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井冈山市总医院红星人民医院S型热气溶胶灭火装置更换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江西吉安市 发布日期:2026-03-31

【招标公告】井冈山市总医院红星人民医院S型热气溶胶灭火装置更换项目(二次)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江西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江西 吉安市 采购单位 井冈山市总医院红星人民医院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名称 井冈山市总医院红星人民医院S型热气溶胶灭火装置更换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根据医院采购工作内控管理制度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结合实际需要,现拟对我院S型热气溶胶灭火装置更换项目(二次)面向社会公开招标,欢迎广大符合资质条件的供应商本着“公平、公开、公正”和诚心让利优惠的原则积极参与投标。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Y-260330-2
2.项目名称:井冈山市总医院红星人民医院S型热气溶胶灭火装置更换项目
3.采购需求:
⑴采购内容:对全院即将到期的S型热气溶胶灭火装置进行更换,包含旧设备的拆除、回收及无害化处理;新设备的供货、运输、安装、调试及验收;并补充采购相应数量的灭火器材。(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采购需求明细)
⑵技术要求:
①S型热气溶胶灭火装置:所供产品必须为全新合格产品,其设计、生产和检验应符合国家现行《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370)及《气溶胶灭火系统 第1部分:热气溶胶灭火装置》(XF 499.1,原GA 499.1)等相关标准。须具备国家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出具的有效的型式检验报告。
②灭火器材:所供手提式灭火器及灭火装置须为全新合格产品,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并具备有效的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3C认证)。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①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②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③投标人若为代理商,须提供所投S型热气溶胶灭火装置产品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若投标人为制造商则无需提供;
④关键材料:投标人所投S型热气溶胶灭火装置产品必须提供国家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或其他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与投标产品型号一致的型式检验报告。
⑤“投标人所投产品必须能与医院现有消防报警主机(品牌:泰和安)兼容,并提供可行的接入方案及兼容性承诺函,确保系统联动正常。”
⑥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开标当天查询为准)。
投标人须已入驻江西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4月8日12时00分
2.开标时间:2026年4月8日16时00分
3.开标地点:井冈山市人民医院门诊四楼小会议室
4.开标方式:现场纸质开标。投标文件须密封后于开标现场提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四、投标文件组成及密封要求
1.投标文件数量:一正一副,共两份。
2.投标文件内容应包含但不限于:
投标函(格式自拟,须包含报价、工期、质保期等承诺);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资格证明文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证书、授权书、检测报告、业绩证明等);
报价明细表(须列明产品名称、品牌、型号、数量、单价、总价等);
技术响应文件(产品技术参数、3C认证、检测报告等);
诚信投标(报价)承诺书(附件2);
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密封要求:所有投标文件应密封于文件袋内,密封袋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日期及时间字样。
五、评标方法
院方将组织评审小组,本着公平、公正、科学评估的原则,综合考虑质量优先、性能优越、价格合理、售后有保障等因素,做到科学遴选、集体决策。
六、其他补充事宜
1.现场踏勘:本项目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可自行前往现场勘察,未进行现场踏勘的投标人若中标,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由向招标人提出索赔或变更要求。
2.报价要求:本次投标报价为包干价,应包含旧设备拆除回收、新设备供货、运输、安装调试、税费、检测验收费及售后等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其他费用。
3.无效投标:提供虚假材料、未按要求密封、逾期送达、资格条件不符合、未提供型式检验报告(气溶胶)、未提供3C认证(灭火器)的,均作无效投标处理。
4.二次议价:本项目将在开标现场对进入详评的投标人进行二次议价,最终报价不得高于首次报价。因是二次招标,若有效投标人仍不足3家,则进入现场议价。
5.若因相关政策调整,医院对中标公司保留二次议价降价的权利。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联系人及电话:*** ***
2.监督电话:0796-7188602(工作时间)
公告时间:2026年3月31日—4月7日
井冈山市总医院红星人民医院
(井冈山市人民医院)
2026年3月30日
附件1采购需求明细.docx
附件2:报价承诺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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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云华
初审:盛   情
复审:李福云
审签:刘   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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