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用】关于九江市博物馆2号展厅线路增容铺设电缆项目公告
【招标信用】关于九江市博物馆2号展厅线路增容铺设电缆项目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江西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江西 九江市 | 采购单位 | 九江市博物馆 |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九江市博物馆2号展厅线路增容铺设电缆项目 |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一、采购人名称: 九江市博物馆
二、供应商名称: 九江市园华电力物资工程有限公司
三、采购项目名称: 九江市博物馆服务工程项目
四、采购项目编号: 2871401000006892773
五、合同编号: 2026M1009360499000208
六、合同内容:
服务要求或标的基本概况:
七、其它事项:
无
八、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 九江市博物馆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传真:
地址: 九江市八里湖新区文博园内 九江市博物馆
2、供应商名称: 九江市园华电力物资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 江西省南昌市南昌县江西省九江市都昌县都昌镇广源小区D栋07号
附件信息:
关于九江市博物馆2号展厅线路增容铺设电缆项目(2026M1009360499000208).pdf
江西省政府采购服务工程合同
合同编号:2026M1009360499000208
采购单位(甲方):九江市博物馆
供货商(乙方):九江市园华电力物资工程有限公司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江西省财政厅江西省国家机关、事
业单位、团体组织【工程类专区】-在线征集的项目-九江市园华电力物资工程有限公司江西省本级服务工程项目招标文
件、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服务工程项目协议和承诺书,双方签署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采购标的
金额单位:元
注:
合同总价包含商品到达甲方并能正常使用所需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商品购置费、包装费、运输费、装卸费、保
险费、安装调试费、技术服务费、培训费以及保修费、税费等。
二、价款结算
1、甲方应于合同验收合格后个工作日内将合同价款全部支付给乙方。
2、甲方付款前,乙方应向甲方开具等额有效的增值税发票,甲方未收到发票的,有权不予支付相应款项直至乙方提供
合格发票,并不承担延迟付款责任。发票认证通过是付款的必要前提之一。
3、
三、履约保证金(如有)
1、本合同签订后个工作日内,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履约保证金,作为乙方认真履行合同条款的保
证。
2、乙方没有履行本合同项下约定的责任和义务所需承担的违约金、赔偿金及其他费用,甲方有权直接从履约保证金中
扣除,履约保证金中不足以扣除的,甲方有权从任何一笔货款中扣除。剩余履约保证金(如有)自合同约定的质保期届满
后由甲方无息返还给乙方。
3、
四、合同履约
1、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提供服务或推进工程项目。如因特殊情况需要变更服务时间或方式,应提
前书面通知甲方,并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变更。
2、乙方在履约的同时需向甲方提供有关服务或工程的附随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商品目录、安装图纸、使用说明书、质量证
明及其他技术资料(如有)。
3、履约日期:
4、履约方式:
5、收货人:熊克明;联系方式:***7172
1/5
6、收货地址:江西省九江市九江市八里湖新区文博园内九江市博物馆
7、
一、项目名称:九江市博物馆2号展厅线路增容铺设电缆项目
二、项目地点:九江市博物馆
三、项目内容:
1、电缆铺设及接线调试。
2.项目清单以双方确认的九江市园华电力物资工程有限公司报价清单为准。
四、项目施工工期:
项目施工工期:2天,自2026年10月9日至2026年10月10日。
五、质量标准:
1、电缆符合国家3C论证、产品合格证等;
2、按国家和江西省现行的质量评定标准和施工技术验收规范执行;
六、文明安全生产:项目要做安全交底,提出安全施工要求,并进行监督检查,乙方必须
认真贯彻有关安全施工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2、劳动保护用品及施工操作工具由乙方自行解决,甲方应为乙方提供必要的施工环境和
场地。
3、乙方须遵守甲方的安全管理制度,如不遵守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七、电缆改造工程总价:
甲乙双方确认,此次九江市博物馆电缆铺设项目为总包干价,含税总价金额为:人民币
(大写):叁万叁仟叁佰捌拾壹元整(¥***元)。
八、验收方式:
乙方按合同要求完成电缆铺设和调试后,经双方相关人员现场逐一核实检查验收,合格后
双方签字确认。
九、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及义务:
(1)工程开工前派驻现场代表,解决现场问题,并对电缆铺设项目进行监督和管理。
(2)为乙方提供合格施工场地,并免费提供乙方施工用水用电,指定或提供配电箱接线
端子。
(3)按本合同约定支付该项目合同款项给乙方。
2/5
2、乙方责任:
(1)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技术规范进行整改施工,确保施工质量并在甲方要求的工期内完
成施工。
(2)按合同履行承揽人的义务,负责对采购的材料质量把关,不达标的材料一律不能进
入现场使用。
(3)在施工过程中,乙方施工所造成的安全事故和人身伤害均由乙方承担责任和赔偿。
(4)本项目不得外包或转包第三方。
十、工程款结算:
1.项目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给乙方合同款
2、乙方提供发票,甲方见票后按上述约定支付到乙方以下账户: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都昌支行;
户名:九江市园华电力物资工程有限公司;
帐号:1507285009025038307;
十一:工程保修
1、本工程保修内容即为合同约定承包范围内的工程项目的内容。质保时间为12个月,自
双方验收确认之日起。
2、在工程保修期内,对承包范围内的该项目出现的各种质量问题,乙方应保证在接到通
知后的48小时内赶到现场处理,以保证甲方的正常使用。若因甲方使用不当或人为造成的损
坏,甲方需承担相应费用,因人力不可抗拒的灾害所造成的损坏不在保修范围内。
十二、违约责任:
1、双方当事人承诺将严格遵守合同约定,任何一方当事人无合同约定或法定事由不得单
方解除本合同,否则视为违约,违约金为合同总额的20%。
2、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施工无法正常进行或甲方拒不配合乙方维修服务工作导致乙方无
法继续提供服务,所有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同时甲方还应按合同总价10%承担违约金。
3、乙方未按约履行服务工作,经甲方催告仍不履约,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
方按合同总价10%承担违约金。
4、因一方违约所产生的维权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代理费、保全费、公证
费、鉴定费等合理支出,由违约方承担。
十三、争议的解决方式:
合同履行发生争议,双方优先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5
十四、合同生效与终止:
1、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立即生效。
2、甲、乙双方履行完本合同项下所有条款,合同自动终止。
3.本合同附件一《安全施工协议》、附件二《九江市园华电力物资工程有限公司报价清
单》与本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另行达成补充协议时,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
效力。
5、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合同验收
1、安装调试(如有):乙方负责在甲方指定的时间内,按照甲方的要求完成合同相关货物的安装调试。乙方应严格遵
守安全法律法规,采取安全保障措施,保证人员安全。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2、验收标准:详见服务工程项目协议书约定的验收标准或质量要求;
3、验收时间:甲方应在收到乙方验收申请后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
4、最终验收(如有):履约完毕后,乙方应配合甲方进行最终验收,验收结果以甲方签署的验收证明为准。
5、
六、售后服务
1、合同质保期为,自到货验收合格或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至质保期届满且经甲方确认无任何质量问题时止。
2、质保期内,乙方应当提供7×24小时电话支持服务。乙方接到甲方维保通知后个小时内响应,个小时内排除
故障。对于质保期内不能修复的产品/部件,乙方应在个小时内免费更换备品备件。
3、质保期届满后,乙方对本合同项下货物提供终身维修服务,且维修时只收取所需维修部件的成本费,服务内容应与
质保期内的要求相一致。
4、
七、知识产权及其他民事权利的保护
1、乙方保证向甲方交付的货物、软件、技术资料等,不会侵犯任何第三人的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商业秘密、其
他知识产权或者其他民事权利。如乙方违反上述规定,则乙方应负责消除甲方拥有并使用乙方交付的货物、软件、技术资
料等所存在的全部法律障碍,并赔偿甲方的损失。
2、
4/5
八、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支付(申请支付)合同款的,自逾期之日起,向乙方每日偿付合同总价‰的违约金;甲方无正当理由
拒付合同款的,应向乙方偿付合同总价%的违约金。
2、乙方逾期履约的,自逾期之日起,向甲方每日偿付合同总价‰的违约金;乙方逾期日不能履约的,应向甲方
支付合同总价%的违约金,并且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不再退还履约保证金(如有)。
乙方未在约定时间内完成安装调试(如有)的,参照前款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3、乙方违反本合同和招投标文件约定的有关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等的,每发生一次,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元违约金。
