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饶市本级]广丰卧龙城42间商铺招租(5年)(2)

所属地区:江西上饶市 发布日期:2026-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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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江西 上饶市 采购单位
招标代理机构 上饶市产权经纪服务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广丰县丰溪街道永丰南大道200号卧龙城房产招租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标的名称: 广丰县丰溪街道永丰南大道200号卧龙城E区E-1-5房产招租(5年),挂牌价313,431.00元 广丰县丰溪街道永丰南大道200号卧龙城E区E-1-28房产招租(5年),挂牌价313,431.00元 广丰县丰溪街道永丰南大道200号卧龙城E区E-1-37房产招租(5年),挂牌价280,811.00元 广丰县丰溪街道永丰南大道200号卧龙城E区E-1-38房产招租(5年),挂牌价127,792.00元 广丰县丰溪街道永丰南大道200号卧龙城E区E-1-41房产招租(5年),挂牌价90,597.00元 广丰县丰溪街道永丰南大道200号卧龙城D区D16房产招租(5年),挂牌价58,044.00元 广丰县丰溪街道永丰南大道200号卧龙城D区D18A房产招租(5年),挂牌价204,946.00元 广丰县丰溪街道永丰南大道200号卧龙城D区D18B房产招租(5年),挂牌价214,080.00元 广丰县丰溪街道永丰南大道200号卧龙城D区D19房产招租(5年),挂牌价148,528.00元 广丰县丰溪街道永丰南大道200号卧龙城G区G-1-21房产招租(5年),挂牌价116,409.00元 广丰县丰溪街道永丰南大道200号卧龙城70#楼70-01第1、2层房产整体招租(5年),挂牌价610,532.00元 广丰县丰溪街道永丰南大道200号卧龙城D区D7房产招租(5年),挂牌价82,059.00元 广丰县永丰南大道200号卧龙城73#楼73-04第1层(1层下)、第2层(1层上)房产招租(5年),挂牌价207,221.00元 广丰县卧龙城73#楼73-07、08第1层(1层下)、第2层(1层上)房产整体招租(5年),挂牌价345,536.00元 广丰县丰溪街道永丰南大道200号卧龙城73#楼73-09第1层(1层下)房产招租(5年),挂牌价123,084.00元 广丰县丰溪街道永丰南大道200号卧龙城73#楼73-10第1层(1层下)房产招租(5年),挂牌价147,233.00元 广丰县丰溪街道永丰南大道200号卧龙城E区E-1-16房产招租(5年),挂牌价90,597.00元 广丰县丰溪街道永丰南大道200号卧龙城E区E-1-21房产招租(5年),挂牌价313,431.00元 广丰县丰溪街道永丰南大道200号卧龙城E区E-1-24房产招租(5年),挂牌价90,597.00元 广丰县丰溪街道永丰南大道200号卧龙城E区E-1-25房产招租(5年),挂牌价90,597.00元 广丰县丰溪街道永丰南大道200号卧龙城E区E-1-26房产招租(5年),挂牌价90,597.00元 广丰县丰溪街道永丰南大道200号卧龙城E区E-1-29房产招租(5年),挂牌价280,811.00元 广丰县丰溪街道永丰南大道200号卧龙城E区E-1-30房产招租(5年),挂牌价127,792.00元 广丰县丰溪街道永丰南大道200号卧龙城E区E-1-36房产招租(5年),挂牌价313,431.00元 广丰县丰溪街道永丰南大道200号卧龙城D区D23B房产招租(5年),挂牌价75,616.00元 广丰县丰溪街道永丰南大道200号卧龙城E区E-1-8、E-1-9、E-1-10房产整体招租(5年),挂牌价271,791.00元 广丰县丰溪街道永丰南大道200号卧龙城E区E-1-11房产招租(5年),挂牌价90,597.00元 广丰县丰溪街道永丰南大道200号卧龙城E区E-1-12房产招租(5年),挂牌价88,335.00元 广丰县丰溪街道永丰南大道200号卧龙城E区E-1-13房产招租(5年),挂牌价313,431.00元 广丰县丰溪街道永丰南大道200号卧龙城E区E-1-14房产招租(5年),挂牌价305,252.00元 广丰县丰溪街道永丰南大道200号卧龙城E区E-1-15房产招租(5年),挂牌价103,367.00元 广丰县丰溪街道永丰南大道200号卧龙城E区E-1-17房产招租(5年),挂牌价90,597.00元 广丰县丰溪街道永丰南大道200号卧龙城E区E-1-18房产招租(5年),挂牌价90,597.00元 广丰县丰溪街道永丰南大道200号卧龙城E区E-1-19房产招租(5年),挂牌价90,597.00元 广丰县丰溪街道永丰南大道200号卧龙城E区E-1-20房产招租(5年),挂牌价88,335.00元 广丰县丰溪街道永丰南大道200号卧龙城E区E-1-22房产招租(5年),挂牌价312,552.00元 广丰县丰溪街道永丰南大道200号卧龙城E区E-1-23房产招租(5年),挂牌价90,597.00元 广丰县丰溪街道永丰南大道200号卧龙城A区A7房产招租(5年),挂牌价138,528.00元 广丰县丰溪街道永丰南大道200号卧龙城A区A25二楼、A26二楼、A27二楼房产整体招租(5年),挂牌价194,019.00元 广丰县丰溪街道永丰南大道200号卧龙城A区A41一楼、二楼房产整体招租(5年),挂牌价352,870.00元 广丰县丰溪街道永丰南大道200号卧龙城E区E-1-6房产招租(5年),挂牌价320,946.00元 广丰县丰溪街道永丰南大道200号卧龙城E区E-1-7房产招租(5年),挂牌价103,367.00元 重要信息披露: 1、本次挂牌招租的重大事项揭示及瑕疵详见上饶市丰和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饶丰和评字【2026】第001号评估报告。 2、租赁年限:5年。 3、含4个月免租装修期;租金按年度缴纳,第一年及第二年度租金保持不变,自第三年度起,每年租金较上年度递增1%,成交后合同履约保证金金额为首年2个月租金,待租期满后自觉履约基础上且不存在对承租房屋的损坏或拖欠费用等情形,将不计息退还。 4、合同期满后,承租方投入装饰、装修的不可搬动(移动)的无偿归出租人所有,承租人撤场腾空时不得破坏,否则租赁保证金不予退还,如破坏情节严重,出租人还将依法向承租人追究法律责任。 5、合同期满后,承租人投入的一切可移动的设施、设备自行处置,按合同约定时间腾空租赁场地交还出租人,并不得强行要求出租人及新承租人收购,未按期腾空,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出租人有权对租赁场内可移动的设施、设备地进行处理,并不予任何补偿。 6、本次拍租所有房产均不能用作销售经营或生产危险品及危险品相关原材料等行业。 