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抚州市本级]南城县中医院服务能力提升扩建工程-轻钢雨棚、造型格栅专业分包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江西抚州市 发布日期:2026-08-08

【招标公告】[抚州市本级]南城县中医院服务能力提升扩建工程-轻钢雨棚、造型格栅专业分包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江西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江西 抚州市 采购单位 江西曜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南城县建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南城县中医院服务能力提升扩建工程-轻钢雨棚、造型格栅专业分包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南城县中医院服务能力提升扩建工程-轻钢雨棚、造型格栅专业分包公告
为确保工程进度和质量,按期完成工程建设任务,本公司特向社会公开竞价选取南城县中医院服务能力提升扩建工程-轻钢雨棚、造型格栅专业分包的中标单位。通过现场各参与投标单位的有效投标报价,以最低价中标原则确定南城县中医院服务能力提升扩建工程-轻钢雨棚、造型格栅专业分包的中标单位。
一、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1、具备合格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提供承诺函)
二、招标内容、控制价
2.1、招标内容及控制价
序号
名称
规格
单位
暂定数量
招标控制单价(元)
招标控制总价(元)
备注
参考图片
1
室外轻钢雨棚
采用07J501-1图集P8页,JP1-A1818(a)做法标准,材料参数采用07SG528-1对应型号的尺寸,大致“以主梁TN225*200*9*14,封边梁TN87.5*90*5*8,玻璃6+1.52PVB+6双层钢化夹胶玻璃”作为参考。实际按现场深化为准,需符合国标图集要求。
m2
80
823.33
65866.40
有一个2m*20m左右的轻钢雨棚需自行按图集做法拼接,其他均为小雨棚,单价自行综合考虑

2
屋面不锈钢装饰造型
造型大小为4.2m长,5-6m高,30cm宽空心造型,用50mm*50mm*2.5mm201不锈钢方管做骨架,间距1200mm*600mm,采用化学锚栓固定在屋顶,外全封1.2mm厚201不锈钢钢板。表面喷漆按现场美观性确定
m2
217
946.67
205427.39
按大样图侧面面积计算单个造型面积,共11个造型

3
造型格栅
主料为100mm*100mm*4mm厚热镀锌钢管,其中纵向3根,横向除两头边框外,在每个造型字的位置加一根加强。格栅横料为40mm*100mm*3mm厚热镀锌钢管,需配合空调散热和防雨要求加密或者放大间距。表面喷漆按现场美观性确定,造型字为发光造型字,图纸中大小约为2.5m*2.5m,具体材质规格按图纸尺寸和现场美观性设置。
m2
448
473.33
212051.84
共两处格栅,有一处格栅有造型字,一处没有,价格综合考虑

