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抚州市本级]南城县黄家山校具产业园标准厂房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一标段)—7#-11#外墙真石漆劳务分包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抚州市本级]南城县黄家山校具产业园标准厂房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一标段)—7#-11#外墙真石漆劳务分包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江西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江西 抚州市 | 采购单位 | 江西万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南城县建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南城县黄家山校具产业园标准厂房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一标段)—7#-11#外墙真石漆劳务分包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南城县黄家山校具产业园标准厂房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一标段 )—7#-11#外墙真石漆劳务分包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南城县黄家山校具产业园标准厂房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一标段 )—7#-11#外墙真石漆劳务分包已经上级批准,且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采用合理低价法进行公开招标。自筹资金已落实。
二、项目概况
2.1、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2、计划工期:暂定60日历天(以招标人批准的分包工程开工审批表注明的开工时间作为工程开始时间,以招标人批准的分包工程验收报告作为工程结束时间)
2.3、项目地点:南城县株良镇古竹村
三、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3.1、具备合格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
3.2、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含施工劳务资质。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提供承诺函)
四、招标内容、招标控制价
4.1、全费用控制单价含3%的专用增值税、含人工费、甲供材料以外的角线和划线漆等所有辅材费、机械费(含吊篮、高空车等一切机械)、施工措施费、场内材料二次搬运费、垂直运输费、安全文明施工费等一切费用,中标方需提供3%增值税专用发票。
4.2、本次招标的工程量均为暂定量,最终外墙面积和炮楼面积以招标人委托第三方机构按照国家标准计算的工程量为准,合同单价按投标单位的中标单价为准,不因市场行情等因素调整,各投标单位需谨慎报价,合理计取利润。
4.3、各潜在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必须在合理竞争报价范围内(招标控制单价的0.87~0.97之间),投标报价范围为14.155元~15.781元之间,投标报价保留小数点后三位小数(即投标报价有小数点的按四舍五入后保留三位小数),否则均按废标处理,不参与排序。
4.4、外墙真石漆的颜色及其他要求严格参照招标清单和招标人的要求执行,如外墙真石漆颜色及线条、分隔缝等发生变化,中标人需响应招标单位的要求予以施工,产生的变化,结算时不予调整,工序发生变化除外。
4.5、本工程按招标清单特征描述中的工艺工序施工,其他施工内容按施工图执行,如发生工序变更,必须按招标人签发的变更单进行施工,如未按招标人要求施工,后期整改产生相关劳务和材料费用由中标劳务单位负责。
4.6、招标人仅提供聚合物防水砂浆、耐碱玻纤网格布、封闭底漆、真石漆、罩光清漆,其余任何材料(包括辅材)均由中标单位负责提供,请投标单位自行考虑甲供材料以外的材料费用,谨慎投标报价。
4.7、劳务公司现场管理人员必须常驻现场负责日常施工安全管理,临时办公用房及员工住宿用房(员工住宿用房不得设置在项目红线范围内)由中标单位负责。
4.8、增减工程量的结算方式:(1)清单内工程量的结算方式:工程量为暂定量,按实际完成工程量和中标单价据实结算,涉及增减工程量需严格按照招标人确定的劳务分包增加工程量工作管理办法执行;(2)清单外工程量的结算方式:有中标单价的按中标单价结算,无中标单价的按招标人确定结算管理办法执行。
五、付款方式
5.1、合同签订前中标单位应向招标人支付中标总价的10%作为履约保证金(或相应金额的履约保函);履约保函还应满足以下要求:1)诉讼管辖法院为南城县人民法院;2)担保公司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5.2、工程进度款由中标单位必须每个月提交实际完成工程量,付至实际完成工程量的80%;
5.3、工程完成100%工程量且经招标人确认后(该标段最后一栋工序施工完毕,且分项工程验收合格),付至实际完成工程量的90%,并同时退回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同时中标单位必须无条件及时足额付清所有农民工工资,如招标人发现中标单位套取农民工工资,招标人有权以此作为线索移送县社保局或县纪检进行立案;如招标人替中标单位垫付农民工工资,招标人有权从中标单位工程进度款或结算款中扣除;如中标单位剩余的工程结算款不足以抵扣招标人垫付的农民工工资,招标人有权对中标单位进行法诉追偿;
5.4、项目工程整体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完成工程量的97%,剩余保修金3%在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一年后付清(不计利息);
5.5、中标人应接受招标人以银行转账或国内保理、银行承兑汇票、云企链等金融产品支付。
六、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元)。
6.2、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采用电子保证金系统缴纳保证金,保证金账号投标人自行从系统中选择生成子账号获取。
(1)银行转账
①开户银行:投标人自行从系统中选择。
②账户名:从系统中获取。
③账号:投标人自行在系统中生成。
备注:本项目采用虚拟子账户方式网上缴纳保证金,投标人应当按照电子保证金系统中的流程操作,在系统中获取保证金子账号,在规定的到账时间之前从投标人银行基本账户足额转账到达该子账号中。未按上述约定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将视为无效,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2)本项目只接受投标保证金转账,不接受电子保函。采用电子保函缴纳投标保证金按无效投标处理。
6.3、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6年9月20日下午17时之前。
6.4、未中标的投标单位投标保证金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经平台审核后原路退还;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经平台审核后原路退还。
6.5、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须在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前到账,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账和未按要求缴纳保证金,均视为放弃参与本次开标。投标保证金是否到达招标人指定缴纳投标保证金账户,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确认为准。
七、投标文件
所有投标材料均需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并装于密封袋,密封袋封面备注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联系电话且在密封袋封面所有骑缝处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的印章。如果投标单位未按上述规定密封,其报价将被判无效或拒绝,并退还给投标单位。
7.1、报价单(详见附件,只允许一个报价,投标报价有小数点的按四舍五入后保留三位小数)(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印章);