7、拍卖成交后,承租方须在7个工作日内支付首年租金、承租合同履约保证金、拍卖佣金及产权交易手续费。 8、标的新旧、规格、质量、数量、状况、性能、面积等均以现状招租,招租方提供的有关材料及说明仅供意向承租方参考,以交付时现状为准。意向承租方应认真咨询、看样、核实,明确本次招租标的的现状和可能存在的瑕疵。 9、上述标的以实际面积为准,招租标的交付后不论面积是否增减,均不影响招租成交及成交总价。 10、未尽事宜详见拍卖资料。 1.【尽职调查】本项目信息披露期间为对招租标的实施尽职调查期间,招租方对意向承租方实施的尽职调查给予必要的配合与支持。 2.【风险承担】意向承租方提交承租申请后,视为意向承租方对招租标的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并自愿承担除因招租方原因引起的其他一切交易风险。 3.【优先权行使】优先权人应在报名期间向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递交承租申请,并按规定交纳保证金,进场行使优先权。若形成竞价,应在竞价过程中以同等条件行使优先权。上述程序作为优先权人参与该项目行使优先权的程序条件。 4.【交易方式】挂牌期满后,如只有一名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按要求交纳了交易保证金,则不成交;如有两名以上(含两名)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按要求交纳了交易保证金,则采用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确定承租方。 5.【合同签订时间】承租方被确定之日起,交易各方须在30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 6.【交易税费】 (1)本次招租所涉及的税赋由承租方承担,拍卖佣金及交易服务费均由承租方承担。 (2)费用承担方应在成交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相关费用(政府税费除外)支付至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的专用结算账户进行无息结算。 7.【交付】由招租方负责交付,标的以交付时现状为准。 8.【报名登记】意向承租方须在报名期内,通过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ggzy.jiangxi.gov.cn/)查阅该项目。 报名登记截止时间:2026年5月13日17时止 9.【拍卖手续办理】意向承租方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到上饶市拍卖中心完成参加竞拍的手续办理,并按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否则不能取得竞拍资格。 详情咨询:*** 联系电话:18879329606 谭 10.【保证金账户】意向承租方须按要求交纳全额交易保证金至以下账户(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户名:上饶市产权经纪服务有限公司,开户行:江西银行(上饶分行),账号:793901442700016 11.【拍卖时间与地点】 拍卖时间:2026年5月15日16时30分 拍卖地点:上饶市信州区锦绣路2号广信大厦A栋裙楼3楼 其它需要披露的内容: 1.价款支付方式:分期付款,租金每年支付一次。承租方应于成交之日起7个工作日将首期价款及合同履约保证金付至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实行进场结算。 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收到招租方提交的书面转款申请及标的完成交接证明文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首期价款及合同履约保证金无息转付给招租方。 2.保证金处置方式:发生以下情形(1)的,相关责任主体交纳的全部保证金在抵扣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应收取的交易费用后,剩余部分予以返还;发生以下(2)——(8)任一情形的,相关责任主体交纳的全部保证金在抵扣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应收取的交易费用后,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偿: (1)意向承租方提出承租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在承租方被确定之前单方撤销承租申请的;(2)意向承租方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的;(3)意向承租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侵害招租方合法权益的;(4)意向承租方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招租方的商业秘密,侵害招租方合法权益的;(5)意向承租方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未按约定时限和项目信息披露公告要求签署交易合同的;(6)合同签订后,承租方阻碍合同生效的;(7)承租方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或交易费用的;(8)承租方有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情形的。 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在抵扣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应收取的交易服务费后,剩余部分可以按合同约定转为等额交易价款(多退少补),交易凭证出具前,保证金性质不变。保证金在指定账户期间产生的利息按照相关规定返还原提交账号。其他未成交方交纳的保证金及其利息在承租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返还原提交账户。 保证金在指定结算账户期间产生的利息按同期江西银行活期存款利率计算,计息方式按照通行规则进行,即日利率为年利率/360天,计息天数算头不算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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