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用】青原区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等群体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工作项目淸单预算评审(单价评审)
【招标信用】青原区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等群体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工作项目淸单预算评审(单价评审):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江西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江西 吉安市 | 采购单位 | 吉安市青原区民政局 |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青原区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等群体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工 |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青原区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等群体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工作项目淸单预算评审(单价评审)
采购项目名称:
青原区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等群体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工作项目淸单预算评审(单价评审)
采购项目编码:
3608037363609062608311006
项目业主名称:
吉安市青原区民政局
服务机构名称:
江西金昌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合同名称:
青原区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等群体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工作项目淸单预算评审(单价评审)
合同编号:
3608037363609062608311006
合同总金额:
¥1,500.00元
合同签订时间:
2026年09月03日
合同服务期限:
2026年09月03日至2026年09月07日
服务内容:
青原区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等群体居家养老上门服务项目淸单的单价评审
点击查看公告内容: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pdf
更多资讯报价请点击 https://jxswszjcs.jxzwfww.gov.cn/jx-zjcs-qt/bidResultNotice/bidContractNoticeView/f6c855a3-67b4-4b52-9988-548ca528663a
合同编号JXJC-JA-2026-015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制定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委托人:吉安市青原区民政局
咨询人:江西金昌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工程名称:青原区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等群体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工
作项目清单预算评审(单价评审)
造价咨询资质等级:甲级
委托人委托咨询人承担办理青原区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等群体居家
养老上门服务工作项目清单预算评审(单价评审)造价咨询服务,经双方
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本合同文本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建筑法》和国家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印发的《建设工程造
价咨询合同(示范文本)》(GJ-2002-0212)制定的。
第二条本合同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自2026年09月3日开
始实施,至项目预算评审审核完成。
第三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是指以下服务类别的咨询业务:
(A类)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投资估算的编制、审核及项目经济评价;
(B类)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结算、竣工结(决)算的编制、审核;
(C类)建设工程招标标底、投标报价的编制、审核;
(D类)工程洽商、变更及合同争议的鉴定与索赔;
(E类)编制工程造价计价依据及对工程造价进行监控和提供有关工程造
价信息资料等。
第四条委托人应免费向咨询人提供与本项目咨询业务有关的图纸、
资料及文件:
第五条咨询人应向委托人交付的咨询成果文件:
注:咨询成果文件包括中间成果、专业成果文件及最终成果文件,也
包括编审的概(预)算书、结(决)算书、工程量清单、招标标底、投标
报价等及相关书面及其电子文件。根据咨询项目具体要求,双方约定应交
付成果文件填入此表。
第六条咨询服务的咨询费用计算及支付办法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江西省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规范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有关问题的通知》(赣计收费字【2003】1177
号)的规定,以及赣价协【2015】9号文件标准,实行分档累进计费方式,
“工程量清单计价(含招标控制价或预算):
1)、200万以内:0.45%;
2)、200~500万:0.43%;
3)、500-1000万:0.41%;
4)、1000-3000万:0.39%;
5)、3000-6000万:0.37%;
6)、6000-10000万:0.35%;
7)、10000万以上:0.33%”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的标准收费,委托人同意按以下方法计算及支
付。
(一)经双方协商确定,本合同服务费按以下方法计算:
-2-
按中介服务超市的中选服务金额暂定为人民币壹仟伍佰圆整
(¥***.00元)收取。提供预算审核报告后一周内付清的计费方式计算。
(二)本合同总咨询收费估算为元人民币,其支付进度如下表。
第七条双方责任
(一)委托人责任:
1)、委托人按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的内容、时间内,向咨询人提供图纸、
资料及文件,并对其真实性、完整性及时限负责,咨询人要求第三人(除
委托人、咨询人以外与本咨询业务有关的当事人)提供有关资料或配合时,
委托人应负责转达及资料转送与协调;委托人不得要求咨询人违反国家有
关工程造价管理规定从事造价咨询活动。
