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用】关于印发《江西省第十七届运动会竞赛规程分则(社会部)》的通知
【招标信用】关于印发《江西省第十七届运动会竞赛规程分则(社会部)》的通知: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江西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江西 萍乡市 | 采购单位 | |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江西省第十七届运动会(社会部) |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各设区市体育局(教育体育局):
现将《江西省第十七届运动会竞赛规程分则(社会部)》印发给你们,请按要求做好参赛组织工作。
2026年3月15日
江西省第十七届运动会竞赛规程分则(社会部)
为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促进我省群众体育高质量发展,加快推进健康中国和体育强国建设,根据《江西省第十七届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精神,经研究,决定举办江西省第十七届运动会社会部比赛,特制定社会部竞赛规程分则。
一、竞赛项目
足球、篮球、排球、气排球、乒乓球、羽毛球、网球、轮滑(滑板)、龙舟、毽球、门球、象棋、定向(无线电测向)、模型(空模、海模、车模)、游泳、匹克球、柔力球、桨板、广播体操、广场舞(排舞)、健身气功、太极拳、舞龙舞狮。
二、参加单位
南昌市、九江市、景德镇市、萍乡市、新余市、鹰潭市、赣州市、宜春市、上饶市、吉安市、抚州市。
三、竞赛日期和地点
(一)江西省第十七届运动会(社会部)比赛分预选赛和决赛两部分。各项目预选赛,从2026年3月1日开始至6月30日结束,由各设区市自行负责主办,可结合其他赛事一并举行,但所属县(市、区)须组队参加。
(二)江西省第十七届运动会(社会部)项目决赛,于2026年7月至11月在萍乡市举行。各项目具体竞赛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运动员资格与审查
(一)运动员资格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经县级以上医务部门检查证明身体健康。
3.运动员代表本人户籍所在地、长期居住地参加江西省第十七届运动会(社会部)比赛(篮球、足球、排球按照该项目联赛竞赛规程资格要求执行),且办理入籍落户、居住证的时间需在2025年6月30日之前。
(1)本地户籍
提供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户主页及本人页为依据(如运动员代表设区市与户籍所在地不一致,按非本地户籍人员提供材料)。
(2)非本地户籍
运动员代表本人长期居住地参赛,提供本人居住证(满1年)和二代居民身份证。
4.2025年6月30日以后,办理入籍落户或居住证的公民,不能代表户籍所在地和长期居住地参加比赛。
5.专业运动员(包括在国家体育总局、省体育局注册的优秀运动队的运动员及退役运动员,设老将组或团体赛规定允许除外)不得参加本人专业项目以及类似项目的比赛,具体要求在各单项竞赛规程中明确。
6.各项目根据本项目对运动员体能等因素的要求,出于安全考虑可设置参赛年龄上下限,具体要求在各单项竞赛规程中明确。
(二)资格审查
1.省体育局将依据有关规定对运动员参赛资格进行审查,并通过网络公示接受各参赛单位和社会监督。各参赛单位可利用自查、互查和举报等方式,对运动员参赛资格进行审核与监督。
2.运动员在参赛资格上经查证属实有违反规定的,个人项目取消本人参赛资格和比赛成绩,两人和两人以上项目取消该队参赛资格和比赛成绩,并取消运动员所在代表队参评第十七届运动会(社会部)体育道德风尚奖,同时,还将根据相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和单位进行处罚。
3.运动员(队)被取消参赛资格和比赛成绩的,已完成的比赛结果不再改变,其被取消的名次依次递补。
五、参加办法
(一)以设区市为单位报名参加决赛,每个设区市每个项目可派1支队伍参赛。
