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新余市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一矿一策”工程项目(分宜县)
【招标公告】新余市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一矿一策”工程项目(分宜县):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江西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江西 新余市 | 采购单位 | 分宜县自然资源局 |
| 招标代理机构 | 江西鲁班全过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项目名称 | 新余市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一矿一策”工程项目(分宜县)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新余市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一矿一策”工程项目(分宜县)
新余市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一矿一策”工程项目(分宜县)
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余市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一矿一策”工程项目(分宜县)已由新余市自然资源局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资金+地方配套,资金已基本落实,招标人为分宜县自然资源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新余市分宜县。
2.2 招标控制价:***.17元。
2.3 计划工期:开工日期:2026年08月01日,竣工日期:2027年08月01日,共365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项目涉及历史遗留废弃矿山14座(图斑17个),图斑面积21.7025公顷,生态修复治理面积24.0168公顷。(施工图纸范围内全部内容,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5 标段划分:1个施工标。
2.6 质量要求:达到现行工程验收规程合格标准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接受联合体投标):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甲级资质。
(2)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证书。(如为联合体参与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3)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如为联合体参与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4)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方)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格有效的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专业:市政公用工程或矿业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或以上,并持有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无在建工程;
(5)技术负责人具有岩土工程专业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或资源与环境类专业中级技术职称;
(资源与环境类相关专业包括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地质工程、勘查技术与工程、资源勘查工程、地下水科学与工程、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地质矿产、地质勘查、地质勘探、地质学等专业)
(6)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自行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如为联合体参与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7)拟投入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施工员 、质量(检)员的岗位证书 (或资格证书) 、材料员、标准员、 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取得专业人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以及专职安全员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C类证) ;
(8)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关键岗位人员需提供开标当月之前连续6个月(指开标前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由投标人缴纳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材料(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6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为准) 。
(9)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为“严重失信”或者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zxgk.court.gov.c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自行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单位公章,承诺书格式自拟;如为联合体参与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10)外埠来赣施工单位根据《关于优化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服务和管理的通知》(赣建字[2021]4号)要求办理企业进赣信息管理系统登记,赣建城镇[2021]19号文,江西住建云不再办理省外进赣施工企业单项工程投标信息登记。(提供企业及相关人员备案截图;如为联合体参与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3.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时需提交联合体协议作为必要条件之一,联合体协议书中需载明联合体投标代表的牵头方,并声明联合体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相关工作范围,且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的成员最多两家,同时,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4. 资格审查办法
4.1均采用资格后审,详见招标文件。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投标人必须是已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自然资源工程平台注册账号、上传信息且完成登记,且已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单位。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施工招标的投标人,请于2026年06月23日起至2026年07月13日在江西省公共资源数智交易平台(https://ggzyjy.jxggzyjy.cn/tpbidder/)下载招标文件。各投标人请及时关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ggzyjy.jxsggzy.cn/dzjy/memberLogin)上发布的答疑澄清,由于投标申请人未查看或查看不及时而产生的后果自负。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下同)为 2026年07月1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江西省公共资源数智交易平台(https://ggzyjy.jxggzyjy.cn/tpbidder/)
6.2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至电子招标系统中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各投标企业的法定代表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但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企业正式职工,并且能够熟练的操作新点系统,因业务不熟悉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企业自行承担。
6.4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小时进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线上签到,具体操作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表内容:“不见面开标”事项说明。
7. 有关说明
7.1为确保新余市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一矿一策”工程项目(分宜县)的质量、进度、投资、生产、施工得到全面控制和管理,切实保障项目顺利实施,决定在本项目开标当日召开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现场答辩会,答辩会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附件一。
7.2严格规范投标报价文件的编制与审核流程,确保报价的真实性与合规性。
①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报价工程量清单文件,必须由本公司注册造价工程师编制,同时加盖该造价工程师的签字(章) 和执业专用章;文件还需经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审核,审核人同样需签字(章)并加盖执业专用章。
②明确禁止编制人与审核人为同一人,若出现文件未按要求签字(章)、未加盖执业专用章,或编制/审核的注册造价工程师未在投标单位注册等情况,该投标文件直接判定为无效。
7.3投标人需确保制作、上传投标文件的机器和网络唯一性,IP地址或机器码相同的投标单位将被终止投标资格(标后发现的将作为围标串标线索重点核查),相关法律风险和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4有关本次招标的解答、澄清和修改等补充材料,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7.5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如投标人拟投入的建造师存在以下情况的,一经查实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项目中标候选资格:1、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且此项目中标候(备)选人尚未公示的;2、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公示为第一中标候(备)选人且尚未签订合同的。
7.6本项目中标候(备)选人公示前,不得将拟投入的建造师参与其他项目投标;中标候(备)选人公示后,第一中标候(备)选人建造师不得参与下一个项目投标,一经发现,视为主动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7.7拟投入的建造师不得为公务员或本单位以外的事业单位人员,一经发现视为主动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
7.8本次招标将公示开启了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中标候(备)选人的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注册执业证号、资格审查结果。中标后,施工企业应当与招标人签订《中标项目关键人员到位到岗承诺书》和《廉政协议书》。
7.9本项目中标候(备)选人在建设市场主体“黑名单”公示期内的,取消中标资格。
7.10本工程严禁转包、挂牌,一经发现取消中标资格,合同自行终止。
7.11农民工工资支付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4号《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执行。
7.12本次招标不接受无利害关系个人投诉,投诉人必须是参加本次招标活动的施工企业,投诉时必须持有公司的法人授权委托书、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应当明确有关委托代理权限和事项,投诉书必须盖有公司公章和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否则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分宜县自然资源局
