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瑞昌市康养一体化建设项目-赛湖康养中心项目泥工班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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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江西 九江市 | 采购单位 | 瑞昌市晟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九江市欣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瑞昌市康养一体化建设项目-赛湖康养中心项目泥工班组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标信息
| 中标单位 | 中标金额 | *** | |
| 联系方式 | *** |
关于瑞昌市康养一体化建设项目-赛湖康养中心项目泥工班组(项目编号:瑞国控农招字【2026】第055号)的变更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项目编号:瑞国控农招字【2026】第055号
原公告的项目名称:瑞昌市康养一体化建设项目-赛湖康养中心项目泥工班组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5月9日
二、变更信息
1、变更事项:招标文件
2、变更内容:
(1)招标文件:第三章 采购需求及采购要求 一、采购需求及技术要求 5、项目创优目标与责任:“违约责任:因中标人原因(劳务班组出现安全、质量等问题影响评奖结果,)导致本项目未能实现江西省杜鹃花奖评选目标的,中标供应商应承担违约责任。招标人有权对其处以中标合同金额8%的罚款,并没收其提交的工程质量保证金。中标供应商应完全服从招标人现场管理,如有违反相关规定无条件接受招标人的处罚。(提供承诺函)”现变更为“项目竣工验收后,班组还需配合项目部(涉及到该劳务作业的相关部分内容)参与评选杜鹃花奖项,项目如未能实现江西省杜鹃花奖评选目标,则视为未完全履约。”
(2)招标文件:“付款方式:按工程进度付款,每月10日前,乙方将上月已完成的合格工程量上报甲方即按上月已完成合格工程量100%付至完成工程量的70%农民工工资,全部工程量合格完成(经项目部验收)付总工程量97%,余款3%质保期满后一次性无息付清。经甲方核实后,由财务部根据工地实名制人员制表报劳动监察部门审批支付农民工工资。”现变更为“付款方式:按工程进度付款:每月10号前,乙方需将上月已完成的合格工程量上报甲方;经甲方核实后,由财务部根据工地实名制人员名单制表,报劳动监察部门审批,按上月已完成合格工程量的70%支付农民工工资。待全部工程量经项目部验收合格后,剩余款项一次性无息付清。”
(3)招标文件:“履约保证金:中标人应在中标后 3 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人项目所在地开设银行账户转入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 10%,逾期未足额转入,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按不诚信处理,冻结 12个月的投标资格。履约保证金按工程进度(所完成工程量相应比例)分两次解冻,即完成总工程量 50 %,5 个工作日内解冻 50 %履约保证金;工程完工后,5 个工作日内解冻92%履约保证金,全部工程量合格完成(经验收)后一次性无息付清。如在施工过程中因中标人的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按时完工或出现安全、质量问题,导致本项目未能实现江西省杜鹃花奖评选目标的。招标人有权没收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现变更为“履约保证金:中标人应在中标后 3 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人项目所在地开设银行账户转入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 10%,逾期未足额转入,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按不诚信处理,冻结12个月的投标资格。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解冻并一次性无息退还20%履约保证金。江西省杜鹃花奖项评选结束后,如本项目成功获选,招标人在评选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解冻并一次性无息退还剩余80%履约保证金。若本项目未能获选江西省杜鹃花奖,且该结果系中标人原因导致的,则视中标人未完全履约,剩余80%履约保证金予以没收;非中标人原因导致未获奖的,在江西省杜鹃花奖评选评选结束后,招标人应按约定在5个工作日内,解冻并一次性无息退还30%履约保证金,剩余50%履约保证金视为未完全履约予以没收。(提供承诺函,详见响应文件格式)”
(4)招标文件:第三章 采购需求及采购要求 二、商务要求:新增“6、质量保证期:2年。质保期由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之日起算,免费保修期内免费维修及保养;中标单位缴纳履约保证金后,招标人不同时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若工程竣工后的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中标单位应同意积极配合维修或从履约保证金中予以支出维修资金。”
(5)其余事项具体详见变更文件。
三、其他补充事宜:
具体变更内容详见最新的变更文件,请各位投标人及时获取最新的变更文件,并以免错漏重要信息并以最新的变更文件为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 称:瑞昌市晟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江西省九江市瑞昌市人民南路11号
联 系 人:***