(二)同一名运动员只允许代表一个单位(市)参加一个大项的比赛。
(三)参赛人数及年龄要求按照各单项竞赛规程规定执行。
(四)足球、篮球、排球项目决赛不单独组织,以2026年全省城市联赛成绩作为江西省第十七届运动会(社会部)该项目的比赛成绩。
(五)乒乓球、游泳、柔力球、桨板、匹克球等五个项目的决赛,结合第二届全国全民健身大赛的相关规程和要求一并开展。
(六)各设区市举办预选赛的项目不少于16个(可结合其它赛事一并进行),且所辖各县(市、区)原则上参加不少于12个大项的比赛,同时,设区市参加省运会决赛的项目不少于18个,否则不能参与“优秀组织奖”评选。
六、竞赛办法
(一)比赛执行由国际单项体育组织或全国性体育社会组织审定的竞赛规则,以及江西省体育局审定并公布的各项目竞赛规程和补充规定。
(二)在决赛中,比赛名次除个别项目按照竞赛规则或惯例可以并列外,其它项目须排出单项名次,不得并列。
七、奖励
(一)比赛不设奖牌榜和总分排名。
(二)各单项录取前八名,获得1-2名为一等奖,3-5名为二等奖,6-8名为三等奖,分别颁发奖牌和获奖证书。不足8人(队)的项目,一等奖录取单项参赛队数的20%,二等奖录取单项参赛队数的30%,三等奖录取单项参赛队数的50%,所有奖项均按照四舍五入的方法录取名次,分别颁发奖牌和获奖证书。不足3人(队)的,则取消该项目比赛。
(三)设单项团体总分奖。
1.各代表队需参加单项70%以上的小项比赛并获得团体分数方可参与单项团体总分奖评选。
2.各单项的小项前八名,按集体项目(3人及以上项目)18、14、12、10、8、6、4、2分,个人项目9、7、6、5、4、3、2、1分计入相应的设区市。
3.在符合单项团体总分奖评选标准的代表队中,按照一等奖20%、二等奖40%、三等奖40%的比例进行评选,分别颁发奖杯和奖励证书。
4.如遇总分相同,则以小项第一名多者列前,依次类推。
(四)设“优秀组织奖”和“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办法另行下发。
八、技术官员
(一)各项目的技术官员(裁判员、技术代表、竞赛监督、仲裁等)和工作人员由江西省第十七届运动会竞赛部统一选派。
(二)各项目技术官员在本项目比赛开始前2天报到,比赛结束后1天离会;因赛前准备工作需要提前报到的人员,需报经江西省体育局批准。
(三)参加江西省第十七届运动会期间工作人员、技术官员等有关人员的交通、食宿费用由大会承担,工作补贴按照江西省财政厅有关规定执行。
九、反兴奋剂
兴奋剂检查和处罚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国家体育总局、中国奥委会反兴奋剂委员会、江西省第十七届运动会反兴奋剂检查委员会的有关规定执行。
十、报名和报到
(一)报名
1.项目报名按照各单项竞赛规程规定,于赛前30天完成报名,逾期报名按弃权论处。报名表Word版本及纸质(盖章)扫描后通过邮件形式,报大会竞赛部,纸质版由各报名单位自行保管,留存备查。
2.报名截止后,一律不再接受报名和更改,报名表Word版本与纸质(盖章)扫描版不符,以纸质(盖章)扫描版为准。
(二)报到
1.各项目的报到时间、地点,在各单项竞赛规程或补充通知明确。
2.报到时,各单位应提交县级以上医务部门体检的运动员身体健康证明、在保险公司办理的参赛人员“本赛事专项人身意外伤害险”保单(含往返途中)、“安全、赛风赛纪和反兴奋剂工作责任书”以及各单项竞赛规程规定的参赛人员资格证明材料等。
十一、其他
(一)各地要积极组织、广泛开展“我要上省运”江西省第十七届运动会(社会部)预选赛,可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形式举办,从乡村、社区等基层开始发动,通过层层选拔,在全省营造“全民省运、人人参与”的浓厚氛围。预选赛会标统一为“运动赣鄱·活力江西”江西省第十七届运动会(社会部)***市(县)***(项目)预选赛。
(二)各设区市代表队参加决赛的所有费用自理,大会不收取报名费。
(三)各项目比赛服装要求按各单项竞赛规程规定执行。
(四)比赛期间如有申诉,在该项目比赛结束后30分钟内以书面形式向仲裁委员会提出,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具体要求在各单项竞赛规程中明确。