7.2、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印章);
7.3、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或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印章);
7.4、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印章);
7.5、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印章);
7.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证书或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法定代表人身份信息或法定代表人安全生产考合格A证)和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印章);
7.7、被委托人现场投标的需提供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委托人在本单位社保证明,社保为连续近3个月(指开标当月前3个月,不含开标当月)(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印章);
7.8、投标保证金转账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印章)。
7.9、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承诺函原件(详见投标文件格式)(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印章)。
注:
1、投标单位投标时提供一份投标文件正本。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另提供一份投标文件正本备案。
2、所有投标材料需每页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如有提供双面打印资料,则需正反两面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
八、招标文件获取
8.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投标人于2026年9月16日至2026年9月20日到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s://ggzy.jiangxi.gov.c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以及相关附件。各投标人请及时关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s://ggzy.jiangxi.gov.cn/)上发布的答疑澄清,由于投标申请人未查看或查看不及时而产生的后果自负。如遇操作使用方面的问题,可致电客服热线:0512-58188507进行咨询。
8.2、网上报名并下载(潜在投标单位未使用CA数字证书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的,视为未报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投标活动。)
九、投标截止时间、地点及投标文件递交
9.1、投标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2026年9月21日下午14时整(北京时间)。
9.2、纸质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现场报价地点):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集团抚州有限公司(江西省抚州市临川区赣东大道9号三楼)。有意参加报价的投标单位,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带好相关投标资料(正本一份)到开标地点签到进行相关书面文字记录同时递交密封好的报价材料和投标人代表本人身份证原件进行核验,否则招标人有权不予以受理。
9.3、本项目采用线下方式递交,投标人须提供线下投标报价资料。逾期签到、逾期递交、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视为放弃投标。
9.4、各潜在投标单位必须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ggzy.jiangxi.gov.cn/)注册并办理江西省 CA 数字证书。(CA数字证书办理致电:4008001040)
9.5、各潜在投标单位无须现场报名,凡有意参加的潜在投标单位,请登录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ggzy.jiangxi.gov.cn/)点击“统一登录”,从“江西省公共资源数智交易平台(新平台)-交易主体招投标业务登录电子交易系统”板块,选择交易乙方(投标人、供应商、竞买人)身份进入系统,点击阳光采购板块选择项目报名。投标人须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报名、下载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未按要求报名、下载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的投标单位将不能参加本次开评标。
十、评标方法
10.1、本工程采用投标单价进行报价,投标单价有小数点的按四舍五入后保留三位小数。根据合理低价法进行有效报价排序,排序取前三名作为中标候选(排序)人,排序第一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
10.2、资格要求不符合条件及未按公告要求提供投标报价材料的投标单位,其报价均按作废无效的报价处理且不参与排序。
10.3、各潜在投标单位的报价均不得高于招标控制单价(且应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投标报价范围内),否则均按作废无效报价处理且不参与排序。
10.4、投标单位提供的所有资料均需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印章,报价单需按招标人提供的报价单模板进行填写报价且投标人不得更改报价单的相关内容,否则按无效报价标处理(详见附件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报价不允许手写,否则按无效报价标处理)。
10.5、如发生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或被取消)中标资格或中标人终止合同等情形,经招标人认定排序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价格合理,且经第二中标候选人同意,招标人有权选择排序第二的中标候选人签订合同,否则重新招标。
10.6、本次招标,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活动。若投标单位中标,则招标人有权取消中标资格,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将记录其不良行为,将其拉黑三年(即自记录不良行为之日起三年内不得参与我集团及其子公司所有项目的招投标活动)并在相关招投标网进行不良行为公示。
十一、本项目采用以下合理低价法
1、本项目采用固定单价报价,招标范围内的中标单价在工程决算时不得调整。
2、投标人不得低于成本报价竞争。
3、合理低价法中标后在履约时存在市场价格变化风险。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市场环境和生产要素价格的变化,充分考虑低价中标的报价风险,合理计取利润。
4、因中标人原因,不履行施工合同,致使工程连续3天或累计5天停工,招标人可终止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依法追究中标单位履约责任或责任担保方的担保责任。
《一》、形式评审标准(开标程序)
(一) 宣布开标会开始;
(二) 查验投标文件密封是否有效;
(三) 按下列方式之一开标并验标:(根据现场情况而选定验标方式)
1、邀请招标项目或公开招标项目投标人等于或少于9家(含开标时实际递交标书在9家以内),按下列顺序开标:
(1) 先抽取下浮让利系数(β)值和调整系数(μ)值;
(2)开启并查验商务标文件签章有效后, 宣布投标报价;
(3)按投标报价竞争方式确定合理低价(D)值及排序第一。
2、邀请招标项目或公开招标项目实际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等于或多于10家,按下列顺序开标:
(1)查验投标文件密封有效后,首先抽取下浮让利系数(β)值和调整系数(μ)值,再开启投标人的商务标,查验商务标文件签章有效后,宣布投标报价,计算合理低价(D)值。