联系方式:***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九江市欣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江西省九江市瑞昌市人民南路30号三楼
联 系 人:***
联系方式:***
3、监管机构
名 称:瑞昌市国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经营管理部
联系方式:0792-3602656
2026年5月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项目编号:瑞国控农招字【2026】第055号
原公告的项目名称:瑞昌市康养一体化建设项目-赛湖康养中心项目泥工班组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5月9日
二、变更信息
1、变更事项:招标文件
2、变更内容:
(1)招标文件:第三章 采购需求及采购要求 一、采购需求及技术要求 5、项目创优目标与责任:“违约责任:因中标人原因(劳务班组出现安全、质量等问题影响评奖结果,)导致本项目未能实现江西省杜鹃花奖评选目标的,中标供应商应承担违约责任。招标人有权对其处以中标合同金额8%的罚款,并没收其提交的工程质量保证金。中标供应商应完全服从招标人现场管理,如有违反相关规定无条件接受招标人的处罚。(提供承诺函)”现变更为“项目竣工验收后,班组还需配合项目部(涉及到该劳务作业的相关部分内容)参与评选杜鹃花奖项,项目如未能实现江西省杜鹃花奖评选目标,则视为未完全履约。”
(2)招标文件:“付款方式:按工程进度付款,每月10日前,乙方将上月已完成的合格工程量上报甲方即按上月已完成合格工程量100%付至完成工程量的70%农民工工资,全部工程量合格完成(经项目部验收)付总工程量97%,余款3%质保期满后一次性无息付清。经甲方核实后,由财务部根据工地实名制人员制表报劳动监察部门审批支付农民工工资。”现变更为“付款方式:按工程进度付款:每月10号前,乙方需将上月已完成的合格工程量上报甲方;经甲方核实后,由财务部根据工地实名制人员名单制表,报劳动监察部门审批,按上月已完成合格工程量的70%支付农民工工资。待全部工程量经项目部验收合格后,剩余款项一次性无息付清。”
(3)招标文件:“履约保证金:中标人应在中标后 3 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人项目所在地开设银行账户转入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 10%,逾期未足额转入,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按不诚信处理,冻结 12个月的投标资格。履约保证金按工程进度(所完成工程量相应比例)分两次解冻,即完成总工程量 50 %,5 个工作日内解冻 50 %履约保证金;工程完工后,5 个工作日内解冻92%履约保证金,全部工程量合格完成(经验收)后一次性无息付清。如在施工过程中因中标人的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按时完工或出现安全、质量问题,导致本项目未能实现江西省杜鹃花奖评选目标的。招标人有权没收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现变更为“履约保证金:中标人应在中标后 3 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人项目所在地开设银行账户转入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 10%,逾期未足额转入,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按不诚信处理,冻结12个月的投标资格。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解冻并一次性无息退还20%履约保证金。江西省杜鹃花奖项评选结束后,如本项目成功获选,招标人在评选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解冻并一次性无息退还剩余80%履约保证金。若本项目未能获选江西省杜鹃花奖,且该结果系中标人原因导致的,则视中标人未完全履约,剩余80%履约保证金予以没收;非中标人原因导致未获奖的,在江西省杜鹃花奖评选评选结束后,招标人应按约定在5个工作日内,解冻并一次性无息退还30%履约保证金,剩余50%履约保证金视为未完全履约予以没收。(提供承诺函,详见响应文件格式)”
(4)招标文件:第三章 采购需求及采购要求 二、商务要求:新增“6、质量保证期:2年。质保期由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之日起算,免费保修期内免费维修及保养;中标单位缴纳履约保证金后,招标人不同时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若工程竣工后的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中标单位应同意积极配合维修或从履约保证金中予以支出维修资金。”
(5)其余事项具体详见变更文件。
三、其他补充事宜:
具体变更内容详见最新的变更文件,请各位投标人及时获取最新的变更文件,并以免错漏重要信息并以最新的变更文件为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 称:瑞昌市晟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江西省九江市瑞昌市人民南路11号
联 系 人:***
联系方式:***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九江市欣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江西省九江市瑞昌市人民南路30号三楼
联 系 人:***
联系方式:***
3、监管机构
名 称:瑞昌市国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经营管理部
联系方式:0792-3602656
2026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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