招标控制总价暂定:***.63元

2.1.1、以上材料控制单价均含税(9%的增值税发票)、含运(运输至招标人指定区域)、含卸、含上下车、含安装施工、含辅材配件、含预埋件、含吊装安装等,中标后需要提供深化图及工程量计算书等进行图审(包工包料包干)。中标单位需提供9%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1.2、本工程的工程量为暂定量,结算时工程量以招标人确认的实际工程量为准,结算单价按中标单位的中标价为准,结算单价不予调整。
2.1.3、各潜在的投标单位报价均不得高于招标控制单价和招标控制总价(招标控制总价暂定***.63元),否则均按废标处理,不参与排序。
2.1.4、本工程需中标单位做二次图纸深化,费用已综合考虑在招标控制价内。
三、工期 暂定1个月
四、质量要求
4.1、中标单位提供的产品质量要求必须达到国家质量合格标准及以上,满足招标人要求,否则招标人有权拒收,且不予以结算;需二次检验的材料,现场随机抽样送检,检验结果必须满足国家质量验收标准,满足工程竣工验收要求,否则已供材料不予以结算,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中标单位承担。
4.2、若清单描述与图纸有不一致之处,可参考图纸要求,严格按照施工图、现场实际情况及招标人的要求施工。中标单位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施工规范和设计文件等要求施工,否则招标人有权下令让其进行整改,对于不配合整改或故意延误工期的中标单位,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不退还履约保证金、列入黑名单并将其推送相关监督部门,在此期间因中标单位的原因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中标单位承担。
4.3、中标单位每次供货前需与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对接,项目负责人提出发货通知后,中标单位须在约定时间内完成该批次供货,并送达指定地点。
4.4、中标单位需按我司相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五、付款方式
5.1、工程进度款按实际完成工程量的80%支付工程进度款;竣工验收合格后拨付至实际完成工程量的90%;结算审核后拨付至实际完成工程量的 97%,剩余尾款3%作为质保金一年后付清(不计息)。
六、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玖仟陆佰元整(¥9600元)
6.2、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采用电子保证金系统缴纳保证金,保证金账号投标人自行从系统中选择生成子账号获取。
(1)银行转账
①开户银行:投标人自行从系统中选择。
②账户名:从系统中获取。
③账号:投标人自行在系统中生成。
备注: 本项目采用虚拟子账户方式网上缴纳保证金,投标人应当按照电子保证金系统中的流程操作,在系统中获取保证金子账号,在规定的到账时间之前从投标单位银行基本账户足额转账到该子账号中。未按上述约定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将视为无效,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2)本项目只接受投标保证金转账,不接受电子保函。采用电子保函缴纳投标保证金按无效投标处理。
6.3、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6年8月12日下午17时之前。
6.4、未中标的投标单位投标保证金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经平台审核后原路退还;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经平台审核后原路退还。
6.5、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须在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前到账,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账,视为放弃参与本次开标。投标保证金是否到达招标人指定缴纳投标保证金账户,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确认为准。
七、投标文件组成:(一)资格标、(二)商务标
资格、商务标文件分开单独装于密封袋,密封袋封面备注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联系电话且在密封袋封面所有骑缝处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的印章。如果投标单位未按上述规定密封,其投标文件将被判无效或拒绝,并退还给投标单位。
(一)资格标
7.1.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印章);
7.1.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印章);
7.1.3、被委托人现场报价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有效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印章);
7.1.4、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或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印章);
7.1.5、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印章);
7.1.6  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印章);
7.1.7、投标保证金转账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印章);
7.1.8、运输车辆安全责任承诺书(详见投标文件格式)(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印章);
7.1.9、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承诺函原件(详见投标文件格式)(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印章)。
(二)商务标
7.2.1、报价单(详见附件,只允许一个报价,报价有小数点的只取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印章)
注:所有报价材料需每页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如有提供双面打印资料,则需正反两面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
八、招标文件获取
8.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投标人于2026年8月7日至2026年8月12日到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s://ggzy.jiangxi.gov.cn/)自行下载文件以及相关附件。各投标人请及时关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s://ggzy.jiangxi.gov.cn/)上发布的答疑澄清,由于投标申请人未查看或查看不及时而产生的后果自负。如遇操作使用方面的问题,可致电客服热线:0512-58188507进行咨询。
8.2、网上报名并下载(潜在投标单位未使用CA数字证书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的,视为未报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投标活动。)
九、投标截止时间、地点及投标文件递交。
9.1、投标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2026年8月 13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
9.2、纸质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现场报价地点):抚州市南城县建昌镇城东路99号233金创开标厅。有意参加报价的投标单位,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带好相关投标资料到开标地点签到进行相关书面文字记录同时递交密封好的报价材料和投标人代表本人身份证原件进行核验,否则招标人有权不予以受理。
