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彭泽县小型灌溉水源加固整治工程设计(二标)中标候选人变更公示
【招标结果】彭泽县小型灌溉水源加固整治工程设计(二标)中标候选人变更公示: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江西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江西 九江市 | 采购单位 | 江西省彭泽县水利局 |
| 招标代理机构 | 江西重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彭泽县小型灌溉水源加固整治工程设计(二标)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标信息
| 中标单位 | 深圳市广汇源环境水务有限公司 | 中标金额 | *** |
| 联系方式 | *** |
彭泽县小型灌溉水源加固整治工程设计(二标)中标候选人变更公示
彭泽县小型灌溉水源加固整治工程设计(二标)中标候选人变更公示
彭泽县小型灌溉水源加固整治工程设计(二标) 于2026年05月28日10:30时在彭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公开招标活动,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共计 8 家投标单位递交投标文件,详细情况如下:
经评标专家委员会评审,确定了中标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本次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3天,公示起始止日期为:2026年05月30日—2026年06月01日。对上述结果如有异议,请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改委等7部委令第11号)的规定和程序,投诉人应当在公示截止时间前提交书面投诉书,投诉书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投诉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以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人不得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进行虚假恶意投诉,违者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携带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和投诉书原件向如下单位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招 标 人:江西省彭泽县水利局
地 址:彭泽县山南新区水利局大楼
联 系 人: ***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重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彭泽县山南新区
联 系 人:***
电 话:***
监 督 部 门:彭泽县水利工程招标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 系 人:代先生
监 督 电 话:19101501567
彭泽县小型灌溉水源加固整治工程设计(二标)中标候选人变更公示
彭泽县小型灌溉水源加固整治工程设计(二标) 于2026年05月28日10:30时在彭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公开招标活动,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共计 8 家投标单位递交投标文件,详细情况如下:
|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审查结果 |
| 1 | 中铁水利水电规划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 通过 |
| 2 | 江西省赣西土木工程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 | 通过 |
| 3 | 深圳市广汇源环境水务有限公司 | 通过 |
| 4 | 山东新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通过 |
| 5 | 淮安市水利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通过 |
| 6 | 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 通过 |
| 7 | 江苏省水利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法定代表人“信用中国”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截图、未提供“除发包人提出外,不更换人员”承诺 |
| 8 | 山东新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除发包人提出外,不更换人员”承诺; |
经评标专家委员会评审,确定了中标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 第一排序人 | 深圳市广汇源环境水务有限公司 | ||
| 投标报价 | ***.66元 | 项目负责人 | 黄明华 |
| 计划工期 | 签订合同后20个日历天内提交可行性研究报告成果,可研批复后100个日历天内提交初步设计报告成果,后续施工图设计满足业主施工进度要求。 | ||
| 第二排序人 | 江西修江水利集团有限公司 | ||
| 投标报价 | 2934100.00元 | 项目负责人 | 李珍飞 |
| 计划工期 | 签订合同后20个日历天内提交可行性研究报告成果,可研批复后100个日历天内提交初步设计报告成果,后续施工图设计满足业主施工进度要求。 | ||
| 第三排序人 | 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 ||
| 投标报价 | 2903600.00元 | 项目负责人 | 冯光春 |
| 计划工期 | 签订合同后20个日历天内提交可行性研究报告成果,可研批复后100个日历天内提交初步设计报告成果,后续施工图设计满足业主施工进度要求。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本次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3天,公示起始止日期为:2026年05月30日—2026年06月01日。对上述结果如有异议,请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改委等7部委令第11号)的规定和程序,投诉人应当在公示截止时间前提交书面投诉书,投诉书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投诉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以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人不得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进行虚假恶意投诉,违者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携带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和投诉书原件向如下单位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招 标 人:江西省彭泽县水利局
地 址:彭泽县山南新区水利局大楼
联 系 人: ***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重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彭泽县山南新区
联 系 人:***
电 话:***
监 督 部 门:彭泽县水利工程招标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 系 人:代先生
监 督 电 话:19101501567
剑鱼标讯江西招标网收集整理了大量的招标投标信息、各类采购信息和企业经营信息,免费向广大用户开放。登录后即可免费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