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预告】德安县总医院县域医共体绩效管理方案及配套软件系统项目市场调研(询价)公告

所属地区:江西九江市 发布日期:2026-09-25

【招标预告】德安县总医院县域医共体绩效管理方案及配套软件系统项目市场调研(询价)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江西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江西 九江市 采购单位 德安县总医院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名称 德安县总医院县域医共体绩效管理方案及配套软件系统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因德安县总医院县域医共体发展需要,现拟对“德安县总医院县域医共体绩效管理方案及配套软件系统项目”采购进行市场调研并公开询价。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报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德安县总医院县域医共体绩效管理方案及配套软件系统项目
二、方案设计要求
德安县总医院由总医院本部、人民医院院区、中医医院院区、妇幼保健院院区及13个乡镇院区共同构成,需搭建适配县乡一体化的医共体绩效管理体系及配套信息化系统,方案设计需满足以下核心要求:
1.数据对接与兼容性要求:适配各医院现有HIS、财务系统及江西省紧密型医共体平台等系统,实现跨系统数据互通、自动采集、计算分析,保障各级平台数据无缝联动。
2.政策合规性要求:严格贴合公立医院及医共体绩效薪酬改革政策,落实薪酬与药品、耗材、检查检验收入脱钩要求,兼顾医共体统一管理与各院区差异化考核需求。
3.系统整体功能设计要求:配套系统需支持医共体分层考核、智能核算、数据汇总分析、绩效可视化管理,具备权限管控、数据安全、容灾备份能力,满足网络安全合规要求,支持后期政策迭代升级。
三、主要调研内容
本次调研主要征集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整体解决方案、软件系统功能、落地服务模式及市场报价,核心服务内容如下:
(一)县域绩效一体化平台建设
搭建县域医共体绩效统筹平台,实现总院、县直三家院区、13家乡镇卫生院绩效数据互联互通、动态监测、汇总分析,形成县域绩效运行数据台账,支撑绩效决策与管理评估,保障数据安全合规。
(二)总医院本部绩效薪酬方案制定
总医院本部以医共体统筹管理、行政后勤保障职能为主,无诊疗服务。需梳理本部组织架构、岗位职责与工作负荷,完成定岗定编、岗位价值评估;搭建适配行政后勤岗位的专属绩效薪酬体系,建立以管理履职、服务保障、重点工作成效、基层反向评价为核心的考核机制,形成全套可落地的绩效管理制度,并提供方案测算、宣贯、优化等落地服务。
(三)全拨医疗单位绩效薪酬方案制定
结合妇幼保健院院区、13家乡镇分院服务定位、业务现状,制定基层适配的差异化绩效分配方案,建立以工作量、服务质量、公卫成效、成本管控为核心的考核体系,向一线岗位倾斜,落实收入脱钩要求,支持院科两级分配,配套方案落地优化服务。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1.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独立法人企业,具备有效营业执照,可独立承担本项目履约责任。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禁止分包、转包。
3.供应商无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等不良记录,采购人将现场查询信用信息,不符要求直接取消资格。
4.具备至少10家二级甲等及以上等级医院绩效方案及配套系统落地经验,或3家及以上县域医共体整体绩效方案及系统建设落地经验,需提供有效佐证材料。
5.具备软件研发、实施及运维能力,持有绩效管理系统相关知识产权,拥有专职技术团队,可提供本地化落地及持续运维服务。
6.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规、不良履约、商业贿赂记录,具备良好商业信誉与健全财务制度。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询价。
五、供应商需提交资料清单
按项目需求准备相关资料,并按目录表顺序排列装订,所有资料均需加盖企业公章,否则视为无效响应: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全套报价文件(报价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并加盖公章,报价须分项列明各项费用明细。
3.资质证明材料(知识产权证书、业绩佐证、信用截图、财务证明等)加盖公章。
4.服务方案、系统技术参数、实施、培训及售后质保方案,加盖公章。
5.完整密封包装资料(整体密封、封口加盖公章)。
六、资料提交信息及其他要求
1.提交两份盖章密封完整的正本书面文件(封装在同一档案袋)至指定地点,采用邮寄或者当面递交方式在报价时间内密封后递交。文件封面请注明: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
2.资料提交有效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9月30日18:00止,逾期提交、未密封、资料不全、未加盖公章的一律不予受理。
3.递交地址:九江市德安县共安大道66号德安县总医院(人民医院新院区)
4.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七、其他说明
1. 本次公告为市场调研询价,仅用于摸清市场行情、技术能力及价格参考,不属于政府采购招标流程,不产生中标结果,采购人不承担任何采购义务。
2. 供应商参与本次调研询价产生的所有成本费用,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 供应商所提交资料需真实有效,采购人将对响应资料进行综合比对研判,作为后续项目立项及采购需求制定依据。
4. 本公告由德安县总医院负责解释。
编辑:李伊玟
初审:魏方明
二审:熊建华
终审:寇  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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