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中国电建水电十四局华南工程公司江西鄱阳湖康山蓄滞洪区安全建设工程施工1标项目经理部商品混凝土采购项目公开竞价采购公告

所属地区:江西上饶市 发布日期:2026-05-14

【招标公告】中国电建水电十四局华南工程公司江西鄱阳湖康山蓄滞洪区安全建设工程施工1标项目经理部商品混凝土采购项目公开竞价采购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江西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江西 上饶市 采购单位 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名称 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江西鄱阳湖康山蓄滞洪区安全建设工程施工1标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竞价采购公告
 
受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拟采用公开竞价采购方式对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江西鄱阳湖康山蓄滞洪区安全建设工程施工1标项目经理部(以下简称“采购机构与使用人”)项目施工所需的商品混凝土进行批量采购(采购项目编号:PC-0114-26J6-FG0698),现将有关竞价采购事项告知如下:
一、项目概况
康山蓄滞洪区位于鄱阳湖东南岸,赣江南支、抚河、信江三河汇合口的下游,蓄滞洪区设置于康山大堤圩区范围内,在分洪水位高程下,康山圩区的低矮分水岭垭口附近建有9座隔堤和6个封堵垭口与信瑞联圩圩区相隔,蓄滞洪区范围为由康山大堤、9座隔堤、6个垭口以及康山大堤与信瑞联圩之间的自然高地分水岭线所围区域面积组成;康山蓄滞洪区内总集雨面积450.30km2(含信瑞联圩经分水岭垭口隔堤上的涵闸汇入的面积106.9km2),其中蓄洪面积277.7km2(扣除安全区和保护区后),有效蓄洪容积16.07亿m³。
二、拟采购货物一览表
序号
名称
型号规格
单位
数量
交货地点
1
商品混凝土
C20

200
江西上饶余干县康山乡项目部施工现场
2
商品混凝土
C25

3500
3
商品混凝土
C30

300
4
商品混凝土
C35

800
合计
 
 
4800
/

 
三、采购要求
1、竞价方式:本次竞价为整体采购,采用逆向竞拍的方式,在报价时间截止前报价人可以进行多次报价,在报价时间截止前 30 分钟内还有最新报价的,报价截止时间将延长 30 分钟。(注意:每次上传的报价文件均要完整,包含资格审查资料、报价表以及相关报价说明文件,价格最终以平台报价为准)。
2、交货期:2026年5月至2026年12月,双方按实际交货数量结算。实际供货时间可能与上述交货期存在差异,供方不得因此向采购人、采购机构、使用人提出任何调价以及索赔要求。
3、交货地点: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江西鄱阳湖康山蓄滞洪区安全建设工程施工1标项目经理部施工现场或其指定地点,具体的交货地点以需方的通知为准。
4、质量标准或要求:
4.1、技术规范与质量要求
4.1.1、技术规范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预拌混凝土》(GB/T 14902-2012);
(2) 强度的试验结果评定以《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T 50107-2010)为准;
(3)混凝土泵送符合《混凝土泵送施工技术规程》(JGJ/T 10-2011);
(4)拌制混凝土所用水泥必须满足《通用硅酸盐水泥》(GB 175-2023)等相关规范和国家标准。
4.1.2、质量要求
(1)以现场取样的方式进行质量检测。砼试块抗压强度标养合格率必须达到100%,抗渗、抗折砼等级必须达到技术规范要求,以施工现场在供方、监理(建设单位)人员见证下,由需方(施工单位)取样标养的试块报告为准,现场见证的取样标养试件,供方留存的试件作砼质量最后评定的依据。
(2)材料的产品质量及技术参数须符合国家要求,供货时应提交相关的出厂检测报告和试验报告及其他技术文件。
(3)其产品资料必须具有可追溯至源头。
(4)供应商必需保证货物资料证明(质量证明书、第三方检测报告、授权书、代理授权书、生产许可证等)的可查询性、真实性。
(5)如采用标准、规范、规程更新,则以最新版本为准。如由于设计变更等原因导致产品具体技术参数变化,在符合相关技术标准、规范的条件下,相同规格产品价格保持不变,也不作为索赔依据。
4.2、货物计量方法和标准
(1)计量方式:商品混凝土以“立方米(m³)”为计量单位,具体数量以商品混凝土送达交货地点后,现场实际数量为准。
(2)供方提供商品混凝土时必须随车提供由供方指定人员签发的,注明了运输车号、数量、使用地点、出厂时间的《商品混凝土送货单》,在到达工地后,需方试验员、材料员与供方代表共同验收,并以需方指定人员签字确认的《商品混凝土送货单》的供货数量为验收商品混凝土数量的依据。
(3)到达工地时商品混凝土无外观等不合格现象,否则需方有权拒绝验收。商品混凝土卸货后,需方将按相关标准进行送样检测,若因检验不合格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方全权负责,当双方对检验结果存在争议时,将样本送至双方认可的权威机构进行复检,若检验合格,相关费用由需方承担,若检验不合格,供方组织人员将货物清理出厂不得使用,相关费用由供方承担。
(4)商品混凝土到达工地后,需方有权核查供方《商品混凝土送货单》供货数量的准确性,需方可以抽取供方的任意车辆过磅(每批次抽查过磅应不少于3车取平均值)或以双方认可的其他复核方式进行复核,经需方抽查过磅商品混凝土方量按照施工商品混凝土配合比测出的比重值换算取得。                     
(5)若在抽查中发现供方存在单车方量误差平均值超过-2%的允许误差范围时,则该结算期内供方所供商品混凝土的数量,均按本结算期内所有抽查批次单车误差平均值中的最低值进行统计结算。若任何抽查车辆方量误差超过-5%,且该批次抽查单车平均值也超过-2%的允许误差范围时,罚款5000元,连续抽查3车误差均超过-5%时,罚款50000元,供方须在3日内提出整改方案报需方同意后实施,若一个结算期内抽查方量误差超过-5%的车辆达到5车时,则需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6)供方必须无条件配合需方对商品混凝土数量的抽查核实工作,并且供方商品混凝土运输车辆到达需方工地后,应严格服从需方人员的调动、指挥。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
5、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1)质保期:自每批次材料进场验收合格之日起计12个月,国标有规定的按国标执行。
(2)供方保证本合同货物是全新的、是满足合同要求的,同时向需方提供证明物资符合合同规定的检验证书等,否则需方有权拒绝验收。
(3)货物在质量保证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供方接到需方通知后,应在24小时内提供处理方案或指派专业人员到现场处理。需方应为供方提供必要的协助。供方未按上述约定提供质保服务或提供质保未达到合同约定质量要求的,需方可自行或委托第三方处理,相关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供方承担,且对该费用不得提出异议。
(4)质量保证期内出现的质量问题或质量事故,若属于供方责任的,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供方承担,需方根据合同规定对供方行使的其他权力不受影响。若属于需方责任的,风险和费用由需方承担。
(5)需方抽样复测检验结果不符合质量要求的,需方将对该批货物进行退场处理;供方对检验结果有异议的,以供、需双方认可或共同选择的省级及以上质量检测部门检测结果为准。
 
