社会化服务板块);三是在农民群众中享有良好的信誉,其所提供的服务在质量和价格方面受到服务对象的认可和好评;四是能够接受农业农村等部门的监管和信息化管理要求,安装远程电子监测设备;五是参与遴选的服务主体应入驻“赣服通平台”农业农村社会化服务板块,且所属服务组织的农机具必须安装农业作业用途单北斗监测终端,通过监测终端进行远程实时监管;六是不得将经营主体或服务主体为自身流转的土地提供作业服务纳入补助范围,两家及以上经营主体或服务主体不得通过相互提供交叉作业服务获取补助资金。
二、服务环节
主要支持水稻生产育秧、机插、飞防(含茶叶)、烘干等环节的社会化服务,具体以项目实施方案为准。
三、遴选程序
(一)申请。按照自愿参与的原则,符合以上基本条件并自愿参与实施以上服务环节的服务组织(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服务公司、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首先在“赣服通平台”农业农村社会化服务板块申请遴选后,再向所在乡镇经济发展办公室提出申请,由乡镇评审择优推荐并将申请资料于2026年3月24日下午下班前统一交到县农业农村局农村改革与合作经济指导股(410室)。服务组织申请需提交以下材料:
1.靖安县2026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申报书。
2.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承接主体申请报名表。
3.靖安县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农机信息登记表。
4.靖安县社会化服务组织团队成员名单。
5.申报资料承诺书。
(二)审核。由县农业农村局组织工作人员对申请主体进行初步审核通过后再开展集体研究确认。
(三)公示确认。单环节服务组织数量原则上不少于3家,参加项目实施的服务主体名单通过集体研究确认后向社会公开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即确认为2026年靖安县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服务主体。由县农业农村局向社会公布承接项目任务的服务主体名单和举报电话。承担项目实施任务的服务主体,纳入农业社会化服务平台管理。
四、其他条件
(一)各承接主体能按要求聚焦服务小农户,着力解决小农户的规模化生产难题,原则上服务小农户的面积占比应达到60%及以上,申报主体机插秧服务作业量原则上在100亩以上,否则取消服务主体资格。
(二)限制及取消资格条件:1、近两年与服务对象因质量发生严重纠纷或使用高毒禁用农药的组织,不得报名;2、无自有设备、未实际开展服务的组织,不得报名;3、提供不了机插秧、飞防作业监测终端数据的主体,不得报名。
(三)其他说明:承接服务组织根据自身经营范围和能力,可以申报一项也可申报多项。
联系人:*** ***
附件:
附件1靖安县2026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申报书.docx
附件2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承接主体申请报名表.docx
附件3靖安县社会化服务组织农机信息登记表.docx
附件4靖安县社会化服务组织团队成员名单.docx
附件5申报资料承诺书.docx
靖安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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