同时,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进行保修,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若因货物缺陷或乙方服务质量等问题造成甲方或任何人
员人身、财产损害的,乙方应承担有关责任并作出相应赔偿。
4、乙方没有按网上超市协议承诺的价格或优惠率签订合同并供货的,甲方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如有),同时,报经
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批准按照相关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其进行处罚。
5、
九、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
1、本合同的订立、解释、履行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3、
十、合同生效及其他
1、江西省财政厅江西省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工程类专区】-在线征集的项目-九江市园华电力物资工程有
限公司江西省本级服务工程项目入围协议和承诺书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本合同未尽事宜从其规定。若本合同约
定与前述文件约定不一致的,按照下列顺序予以解释:
(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签署的变更或补充协议(如有);
(2)本合同;
(3)服务工程项目入围协议和承诺书;
(4)投标文件;
(5)其他合同文件。
2、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加盖公章后生效。合同内容如遇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附件安全施工协议是本合同重要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页无正文,为《江西省政府采购服务工程合同》之签章页)
5/5
二、供应商名称: 九江市园华电力物资工程有限公司
三、采购项目名称: 九江市博物馆服务工程项目
四、采购项目编号: 2871401000006892773
五、合同编号: 2026M1009360499000208
六、合同内容:
| 序号 | 标项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总价(元) |
| 1 | 高低压电缆设备安装 | 项 | 1.00 | *** | *** |
服务要求或标的基本概况:
七、其它事项:
无
八、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 九江市博物馆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传真:
地址: 九江市八里湖新区文博园内 九江市博物馆
2、供应商名称: 九江市园华电力物资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 江西省南昌市南昌县江西省九江市都昌县都昌镇广源小区D栋07号
附件信息:
关于九江市博物馆2号展厅线路增容铺设电缆项目(2026M1009360499000208).pdf
江西省政府采购服务工程合同
合同编号:2026M1009360499000208
采购单位(甲方):九江市博物馆
供货商(乙方):九江市园华电力物资工程有限公司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江西省财政厅江西省国家机关、事
业单位、团体组织【工程类专区】-在线征集的项目-九江市园华电力物资工程有限公司江西省本级服务工程项目招标文
件、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服务工程项目协议和承诺书,双方签署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采购标的
金额单位:元
| 序号 | 商品名称 | 品牌 | 型号 | 配置要求 | 采购数量 | 单位 | 成交单价 |
| 1 | 高低压电缆设备安装 | - | - | 品牌: | 1 | 项 | ***.00 |
| 合同总价(元) | ***.00 | ||||||
| 合同总价(大写) | 叁万叁仟叁佰捌拾壹元整 | ||||||
注:
合同总价包含商品到达甲方并能正常使用所需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商品购置费、包装费、运输费、装卸费、保
险费、安装调试费、技术服务费、培训费以及保修费、税费等。
二、价款结算
1、甲方应于合同验收合格后个工作日内将合同价款全部支付给乙方。
2、甲方付款前,乙方应向甲方开具等额有效的增值税发票,甲方未收到发票的,有权不予支付相应款项直至乙方提供
合格发票,并不承担延迟付款责任。发票认证通过是付款的必要前提之一。
3、
三、履约保证金(如有)
1、本合同签订后个工作日内,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履约保证金,作为乙方认真履行合同条款的保
证。
2、乙方没有履行本合同项下约定的责任和义务所需承担的违约金、赔偿金及其他费用,甲方有权直接从履约保证金中