*6、报价人的资质要求(未达到资质要求的,将被视为无效响应):
(1)报价人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合法生产、销售标的物资质。投标授权代理人应有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授权委托书。
(2)报价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需提供所代理的生产厂家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代理书,其代理的产品的生产厂家须满足第1条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
(3)本次公开竞价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参加报名。
(4)商业信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报价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无采取非法手段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不良记录;近三年内参加招投标活动中,报价人无不良记录。
(5)报价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6)可开具正规增值税专用发票。
7、成交确定原则: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优。
8、结算及付款方式
(1)货款采用银行转账支付或六个月内(含六个月)的银行承兑、供应链金融产品支付。银行承兑、供应链金融产品包含但不限于:建行e信通、中企云链(农行保理e融、工行云信、民生信融e)、招商银行(付款代理、招行云证)、平安银行付融通、电建保理(电建融信工行、电建融信农行、电建融信建行、保理公司)等,卖方应予接受(贴息费用由卖方承担)。
(2)先货后款,按月结算,需方在收到供方提交的该批次货款的增值税发票并经审核无误后30日内,向供方支付该批次材料货款的80%,90天内向供方支付至该批次材料货款的97%,剩余3%作为质量保证金。在质量保证期(质保期自每批次材料进场验收合格之日起计12个月)满后,扣除因材料质量问题而发生的相关费用一次性支付(在质量保证期内需方试验室、监理等单位指出对应批次材料不满足合同要求,需方有权扣除对应批次材料的全部质量保证金)。
9.竞价采购文件的获取
请报价人于2026年5月17日15:00前在中国电建采购招标数智化平台(https://bid.powerchina.cn/index)完成注册,并在线报名。
10、报价文件的递交
(1)报价人需在2026年5月18日10:00前在中国电建采购招标数智化平台(https://bid.powerchina.cn/index)完成网上报价并上传相关附件,逾期填报的或者未按要求填报的,采购机构及采购人不予受理。
(2)上述时间如有变动,采购人将及时书面通知所有已获得竞价文件的潜在报价人。
(3)报价人在报价之前需在中国电建采购招标数智化平台完成注册并办理数字证书;供应商审核按《中国电力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审核完成后方能进行投标文件递交和开标。此次竞价需要求供应商为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或中国电力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认证供应商。
(4)确定成交供应商之前,报价人须按照采购文件*6、报价人的资质要求提供证明文件,成交供应商须严格按照成交价格提供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合格货物,如因恶意报价导致无法签约合同或提供的货物不满足合同要求的,需承担因此导致工程项目延期所造成的全部损失,情节严重者,将被列为中国电建采购招标数智化平台受限供应商并通报,列入受限名单的供应商,将无法参与电建集团股份公司及下属各子公司项目部的采购活动。
四、联系方式
采购机构与使用人: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江西鄱阳湖康山蓄滞洪区安全建设工程施工1标项目经理部
地    址:江西省上饶市余干县康山乡
联 系 人:***
电    话:***
电子邮箱:450523511@qq.com
五、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单    位: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华南工程公司
电    话:15073072261
电子邮箱:2931342749@qq.com
六、监督机构
监督部门: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华南工程公司纪委
监督电话:020-22987803
 
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
江西鄱阳湖康山蓄滞洪区安全建设工程
施工1标项目经理部
                                       2026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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