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东乐谷及信江生态走廊区域共享充电宝招商公告

所属地区:江西上饶市 发布日期:2026-08-05

【招标公告】东乐谷及信江生态走廊区域共享充电宝招商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江西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江西 上饶市 采购单位 上饶市上旅旅游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名称 上饶市上旅旅游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共享充电宝公开招商合作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上饶市上旅旅游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定于2026年8月7日9时30,对位于上饶市东乐谷及信江生态走廊区域进行共享充电宝公开招商合作,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商概况
1.业态要求:共享充电宝。
2.经营位置:东乐谷及信江生态走廊区域,不少于20个点位。
3.合作模式:合作方提供共享充电宝设备及设备安装,招商方配合完成现场施工协调工作,承担运营期间产生的电费。双方采用营业收入分成模式,共享充电宝运营收入扣除平台服务费后全额进入招商方账户,双方按固定比例分取共享充电宝运营收入。
4.合作期限:1年。
二、招商方式
1.招商方按共享充电宝运营收入90%的分成比例为底价。
2.只有一名报价人,按报价人有效报价成交;若有两名及以上竞价人,采用综合评分法,选取综合评分最高的成交。
3.按报价函模板报价(详见附件1)。
三、重大事项揭示
1.经营场所以现状招商,招商方提供的有关材料及说明仅供意向合作方参考,以交付时现状为准。意向合作方应认真咨询、看样、核实,确认本次招商经营场所的现状和可能存在的瑕疵。
2.合作方负责共享充电宝设备的投资、安装、调试及日常运营维护,相关费用由合作方自行承担。设备安装方案须经招商方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合作方应确保安装过程不破坏经营场所的主体结构及现有设施,如因此发生的安全事故及经营场所损害由合作方负责,并须赔偿给招商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3.合作方须确保共享充电宝设备符合国家相关质量和安全标准,设备须具有产品责任险等附加保险。因设备质量问题或使用过程中发生的任何安全事故、经济纠纷、人身伤害等,均由合作方承担全部责任。因合作方投放设备故障给招商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合作方承担赔偿责任。
4.合作方应负责共享充电宝设备的日常维护和保养,定期巡检设备状态,及时更换损坏或故障设备,确保设备正常运行,设备完好率须达到100%,故障响应时间不超过24小时。
5.合作方负责解决消费者在设备使用过程中及消费完成后遇到的所有问题及投诉,建立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因合作方引发消费者投诉和法律纠纷,由合作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全部责任。
6.合作方须向招商方提供共享充电宝经营平台后台查询账号,招商方有权随时查询经营流水及经营情况,合作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或隐瞒。
7.合作方在合作期间不得转租于他人或与其他第三方开展合作经营,一经发现,招商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
8.收益分配方式:共享充电宝运营收入扣除平台服务费后全额进入招商方对公账户。双方按照约定的分成比例进行结算。结算周期为半年,招商方在收到合作方出具的《结算单》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核对确认,15个工作日内将分账款项足额打入合作方账户。
9.合作期满后,若不再继续合作,必须在合作终止日无条件搬离所有投放设备,并将经营场所恢复原样,合作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招商方给予相关补偿。
10.若因合作方原因提前终止合作,合作方必须至少提前一个月书面告知招商方,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结清所有应付分账款项后无条件搬离设备。
11.合作期内,如因招商方经营规划需要调整合作点位,合作方需无条件配合招商方进行设备迁移,产生的迁移费用由合作方承担。
12.招商方承担合作期间共享充电宝设备运营产生的电费,合作方负责设备用电安全管理。因设备用电引发的安全事故由合作方承担全部责任。
13.意向合作方应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它组织,具有共享充电宝运营相关资质和经验,具备一定的规模实力和行业知名度。
14.意向合作方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向招商方缴纳招商保证金人民币5000元。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招商保证金的,视为报名无效。评审结束后,未中选方的招商保证金在评审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中选方须在评审结束之日起30日内完成所有点位的设备投建并投入运营,如逾期未完成投建,招商方有权单方面取消其合作资格,并全额扣除招商保证金,不予退还。
招商方指定收款账户:
/
四、评分办法
1.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
2.本项目按下述原则进行评审:
⑴ 公平、公正、科学、合理、择优的原则;
⑵ 反不正当竞争原则。
3.评分方法及说明:满分为100分,其中响应报价占50分,运营方案占30分,过往业绩占20分,低于60分属于无效报价。具体评审内容详见下表。
响应文件评分表(100分)
项目
标准分
评分标准
综合评分法
 
 
响应报价
50
响应方报价我方分成服务费小于90%,得分0分。
评审依据:满足招商公告要求且响应报价最高的响应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得分为满分50分,其他方的价格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报价得分=(响应报价/评标基准价)*50*100%,计算分数时四舍五入取小数点后两位
 
运营方案
30
须符合共享充电宝业态,运营方案应包括:1.拟投放设备选型方案(品牌、型号、技术参数等);2.不少于20个点位的布局规划;3.日常运维方案(巡检频次、故障响应时间等);4.售后及客诉处理方案;5.安全管理方案(含产品责任险说明);
评审依据:运营方案可行性强、经济效益好的得30分;运营方案可行性较强、经济效益较好的得20分;运营方案可行性一般、经济效益一般的得10分;运营方案编制不合理的不得分。
 
过往业绩
20
具备共享充电宝运营经验,提供业绩证明材料(现场照片等)。评审依据:提供三个业绩的得20分,提供二个业绩的得10分,提供一个业绩的得5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五、报名方式
1.个人凭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参与报价;单位凭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参与报价;法人委托他人参与报价,需另提供法人授权书(附件2)原件及复印件、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意向合作方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缴纳招商保证金(详见本公告第三条第14款及指定收款账户),未缴纳保证金的报名材料不予受理。
2.报价材料:报价函密封(格式见附件1)、过往业绩、拟经营业态运营方案、相关业态经营经验、经济效益分析。
3.报价时间:报价文件递交开始时间2026年8月7日9时,截止时间为2026年8月7日9时30分,逾期递交不予接收。
(请添加公众号客服获取完整公告)

剑鱼标讯江西招标网收集整理了大量的招标投标信息、各类采购信息和企业经营信息,免费向广大用户开放。登录后即可免费查询。

江西热门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