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余财购投诉〔2026〕6号
【招标结果】余财购投诉〔2026〕6号: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江西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江西 新余市 | 采购单位 | 新余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
| 招标代理机构 | 江西云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交管支队涉案车辆拖移、保管服务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标信息
| 中标单位 | 金得福公司 | 中标金额 | *** |
| 联系方式 | *** |
交管支队涉案车辆拖移、保管服务项目
投诉处理决定书
一、项目编号
JXYH-2026-NO-002
二、项目名称
交管支队涉案车辆拖移、保管服务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新余市钲鑫劳务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新余市渝水区人民北路 313 号
被投诉人 1:新余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地址:新余市渝水区新欣北大道 1996 号
被投诉人 2:江西云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新余市渝水区天工南大道铁路桥南桥头
相关供应商:江西金得福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简称“金得福
- 1 -公司”)
地址:南昌市青山湖区洪都北大道 299 号高能金域名都 13
幢 1808 室(第 18 层)
四、基本情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2026 年 4 月 3 日,采购人新余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委托采
购代理机构江西云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对交管支队涉案车辆拖
移、保管服务项目(项目编号:JXYH-2026-NO-002;预算金额:
330 万元)开展电子化公开招标政府采购活动,同日在江西省公
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项目招标公告;4 月 27 日,投诉人向被投诉
人 2 提出质疑;4 月 30 日,被投诉人 2 就质疑事项作出答复;5
月 30 日,投诉人因对质疑答复不满意,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
关经审查依法受理并开展调查,现本投诉案已审查终结。
(二)投诉人称
投诉事项 1:金得福公司存在失信行为,不符合招标文件规
定的投标资格条件,不具备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主体资格,
该成交资格依法应当认定无效。
投诉事项 2:金得福公司在投标中伪造、提供虚假的停车场
权属证明、租赁合同等资料,以虚假材料骗取评分,直接导致停
车场地面积评审结果严重错误;评标委员会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评
审,存在明显倾向性评审,致使虚假投标供应商获得异常高分并
成交,案涉成交结果依法应当予以撤销。
投诉请求:依法认定项目评标过程违法、评审结果无效,责
- 2 -令项目重新组织复核评审或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并对金得福公司
违法行为予以处理。
(三)被投诉人 1、2 称
对于投诉事项 1:通过招标文件明确规定的查询渠道“信用
中国”
“中国政府采购网”进行查询,截至项目投标截止、评审查
询时,未发现金得福公司存在不良信用记录。投诉人主张的“存
在失信行为”缺乏有效事实依据。
对于投诉事项 2:投诉人未提供佐证材料予以证明金得福公
司提供的场地、业绩等资料为虚假材料。签订本项目服务合同前,
项目业主已到现场核查面积,核查无误后才签订合同。业绩、人
员社保等证明材料金得福公司均可提供原件佐证。
(四)相关供应商称
对于投诉事项 1、 2:投诉人未针对其投诉事项提供证据材料,
其投诉书中提到的“南昌市晨阳玻璃制品有限公司”
“刘献荣”均
是 2017 年我公司在南昌投标时使用的相关材料,与本项目无关。
五、审查情况
(一)项目情况
2026 年 4 月 24 日,该项目在新余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评
标,共 13 家供应商报名参与,3 家供应商递交投标文件,经评审
确认中标供应商为金得福公司,中标金额为 255 万元。
(二)招标文件内容(与投诉事项相关)
招标文件第五章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信用记录载明:
1.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
- 3 -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进行查询;
2.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查询结果网页打印页作为查询
记录和证据,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3.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
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
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
有相关记录,视为不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
审查的资料及方式:无须投标人提供,以采购人或者采购代
理机构在开标后、资格审查结束前网络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自
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依
据。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外,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
均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
关于投诉事项 1:
经查,项目开标时,被投诉人 2 已按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供
应商进行了资格审查,金得福公司通过了资格审查,即未发现金
得福公司存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
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情形。在投诉处理过
程中,本机关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进行查询,亦
未发现金得福公司存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失信行为。投诉人未针对
该投诉事项提供相应证据材料,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金得福公司
存在失信行为。因此,投诉事项 1 缺乏事实依据,不成立。
关于投诉事项 2: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
- 4 -投诉人提起投诉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提起投诉前已依法进行
质疑。
经查,投诉人提出质疑时,未针对该投诉事项提出质疑,该
投诉事项已超出质疑事项范围。因此,投诉事项 2 不符合法定受
理条件,属于无效投诉事项。
六、处理结果
根据上述查明事实,本机关作出以下决定:
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 94 号)第二
十九条第(一)
、(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 1 缺乏事实依据,投
诉事项 2 属于无效投诉事项,驳回投诉。
七、权利告知
如不服本决定,你单位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0 日内向新
