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樟树至吉安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A1标项目经理部粉煤灰询价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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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江西 宜春市 | 采购单位 | 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樟吉高速公路改扩建项目A1标段 |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各潜在投标人:
我项目就工程所需粉煤灰进行询价采购,现邀请贵单位进行报价。采购人将根据各单位的报价函,择优选择单位进行商务和技术洽谈,并签订正式供货合同。请将报价函于2026年5月9日18时之前上传铁建云链。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工程概况
我公司承建樟吉高速公路改扩建项目A1标段全长21.226km,起讫里程K1+774.5~K23+000,路线走向基本为南北走向,位于樟树市昌傅镇、渝水区新溪乡、姚圩镇与南安乡境内。项目主要为原老路基双侧各加宽7.5m和左侧分离增建加宽20.5m(K2+577~K8+820.878)。设互通枢纽1处:南安互通。路基工程:挖方63.27万方、填方193.92万方、借方127.97万方;桥涵工程:桥梁共有16座,其中特大桥868m/1座(主跨152m),上跨桥670m/5座,中小桥668m/10座,上部结构形式主要为13m空心板、20m箱梁、30m和40mT梁、(40+60+40)m和(30+50+30)m钢混组合梁及(40+60+40)m连续钢板组合梁,预应力混凝土连续T梁+悬浇变截面箱梁。各类型箱涵、盖板涵、圆管涵及拱涵共1142.34m/66道,其中袁河特大桥为本标段控制性重点工程。本标段总投资额11.035亿元,总工期48个月。本工程按设计速度100km/h八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
二、采购人信息
1、采购人: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樟树至吉安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A1标项目经理部
2、联系人:***,***
3、邮 箱:371216000@qq.com
三、采购内容
四、技术要求
符合国标及项目需求,详见技术规格书。
五、交货地点及时间
交货地点: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樟树至吉安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A1标项目经理部施工现场;
交货时间:以甲方根据现场施工需要通知为准。
六、报价
1、报价人应有良好的业绩。
2、报价应包含材料出库、运输、安装、税金、利润等一切费用。
3、投标货币为人民币。
七、结算方式及付款方式
1、货款结算:结算价格为报价人将报价物资送达采购人工地之间所有环节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及相关税金等。包含但不限于包装费、搬运、储存、装车费、运输费、税费及售后服务费等一切费用。结算单价在合同有效期内必须保持不变,甲方不认可任何调整。
2、货款支付: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在甲方指定的交货点合格交付货物后,凭以下所列单证按月向甲方结算货款,上月16日至本月15日为一个供应周期。
3.1已交货且未结算货物的全额发票(含运杂费),发票种类必须为增值税专用发票;
3.2甲方出具或认可的验收单据;
3.3甲乙双方签字确认的结算时间区间内的物资供货明细记录;
3.4甲乙双方签字确认的对账单。
甲方每月给乙方对账一次,甲方根据项目业主下拨资金比例分3个阶段支付:在对账后180天内在乙方供货的各项手续齐全情况下付本次货款的80%,剩余15%付款进度根据甲方拨付款进度情况支付,预留5%的质保金于乙方供应结束后六个月内支付。货款可通过银行转账、承兑汇票、铁建银信、伙伴融等方式进行支付,在合作过程中所有未支付货款均不计违约金(包含利息)。
二〇二六年五月六日
我项目就工程所需粉煤灰进行询价采购,现邀请贵单位进行报价。采购人将根据各单位的报价函,择优选择单位进行商务和技术洽谈,并签订正式供货合同。请将报价函于2026年5月9日18时之前上传铁建云链。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工程概况
我公司承建樟吉高速公路改扩建项目A1标段全长21.226km,起讫里程K1+774.5~K23+000,路线走向基本为南北走向,位于樟树市昌傅镇、渝水区新溪乡、姚圩镇与南安乡境内。项目主要为原老路基双侧各加宽7.5m和左侧分离增建加宽20.5m(K2+577~K8+820.878)。设互通枢纽1处:南安互通。路基工程:挖方63.27万方、填方193.92万方、借方127.97万方;桥涵工程:桥梁共有16座,其中特大桥868m/1座(主跨152m),上跨桥670m/5座,中小桥668m/10座,上部结构形式主要为13m空心板、20m箱梁、30m和40mT梁、(40+60+40)m和(30+50+30)m钢混组合梁及(40+60+40)m连续钢板组合梁,预应力混凝土连续T梁+悬浇变截面箱梁。各类型箱涵、盖板涵、圆管涵及拱涵共1142.34m/66道,其中袁河特大桥为本标段控制性重点工程。本标段总投资额11.035亿元,总工期48个月。本工程按设计速度100km/h八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
二、采购人信息
1、采购人: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樟树至吉安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A1标项目经理部
2、联系人:***,***
3、邮 箱:371216000@qq.com
三、采购内容
|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采购数量 | 备注 |
| 1 | 粉煤灰 | II级,F类 | 吨 | 2000 | |
| 合计 | 吨 | 2000 |
四、技术要求
符合国标及项目需求,详见技术规格书。
五、交货地点及时间
交货地点: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樟树至吉安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A1标项目经理部施工现场;
交货时间:以甲方根据现场施工需要通知为准。
六、报价
1、报价人应有良好的业绩。
2、报价应包含材料出库、运输、安装、税金、利润等一切费用。
3、投标货币为人民币。
七、结算方式及付款方式
1、货款结算:结算价格为报价人将报价物资送达采购人工地之间所有环节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及相关税金等。包含但不限于包装费、搬运、储存、装车费、运输费、税费及售后服务费等一切费用。结算单价在合同有效期内必须保持不变,甲方不认可任何调整。
2、货款支付: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在甲方指定的交货点合格交付货物后,凭以下所列单证按月向甲方结算货款,上月16日至本月15日为一个供应周期。
3.1已交货且未结算货物的全额发票(含运杂费),发票种类必须为增值税专用发票;
3.2甲方出具或认可的验收单据;
3.3甲乙双方签字确认的结算时间区间内的物资供货明细记录;
3.4甲乙双方签字确认的对账单。
甲方每月给乙方对账一次,甲方根据项目业主下拨资金比例分3个阶段支付:在对账后180天内在乙方供货的各项手续齐全情况下付本次货款的80%,剩余15%付款进度根据甲方拨付款进度情况支付,预留5%的质保金于乙方供应结束后六个月内支付。货款可通过银行转账、承兑汇票、铁建银信、伙伴融等方式进行支付,在合作过程中所有未支付货款均不计违约金(包含利息)。
二〇二六年五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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