地 址:江西省新余市分宜县天工北大道36号
联 系 人:***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鲁班全过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九龙大道1177号绿地国际博览城JLH1302-A02地块2-51#商业、办公楼503室
联系人:***
电 话:***
招标监督部门:分宜县自然资源局
电 话:0790-5816698
新余市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一矿一策”工程项目(分宜县)
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余市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一矿一策”工程项目(分宜县)已由新余市自然资源局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资金+地方配套,资金已基本落实,招标人为分宜县自然资源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新余市分宜县。
2.2 招标控制价:***.17元。
2.3 计划工期:开工日期:2026年08月01日,竣工日期:2027年08月01日,共365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项目涉及历史遗留废弃矿山14座(图斑17个),图斑面积21.7025公顷,生态修复治理面积24.0168公顷。(施工图纸范围内全部内容,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5 标段划分:1个施工标。
2.6 质量要求:达到现行工程验收规程合格标准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接受联合体投标):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甲级资质。
(2)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证书。(如为联合体参与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3)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如为联合体参与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4)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方)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格有效的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专业:市政公用工程或矿业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或以上,并持有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无在建工程;
(5)技术负责人具有岩土工程专业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或资源与环境类专业中级技术职称;
(资源与环境类相关专业包括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地质工程、勘查技术与工程、资源勘查工程、地下水科学与工程、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地质矿产、地质勘查、地质勘探、地质学等专业)
(6)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自行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如为联合体参与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7)拟投入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施工员 、质量(检)员的岗位证书 (或资格证书) 、材料员、标准员、 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取得专业人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以及专职安全员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C类证) ;
(8)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关键岗位人员需提供开标当月之前连续6个月(指开标前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由投标人缴纳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材料(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6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为准) 。
(9)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为“严重失信”或者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zxgk.court.gov.c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自行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单位公章,承诺书格式自拟;如为联合体参与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10)外埠来赣施工单位根据《关于优化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服务和管理的通知》(赣建字[2021]4号)要求办理企业进赣信息管理系统登记,赣建城镇[2021]19号文,江西住建云不再办理省外进赣施工企业单项工程投标信息登记。(提供企业及相关人员备案截图;如为联合体参与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3.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时需提交联合体协议作为必要条件之一,联合体协议书中需载明联合体投标代表的牵头方,并声明联合体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相关工作范围,且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的成员最多两家,同时,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4. 资格审查办法
4.1均采用资格后审,详见招标文件。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投标人必须是已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自然资源工程平台注册账号、上传信息且完成登记,且已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单位。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施工招标的投标人,请于2026年06月23日起至2026年07月13日在江西省公共资源数智交易平台(https://ggzyjy.jxggzyjy.cn/tpbidder/)下载招标文件。各投标人请及时关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ggzyjy.jxsggzy.cn/dzjy/memberLogin)上发布的答疑澄清,由于投标申请人未查看或查看不及时而产生的后果自负。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下同)为 2026年07月1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江西省公共资源数智交易平台(https://ggzyjy.jxggzyjy.cn/tpbidder/)
6.2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至电子招标系统中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各投标企业的法定代表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但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企业正式职工,并且能够熟练的操作新点系统,因业务不熟悉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企业自行承担。
6.4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小时进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线上签到,具体操作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表内容:“不见面开标”事项说明。
7. 有关说明
7.1为确保新余市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一矿一策”工程项目(分宜县)的质量、进度、投资、生产、施工得到全面控制和管理,切实保障项目顺利实施,决定在本项目开标当日召开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现场答辩会,答辩会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附件一。
7.2严格规范投标报价文件的编制与审核流程,确保报价的真实性与合规性。
①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报价工程量清单文件,必须由本公司注册造价工程师编制,同时加盖该造价工程师的签字(章) 和执业专用章;文件还需经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审核,审核人同样需签字(章)并加盖执业专用章。
②明确禁止编制人与审核人为同一人,若出现文件未按要求签字(章)、未加盖执业专用章,或编制/审核的注册造价工程师未在投标单位注册等情况,该投标文件直接判定为无效。
7.3投标人需确保制作、上传投标文件的机器和网络唯一性,IP地址或机器码相同的投标单位将被终止投标资格(标后发现的将作为围标串标线索重点核查),相关法律风险和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4有关本次招标的解答、澄清和修改等补充材料,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7.5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如投标人拟投入的建造师存在以下情况的,一经查实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项目中标候选资格:1、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且此项目中标候(备)选人尚未公示的;2、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公示为第一中标候(备)选人且尚未签订合同的。
7.6本项目中标候(备)选人公示前,不得将拟投入的建造师参与其他项目投标;中标候(备)选人公示后,第一中标候(备)选人建造师不得参与下一个项目投标,一经发现,视为主动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7.7拟投入的建造师不得为公务员或本单位以外的事业单位人员,一经发现视为主动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
7.8本次招标将公示开启了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中标候(备)选人的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注册执业证号、资格审查结果。中标后,施工企业应当与招标人签订《中标项目关键人员到位到岗承诺书》和《廉政协议书》。
7.9本项目中标候(备)选人在建设市场主体“黑名单”公示期内的,取消中标资格。
7.10本工程严禁转包、挂牌,一经发现取消中标资格,合同自行终止。
7.11农民工工资支付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4号《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执行。
7.12本次招标不接受无利害关系个人投诉,投诉人必须是参加本次招标活动的施工企业,投诉时必须持有公司的法人授权委托书、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应当明确有关委托代理权限和事项,投诉书必须盖有公司公章和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否则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分宜县自然资源局
地 址:江西省新余市分宜县天工北大道36号
联 系 人:***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鲁班全过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九龙大道1177号绿地国际博览城JLH1302-A02地块2-51#商业、办公楼503室
联系人:***
电 话:***
招标监督部门:分宜县自然资源局
电 话:0790-5816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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