2)、委托人应当授权胜任本咨询业务的代表,负责与咨询人联系,积
极配合咨询人工作,并为派赴现场勘察处理有关咨询问题的工作人员,提
供外部条件和方便。
3)、委托人对咨询人交付的咨询成果文件不得擅自修改、复制
(二)咨询人责任:
1)、咨询人应按国家及江西省工程造价管理法规和规章及合同中约定
的范围,遵循公平、公正、合法的原则高质量地完成咨询工作,维护各方
合法利益。
2)、咨询人按本合同规定的内容、日期提供条理清晰、真实准确的咨
询成果文件,并对其质量负责。
3)、咨询人如出具虚假造价咨询成果文件,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咨
询人提交的咨询成果文件出现遗漏或错误,应及时修改、补正。
-3-
4)、咨询人对委托人或第三人提出的问题不能及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
正确答复或处理,导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咨询人应承担相应责任。
第八条违约责任:
(一)在合同履行期间,委托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已开始咨询工
作的,委托人还应根据咨询人已完成的实际工作量支付咨询费:如已出具
咨询成果文件初稿时,按该合同总咨询费的全部支付给咨询人。
(二)委托人应按本合同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咨询人支付咨询费,自
规定之日起,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支付该项目咨询费千分之二的逾期
违约金。
(三)咨询人应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时间向委托人提交咨询成果文
件,如因咨询人自身原因延误交付,自规定之日起,每延误一天,应减收
该项目咨询费的千分之二。
第九条其他约定:
(一)本造价咨询工作由江西金昌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吉安分公司
具体负责实施,总公司负责审核及技术支持并出具报告,咨询服务费由吉
安分公司收取。
a
(二)因工程造价咨询业务需要,咨询人在合同约定外的外出考察,
经委托人同意,其所需费用由委托人负责。
(三)咨询人如需外聘专家协助,在委托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
围内其费用由咨询人承担;在委托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范围以外,经委托
人认可其费用由委托人承担。
(四)委托人委托咨询人承担本合同内容之外的工作服务,应另行支
付额外服务咨询费用(金额在第十二条附加协议条款中约定)。
(五)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有关协议及双方认可
的来往电报、传真、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
-4-
等法律效力。
(六)本合同书写的解释和说明,以汉语为主导语言。当不同语言文
本发生不同解释时,以汉语合同文本为准。
第十条合同生效、变更与终止
(一)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二)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延期
或终止。
第十一条合同争议的解决
因违约或终止合同而引起的损失和损害的赔偿,委托人与咨询人之间
应当协商解决;如未能达到一致,可提交有关主管部门调解;
第十二条本合同壹式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委托方贰份,咨询
方贰份。
委托人名称:(盖章)咨询人名称:(盖章)
法定人/委托代理入:(签字盖章)
法定人/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J
6
签订日期:0年9月3日
签订日期:06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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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名称:
青原区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等群体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工作项目淸单预算评审(单价评审)
采购项目编码:
3608037363609062608311006
项目业主名称:
吉安市青原区民政局
服务机构名称:
江西金昌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合同名称:
青原区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等群体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工作项目淸单预算评审(单价评审)
合同编号:
3608037363609062608311006
合同总金额:
¥1,500.00元
合同签订时间:
2026年09月03日
合同服务期限:
2026年09月03日至2026年09月07日
服务内容:
青原区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等群体居家养老上门服务项目淸单的单价评审
点击查看公告内容: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pdf
更多资讯报价请点击 https://jxswszjcs.jxzwfww.gov.cn/jx-zjcs-qt/bidResultNotice/bidContractNoticeView/f6c855a3-67b4-4b52-9988-548ca528663a
合同编号JXJC-JA-2026-015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制定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委托人:吉安市青原区民政局
咨询人:江西金昌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工程名称:青原区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等群体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工
作项目清单预算评审(单价评审)
造价咨询资质等级:甲级
委托人委托咨询人承担办理青原区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等群体居家
养老上门服务工作项目清单预算评审(单价评审)造价咨询服务,经双方
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本合同文本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建筑法》和国家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印发的《建设工程造
价咨询合同(示范文本)》(GJ-2002-0212)制定的。
第二条本合同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自2026年09月3日开
始实施,至项目预算评审审核完成。
第三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是指以下服务类别的咨询业务:
(A类)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投资估算的编制、审核及项目经济评价;
(B类)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结算、竣工结(决)算的编制、审核;
(C类)建设工程招标标底、投标报价的编制、审核;
(D类)工程洽商、变更及合同争议的鉴定与索赔;
(E类)编制工程造价计价依据及对工程造价进行监控和提供有关工程造
价信息资料等。
第四条委托人应免费向咨询人提供与本项目咨询业务有关的图纸、
资料及文件:
| 序号 | 资料及文件名称 | 份数 | 提交日期 | 有关事宜 |
| 1 | 工程施工合同 | 1 | 如果有 | |
| 2 | 设计图纸 | 1 | 如果有 | |
| 3 | 工程预(结)算书 | 1 | 相应的电子版 |
第五条咨询人应向委托人交付的咨询成果文件:
| 序号 | 成果文件名称 | 份数 | 提交日期 | 有关事宜 |
| 1 | 工程预算审核报告 | 3 | ||
| 2 | 工程预算审核后的预算书 | 3 |
注:咨询成果文件包括中间成果、专业成果文件及最终成果文件,也
包括编审的概(预)算书、结(决)算书、工程量清单、招标标底、投标
报价等及相关书面及其电子文件。根据咨询项目具体要求,双方约定应交
付成果文件填入此表。
第六条咨询服务的咨询费用计算及支付办法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江西省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规范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有关问题的通知》(赣计收费字【2003】1177
号)的规定,以及赣价协【2015】9号文件标准,实行分档累进计费方式,
“工程量清单计价(含招标控制价或预算):
1)、200万以内:0.45%;
2)、200~500万:0.43%;
3)、500-1000万:0.41%;
4)、1000-3000万:0.39%;
5)、3000-6000万:0.37%;
6)、6000-10000万:0.35%;
7)、10000万以上:0.33%”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的标准收费,委托人同意按以下方法计算及支
付。
(一)经双方协商确定,本合同服务费按以下方法计算:
-2-
按中介服务超市的中选服务金额暂定为人民币壹仟伍佰圆整
(¥***.00元)收取。提供预算审核报告后一周内付清的计费方式计算。
(二)本合同总咨询收费估算为元人民币,其支付进度如下表。
| 付费次序 | 占总咨询费的百分比 | 付费额(元) | 付费时间(由交付咨询文件所决定) |
| 一次性付费 | 100 | 提交预算审核报告并定案后一次性结清 |
第七条双方责任
(一)委托人责任:
1)、委托人按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的内容、时间内,向咨询人提供图纸、
资料及文件,并对其真实性、完整性及时限负责,咨询人要求第三人(除
委托人、咨询人以外与本咨询业务有关的当事人)提供有关资料或配合时,
委托人应负责转达及资料转送与协调;委托人不得要求咨询人违反国家有
关工程造价管理规定从事造价咨询活动。
2)、委托人应当授权胜任本咨询业务的代表,负责与咨询人联系,积
极配合咨询人工作,并为派赴现场勘察处理有关咨询问题的工作人员,提
供外部条件和方便。
3)、委托人对咨询人交付的咨询成果文件不得擅自修改、复制
(二)咨询人责任:
1)、咨询人应按国家及江西省工程造价管理法规和规章及合同中约定
的范围,遵循公平、公正、合法的原则高质量地完成咨询工作,维护各方
合法利益。
2)、咨询人按本合同规定的内容、日期提供条理清晰、真实准确的咨
询成果文件,并对其质量负责。
3)、咨询人如出具虚假造价咨询成果文件,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咨
询人提交的咨询成果文件出现遗漏或错误,应及时修改、补正。
-3-
4)、咨询人对委托人或第三人提出的问题不能及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
正确答复或处理,导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咨询人应承担相应责任。
第八条违约责任:
(一)在合同履行期间,委托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已开始咨询工
作的,委托人还应根据咨询人已完成的实际工作量支付咨询费:如已出具
咨询成果文件初稿时,按该合同总咨询费的全部支付给咨询人。
(二)委托人应按本合同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咨询人支付咨询费,自
规定之日起,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支付该项目咨询费千分之二的逾期
违约金。
(三)咨询人应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时间向委托人提交咨询成果文
件,如因咨询人自身原因延误交付,自规定之日起,每延误一天,应减收
该项目咨询费的千分之二。
第九条其他约定:
(一)本造价咨询工作由江西金昌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吉安分公司
具体负责实施,总公司负责审核及技术支持并出具报告,咨询服务费由吉
安分公司收取。
a
(二)因工程造价咨询业务需要,咨询人在合同约定外的外出考察,
经委托人同意,其所需费用由委托人负责。
(三)咨询人如需外聘专家协助,在委托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
围内其费用由咨询人承担;在委托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范围以外,经委托
人认可其费用由委托人承担。
(四)委托人委托咨询人承担本合同内容之外的工作服务,应另行支
付额外服务咨询费用(金额在第十二条附加协议条款中约定)。
(五)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有关协议及双方认可
的来往电报、传真、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
-4-
等法律效力。
(六)本合同书写的解释和说明,以汉语为主导语言。当不同语言文
本发生不同解释时,以汉语合同文本为准。
第十条合同生效、变更与终止
(一)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二)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延期
或终止。
第十一条合同争议的解决
因违约或终止合同而引起的损失和损害的赔偿,委托人与咨询人之间
应当协商解决;如未能达到一致,可提交有关主管部门调解;
第十二条本合同壹式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委托方贰份,咨询
方贰份。
委托人名称:(盖章)咨询人名称:(盖章)
法定人/委托代理入:(签字盖章)
法定人/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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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日期:0年9月3日
签订日期:06年月日
-5-
剑鱼标讯江西招标网收集整理了大量的招标投标信息、各类采购信息和企业经营信息,免费向广大用户开放。登录后即可免费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