(2)将等于大于合理低价(D)值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序;最低报价为排序第一。
(3)当所有投标报价均小于合理低价(D)值或大于等于合理低价(D)值不足三家或大于等于(D)值的投标报价评审时全部出现废标,为防止流标,按下列方法解决:(D)值以上和以下仍有合理竞争报价3家及以上,则重新按本办法以上第(1)项规定(即投标人等于或少于9家)确定合理低价(D1)值,并将等于合理低价(D1)值报价排序第一。
《二》、商务标的合理性评审标准
(一)商务报价初步评审
1、投标报价(A)在0.97M≥A≥0.87M区间内为有效投标报价,否则为无效标。
2、投标报价(A)在小于或等于招标控制价(0.97M)值至大于或等于招标控制价0.87M值以内时(0.97M≥A≥0.87M),为合理竞争报价范围,合理竞争报价去掉3名最低投标报价后,随机抽取3个报价计算平均值。经评审中标排序人不足三家时,中标排序人数量自然减少。
3、投标报价竞争时,当出现下列三种情况时,(D)值以上和以下仍有合理竞争报价3家及以上,为防止流标,【即按(三)条排序方法执行重新计算合理低价(D1)值】(D)值以上和以下合理竞争投标报价可重新参与竞争、排序和评审一次(废标除外)。
(1)大于或等于(D)值的投标报价不足三家;
(2)所有投标报价小于(D)值;
(3)大于或等于(D)值的投标报价评审时全部出现废标。
4、当所有投标报价(A)均超出合理竞争报价区,认定招标失败,要求招标人重新组织招标。
(二)合理低价(D)值的计算
M——招标控制价
β——下浮让利系数,下浮让利系数β为0.970、0.965、0.960、0.955、0.950、0.945、0.94等7个系数(在开启投标报价前,当场随机抽取一个下浮让利系数)。
μ——招标控制价M值市场价格调整系数,市场价格调整系数μ为0.980、0.975、0.970、0.965、0.960等5个系数(在开启报价前,当场随机抽取一个市场价格调整系数)。
D =(μM +βAP)÷2
D——合理低价(M、D、A值四舍五入后保留三位小数)
AP——合理竞争区报价平均值 (当场按下列方法随机抽取报价平均,每次抽取的报价重新放入后再进行下一次抽取)(AP值四舍五入后保留三位小数)
AP=(A1+ A2……+ An)÷n
A——合理竞争报价[等于或小于0.97M值至大于或等于0.87M值];
n——随机抽取的参与平均值计算的合理竞争报价数量。
合理竞争报价人数为仅有七家(含)及以内时,去掉一个最低报价后,当场随机抽取一个合理竞争报价(AP= A);
合理竞争报价人数为八家至十五家时,去掉二个最低报价后,当场随机抽取二个合理竞争报价计算算术平均值;
合理竞争报价人数为十六家以上时,去掉三个最低报价后,当场随机抽取三个合理竞争报价计算算术平均值。
(三)合理低价的排序方法
1、合理低价(D)值确定后,大于或等于合理低价(D)值的合理投标报价由低到高依次排序,最低投标报价排序第一。排序第一中投标报价有并列者,有并列者时,现场随机摇号产生排序。
2、合理低价(D)值确定后,当所有合理投标报价小于合理低价D值或大于等于合理低价(D)值不足三家或大于等于(D)值的投标报价评审时全部出现废标时,则重新按下列方法之一随机重新确定合理低价(D1)值(D1值四舍五入后保留三位小数),重新排序和评审(排序有并列者时,排序方法同前项):
(1)合理竞争报价仅有四家及以内时,由低到高依次直接排序,最低报价为重新确定的新合理低价(D1)值,并排序第一;
(2)合理竞争报价在五家至七家重新排序前,去掉(D)值以下 [或以上;当(D)值以上有一家或二家时,应先去掉(D)值以上的,不足,再去掉(D)值以下一家最大的]两个最大和去掉(D)值以下一个最小投标报价后随机编号,随机抽取一个编号,该编号对应的投标报价既为重新确定的新合理低价(D1)值,并将其排序第一。其他大于新合理低价的投标报价从低到高依次排序;
(3)合理竞争报价在八家及以上,重新排序前去掉(D)值以下(或以上;同上)两个最大和去掉(D)值以下二个最小投标报价后随机编号,随机抽取一个编号,该编号对应的投标报价既为重新确定的新合理低价(D1)值(电子化评标可直接随机抽取一个投标报价),并将其排序第一。其他大于新合理低价的投标报价从低到高依次排序。
注:本项目合理低价法中M值、A值、AP值、D值(D1值)均四舍五入后保留三位小数。
十二、公示
12.1、招标人根据合理低价法确定前三名中标候选(排序)人,排序第一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即中标人。
12.2、招标人自开标次日起3日内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s://ggzy.jiangxi.gov.cn/)公示中标候选人(中标排序人),公示期不少于 3 日(节假日超过 2 天的,公示期顺延最少应有1 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招标人再依法确定中标人。
十三、质量要求
13.1、中标单位完成的工程实体的质量必须满足国家现行相关质量标准规范的要求。本分项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必须确保一次性验收通过,且需配合招标单位提供相关验收资料。若验收不合格,返工或整改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材料费、劳务费、人工费、检测费由中标单位承担。
13.2、中标单位不服从招标人管理,不按招标清单要求施工(除工序做法按招标清单特征描述中的要求施工外,其余施工内容按图执行),造成工程质量事故发生情形,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未支付的工程款不予以支付,对投标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如履约保证金不能支付工程款,不能弥补招标方损失的,招标方有权予以法律起诉追偿,并将记录其不良行为,将其拉黑三年(即自记录不良行为之日起三年内不得参与我集团及其子公司所有项目的招投标活动)并在相关招投标网对外进行不良行为公示。
13.3、中标单位不服从招标人管理,不按招标清单及图纸要求施工(除工序做法按招标清单特征描述中的要求施工外,其余施工内容按图执行),招标人已书面通知一次仍未及时改正的,招标人有权聘请第三方进场代为施工,因此产生所有的费用均从中标单位工程款中扣除,并将记录其不良行为,将其拉黑三年(即自记录不良行为之日起三年内不得参与我集团及其子公司所有项目的招投标活动)并在相关招投标网对外进行不良行为公示。
十四、进度要求
14.1、工期:暂定60日历天(以招标人批准的分包工程开工审批表注明的开工时间作为工程开始时间,以招标人批准的分包工程验收报告作为工程结束时间),需满足业主要求的工期进度。
14.2、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招标人和中标单位四方共同签字确认好倒排进度工期表后,中标单位应按照倒排进度工期表保证各道施工工序所需的工种人数、机械数量如期完工;中标单位应确保施工作业人员和机械数量每天不得低于甲乙双方在施工过程中书面约定。因招标人原因延误工期则工期顺延,因中标单位责任造成工期延误则赔偿2000元/日历天,但不超过合同总价的10%。中标单位提前完成约定的工期,按2000元/日历天进行奖励,但累计的奖励金额不超过暂定合同总价的10%。因中标单位原因,不履行工期的约定、工程连续三天或累计五天停工,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
14.3、中标单位施工过程中进度达不到工期要求,招标人已书面通知一次仍达不到进度要求,招标人有权聘请第三方进场代为施工,因此产生所有的费用均从中标单位工程款中扣除,并将记录其不良行为,将其拉黑三年(即自记录不良行为之日起三年内不得参与我集团及其子公司所有项目的招投标活动)并在相关招投标网对外进行不良行为公示。
十五、安全生产要求
15.1、招标人负责协调施工现场具备开工条件,如施工现场的施工通道、供电设施电源等。中标单价包含安全文明施工费,中标单位应确保足额使用。
15.2、施工过程中的人员工伤保险由招标人购买,费用由招标人支出,中标人需与施工作业人员签订用工协议并负责提供资料及时办理保险事宜,中标单位劳务人员进场前必须完成办理工伤保险手续,否则因中标单位安排的劳务人员进场前未办理工伤保险手续且造成工伤事故的责任均由中标单位自行负责。工伤理赔范围内由招标人负责,工伤理赔范围外由中标人负责,如招标人替中标人垫付工伤理赔外的金额,可向中标人进行追缴或从工程款中直接扣回。
15.3、本分部分项工程涉及到登高作业、高空作业等比较危险的作业情形,要求中标单位应为该部分作业人员购买商业险。
15.4、中标单位应加强安全教育,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章制度,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中标单位自行安排安全员负责安全生产管理,严禁违章违规作业,因中标单位操作不当或未按安全规范施工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中标单位自行负责,招标人概不负责。
15.5、中标单位必须承担施工期间的安全责任,聘请劳务人员进场施工,中标单位员工在施工期间造成的任何事故伤害都由中标单位承担所有的赔偿责任。
