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江西省交通工程集团建设有限公司车辆租赁服务供方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招标公告】江西省交通工程集团建设有限公司车辆租赁服务供方采购项目采购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江西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江西 南昌市 | 采购单位 | 江西省交通工程集团建设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江西省交通工程集团建设有限公司车辆租赁供方采购项目 |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江西省交通工程集团建设有限公司车辆租赁供方采购项目
询比采购公告
江西省交通工程集团建设有限公司车辆租赁供方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拟采用询比方式采购 江西省交通工程集团建设有限公司车辆租赁供方采购项目 ,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报价。
一、项目概况和采购范围
1、项目概况:交建公司所属项目部驻地与施工现场存在一定距离,项目建设期间通勤及公务出行需求较为迫切。为保证项目工作人员出行便利,缓解公司车辆紧张问题,提高采购效率、降低采购成本,依据《江西省公路投资有限公司企业采购管理工作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江西省公路投资有限公司施工项目项目经理部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管理办法(试行)、江西省公路投资有限公司车辆租赁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规定,拟采用框架协议组织采购形式,采购1家车辆租赁服务供应商,为涵盖项目建设周期,签订服务期限暂定为两年的框架协议,后续各项目部根据框架协议价格形成机制以及其他相关合同条款向该供应商租赁车辆。
2.采购范围:
注明: 1、 本次采购车辆租赁必须提供准新车(国产车、进口车车龄不高于6个月、新能源车车龄不高于3个月)
2、 以上数量为暂定数量,具体以实际到场车辆数为准、车辆的具体数量、品牌、型号、配置标准及交付时间等合同签署前进行沟通与二次确认。
3、 新能源车辆供应商应提供配套相应数量的充电桩,并负责充电桩的采购、运输、安装、调试及通电验收,日常维护、故障维修、定期检测以及后续撤场拆除。充电桩的安装位置、电力接入方案须经项目经理部书面确认,并符合当地供电、消防及安全生产相关规定;因充电桩质量问题或安装不当导致的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由供应商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及赔偿责任。
3.服务期限: 服务期暂定2年,计划服务开始时间6月(具体车辆租赁的期限、起止时间,以双方另行签署的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4. 服务地点: 江西省内(具体由采购人通知为准)
5.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提供租赁车辆须技术状况良好,证照齐全有效,符合国家及地方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能够满足本项目施工生产、办公生活及应急保障等各类用车需求。车辆投入使用前须经采购人查验合格,确保动力性能、制动性能、转向系统、灯光系统及安全防护装置完好可靠,车内整洁无异味,空调、音响等附属设施功能正常。
6.其他:
1、租赁车辆车龄不得超过6年且不得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或有过重大交通事故。
2、租赁车辆必须带有随车驾驶员。
3、机动车登记表、车辆合格证、行驶证、购车发票、保险单、年检合格证等材料齐全有效。
4、租赁车辆技术状况良好,能满足施工生产、办公生活要求。
5、租赁车辆购买的第三者责任险保额在200万元及以上、车上人员责任险每座不低于50万元。
6、车辆在租赁期间发生的燃油费、通行费、停车费由承租人承担,其他包括但不限于车辆维修、保养、保险、年审、违规罚款、交通事故赔偿等一切费用均由供应商承担。供应商承担随车驾驶员工资、加班、意外保险等全部费用。随车驾驶员年龄不宜大于 55 周岁,驾龄应在三年以上,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同时还应具备如下条件:
(1)资质要求: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营业执照,具有汽车租赁营业范围;同时具备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旅客)》和《汽车租赁备案证》
(2)财务要求:实缴资本不少于100万元;一般纳税人资格。
(3)业绩要求:自2024年1月1日至公告发布时间为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提供1个单合同金额≥200万元的与政府/国企/事业单位的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协议书中的金额或结算单金额为准,并提供相应的发票)
(3)项目负责人要求:/
(4)信誉要求: ①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②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存在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③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④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⑤供应商、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如有)、拟近三年(指2023年1月1日至采购公告发出的前一日内)无行贿犯罪行为。)
(5)其他要求: /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供应商之间不得存在关联关系或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关联情形。关联关系包括不限于:供应商的负责人、法人代表、监事、股东、实际控制人、最终受益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
3、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4、每个供应商最多可对1个标段(包件)进行响应,且允许中1个标段(包件)。
5、其他:(1)贵方的报价及双方的询比内容,仅供我公司自主参考;
(2)我公司不因进行本次询比采购活动而负有与其订立合同的义务;
(3)为保障竞争,若响应单位提交的有效响应文件少于3家时,本次采购做流标处理。
(4)供方不应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被禁止投标且处于禁止期内的情况;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1、采购文件网上下载时间 2026年5月29日15时00分至2026年6月2日15时00 分。登录江西交投集团招标采购交易平台(https://www.jxjtgjc.com),通过点击【采购管理】-【项目参与】-【我要参与】,进入项目查询页面点【立即参与】,在网上获取电子采购文件及其它资料,未获取电子采购文件及其他材料的不能参与本项目的响应。