扣除,履约保证金中不足以扣除的,甲方有权从任何一笔货款中扣除。剩余履约保证金(如有)自合同约定的质保期届满
后由甲方无息返还给乙方。
3、
四、合同履约
1、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提供服务或推进工程项目。如因特殊情况需要变更服务时间或方式,应提
前书面通知甲方,并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变更。
2、乙方在履约的同时需向甲方提供有关服务或工程的附随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商品目录、安装图纸、使用说明书、质量证
明及其他技术资料(如有)。
3、履约日期:
4、履约方式:
5、收货人:熊克明;联系方式:***7172
1/5
6、收货地址:江西省九江市九江市八里湖新区文博园内九江市博物馆
7、
一、项目名称:九江市博物馆2号展厅线路增容铺设电缆项目
二、项目地点:九江市博物馆
三、项目内容:
1、电缆铺设及接线调试。
2.项目清单以双方确认的九江市园华电力物资工程有限公司报价清单为准。
四、项目施工工期:
项目施工工期:2天,自2026年10月9日至2026年10月10日。
五、质量标准:
1、电缆符合国家3C论证、产品合格证等;
2、按国家和江西省现行的质量评定标准和施工技术验收规范执行;
六、文明安全生产:项目要做安全交底,提出安全施工要求,并进行监督检查,乙方必须
认真贯彻有关安全施工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2、劳动保护用品及施工操作工具由乙方自行解决,甲方应为乙方提供必要的施工环境和
场地。
3、乙方须遵守甲方的安全管理制度,如不遵守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七、电缆改造工程总价:
甲乙双方确认,此次九江市博物馆电缆铺设项目为总包干价,含税总价金额为:人民币
(大写):叁万叁仟叁佰捌拾壹元整(¥***元)。
八、验收方式:
乙方按合同要求完成电缆铺设和调试后,经双方相关人员现场逐一核实检查验收,合格后
双方签字确认。
九、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及义务:
(1)工程开工前派驻现场代表,解决现场问题,并对电缆铺设项目进行监督和管理。
(2)为乙方提供合格施工场地,并免费提供乙方施工用水用电,指定或提供配电箱接线
端子。
(3)按本合同约定支付该项目合同款项给乙方。
2/5
2、乙方责任:
(1)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技术规范进行整改施工,确保施工质量并在甲方要求的工期内完
成施工。
(2)按合同履行承揽人的义务,负责对采购的材料质量把关,不达标的材料一律不能进
入现场使用。
(3)在施工过程中,乙方施工所造成的安全事故和人身伤害均由乙方承担责任和赔偿。
(4)本项目不得外包或转包第三方。
十、工程款结算:
1.项目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给乙方合同款
2、乙方提供发票,甲方见票后按上述约定支付到乙方以下账户: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都昌支行;
户名:九江市园华电力物资工程有限公司;
帐号:1507285009025038307;
十一:工程保修
1、本工程保修内容即为合同约定承包范围内的工程项目的内容。质保时间为12个月,自
双方验收确认之日起。
2、在工程保修期内,对承包范围内的该项目出现的各种质量问题,乙方应保证在接到通
知后的48小时内赶到现场处理,以保证甲方的正常使用。若因甲方使用不当或人为造成的损
坏,甲方需承担相应费用,因人力不可抗拒的灾害所造成的损坏不在保修范围内。
十二、违约责任:
1、双方当事人承诺将严格遵守合同约定,任何一方当事人无合同约定或法定事由不得单
方解除本合同,否则视为违约,违约金为合同总额的20%。
2、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施工无法正常进行或甲方拒不配合乙方维修服务工作导致乙方无
法继续提供服务,所有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同时甲方还应按合同总价10%承担违约金。
3、乙方未按约履行服务工作,经甲方催告仍不履约,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
方按合同总价10%承担违约金。
4、因一方违约所产生的维权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代理费、保全费、公证
费、鉴定费等合理支出,由违约方承担。
十三、争议的解决方式:
合同履行发生争议,双方优先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5
十四、合同生效与终止:
1、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立即生效。
2、甲、乙双方履行完本合同项下所有条款,合同自动终止。
3.本合同附件一《安全施工协议》、附件二《九江市园华电力物资工程有限公司报价清
单》与本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另行达成补充协议时,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
效力。
5、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合同验收
1、安装调试(如有):乙方负责在甲方指定的时间内,按照甲方的要求完成合同相关货物的安装调试。乙方应严格遵