15.6、中标方材料的二次搬运和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作业,并做好安全管理工作,严禁违章违规作业,如因违章作业和违规施工作业造成的一切大小安全事故、均由中标单位全部承担,招标人概不负任何责任。
十六、临水临电要求
16.1、中标单位负责配备二级、三级配电箱(开关箱)等所有一级配电箱以下的用电(含配电箱、从一级配电箱接出的电缆电线、电杆等主副材料),以及施工设备(机具)所需的所有电缆、电线、安装拆除及维护保养、夜间作业等均由中标单位自行负责,且需达到安全用电验收标准。
16.2、场地以内的主管以外的临时用水(含安装管道等主副材料),安装拆除及维护保养等均由中标单位自行负责。
16.3、水电费由招标人承担,但中标单位须节约用电用水,禁止浪费。如中标单位故意浪费水电,招标人有权进行罚款。中标方的生活区设置必须在招标人指定的地点,未经招标人的批准不得在生活区设置经营场所。
十七、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17.1、中标单位施工人员一切劳保用品由中标单位负责,包含安全带,安全帽,雨衣、雨鞋、手套、太阳灯、夜间照明灯具、小喇叭(应急使用)等。
17.2、施工现场因中标单位导致的扬尘,治理工作由中标单位负责。
17.3、施工现场的环境卫生、建筑垃圾、剩余的甲供材料(投标人使用的)、回收的废弃材料(如塑料包装袋、空桶、包装袋等),应按招标人现场管理人员的要求堆放至指定地点(费用包含在安全文明施工费中,结算时不再另行计取),如中标单位拒绝实施,招标人有权聘请其他劳务人员实施,产生的费用招标人有权从中标单位的进度款中扣除。
17.4、中标单位严禁将施工过程中产生的甲供材料、废弃可回收材料从施工红线范围内携带出去,若招标人每发现一次此类情况则罚款500元。
17.5、如经招标人发现监守自盗事件发生,招标人则有权单方面取消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所造成的一切损失都由中标单位承担,并保留追究的权利。
17.6、现场施工管理人员和进场施工的劳务人员必须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实名制打卡。
十八、水平运输和垂直运输
18.1、施工过程材料及设备二次搬运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中标单位支付,二次搬运费不另行计费。
18.2、招标人只提供垂直运输机(仅包括人货梯及塔吊)和外架(垂直运输机、外墙脚手架从土建所有外墙粉刷工程结束后开始计算,从该时间节点开始延长2个月提供给中标方使用,具体完成时间以现场驻点工程师和施工员签字认可的时间为准)因施工不当造成的损失、产生的维修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超出使用时间或土建劳务单位需拆除垂直运输机械或外架时,由中标单位另行与土建分包协商,所需的垂直运输机械费用和外架措施费用由中标单位自行解决,结算时不再另计费用;外架和垂直运输机超出使用时间后,因土建单位拆除外架或垂直运输机,中标单位需自行负责采用高空车、吊篮等机械机具施工作业,无论采取何种施工工艺、施工机具等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中标单位承担,招标人不支付任何费用。
十九、成品保护要求
19.1、本分部分项工程未组织完工验收移交招标人之前,已完成的工程实体由中标单位负责保护,因未妥善保护而造成的返修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中标单位负责。
19.2、中标单位有保护其他工种施工成品的义务,因中标人造成其他工种成品的破坏、损伤,由中标人承担修复或经济责任。
二十、其他要求
20.1、本项目为纸质标,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经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密封好的投标材料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开标现场签到,否则招标人有权不予以受理。
20.2、中标单位对材料的计量要准确,每种报量超过实际用量的5%,超出部分招标单位有权对中标单位进行处罚;中标单位对负责领取的材料有保管义务,并严加管控,杜绝浪费。造成损失的招标单位有权对中标单位进行处罚。
20.3、中标单位应配合材料送检,材料按招标单位指定位置堆放。
20.4、中标方的生活区设置必须在招标人指定的地点,招标人负责提供场区硬化及道路硬化,提供正常水源、电源(不含水费、电费);中标单位生活区的布置及环境卫生需满足检查要求。未经招标人批准不得在生活区设置经营场所。
20.5、本项目的分部分项工程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和不组织召开投标预备会。
20.6、签订书面合同时以中标单位的中标单价确定为合同单价(有小数点按四舍五入取小数点后三位小数),合同金额按中标单价×暂定工程量计算。
20.7、中标单位和招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7天内,订立书面固定单价合同,签订合同前需缴纳中标总金额10%的履约保证金(或相应金额的履约保函);履约保函还应满足以下要求:1)诉讼管辖法院为南城县人民法院;2)担保公司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未及时签订合同的,视为自动弃权,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将记录其不良行为,将其拉黑三年(即自记录不良行为之日起三年内不得参与我集团及其子公司所有项目的招投标活动)并在相关招投标网对外进行不良行为公示。
20.8、各投标单位不得围标、串标、买标、卖标,一经发现立即(若有投标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则将其没收)移交相关司法部门处理,并将记录其不良行为,将其拉黑三年(即自记录不良行为之日起三年内不得参与我集团及其子公司所有项目的招投标活动)并在相关招投标网进行不良行为公示。
20.9、针对中标后放弃中标或被取消中标资格的投标单位,没收其投标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并将记录其不良行为,将其拉黑三年(即自记录不良行为之日起三年内不得参与我集团及其子公司所有项目的招投标活动)并在相关招投标网进行不良行为公示。
20.10、中标单位每次请款时,均需附未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函和用工协议复印件。因中标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而造成的恶意讨薪行为(国家相关部门留有讨薪记录的且经招标人核查情况属实),每发生一次,招标人有权将扣除合同总金额的1%对其进行处罚,并将记录其不良行为,将其拉黑三年(即自记录不良行为之日起三年内不得参与我集团及其子公司所有项目的招投标活动)并在相关招投标网进行不良行为公示。
20.11、中标单位负责施工管理人员和劳务人员的食宿,交通等费用由中标单位自行承担。
20.12、潜在的投标单位应充分考虑市场环境和生产要素价格的变化,充分考虑低价中标的报价风险,合理计取利润,谨慎报价。
20.13、公告中未涉及的相关事宜,中标单位可与招标人合同中约定。
20.14、参与南城县黄家山校具产业园标准厂房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一标段 )—7#-11#外墙真石漆劳务分包报价的投标单位,均视为完成响应本公告里的所有内容。若投标单位对本公告有疑问的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与招标代理联系,由招标代理出具答疑或补充通知,出具的答疑或补充通知作为招标的一部分。如遇有较大变动,招标人将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逾期提出招标人有权不予以受理。
20.15、本项目最终解释权归江西万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0.16、本招标公告中的本项目或本工程或项目名称都是指“南城县黄家山校具产业园标准厂房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一标段 )—7#-11#外墙真石漆劳务分包”。
20.17、各投标单位对本次招投标活动有任何异议,均可提交书面材料加盖好单位公章发送至工创集团纪检监察室廉政专用邮箱账号:ncxgct@163.com。
代理机构:南城县建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南城县维也纳18楼
联系人:***
电 话:***
招标人:江西万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南城县河东工业园区东四路工创集团
联系人:***
电 话:***
监管机构:南城县工创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南城县河东工业园区东四路工创集团
联系人:丁文
电话:17307046006