(五)各设区市应为参赛人员办理个人意外伤害保险,大会期间各代表队的伤、病、残、亡等事故由各参赛单位自行负责。
十二、本竞赛规程分则(社会部)解释权、修改权属江西省体育局,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江西省第十七届运动会(社会部)项目设置.doc
现将《江西省第十七届运动会竞赛规程分则(社会部)》印发给你们,请按要求做好参赛组织工作。
2026年3月15日
江西省第十七届运动会竞赛规程分则(社会部)
为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促进我省群众体育高质量发展,加快推进健康中国和体育强国建设,根据《江西省第十七届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精神,经研究,决定举办江西省第十七届运动会社会部比赛,特制定社会部竞赛规程分则。
一、竞赛项目
足球、篮球、排球、气排球、乒乓球、羽毛球、网球、轮滑(滑板)、龙舟、毽球、门球、象棋、定向(无线电测向)、模型(空模、海模、车模)、游泳、匹克球、柔力球、桨板、广播体操、广场舞(排舞)、健身气功、太极拳、舞龙舞狮。
二、参加单位
南昌市、九江市、景德镇市、萍乡市、新余市、鹰潭市、赣州市、宜春市、上饶市、吉安市、抚州市。
三、竞赛日期和地点
(一)江西省第十七届运动会(社会部)比赛分预选赛和决赛两部分。各项目预选赛,从2026年3月1日开始至6月30日结束,由各设区市自行负责主办,可结合其他赛事一并举行,但所属县(市、区)须组队参加。
(二)江西省第十七届运动会(社会部)项目决赛,于2026年7月至11月在萍乡市举行。各项目具体竞赛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运动员资格与审查
(一)运动员资格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经县级以上医务部门检查证明身体健康。
3.运动员代表本人户籍所在地、长期居住地参加江西省第十七届运动会(社会部)比赛(篮球、足球、排球按照该项目联赛竞赛规程资格要求执行),且办理入籍落户、居住证的时间需在2025年6月30日之前。
(1)本地户籍
提供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户主页及本人页为依据(如运动员代表设区市与户籍所在地不一致,按非本地户籍人员提供材料)。
(2)非本地户籍
运动员代表本人长期居住地参赛,提供本人居住证(满1年)和二代居民身份证。
4.2025年6月30日以后,办理入籍落户或居住证的公民,不能代表户籍所在地和长期居住地参加比赛。
5.专业运动员(包括在国家体育总局、省体育局注册的优秀运动队的运动员及退役运动员,设老将组或团体赛规定允许除外)不得参加本人专业项目以及类似项目的比赛,具体要求在各单项竞赛规程中明确。
6.各项目根据本项目对运动员体能等因素的要求,出于安全考虑可设置参赛年龄上下限,具体要求在各单项竞赛规程中明确。
(二)资格审查
1.省体育局将依据有关规定对运动员参赛资格进行审查,并通过网络公示接受各参赛单位和社会监督。各参赛单位可利用自查、互查和举报等方式,对运动员参赛资格进行审核与监督。
2.运动员在参赛资格上经查证属实有违反规定的,个人项目取消本人参赛资格和比赛成绩,两人和两人以上项目取消该队参赛资格和比赛成绩,并取消运动员所在代表队参评第十七届运动会(社会部)体育道德风尚奖,同时,还将根据相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和单位进行处罚。
3.运动员(队)被取消参赛资格和比赛成绩的,已完成的比赛结果不再改变,其被取消的名次依次递补。
五、参加办法
(一)以设区市为单位报名参加决赛,每个设区市每个项目可派1支队伍参赛。
(二)同一名运动员只允许代表一个单位(市)参加一个大项的比赛。
(三)参赛人数及年龄要求按照各单项竞赛规程规定执行。
(四)足球、篮球、排球项目决赛不单独组织,以2026年全省城市联赛成绩作为江西省第十七届运动会(社会部)该项目的比赛成绩。
(五)乒乓球、游泳、柔力球、桨板、匹克球等五个项目的决赛,结合第二届全国全民健身大赛的相关规程和要求一并开展。
(六)各设区市举办预选赛的项目不少于16个(可结合其它赛事一并进行),且所辖各县(市、区)原则上参加不少于12个大项的比赛,同时,设区市参加省运会决赛的项目不少于18个,否则不能参与“优秀组织奖”评选。