余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 个月
内向南昌铁路运输法院或渝水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新余市财政局
2026 年 7 月 13 日
投诉处理决定书
一、项目编号
JXYH-2026-NO-002
二、项目名称
交管支队涉案车辆拖移、保管服务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新余市钲鑫劳务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新余市渝水区人民北路 313 号
被投诉人 1:新余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地址:新余市渝水区新欣北大道 1996 号
被投诉人 2:江西云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新余市渝水区天工南大道铁路桥南桥头
相关供应商:江西金得福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简称“金得福
- 1 -公司”)
地址:南昌市青山湖区洪都北大道 299 号高能金域名都 13
幢 1808 室(第 18 层)
四、基本情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2026 年 4 月 3 日,采购人新余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委托采
购代理机构江西云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对交管支队涉案车辆拖
移、保管服务项目(项目编号:JXYH-2026-NO-002;预算金额:
330 万元)开展电子化公开招标政府采购活动,同日在江西省公
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项目招标公告;4 月 27 日,投诉人向被投诉
人 2 提出质疑;4 月 30 日,被投诉人 2 就质疑事项作出答复;5
月 30 日,投诉人因对质疑答复不满意,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
关经审查依法受理并开展调查,现本投诉案已审查终结。
(二)投诉人称
投诉事项 1:金得福公司存在失信行为,不符合招标文件规
定的投标资格条件,不具备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主体资格,
该成交资格依法应当认定无效。
投诉事项 2:金得福公司在投标中伪造、提供虚假的停车场
权属证明、租赁合同等资料,以虚假材料骗取评分,直接导致停
车场地面积评审结果严重错误;评标委员会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评
审,存在明显倾向性评审,致使虚假投标供应商获得异常高分并
成交,案涉成交结果依法应当予以撤销。
投诉请求:依法认定项目评标过程违法、评审结果无效,责
- 2 -令项目重新组织复核评审或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并对金得福公司
违法行为予以处理。
(三)被投诉人 1、2 称
对于投诉事项 1:通过招标文件明确规定的查询渠道“信用
中国”
“中国政府采购网”进行查询,截至项目投标截止、评审查
询时,未发现金得福公司存在不良信用记录。投诉人主张的“存
在失信行为”缺乏有效事实依据。
对于投诉事项 2:投诉人未提供佐证材料予以证明金得福公
司提供的场地、业绩等资料为虚假材料。签订本项目服务合同前,
项目业主已到现场核查面积,核查无误后才签订合同。业绩、人
员社保等证明材料金得福公司均可提供原件佐证。
(四)相关供应商称
对于投诉事项 1、 2:投诉人未针对其投诉事项提供证据材料,
其投诉书中提到的“南昌市晨阳玻璃制品有限公司”
“刘献荣”均
是 2017 年我公司在南昌投标时使用的相关材料,与本项目无关。
五、审查情况
(一)项目情况
2026 年 4 月 24 日,该项目在新余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评
标,共 13 家供应商报名参与,3 家供应商递交投标文件,经评审
确认中标供应商为金得福公司,中标金额为 255 万元。
(二)招标文件内容(与投诉事项相关)
招标文件第五章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信用记录载明:
1.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
- 3 -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进行查询;
2.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查询结果网页打印页作为查询
记录和证据,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3.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
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
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
有相关记录,视为不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
审查的资料及方式:无须投标人提供,以采购人或者采购代
理机构在开标后、资格审查结束前网络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自
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依
据。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外,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
均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
关于投诉事项 1:
经查,项目开标时,被投诉人 2 已按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供
应商进行了资格审查,金得福公司通过了资格审查,即未发现金
得福公司存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
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情形。在投诉处理过
程中,本机关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进行查询,亦
未发现金得福公司存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失信行为。投诉人未针对
该投诉事项提供相应证据材料,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金得福公司
存在失信行为。因此,投诉事项 1 缺乏事实依据,不成立。
关于投诉事项 2: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
- 4 -投诉人提起投诉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提起投诉前已依法进行
质疑。
经查,投诉人提出质疑时,未针对该投诉事项提出质疑,该
投诉事项已超出质疑事项范围。因此,投诉事项 2 不符合法定受
理条件,属于无效投诉事项。
六、处理结果
根据上述查明事实,本机关作出以下决定:
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 94 号)第二
十九条第(一)
、(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 1 缺乏事实依据,投
诉事项 2 属于无效投诉事项,驳回投诉。
七、权利告知
如不服本决定,你单位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0 日内向新
余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 个月
内向南昌铁路运输法院或渝水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新余市财政局
2026 年 7 月 13 日
剑鱼标讯江西招标网收集整理了大量的招标投标信息、各类采购信息和企业经营信息,免费向广大用户开放。登录后即可免费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