2026年0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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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南城县黄家山校具产业园标准厂房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一标段 )—7#-11#外墙真石漆劳务分包已经上级批准,且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采用合理低价法进行公开招标。自筹资金已落实。
二、项目概况
2.1、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2、计划工期:暂定60日历天(以招标人批准的分包工程开工审批表注明的开工时间作为工程开始时间,以招标人批准的分包工程验收报告作为工程结束时间)
2.3、项目地点:南城县株良镇古竹村
三、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3.1、具备合格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
3.2、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含施工劳务资质。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提供承诺函)
四、招标内容、招标控制价
| 楼栋 | 项目特征描述 | 暂定面积(㎡) | 全费用控制单价 (元/㎡) | 招标总控制价 (元) | 备注 |
| 7#厂房、8#厂房、9#厂房、10#厂房、11#厂房 | 1.涂刷罩光清漆; 2.真石漆两遍(颜色甲方现场确定); 3.涂刷封闭底漆; 4.2mm厚聚合物防水砂浆; 5.3mm厚聚合物防水砂浆,一层耐碱玻纤网格布; 6.基层的清理,除尘,洒水等。 | 33000.000 | 16.270 | ***.000 | 其中外墙32000.000㎡,炮楼1000.000㎡ |
| 招标总控制价(元) | ***.000 | ||||
| 注:合同单价按投标单位的中标单价为准,不因市场行情等因素调整,各投标单位需谨慎报价,合理计取利润。 | |||||
4.1、全费用控制单价含3%的专用增值税、含人工费、甲供材料以外的角线和划线漆等所有辅材费、机械费(含吊篮、高空车等一切机械)、施工措施费、场内材料二次搬运费、垂直运输费、安全文明施工费等一切费用,中标方需提供3%增值税专用发票。
4.2、本次招标的工程量均为暂定量,最终外墙面积和炮楼面积以招标人委托第三方机构按照国家标准计算的工程量为准,合同单价按投标单位的中标单价为准,不因市场行情等因素调整,各投标单位需谨慎报价,合理计取利润。
4.3、各潜在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必须在合理竞争报价范围内(招标控制单价的0.87~0.97之间),投标报价范围为14.155元~15.781元之间,投标报价保留小数点后三位小数(即投标报价有小数点的按四舍五入后保留三位小数),否则均按废标处理,不参与排序。
4.4、外墙真石漆的颜色及其他要求严格参照招标清单和招标人的要求执行,如外墙真石漆颜色及线条、分隔缝等发生变化,中标人需响应招标单位的要求予以施工,产生的变化,结算时不予调整,工序发生变化除外。
4.5、本工程按招标清单特征描述中的工艺工序施工,其他施工内容按施工图执行,如发生工序变更,必须按招标人签发的变更单进行施工,如未按招标人要求施工,后期整改产生相关劳务和材料费用由中标劳务单位负责。
4.6、招标人仅提供聚合物防水砂浆、耐碱玻纤网格布、封闭底漆、真石漆、罩光清漆,其余任何材料(包括辅材)均由中标单位负责提供,请投标单位自行考虑甲供材料以外的材料费用,谨慎投标报价。
4.7、劳务公司现场管理人员必须常驻现场负责日常施工安全管理,临时办公用房及员工住宿用房(员工住宿用房不得设置在项目红线范围内)由中标单位负责。
4.8、增减工程量的结算方式:(1)清单内工程量的结算方式:工程量为暂定量,按实际完成工程量和中标单价据实结算,涉及增减工程量需严格按照招标人确定的劳务分包增加工程量工作管理办法执行;(2)清单外工程量的结算方式:有中标单价的按中标单价结算,无中标单价的按招标人确定结算管理办法执行。
五、付款方式
5.1、合同签订前中标单位应向招标人支付中标总价的10%作为履约保证金(或相应金额的履约保函);履约保函还应满足以下要求:1)诉讼管辖法院为南城县人民法院;2)担保公司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5.2、工程进度款由中标单位必须每个月提交实际完成工程量,付至实际完成工程量的80%;
5.3、工程完成100%工程量且经招标人确认后(该标段最后一栋工序施工完毕,且分项工程验收合格),付至实际完成工程量的90%,并同时退回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同时中标单位必须无条件及时足额付清所有农民工工资,如招标人发现中标单位套取农民工工资,招标人有权以此作为线索移送县社保局或县纪检进行立案;如招标人替中标单位垫付农民工工资,招标人有权从中标单位工程进度款或结算款中扣除;如中标单位剩余的工程结算款不足以抵扣招标人垫付的农民工工资,招标人有权对中标单位进行法诉追偿;
5.4、项目工程整体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完成工程量的97%,剩余保修金3%在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一年后付清(不计利息);
5.5、中标人应接受招标人以银行转账或国内保理、银行承兑汇票、云企链等金融产品支付。
六、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元)。
6.2、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采用电子保证金系统缴纳保证金,保证金账号投标人自行从系统中选择生成子账号获取。
(1)银行转账
①开户银行:投标人自行从系统中选择。
②账户名:从系统中获取。
③账号:投标人自行在系统中生成。
备注:本项目采用虚拟子账户方式网上缴纳保证金,投标人应当按照电子保证金系统中的流程操作,在系统中获取保证金子账号,在规定的到账时间之前从投标人银行基本账户足额转账到达该子账号中。未按上述约定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将视为无效,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2)本项目只接受投标保证金转账,不接受电子保函。采用电子保函缴纳投标保证金按无效投标处理。
6.3、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6年9月20日下午17时之前。
6.4、未中标的投标单位投标保证金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经平台审核后原路退还;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经平台审核后原路退还。
6.5、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须在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前到账,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账和未按要求缴纳保证金,均视为放弃参与本次开标。投标保证金是否到达招标人指定缴纳投标保证金账户,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确认为准。
七、投标文件
所有投标材料均需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并装于密封袋,密封袋封面备注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联系电话且在密封袋封面所有骑缝处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的印章。如果投标单位未按上述规定密封,其报价将被判无效或拒绝,并退还给投标单位。
7.1、报价单(详见附件,只允许一个报价,投标报价有小数点的按四舍五入后保留三位小数)(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印章);
7.2、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印章);
7.3、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或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印章);
7.4、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印章);
7.5、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印章);