六、竞赛办法
(一)比赛执行由国际单项体育组织或全国性体育社会组织审定的竞赛规则,以及江西省体育局审定并公布的各项目竞赛规程和补充规定。
(二)在决赛中,比赛名次除个别项目按照竞赛规则或惯例可以并列外,其它项目须排出单项名次,不得并列。
七、奖励
(一)比赛不设奖牌榜和总分排名。
(二)各单项录取前八名,获得1-2名为一等奖,3-5名为二等奖,6-8名为三等奖,分别颁发奖牌和获奖证书。不足8人(队)的项目,一等奖录取单项参赛队数的20%,二等奖录取单项参赛队数的30%,三等奖录取单项参赛队数的50%,所有奖项均按照四舍五入的方法录取名次,分别颁发奖牌和获奖证书。不足3人(队)的,则取消该项目比赛。
(三)设单项团体总分奖。
1.各代表队需参加单项70%以上的小项比赛并获得团体分数方可参与单项团体总分奖评选。
2.各单项的小项前八名,按集体项目(3人及以上项目)18、14、12、10、8、6、4、2分,个人项目9、7、6、5、4、3、2、1分计入相应的设区市。
3.在符合单项团体总分奖评选标准的代表队中,按照一等奖20%、二等奖40%、三等奖40%的比例进行评选,分别颁发奖杯和奖励证书。
4.如遇总分相同,则以小项第一名多者列前,依次类推。
(四)设“优秀组织奖”和“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办法另行下发。
八、技术官员
(一)各项目的技术官员(裁判员、技术代表、竞赛监督、仲裁等)和工作人员由江西省第十七届运动会竞赛部统一选派。
(二)各项目技术官员在本项目比赛开始前2天报到,比赛结束后1天离会;因赛前准备工作需要提前报到的人员,需报经江西省体育局批准。
(三)参加江西省第十七届运动会期间工作人员、技术官员等有关人员的交通、食宿费用由大会承担,工作补贴按照江西省财政厅有关规定执行。
九、反兴奋剂
兴奋剂检查和处罚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国家体育总局、中国奥委会反兴奋剂委员会、江西省第十七届运动会反兴奋剂检查委员会的有关规定执行。
十、报名和报到
(一)报名
1.项目报名按照各单项竞赛规程规定,于赛前30天完成报名,逾期报名按弃权论处。报名表Word版本及纸质(盖章)扫描后通过邮件形式,报大会竞赛部,纸质版由各报名单位自行保管,留存备查。
2.报名截止后,一律不再接受报名和更改,报名表Word版本与纸质(盖章)扫描版不符,以纸质(盖章)扫描版为准。
(二)报到
1.各项目的报到时间、地点,在各单项竞赛规程或补充通知明确。
2.报到时,各单位应提交县级以上医务部门体检的运动员身体健康证明、在保险公司办理的参赛人员“本赛事专项人身意外伤害险”保单(含往返途中)、“安全、赛风赛纪和反兴奋剂工作责任书”以及各单项竞赛规程规定的参赛人员资格证明材料等。
十一、其他
(一)各地要积极组织、广泛开展“我要上省运”江西省第十七届运动会(社会部)预选赛,可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形式举办,从乡村、社区等基层开始发动,通过层层选拔,在全省营造“全民省运、人人参与”的浓厚氛围。预选赛会标统一为“运动赣鄱·活力江西”江西省第十七届运动会(社会部)***市(县)***(项目)预选赛。
(二)各设区市代表队参加决赛的所有费用自理,大会不收取报名费。
(三)各项目比赛服装要求按各单项竞赛规程规定执行。
(四)比赛期间如有申诉,在该项目比赛结束后30分钟内以书面形式向仲裁委员会提出,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具体要求在各单项竞赛规程中明确。
(五)各设区市应为参赛人员办理个人意外伤害保险,大会期间各代表队的伤、病、残、亡等事故由各参赛单位自行负责。
十二、本竞赛规程分则(社会部)解释权、修改权属江西省体育局,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江西省第十七届运动会(社会部)项目设置.doc
剑鱼标讯江西招标网收集整理了大量的招标投标信息、各类采购信息和企业经营信息,免费向广大用户开放。登录后即可免费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