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抚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采购2027年度公平竞争审查第三方评估服务的询价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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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江西 抚州市 | 采购单位 | 抚州市市场监管局 |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采购2027年度公平竞争审查第三方评估服务 |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为进一步推动食品安全抽检合格备份样品的合理利用,践行“厉行节约、服务民生”理念,近日,南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南昌海关技术中心,走进刘湖村“一老一小”幸福之家,开展食品安全合格备份样品捐赠暨“你送我检”便民服务活动,同时对该机构食堂进行了日常监督检查。
捐赠变“废”为宝,爱心传递温暖
活动现场,南城县市场监管局将一批由南昌海关技术中心承检的合格备份样品捐赠给刘湖村“一老一小”幸福之家。本次捐赠的样品共23批次,涵盖糖果制品、糕点、乳制品、粮食加工品、肉制品、调味品、酒类、蜂产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等多个品类,总价值约220元。所有捐赠样品均经检测合格,且在保质期内,外观包装完好,符合安全食用要求。
“这批食品虽然来自抽检备份,但质量完全合格,与其闲置或销毁,不如送到有需要的老人和孩子手中。”南城县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此举既避免了资源浪费,也让食品安全抽检工作更有温度。
“你送我检”零距离,现场快检安民心
捐赠活动结束后,工作人员在幸福之家设立“你送我检”快速检测点,邀请在场老人、儿童及其家属参与。现场对食堂当日采购的蔬菜、食用油等食材进行农药残留、酸价等项目的快速检测,检测结果全部合格。工作人员还向群众普及食品安全常识,解答日常饮食中的疑惑,切实提升了“一老一小”群体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获得感。
日常监管不松懈,筑牢安全防线
结合本次活动,执法人员同步对幸福之家食堂开展了日常监督检查,重点查看了食堂的证照公示、从业人员健康管理、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餐饮具清洗消毒、食品留样等制度落实情况。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部分细节问题,执法人员现场指导整改,并要求机构负责人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持续做好“一老一小”等重点人群的餐饮安全保障工作。
下一步,南城县市场监管局将继续探索合格备份样品处置的规范化、常态化路径,扩大捐赠覆盖面,同时加大“你送我检”进乡村、进社区、进校园的频次,推动食品安全监管与社会共治深度融合
各供应商:
为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规范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助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实施办法》《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公平竞争审查第三方评估实施指南的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规定,我局拟通过公开询价方式选聘一家具备相应资质和能力的公平竞争审查第三方评估服务机构,为本局提供公平竞争审查相关服务。现诚邀符合条件且有意向的单位参与报价,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服务内容及具体要求
(一)服务内容
1.对拟以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出台的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重大政策措施进行公平竞争审查,提出公平竞争审查意见或评估报告,协助进行修改。对市级部门拟出台的政策文件,就其中涉及公平竞争审查的问题,提供系统内AI初审服务。
2.对2024年8月1日至2027年12月30日在抚州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及各部门官网公开的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进行第三方辅助清理。
3.对近5年出台的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存量政策措施进行抽查评估,出具评估报告,协助相关政策措施起草单位进行修改。
4.上线“公平竞争审查智慧检测系统”,提供公平竞争审查技术平台服务,满足用户在线文件自我检测需求。
5.协助开展全市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业务培训,推动落实公平竞争政策“进机关、进党校、进企业”活动,提升审查人员法治素养和业务能力。
6.协助完成上级部门对本地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抽查、评估、考核等迎检准备工作;针对反馈指出的问题,督导并协助相关单位完成整改。
7.其他需要第三方评估机构协作配合完成的公平竞争审查相关咨询工作。
(二)服务要求
1.本项目相关的所有政策文件、审查结果、用户信息,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透露。