7.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证书或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法定代表人身份信息或法定代表人安全生产考合格A证)和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印章);
7.7、被委托人现场投标的需提供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委托人在本单位社保证明,社保为连续近3个月(指开标当月前3个月,不含开标当月)(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印章);
7.8、投标保证金转账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印章)。
7.9、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承诺函原件(详见投标文件格式)(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印章)。
注:
1、投标单位投标时提供一份投标文件正本。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另提供一份投标文件正本备案。
2、所有投标材料需每页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如有提供双面打印资料,则需正反两面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
八、招标文件获取
8.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投标人于2026年9月16日至2026年9月20日到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s://ggzy.jiangxi.gov.c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以及相关附件。各投标人请及时关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s://ggzy.jiangxi.gov.cn/)上发布的答疑澄清,由于投标申请人未查看或查看不及时而产生的后果自负。如遇操作使用方面的问题,可致电客服热线:0512-58188507进行咨询。
8.2、网上报名并下载(潜在投标单位未使用CA数字证书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的,视为未报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投标活动。)
九、投标截止时间、地点及投标文件递交
9.1、投标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2026年9月21日下午14时整(北京时间)。
9.2、纸质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现场报价地点):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集团抚州有限公司(江西省抚州市临川区赣东大道9号三楼)。有意参加报价的投标单位,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带好相关投标资料(正本一份)到开标地点签到进行相关书面文字记录同时递交密封好的报价材料和投标人代表本人身份证原件进行核验,否则招标人有权不予以受理。
9.3、本项目采用线下方式递交,投标人须提供线下投标报价资料。逾期签到、逾期递交、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视为放弃投标。
9.4、各潜在投标单位必须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ggzy.jiangxi.gov.cn/)注册并办理江西省 CA 数字证书。(CA数字证书办理致电:4008001040)
9.5、各潜在投标单位无须现场报名,凡有意参加的潜在投标单位,请登录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ggzy.jiangxi.gov.cn/)点击“统一登录”,从“江西省公共资源数智交易平台(新平台)-交易主体招投标业务登录电子交易系统”板块,选择交易乙方(投标人、供应商、竞买人)身份进入系统,点击阳光采购板块选择项目报名。投标人须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报名、下载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未按要求报名、下载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的投标单位将不能参加本次开评标。
十、评标方法
10.1、本工程采用投标单价进行报价,投标单价有小数点的按四舍五入后保留三位小数。根据合理低价法进行有效报价排序,排序取前三名作为中标候选(排序)人,排序第一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
10.2、资格要求不符合条件及未按公告要求提供投标报价材料的投标单位,其报价均按作废无效的报价处理且不参与排序。
10.3、各潜在投标单位的报价均不得高于招标控制单价(且应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投标报价范围内),否则均按作废无效报价处理且不参与排序。
10.4、投标单位提供的所有资料均需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印章,报价单需按招标人提供的报价单模板进行填写报价且投标人不得更改报价单的相关内容,否则按无效报价标处理(详见附件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报价不允许手写,否则按无效报价标处理)。
10.5、如发生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或被取消)中标资格或中标人终止合同等情形,经招标人认定排序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价格合理,且经第二中标候选人同意,招标人有权选择排序第二的中标候选人签订合同,否则重新招标。
10.6、本次招标,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活动。若投标单位中标,则招标人有权取消中标资格,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将记录其不良行为,将其拉黑三年(即自记录不良行为之日起三年内不得参与我集团及其子公司所有项目的招投标活动)并在相关招投标网进行不良行为公示。
十一、本项目采用以下合理低价法
1、本项目采用固定单价报价,招标范围内的中标单价在工程决算时不得调整。
2、投标人不得低于成本报价竞争。
3、合理低价法中标后在履约时存在市场价格变化风险。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市场环境和生产要素价格的变化,充分考虑低价中标的报价风险,合理计取利润。
4、因中标人原因,不履行施工合同,致使工程连续3天或累计5天停工,招标人可终止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依法追究中标单位履约责任或责任担保方的担保责任。
《一》、形式评审标准(开标程序)
(一) 宣布开标会开始;
(二) 查验投标文件密封是否有效;
(三) 按下列方式之一开标并验标:(根据现场情况而选定验标方式)
1、邀请招标项目或公开招标项目投标人等于或少于9家(含开标时实际递交标书在9家以内),按下列顺序开标:
(1) 先抽取下浮让利系数(β)值和调整系数(μ)值;
(2)开启并查验商务标文件签章有效后, 宣布投标报价;
(3)按投标报价竞争方式确定合理低价(D)值及排序第一。
2、邀请招标项目或公开招标项目实际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等于或多于10家,按下列顺序开标:
(1)查验投标文件密封有效后,首先抽取下浮让利系数(β)值和调整系数(μ)值,再开启投标人的商务标,查验商务标文件签章有效后,宣布投标报价,计算合理低价(D)值。
(2)将等于大于合理低价(D)值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序;最低报价为排序第一。
(3)当所有投标报价均小于合理低价(D)值或大于等于合理低价(D)值不足三家或大于等于(D)值的投标报价评审时全部出现废标,为防止流标,按下列方法解决:(D)值以上和以下仍有合理竞争报价3家及以上,则重新按本办法以上第(1)项规定(即投标人等于或少于9家)确定合理低价(D1)值,并将等于合理低价(D1)值报价排序第一。
《二》、商务标的合理性评审标准
(一)商务报价初步评审
1、投标报价(A)在0.97M≥A≥0.87M区间内为有效投标报价,否则为无效标。