2、潜在供应商可访问江西交投集团招标采购交易平台,网址为https://www.jxjtgjc.com进行供应商注册,需办理CA。本项目采购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均通过江西交投集团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下载方式发放。
四、响应文件递交等要求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6月9日15时00分;
2、响应文件递交方式
供应商应将加密电子响应文件在响应截止时间前(以递交完成时间为准)递交至“江西交投集团招标采购交易平台”,系统平台收到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后,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确认回执通知。
3、电子响应文件未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江西交投集团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将被拒收,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参加多个标段(包件)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须分别对每个标段(包件)单独递交响应文件。
5、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本项目采用网上远程开标方式(供应商无需至开标现场)。
6、采购人不组织踏勘现场, 不召开预备会。
7、其他要求: /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比采购公告同时在江西交投集团招标采购交易平台(https://www.jxjtgjc.com/)、江西省国有企业采购交易平台(https://www.jxgqcg.com/)上发布。
六.招标采购交易平台收费标准
摘取自《关于规范江西交投集团招标采购交易平台收费标准的通知》
1、平台使用费收费标准:
收取对象:参与项目的投标人(供应商)
收费标准:
2、平台服务费收费标准
收取对象:中标人(成交响供应商)
收费标准:
(1)按成交额(费率报价项目按概算金额,下同)的0.6%收取平台服务费,最低收取400元/标段,最高收取5000元/标段;
(2)履约采购类项目按成交额的0.4%收取平台服务费,最低收取400元/标段,最高收取5000元/标段;
(3)原材料和贸易类项目按成交额的0.1%收取平台服务费,最低收取400元/标段,最高收取5000元/标段。
(4)成交额小于5万元的,全额减免平台服务费。
注:中标人(成交供应商)应在收到中标(成交)通知书后5日内缴纳平台服务费,否则将影响后续招采平台的使用。
3、数字证书收费标准
收取对象:参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投标人(供应商)。
收费标准:采用年费制,首年300元/个,后期每年150元/个。
七、联系方式
1、采 购 人:江西省交通工程集团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朝阳洲街道新源新河小区B栋
联 系 人:***
电 话:***
2、监督部门:江西省交通工程集团建设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
地 址: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朝阳洲街道新源·新河小区B栋
电 话: 0791-86787125
采购人:江西省交通工程集团建设有限公司
日 期: 2026年5月29日
询比采购公告
江西省交通工程集团建设有限公司车辆租赁供方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拟采用询比方式采购 江西省交通工程集团建设有限公司车辆租赁供方采购项目 ,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报价。
一、项目概况和采购范围
1、项目概况:交建公司所属项目部驻地与施工现场存在一定距离,项目建设期间通勤及公务出行需求较为迫切。为保证项目工作人员出行便利,缓解公司车辆紧张问题,提高采购效率、降低采购成本,依据《江西省公路投资有限公司企业采购管理工作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江西省公路投资有限公司施工项目项目经理部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管理办法(试行)、江西省公路投资有限公司车辆租赁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规定,拟采用框架协议组织采购形式,采购1家车辆租赁服务供应商,为涵盖项目建设周期,签订服务期限暂定为两年的框架协议,后续各项目部根据框架协议价格形成机制以及其他相关合同条款向该供应商租赁车辆。
2.采购范围:
注明: 1、 本次采购车辆租赁必须提供准新车(国产车、进口车车龄不高于6个月、新能源车车龄不高于3个月)
2、 以上数量为暂定数量,具体以实际到场车辆数为准、车辆的具体数量、品牌、型号、配置标准及交付时间等合同签署前进行沟通与二次确认。
3、 新能源车辆供应商应提供配套相应数量的充电桩,并负责充电桩的采购、运输、安装、调试及通电验收,日常维护、故障维修、定期检测以及后续撤场拆除。充电桩的安装位置、电力接入方案须经项目经理部书面确认,并符合当地供电、消防及安全生产相关规定;因充电桩质量问题或安装不当导致的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由供应商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及赔偿责任。
3.服务期限: 服务期暂定2年,计划服务开始时间6月(具体车辆租赁的期限、起止时间,以双方另行签署的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4. 服务地点: 江西省内(具体由采购人通知为准)
5.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提供租赁车辆须技术状况良好,证照齐全有效,符合国家及地方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能够满足本项目施工生产、办公生活及应急保障等各类用车需求。车辆投入使用前须经采购人查验合格,确保动力性能、制动性能、转向系统、灯光系统及安全防护装置完好可靠,车内整洁无异味,空调、音响等附属设施功能正常。
6.其他:
1、租赁车辆车龄不得超过6年且不得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或有过重大交通事故。
2、租赁车辆必须带有随车驾驶员。
3、机动车登记表、车辆合格证、行驶证、购车发票、保险单、年检合格证等材料齐全有效。
4、租赁车辆技术状况良好,能满足施工生产、办公生活要求。
5、租赁车辆购买的第三者责任险保额在200万元及以上、车上人员责任险每座不低于50万元。
6、车辆在租赁期间发生的燃油费、通行费、停车费由承租人承担,其他包括但不限于车辆维修、保养、保险、年审、违规罚款、交通事故赔偿等一切费用均由供应商承担。供应商承担随车驾驶员工资、加班、意外保险等全部费用。随车驾驶员年龄不宜大于 55 周岁,驾龄应在三年以上,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同时还应具备如下条件:
(1)资质要求: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营业执照,具有汽车租赁营业范围;同时具备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旅客)》和《汽车租赁备案证》
(2)财务要求:实缴资本不少于100万元;一般纳税人资格。
(3)业绩要求:自2024年1月1日至公告发布时间为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提供1个单合同金额≥200万元的与政府/国企/事业单位的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协议书中的金额或结算单金额为准,并提供相应的发票)
(3)项目负责人要求:/
(4)信誉要求: ①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②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存在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③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④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⑤供应商、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如有)、拟近三年(指2023年1月1日至采购公告发出的前一日内)无行贿犯罪行为。)
(5)其他要求: /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供应商之间不得存在关联关系或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关联情形。关联关系包括不限于:供应商的负责人、法人代表、监事、股东、实际控制人、最终受益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
3、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4、每个供应商最多可对1个标段(包件)进行响应,且允许中1个标段(包件)。
5、其他:(1)贵方的报价及双方的询比内容,仅供我公司自主参考;
(2)我公司不因进行本次询比采购活动而负有与其订立合同的义务;
(3)为保障竞争,若响应单位提交的有效响应文件少于3家时,本次采购做流标处理。
(4)供方不应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被禁止投标且处于禁止期内的情况;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1、采购文件网上下载时间 2026年5月29日15时00分至2026年6月2日15时00 分。登录江西交投集团招标采购交易平台(https://www.jxjtgjc.com),通过点击【采购管理】-【项目参与】-【我要参与】,进入项目查询页面点【立即参与】,在网上获取电子采购文件及其它资料,未获取电子采购文件及其他材料的不能参与本项目的响应。
2、潜在供应商可访问江西交投集团招标采购交易平台,网址为https://www.jxjtgjc.com进行供应商注册,需办理CA。本项目采购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均通过江西交投集团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下载方式发放。
四、响应文件递交等要求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6月9日15时00分;
2、响应文件递交方式
供应商应将加密电子响应文件在响应截止时间前(以递交完成时间为准)递交至“江西交投集团招标采购交易平台”,系统平台收到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后,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确认回执通知。
3、电子响应文件未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江西交投集团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将被拒收,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参加多个标段(包件)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须分别对每个标段(包件)单独递交响应文件。
5、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本项目采用网上远程开标方式(供应商无需至开标现场)。
6、采购人不组织踏勘现场, 不召开预备会。
7、其他要求: /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比采购公告同时在江西交投集团招标采购交易平台(https://www.jxjtgjc.com/)、江西省国有企业采购交易平台(https://www.jxgqcg.com/)上发布。
六.招标采购交易平台收费标准
摘取自《关于规范江西交投集团招标采购交易平台收费标准的通知》
1、平台使用费收费标准:
收取对象:参与项目的投标人(供应商)
收费标准:
| 序号 | 类别 | 分档标准(X为预估标的额) | 收费标准(元/标段) |
| 1 | 第一档 | X<5万元 | 0 |
| 2 | 第二档 | 5万元≤X<50万元 | 50 |
| 3 | 第三档 | 50万元≤X<100万元 | 100 |
| 4 | 第四档 | 100万元≤X<500万元 | 200 |
| 5 | 第五档 | X≥500万元 | 300 |
2、平台服务费收费标准
收取对象:中标人(成交响供应商)
收费标准:
(1)按成交额(费率报价项目按概算金额,下同)的0.6%收取平台服务费,最低收取400元/标段,最高收取5000元/标段;
(2)履约采购类项目按成交额的0.4%收取平台服务费,最低收取400元/标段,最高收取5000元/标段;
(3)原材料和贸易类项目按成交额的0.1%收取平台服务费,最低收取400元/标段,最高收取5000元/标段。
(4)成交额小于5万元的,全额减免平台服务费。
注:中标人(成交供应商)应在收到中标(成交)通知书后5日内缴纳平台服务费,否则将影响后续招采平台的使用。
3、数字证书收费标准
收取对象:参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投标人(供应商)。
收费标准:采用年费制,首年300元/个,后期每年150元/个。
七、联系方式
1、采 购 人:江西省交通工程集团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朝阳洲街道新源新河小区B栋
联 系 人:***
电 话:***
2、监督部门:江西省交通工程集团建设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
地 址: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朝阳洲街道新源·新河小区B栋
电 话: 0791-86787125
采购人:江西省交通工程集团建设有限公司
日 期: 2026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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