9.3、本项目采用线下开标方式,投标人须提供线下投标报价资料。逾期签到、逾期递交、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视为放弃投标。
9.4、各潜在投标单位必须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ggzy.jiangxi.gov.cn/)注册并办理江西省 CA 数字证书。(CA数字证书办理致电:4008001040)
9.5、各潜在投标单位无须现场报名,凡有意参加的潜在投标单位,请登录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ggzy.jiangxi.gov.cn/)点击“统一登录”,从“江西省公共资源数智交易平台(新平台)-交易主体招投标业务登录电子交易系统”板块,选择交易乙方(投标人、供应商、竞买人)身份进入系统,点击阳光采购板块选择项目报名。投标人须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报名、下载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未按要求报名、下载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的投标单位将不能参加本次开评标。
十、公示
10.1、招标人根据投标单位现场有效报价确定中标排序人(有效投标报价从多到少进行排序),排序第一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即中标人。
10.2、招标人自开标次日起3日内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s://ggzy.jiangxi.gov.cn/)公示中标候选人(中标排序人),公示期不少于3日(节假日超过2天的,公示期顺延最少应有1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招标人再依法确定中标人。若中标候选人中标资格取消,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十一、评标方法
11.1、本工程采用最低价中标的方式进行招标,投标单位的报价有小数点的只取小数点后两位数,以投标单位有效投标报价(单价同比例下浮率)从多到少进行排序,排序第一的为中标候选人。若投标单位有效投标报价(单价同比例下浮率)出现两个及以上的相同最多报价,则采用现场签到表上的序号作为对应摇球编号以随机抽取的方式来确定中标候选人。
11.2、资格条件不符合及资格标未按要求提供资料的,不进入下一步程序,其报价均按作废无效的报价处理且不参与排序。
11.3、本次招标,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若投标单位中标,则招标人有权取消中标资格,不退还其投标保证金,将其拉黑一至三年(即自记录不良行为之日起一至三年内不得参与我集团及其子公司所有项目的招投标活动)并在相关招投标网进行不良行为公示。
11.4、投标单位提供的所有资料均需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印章及报价单需按招标人提供的报价单模板进行填写报价且投标人不得更改报价单的相关内容,否则按重大偏差作无效报价标处理(详见附件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报价不允许手写,否则按无效报价标处理)。潜在的投标单位,充分考虑相关因素,合理报价。
十二、其他说明
12.1、本项目为纸质标,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经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密封好的投标材料到开标现场签到,否则招标人有权不予以受理。
12.2、中标单位和招标人应当自中标之日(发出中标通知书日)起7天内,订立书面合同。未及时签订合同的,招标人直接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不退还其投标保证金。中标单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时需缴纳中标总金额10%的履约保证金(银行转账,不接受保函);若中标单位未在中标之日(发出中标通知书日)起7天内缴纳履约保证金,视为自动弃权,招标人直接取消其中标资格,不退还其投标保证金,列入黑名单并推送相关监督部门。履约保证金在本项目施工完成且验收合格后7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注:当中标单位完成的工程量达到实际工程总量的30%时,履约保证金可转换为相应金额的保函(银行保函或商业保函),开具履约保函后,履约保证金七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12.3、本项目工程量均为暂定工程量,结算以招标人确定的实际发生的工程量为准。签订合同以中标单位的中标价确定合同暂定价,中标单位同比例下浮后的中标单价在本项目结算时不再予以调整。
12.4、中标单位每次请款时,都需附未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函。因中标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而造成的恶意讨薪行为(相关部门留有讨薪记录的),每发生一次,我司将扣除合同总金额的1%对其进行处罚。并将记录其不良行为,自记录不良行为之日起一至三年内不得参与我集团及其子公司所有项目的招投标活动。
12.5、中标单位在运输、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作业。并做好班前安全教育,严禁违章作业,如因违章作业造成的大小安全事故、材料损坏、丢失等,均由中标单位全部承担,招标人概不负任何责任。
12.6、中标单位在本项目中的人员及货物安全管理由中标单位负责,招标人不涉及本项目中的人员及货物安全管理。
12.7、各投标单位不得围标、串标、买标、卖标,一经发现立即,移交相关司法部门处理(若有投标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则不退还),将其拉黑一至三年(即自记录不良行为之日起一至三年内不得参与我集团及其子公司所有项目的招投标活动)并在相关招投标网进行不良行为公示。
12.8、针对中标后放弃中标的投标单位,没收其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记录其不良行为,将其拉黑一至三年(即自记录不良行为之日起一至三年内不得参与我集团及其子公司所有项目的招投标活动)并在相关招投标网进行不良行为公示。
12.9、潜在的投标单位应充分考虑市场环境和生产要素价格的变化,充分考虑低价中标的报价风险,合理计取利润,谨慎报价。
12.10、公告中未涉及的相关事宜,中标单位可与招标人合同中另行约定。
12.11、参与南城县中医院服务能力提升扩建工程-轻钢雨棚、造型格栅专业分包的投标单位,均视为完全响应本公告里的所有内容。若投标单位对本公告有疑问的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与招标代理联系(或招标人),招标人将酌情出具答疑或补充通知,答疑或补充通知为招标的一部分。如遇有较大变动,招标人将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逾期提出招标人有权不予以受理。
12.12、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600元,由中标单位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
12.13、本公告中的本项目或本工程或项目名称都是指“南城县中医院服务能力提升扩建工程-轻钢雨棚、造型格栅专业分包”
12.14、本项目最终解释权归江西曜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12.15、各投标单位对本次招投标活动有任何异议,均可提交书面材料加盖好单位公章发送至金创集团纪检监察室廉政专用邮箱账号:ncjcjt2025@163.com。
十三、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南城县建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人:江西曜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地址:
南城县维也纳18楼               地址:南城县建昌镇城东路99号
联系人:***                  联系人:***
电话:***              电话:***
 
监管单位:南城县金创国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南城县建昌镇城东路99号  
联系人:徐杰灵
联系电话:19979198751 
 
2026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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