2、投标报价(A)在小于或等于招标控制价(0.97M)值至大于或等于招标控制价0.87M值以内时(0.97M≥A≥0.87M),为合理竞争报价范围,合理竞争报价去掉3名最低投标报价后,随机抽取3个报价计算平均值。经评审中标排序人不足三家时,中标排序人数量自然减少。
3、投标报价竞争时,当出现下列三种情况时,(D)值以上和以下仍有合理竞争报价3家及以上,为防止流标,【即按(三)条排序方法执行重新计算合理低价(D1)值】(D)值以上和以下合理竞争投标报价可重新参与竞争、排序和评审一次(废标除外)。
(1)大于或等于(D)值的投标报价不足三家;
(2)所有投标报价小于(D)值;
(3)大于或等于(D)值的投标报价评审时全部出现废标。
4、当所有投标报价(A)均超出合理竞争报价区,认定招标失败,要求招标人重新组织招标。
(二)合理低价(D)值的计算
M——招标控制价
β——下浮让利系数,下浮让利系数β为0.970、0.965、0.960、0.955、0.950、0.945、0.94等7个系数(在开启投标报价前,当场随机抽取一个下浮让利系数)。
μ——招标控制价M值市场价格调整系数,市场价格调整系数μ为0.980、0.975、0.970、0.965、0.960等5个系数(在开启报价前,当场随机抽取一个市场价格调整系数)。
D =(μM +βAP)÷2
D——合理低价(M、D、A值四舍五入后保留三位小数)
AP——合理竞争区报价平均值 (当场按下列方法随机抽取报价平均,每次抽取的报价重新放入后再进行下一次抽取)(AP值四舍五入后保留三位小数)
AP=(A1+ A2……+ An)÷n
A——合理竞争报价[等于或小于0.97M值至大于或等于0.87M值];
n——随机抽取的参与平均值计算的合理竞争报价数量。
合理竞争报价人数为仅有七家(含)及以内时,去掉一个最低报价后,当场随机抽取一个合理竞争报价(AP= A);
合理竞争报价人数为八家至十五家时,去掉二个最低报价后,当场随机抽取二个合理竞争报价计算算术平均值;
合理竞争报价人数为十六家以上时,去掉三个最低报价后,当场随机抽取三个合理竞争报价计算算术平均值。
(三)合理低价的排序方法
1、合理低价(D)值确定后,大于或等于合理低价(D)值的合理投标报价由低到高依次排序,最低投标报价排序第一。排序第一中投标报价有并列者,有并列者时,现场随机摇号产生排序。
2、合理低价(D)值确定后,当所有合理投标报价小于合理低价D值或大于等于合理低价(D)值不足三家或大于等于(D)值的投标报价评审时全部出现废标时,则重新按下列方法之一随机重新确定合理低价(D1)值(D1值四舍五入后保留三位小数),重新排序和评审(排序有并列者时,排序方法同前项):
(1)合理竞争报价仅有四家及以内时,由低到高依次直接排序,最低报价为重新确定的新合理低价(D1)值,并排序第一;
(2)合理竞争报价在五家至七家重新排序前,去掉(D)值以下 [或以上;当(D)值以上有一家或二家时,应先去掉(D)值以上的,不足,再去掉(D)值以下一家最大的]两个最大和去掉(D)值以下一个最小投标报价后随机编号,随机抽取一个编号,该编号对应的投标报价既为重新确定的新合理低价(D1)值,并将其排序第一。其他大于新合理低价的投标报价从低到高依次排序;
(3)合理竞争报价在八家及以上,重新排序前去掉(D)值以下(或以上;同上)两个最大和去掉(D)值以下二个最小投标报价后随机编号,随机抽取一个编号,该编号对应的投标报价既为重新确定的新合理低价(D1)值(电子化评标可直接随机抽取一个投标报价),并将其排序第一。其他大于新合理低价的投标报价从低到高依次排序。
注:本项目合理低价法中M值、A值、AP值、D值(D1值)均四舍五入后保留三位小数。
十二、公示
12.1、招标人根据合理低价法确定前三名中标候选(排序)人,排序第一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即中标人。
12.2、招标人自开标次日起3日内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s://ggzy.jiangxi.gov.cn/)公示中标候选人(中标排序人),公示期不少于 3 日(节假日超过 2 天的,公示期顺延最少应有1 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招标人再依法确定中标人。
十三、质量要求
13.1、中标单位完成的工程实体的质量必须满足国家现行相关质量标准规范的要求。本分项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必须确保一次性验收通过,且需配合招标单位提供相关验收资料。若验收不合格,返工或整改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材料费、劳务费、人工费、检测费由中标单位承担。
13.2、中标单位不服从招标人管理,不按招标清单要求施工(除工序做法按招标清单特征描述中的要求施工外,其余施工内容按图执行),造成工程质量事故发生情形,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未支付的工程款不予以支付,对投标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如履约保证金不能支付工程款,不能弥补招标方损失的,招标方有权予以法律起诉追偿,并将记录其不良行为,将其拉黑三年(即自记录不良行为之日起三年内不得参与我集团及其子公司所有项目的招投标活动)并在相关招投标网对外进行不良行为公示。
13.3、中标单位不服从招标人管理,不按招标清单及图纸要求施工(除工序做法按招标清单特征描述中的要求施工外,其余施工内容按图执行),招标人已书面通知一次仍未及时改正的,招标人有权聘请第三方进场代为施工,因此产生所有的费用均从中标单位工程款中扣除,并将记录其不良行为,将其拉黑三年(即自记录不良行为之日起三年内不得参与我集团及其子公司所有项目的招投标活动)并在相关招投标网对外进行不良行为公示。
十四、进度要求
14.1、工期:暂定60日历天(以招标人批准的分包工程开工审批表注明的开工时间作为工程开始时间,以招标人批准的分包工程验收报告作为工程结束时间),需满足业主要求的工期进度。
14.2、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招标人和中标单位四方共同签字确认好倒排进度工期表后,中标单位应按照倒排进度工期表保证各道施工工序所需的工种人数、机械数量如期完工;中标单位应确保施工作业人员和机械数量每天不得低于甲乙双方在施工过程中书面约定。因招标人原因延误工期则工期顺延,因中标单位责任造成工期延误则赔偿2000元/日历天,但不超过合同总价的10%。中标单位提前完成约定的工期,按2000元/日历天进行奖励,但累计的奖励金额不超过暂定合同总价的10%。因中标单位原因,不履行工期的约定、工程连续三天或累计五天停工,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
14.3、中标单位施工过程中进度达不到工期要求,招标人已书面通知一次仍达不到进度要求,招标人有权聘请第三方进场代为施工,因此产生所有的费用均从中标单位工程款中扣除,并将记录其不良行为,将其拉黑三年(即自记录不良行为之日起三年内不得参与我集团及其子公司所有项目的招投标活动)并在相关招投标网对外进行不良行为公示。
十五、安全生产要求
15.1、招标人负责协调施工现场具备开工条件,如施工现场的施工通道、供电设施电源等。中标单价包含安全文明施工费,中标单位应确保足额使用。
15.2、施工过程中的人员工伤保险由招标人购买,费用由招标人支出,中标人需与施工作业人员签订用工协议并负责提供资料及时办理保险事宜,中标单位劳务人员进场前必须完成办理工伤保险手续,否则因中标单位安排的劳务人员进场前未办理工伤保险手续且造成工伤事故的责任均由中标单位自行负责。工伤理赔范围内由招标人负责,工伤理赔范围外由中标人负责,如招标人替中标人垫付工伤理赔外的金额,可向中标人进行追缴或从工程款中直接扣回。
15.3、本分部分项工程涉及到登高作业、高空作业等比较危险的作业情形,要求中标单位应为该部分作业人员购买商业险。
15.4、中标单位应加强安全教育,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章制度,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中标单位自行安排安全员负责安全生产管理,严禁违章违规作业,因中标单位操作不当或未按安全规范施工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中标单位自行负责,招标人概不负责。
15.5、中标单位必须承担施工期间的安全责任,聘请劳务人员进场施工,中标单位员工在施工期间造成的任何事故伤害都由中标单位承担所有的赔偿责任。
15.6、中标方材料的二次搬运和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作业,并做好安全管理工作,严禁违章违规作业,如因违章作业和违规施工作业造成的一切大小安全事故、均由中标单位全部承担,招标人概不负任何责任。
十六、临水临电要求
16.1、中标单位负责配备二级、三级配电箱(开关箱)等所有一级配电箱以下的用电(含配电箱、从一级配电箱接出的电缆电线、电杆等主副材料),以及施工设备(机具)所需的所有电缆、电线、安装拆除及维护保养、夜间作业等均由中标单位自行负责,且需达到安全用电验收标准。
16.2、场地以内的主管以外的临时用水(含安装管道等主副材料),安装拆除及维护保养等均由中标单位自行负责。
16.3、水电费由招标人承担,但中标单位须节约用电用水,禁止浪费。如中标单位故意浪费水电,招标人有权进行罚款。中标方的生活区设置必须在招标人指定的地点,未经招标人的批准不得在生活区设置经营场所。