2.供应商实施本项目所获得的所有原始文件、审查结果等,应提交采购人留底。
3.未明确的其他服务要求,待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时,由双方协商订立。
(三)验收方式
供应商按照采购内容要求完成服务后,可向采购人申请验收,采购人收到申请后对项目进行验收。
(四)违约责任
1.在签订采购合同之后,成交供应商要求解除合同的,视为成交供应商违约,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成交供应商需支付相应的赔偿。
2.因成交供应商原因发生质量事故,除依约承担赔偿责任外,采购人有权保留更换成交供应商的权利。
3.未明确的其他约定事项或条款,待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时,由双方协商订立。
二、资格要求
1.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为本项目组建不少于3人的专业服务团队,团队成员具备经济学、法学、公共政策等相关专业背景,具备评估所需的理论研究、数据收集分析和决策咨询能力,其中至少1人具有3年以上竞争政策或公平竞争审查服务经验;
3.具备搭建公平竞争审查智慧化检测平台工作的能力;
4.在组织机构、人员构成、经费来源上与政策制定机关无利害关系;
5.与所评估的政策措施及其他事项无利害关系;
6.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或单位负责人与其他投标人不存在同一关系,且与其他单位之间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或间接控股关系。
7.能够及时响应我局工作要求,按时保质完成服务任务。
8.具备项目所需的其他条件。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三、报价要求
1.报价内容:请有意参与的单位根据服务内容和要求,按照年度总费用进行人民币报价(含税)。报价应包含为完成本函所述全部服务内容所需的一切费用。
2.报价依据:报价应基于本询价公告的服务内容、要求以及贵单位的实际服务能力和成本进行核算。报价应清晰、完整、无歧义。
3.报价上限提示:本项目年度服务费用预算上限为人民币拾万元(¥100,000元)整,超出预算的报价将视为无效。请各单位结合市场行情及自身情况合理报价,我局将按照优选价低的原则进行遴选。
四、需提交的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公平竞争审查评估实施方案(包含但不限于项目实施方案、采购服务内容保密方案);
3.报价单(加盖公章);
4.服务团队主要成员简历、资质证明、研究成果及业绩材料;
5.服务机构简介及近三年内从事类似服务的合同复印件或相关证明材料(如有)。
五、提交方式与时间
请于2026年8月15日前将上述材料密封后,以邮寄或现场递交方式送达至抚州市市场监管局805室,逾期未提交或提交材料不全的,视为放弃参与询价。
邮寄地址:江西省抚州市迎宾大道1111号抚州市市场监管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六、其他事项
我局将组织评审小组,对提交的材料进行综合评审,并按照公平、公正、择优原则确定服务单位。
最终入选单位将与我局签订服务合同,具体内容以合同约定为准。
本次询价不收取任何费用,所有参与单位需自行承担相关费用。
诚邀贵单位积极参与,期待您的专业服务方案和合理报价。如有疑问,请于截止日期前按上述联系方式咨询。
特此公告。
供稿:反垄断及反不正当竞争科
编辑:周羿佳
审核:丁会玲
捐赠变“废”为宝,爱心传递温暖
活动现场,南城县市场监管局将一批由南昌海关技术中心承检的合格备份样品捐赠给刘湖村“一老一小”幸福之家。本次捐赠的样品共23批次,涵盖糖果制品、糕点、乳制品、粮食加工品、肉制品、调味品、酒类、蜂产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等多个品类,总价值约220元。所有捐赠样品均经检测合格,且在保质期内,外观包装完好,符合安全食用要求。
“这批食品虽然来自抽检备份,但质量完全合格,与其闲置或销毁,不如送到有需要的老人和孩子手中。”南城县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此举既避免了资源浪费,也让食品安全抽检工作更有温度。
“你送我检”零距离,现场快检安民心
捐赠活动结束后,工作人员在幸福之家设立“你送我检”快速检测点,邀请在场老人、儿童及其家属参与。现场对食堂当日采购的蔬菜、食用油等食材进行农药残留、酸价等项目的快速检测,检测结果全部合格。工作人员还向群众普及食品安全常识,解答日常饮食中的疑惑,切实提升了“一老一小”群体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获得感。
日常监管不松懈,筑牢安全防线
结合本次活动,执法人员同步对幸福之家食堂开展了日常监督检查,重点查看了食堂的证照公示、从业人员健康管理、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餐饮具清洗消毒、食品留样等制度落实情况。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部分细节问题,执法人员现场指导整改,并要求机构负责人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持续做好“一老一小”等重点人群的餐饮安全保障工作。
下一步,南城县市场监管局将继续探索合格备份样品处置的规范化、常态化路径,扩大捐赠覆盖面,同时加大“你送我检”进乡村、进社区、进校园的频次,推动食品安全监管与社会共治深度融合
各供应商:
为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规范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助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实施办法》《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公平竞争审查第三方评估实施指南的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规定,我局拟通过公开询价方式选聘一家具备相应资质和能力的公平竞争审查第三方评估服务机构,为本局提供公平竞争审查相关服务。现诚邀符合条件且有意向的单位参与报价,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服务内容及具体要求
(一)服务内容
1.对拟以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出台的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重大政策措施进行公平竞争审查,提出公平竞争审查意见或评估报告,协助进行修改。对市级部门拟出台的政策文件,就其中涉及公平竞争审查的问题,提供系统内AI初审服务。
2.对2024年8月1日至2027年12月30日在抚州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及各部门官网公开的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进行第三方辅助清理。
3.对近5年出台的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存量政策措施进行抽查评估,出具评估报告,协助相关政策措施起草单位进行修改。
4.上线“公平竞争审查智慧检测系统”,提供公平竞争审查技术平台服务,满足用户在线文件自我检测需求。
5.协助开展全市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业务培训,推动落实公平竞争政策“进机关、进党校、进企业”活动,提升审查人员法治素养和业务能力。
6.协助完成上级部门对本地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抽查、评估、考核等迎检准备工作;针对反馈指出的问题,督导并协助相关单位完成整改。
7.其他需要第三方评估机构协作配合完成的公平竞争审查相关咨询工作。
(二)服务要求
1.本项目相关的所有政策文件、审查结果、用户信息,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透露。
2.供应商实施本项目所获得的所有原始文件、审查结果等,应提交采购人留底。
3.未明确的其他服务要求,待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时,由双方协商订立。
(三)验收方式
供应商按照采购内容要求完成服务后,可向采购人申请验收,采购人收到申请后对项目进行验收。
(四)违约责任
1.在签订采购合同之后,成交供应商要求解除合同的,视为成交供应商违约,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成交供应商需支付相应的赔偿。
2.因成交供应商原因发生质量事故,除依约承担赔偿责任外,采购人有权保留更换成交供应商的权利。
3.未明确的其他约定事项或条款,待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时,由双方协商订立。
二、资格要求
1.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为本项目组建不少于3人的专业服务团队,团队成员具备经济学、法学、公共政策等相关专业背景,具备评估所需的理论研究、数据收集分析和决策咨询能力,其中至少1人具有3年以上竞争政策或公平竞争审查服务经验;
3.具备搭建公平竞争审查智慧化检测平台工作的能力;
4.在组织机构、人员构成、经费来源上与政策制定机关无利害关系;
5.与所评估的政策措施及其他事项无利害关系;
6.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或单位负责人与其他投标人不存在同一关系,且与其他单位之间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或间接控股关系。
7.能够及时响应我局工作要求,按时保质完成服务任务。
8.具备项目所需的其他条件。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三、报价要求
1.报价内容:请有意参与的单位根据服务内容和要求,按照年度总费用进行人民币报价(含税)。报价应包含为完成本函所述全部服务内容所需的一切费用。
2.报价依据:报价应基于本询价公告的服务内容、要求以及贵单位的实际服务能力和成本进行核算。报价应清晰、完整、无歧义。
3.报价上限提示:本项目年度服务费用预算上限为人民币拾万元(¥100,000元)整,超出预算的报价将视为无效。请各单位结合市场行情及自身情况合理报价,我局将按照优选价低的原则进行遴选。
四、需提交的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公平竞争审查评估实施方案(包含但不限于项目实施方案、采购服务内容保密方案);
3.报价单(加盖公章);
4.服务团队主要成员简历、资质证明、研究成果及业绩材料;
5.服务机构简介及近三年内从事类似服务的合同复印件或相关证明材料(如有)。
五、提交方式与时间
请于2026年8月15日前将上述材料密封后,以邮寄或现场递交方式送达至抚州市市场监管局805室,逾期未提交或提交材料不全的,视为放弃参与询价。
邮寄地址:江西省抚州市迎宾大道1111号抚州市市场监管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六、其他事项
我局将组织评审小组,对提交的材料进行综合评审,并按照公平、公正、择优原则确定服务单位。
最终入选单位将与我局签订服务合同,具体内容以合同约定为准。
本次询价不收取任何费用,所有参与单位需自行承担相关费用。
诚邀贵单位积极参与,期待您的专业服务方案和合理报价。如有疑问,请于截止日期前按上述联系方式咨询。
特此公告。
供稿:反垄断及反不正当竞争科
编辑:周羿佳
审核:丁会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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