守安全法律法规,采取安全保障措施,保证人员安全。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2、验收标准:详见服务工程项目协议书约定的验收标准或质量要求;
3、验收时间:甲方应在收到乙方验收申请后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
4、最终验收(如有):履约完毕后,乙方应配合甲方进行最终验收,验收结果以甲方签署的验收证明为准。
5、
六、售后服务
1、合同质保期为,自到货验收合格或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至质保期届满且经甲方确认无任何质量问题时止。
2、质保期内,乙方应当提供7×24小时电话支持服务。乙方接到甲方维保通知后个小时内响应,个小时内排除
故障。对于质保期内不能修复的产品/部件,乙方应在个小时内免费更换备品备件。
3、质保期届满后,乙方对本合同项下货物提供终身维修服务,且维修时只收取所需维修部件的成本费,服务内容应与
质保期内的要求相一致。
4、
七、知识产权及其他民事权利的保护
1、乙方保证向甲方交付的货物、软件、技术资料等,不会侵犯任何第三人的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商业秘密、其
他知识产权或者其他民事权利。如乙方违反上述规定,则乙方应负责消除甲方拥有并使用乙方交付的货物、软件、技术资
料等所存在的全部法律障碍,并赔偿甲方的损失。
2、
4/5
八、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支付(申请支付)合同款的,自逾期之日起,向乙方每日偿付合同总价‰的违约金;甲方无正当理由
拒付合同款的,应向乙方偿付合同总价%的违约金。
2、乙方逾期履约的,自逾期之日起,向甲方每日偿付合同总价‰的违约金;乙方逾期日不能履约的,应向甲方
支付合同总价%的违约金,并且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不再退还履约保证金(如有)。
乙方未在约定时间内完成安装调试(如有)的,参照前款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3、乙方违反本合同和招投标文件约定的有关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等的,每发生一次,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元违约金。
同时,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进行保修,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若因货物缺陷或乙方服务质量等问题造成甲方或任何人
员人身、财产损害的,乙方应承担有关责任并作出相应赔偿。
4、乙方没有按网上超市协议承诺的价格或优惠率签订合同并供货的,甲方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如有),同时,报经
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批准按照相关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其进行处罚。
5、
九、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
1、本合同的订立、解释、履行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3、
十、合同生效及其他
1、江西省财政厅江西省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工程类专区】-在线征集的项目-九江市园华电力物资工程有
限公司江西省本级服务工程项目入围协议和承诺书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本合同未尽事宜从其规定。若本合同约
定与前述文件约定不一致的,按照下列顺序予以解释:
(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签署的变更或补充协议(如有);
(2)本合同;
(3)服务工程项目入围协议和承诺书;
(4)投标文件;
(5)其他合同文件。
2、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加盖公章后生效。合同内容如遇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附件安全施工协议是本合同重要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页无正文,为《江西省政府采购服务工程合同》之签章页)
| 甲方(公章): | 乙方(公章): | ||
| 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 | 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 | ||
| 地址: | 地址: | ||
| 电话: | 电话: |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都昌支行 | |
| 账号: | 账号: | 1507285009025038307 | |
| 签订日期: | 年 月 日 | 签订日期: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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