十七、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17.1、中标单位施工人员一切劳保用品由中标单位负责,包含安全带,安全帽,雨衣、雨鞋、手套、太阳灯、夜间照明灯具、小喇叭(应急使用)等。
17.2、施工现场因中标单位导致的扬尘,治理工作由中标单位负责。
17.3、施工现场的环境卫生、建筑垃圾、剩余的甲供材料(投标人使用的)、回收的废弃材料(如塑料包装袋、空桶、包装袋等),应按招标人现场管理人员的要求堆放至指定地点(费用包含在安全文明施工费中,结算时不再另行计取),如中标单位拒绝实施,招标人有权聘请其他劳务人员实施,产生的费用招标人有权从中标单位的进度款中扣除。
17.4、中标单位严禁将施工过程中产生的甲供材料、废弃可回收材料从施工红线范围内携带出去,若招标人每发现一次此类情况则罚款500元。
17.5、如经招标人发现监守自盗事件发生,招标人则有权单方面取消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所造成的一切损失都由中标单位承担,并保留追究的权利。
17.6、现场施工管理人员和进场施工的劳务人员必须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实名制打卡。
十八、水平运输和垂直运输
18.1、施工过程材料及设备二次搬运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中标单位支付,二次搬运费不另行计费。
18.2、招标人只提供垂直运输机(仅包括人货梯及塔吊)和外架(垂直运输机、外墙脚手架从土建所有外墙粉刷工程结束后开始计算,从该时间节点开始延长2个月提供给中标方使用,具体完成时间以现场驻点工程师和施工员签字认可的时间为准)因施工不当造成的损失、产生的维修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超出使用时间或土建劳务单位需拆除垂直运输机械或外架时,由中标单位另行与土建分包协商,所需的垂直运输机械费用和外架措施费用由中标单位自行解决,结算时不再另计费用;外架和垂直运输机超出使用时间后,因土建单位拆除外架或垂直运输机,中标单位需自行负责采用高空车、吊篮等机械机具施工作业,无论采取何种施工工艺、施工机具等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中标单位承担,招标人不支付任何费用。
十九、成品保护要求
19.1、本分部分项工程未组织完工验收移交招标人之前,已完成的工程实体由中标单位负责保护,因未妥善保护而造成的返修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中标单位负责。
19.2、中标单位有保护其他工种施工成品的义务,因中标人造成其他工种成品的破坏、损伤,由中标人承担修复或经济责任。
二十、其他要求
20.1、本项目为纸质标,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经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密封好的投标材料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开标现场签到,否则招标人有权不予以受理。
20.2、中标单位对材料的计量要准确,每种报量超过实际用量的5%,超出部分招标单位有权对中标单位进行处罚;中标单位对负责领取的材料有保管义务,并严加管控,杜绝浪费。造成损失的招标单位有权对中标单位进行处罚。
20.3、中标单位应配合材料送检,材料按招标单位指定位置堆放。
20.4、中标方的生活区设置必须在招标人指定的地点,招标人负责提供场区硬化及道路硬化,提供正常水源、电源(不含水费、电费);中标单位生活区的布置及环境卫生需满足检查要求。未经招标人批准不得在生活区设置经营场所。
20.5、本项目的分部分项工程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和不组织召开投标预备会。
20.6、签订书面合同时以中标单位的中标单价确定为合同单价(有小数点按四舍五入取小数点后三位小数),合同金额按中标单价×暂定工程量计算。
20.7、中标单位和招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7天内,订立书面固定单价合同,签订合同前需缴纳中标总金额10%的履约保证金(或相应金额的履约保函);履约保函还应满足以下要求:1)诉讼管辖法院为南城县人民法院;2)担保公司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未及时签订合同的,视为自动弃权,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将记录其不良行为,将其拉黑三年(即自记录不良行为之日起三年内不得参与我集团及其子公司所有项目的招投标活动)并在相关招投标网对外进行不良行为公示。
20.8、各投标单位不得围标、串标、买标、卖标,一经发现立即(若有投标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则将其没收)移交相关司法部门处理,并将记录其不良行为,将其拉黑三年(即自记录不良行为之日起三年内不得参与我集团及其子公司所有项目的招投标活动)并在相关招投标网进行不良行为公示。
20.9、针对中标后放弃中标或被取消中标资格的投标单位,没收其投标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并将记录其不良行为,将其拉黑三年(即自记录不良行为之日起三年内不得参与我集团及其子公司所有项目的招投标活动)并在相关招投标网进行不良行为公示。
20.10、中标单位每次请款时,均需附未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函和用工协议复印件。因中标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而造成的恶意讨薪行为(国家相关部门留有讨薪记录的且经招标人核查情况属实),每发生一次,招标人有权将扣除合同总金额的1%对其进行处罚,并将记录其不良行为,将其拉黑三年(即自记录不良行为之日起三年内不得参与我集团及其子公司所有项目的招投标活动)并在相关招投标网进行不良行为公示。
20.11、中标单位负责施工管理人员和劳务人员的食宿,交通等费用由中标单位自行承担。
20.12、潜在的投标单位应充分考虑市场环境和生产要素价格的变化,充分考虑低价中标的报价风险,合理计取利润,谨慎报价。
20.13、公告中未涉及的相关事宜,中标单位可与招标人合同中约定。
20.14、参与南城县黄家山校具产业园标准厂房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一标段 )—7#-11#外墙真石漆劳务分包报价的投标单位,均视为完成响应本公告里的所有内容。若投标单位对本公告有疑问的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与招标代理联系,由招标代理出具答疑或补充通知,出具的答疑或补充通知作为招标的一部分。如遇有较大变动,招标人将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逾期提出招标人有权不予以受理。
20.15、本项目最终解释权归江西万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0.16、本招标公告中的本项目或本工程或项目名称都是指“南城县黄家山校具产业园标准厂房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一标段 )—7#-11#外墙真石漆劳务分包”。
20.17、各投标单位对本次招投标活动有任何异议,均可提交书面材料加盖好单位公章发送至工创集团纪检监察室廉政专用邮箱账号:ncxgct@163.com。
代理机构:南城县建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南城县维也纳18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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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江西万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南城县河东工业园区东四路工创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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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机构:南城县工创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南城县河东工业园区东四路工创集团
联系人:丁文
电话:17307046006
2026年0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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